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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的名義虐待黃海波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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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xxm 發表於 2014-6-4 03: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亦忱

    1,

    在談論這個話題之前,有一個問題想問問諸位:從社會學的意義上而言,人的第一需求是什麼?如果您答:人的第一需求是吃喝拉撒睡,那你就肯定答錯了。

    關於這個問題,早在40年多前,就有一個美國著名的時評家沃爾特·李普曼給出過一個令人信服的答案:從社會學的意義上而言,人的第一需求不是別的,是「被統治」!

    咋看到沃爾特·李普曼對這個問題給出的答案,想不驚訝的目瞪口呆的人,估計絕無僅有。下面,我們看看美國已故的知名思想家塞繆爾·P·亨延頓在其傳世名著《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第一章「政治秩序和政治衰朽」中,是如何曾引用沃爾特·李普曼的觀點:「我確實知道,對同居於一國或一地的人群來說,最大的必需品莫過於被統治,如有可能便實行自治;如蒙天賜,便受廉明政府統轄;但無論如何,非被統治不可」。

    2,

    說實話,這個問題確實困擾了我很多年。有一次,我在杭州和一位70后的體制內處級官員探討這個問題時,這位前途無量的官員給了我令人信服的解釋:「人之所以必須被統治,並把接受統治作為第一需求,是維持一個社會井然有序的前提;人一旦不想接受統治,這個社會絕對會亂套:你將無法開車上路,無法去商店購物,無法送小孩上學,諸如此類的活動全將失去秩序,人類將復歸叢林狀態。」

    令人深感驚異的是,亨廷頓在引用自己的同胞這段話之後,繼續寫道:「李普曼先生是在對美國感到絕望之際講出這番話的。但這番話對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處於現代化之中的國家來說,更是切中要害。在這些地區,政治共同體因分崩離析而危害其自身;政治機構權力微弱,威望更差,不堪一擊,——在許多情況下,這些地區的政府壓根兒就不在進行統治」。

    如果按照這位美國上世紀曾指導全球前現代國家進行現代化變革,而具有廣泛知名度的思想家上述理論,來看待中國最近30餘年以「改革開放」為特徵的社會變革,我們不難發現,中國的國家體制,儘管迥異於西方的國家體制,但顯然不屬於「政府壓根兒就不在進行統治」的失敗國家之列。

    3,

    然而,去年發生在上海的陳雪明、趙明華等5名法官集群嫖娼案和新近發生在北京的一演藝界明星黃海波單幹嫖娼案,其處理結果有著天壤之別,將在某種程度上考驗中國的中央政府,是不是「壓根兒就不在進行統治」。

    據公開的資料披露,2013年6月9日晚9點多,陳雪明等多人聚餐的飯局結束,進入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間消費。爆料人說,這個KTV包間叫「鑽石一號」,價格應該是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間里是最貴的。時間不長,便有十幾名年輕女子進入該包房。最終有5名女子留在包房內。在唱了2個多小時的歌后,陳雪明、趙明華等5人離開KTV包房,分別進入衡山度假村的5個房間。沒過多久,陳雪明、趙明華等5人的房間各進入了一名年輕女子。陳雪明、趙明華等人在屋內究竟做了什麼,還不得而知。爆料人判斷,衡山度假村是公共場所,監控系統一定十分健全,陳雪明、趙明華等5人的一系列行為肯定會被監控錄像記錄下來。

    此案被引爆之後,據上海市紀委、上海市高院通報「法官集體招嫖事件」調查處理結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開除黨籍、提請開除公職;1人留黨察看、提請撤職。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上海市公安局已對趙明華、陳雪明、倪政文、郭祥華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注1】

    至於黃海波嫖娼案,則案情相對比較簡單:2014年5月16日,此人被曝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拘留。隨後,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發布消息稱:「經了解:5月15日18時許,北京警方根據群眾舉報,在北京工大建國飯店將正在嫖娼的黃海波(男,38歲,演員)當場抓獲。經審查,黃海波對嫖娼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今日,黃海波已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然而,正當黃海波正在擔綱出任要角的《一場奮不顧身的愛情》電視劇劇組,翹首以盼等待這位著名的嫖客拘留期滿,回來完成這部電視劇拍攝的時候,黃海波理應離開拘留所回到劇組履行合同的6月1日,這個劇組卻等來了國內各大媒體的報道:黃海波嫖娼案女主角劉某的家人接到警方通知,她將被警方收容教育半年,黃海波也會被同樣處理。隨後經證實,北京警方決定對黃海波收容教育半年。黃和劉同被轉往位於朝陽區豆各庄的北京收容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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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xmxxm 發表於 2014-6-4 03:42 | 只看該作者
    4,

    坦率地說,我們且不論去年和近年發生在京滬兩地的舉國關注的嫖娼案為何適用同一部法律,會出現如此詭異的不同結果,而凸顯中央政府不在統治狀態的怪狀,僅從北京警方在黃海波臨近拘留期滿,而將一案兩處罰的決定出街,我們就能斷定北京警方這位簽署「收容教育」黃海波半年決定的某位警官,是個近乎法盲的蠻官。

    對此,著名律師陳有西以一篇近萬字的長文《黃海波被收容教育六個月為什麼是錯誤的——兼論國務院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的無效性》,論證了北京警方這一決定的荒誕不經。

    陳有西如此寫道:「全國人大廢除勞教的決定,是對中國56年來所有未經司法審判就可以用行政權決定關人的做法的總的清理、廢除、和糾正。所有此前與此新規定相背的人大決定、囯務院、公安部文件,一律廢止。這是立法法原則、法理學的法律衝突規則基本常識。上訪收教,嫖娼收教規定,都要按新法優於舊法原則廢除」。

    「中國沒有憲法法院,沒有違憲審查制度,沒有法典編撰制度,沒有《立法法》護法審查機構,導致低等級公安機關可以無視全國人大的決定,和國務院、中央政法委宣布停止勞教的決定,變相不執行人大決定,偷梁換柱,死灰復燃勞教制度。黃海波事件不是涉及一人,而是(對)人大決定的捍衛。法律界應高度重視」。

    在回顧了最近60年來中央政府有關對賣淫嫖娼依法管理和處罰的歷史之後,陳有西繼續寫道:「 黃海波事件提供了一個應當引起全社會關注的重大問題:勞教廢除后,收容教育還能不能繼續苟延殘喘繼續存在。」

    對此,陳有西舉例道:「三月份,河南南陽訪民張鳳梅赴京上訪被抓回,關進了南陽『非正常上訪人員教育訓誡中心』。京衡律師所從捍衛廢除勞教成果的角度出發,派出兩個律師去法律援助,並在微博上進行公開監督。全國很多新聞網媒介入報道。結果迅速引起了中央政法委的高度重視,連夜通知要求河南開會糾正、清理。河南省迅速行動,撤銷了全省的全部訓誡站,釋放了所有上訪訪民。我們兩位律師還沒有下飛機到南陽,張鳳梅已經被送回家裡。『上訪收教』在河南解決后,現在『嫖娼收教』,又開始在北京出現。可見要真正落實全國人大廢除勞教的決定,還會有一些時間的較量。」

    對有關黃海波嫖娼被治安拘留之後又處「收容教育」凸顯的法律迷局,陳有西如此自問自答道:「公安機關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社會問題確實複雜。有些不夠刑事處理的社會違法人員,公安機關目前治安管理缺乏抓手,對《廢除勞教的決定》有抵觸情緒,缺乏嚴格執法的精神。總是迷戀這種不受制約的獨家抓人權力的高效、方便。」

    5,

    有關黃海波嫖娼被行政拘留之後,該不該再處「收容教育」半年,以及《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是不是該進歷史博物館的問題,無疑是中國的法學家們和人大常委會委員們研究的問題,我們作為普通的市民如何看待黃海波這位單幹的嫖客,如此受到北京警方的重處,跟一年前上海的一夥法官嫖客被有司拿起來似乎有千斤重,結果發下去不到四兩的案例,在兩相比較之後,就是一個雙料的傻子,也能感到這種有著天壤之別的處分,其不公不義已然天下皆知。

    北京知名時評人作者老徐時評先生,今日在題為《一場奮不顧身的嫖娼!》一文中,比較了京滬兩地對官員嫖娼和草民嫖娼被警方拿獲,其處理的結果迥異之後,如此寫道:「官意與民意,有時相距甚遠,這一直是中國特色。所以,在老百姓眼裡,黃海波只能自認倒霉。可不是嗎,在帝都嫖與在魔都嫖,價不同,自然罰得也不同;上海五個法官一起嫖,那是『團購』,你黃海波是單打獨鬥,自然享受不到折扣;人家又是(有)組織的人,有背景。你黃海波是啥組織的?沒有背景,只有背影;人家是法官,懂法。你黃海波懂嗎?不懂就需要收容教育」。

    「說真的,以前挺喜歡黃海波的,他演的那種受氣包男人的形象挺可愛的。不過,因為他嫖娼,對他的印象大打折扣。作為公眾人物,個人私德的瑕疵會被無限放大,所以更應該自我檢點,更應該慎獨。但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執法更應該公平、公正,不能因人而異。這恐怕是黃海波事件引發公眾熱議的一個原因吧。」

    黃海波由出演「一場奮不顧身的愛情,演變成了一場奮不顧身的嫖娼。這固然是黃海波個人的悲哀,但是如果能夠通過這件事促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和進步,從全社會的角度看,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若有人要問我如何看待北京警方對黃海波拘留之後又繼續關起來「教育」半年?我給出的答案是:本人是一位心甘情願接受中央政府統治的良民,若本人日後不幸觸犯法律,唯一的希望是,心甘情願接受無差別的懲處。

    畢竟,本人是當下中國知道「人的第一需求是被統治」的良民,但我不得不說,中國京滬二地的警方,上海的警察以法律的名義寬宥作姦犯科的法官,而北京的警察卻變著法子虐待一個可憐的38歲單身漢,無疑是非常不得人心的統治。我希望統治中國的團隊,能糾正這一有損治國正當性的錯誤做法:或是責令上海警方將嫖娼的法官也「收容教育」半年,或是責令北京警方立馬放了黃海波,讓他回到劇組把合同履行完畢。至於是否廢除《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你們看著辦好了,我持無所謂的態度,因為我今生不可能去嫖娼了,這部法律對我形同廢紙一張。

    (2014/6/3)

    【注1】  百度百科:《上海法官嫖娼案》地址如下:

    http://baike.baidu.com/view/10835590.htm?fr=aladdin

    【注2】陳有西:《黃海波被收容教育六個月為什麼是錯誤的——兼論國務院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的無效性》地址如下:

    http://wqcyx.zfwlxt.com//RDGZ/20 ... ml?id=content_sty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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