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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邪教組織的產生、危害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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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外花 發表於 2014-5-14 15: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中華民族宗教文化史上,「邪教」一詞在漢語文化體系中是一個流傳已久的特有名詞。中國傳統文化中很早就有「教」(或「正教」)與「邪教」的區別:「教」被視為對百姓的「教化」手段,在《禮記.祭義》篇里說:「合鬼與神,教之至也。」意思是說利用對鬼神的信仰和崇拜,是對百姓進行教化最好的辦法。由於中國歷史上把教作為對百姓的教化手段,實際上是一切主流社會的意識形態均稱作「教」或正教,而把一切與主流社會意識形態相背離或對立的意識形態及其載體,均看作「邪教」(這種稱謂,顯然是一個政治術語)。所以,中國歷代政權都是提倡、維護正教而反對、打擊邪教。

  中國歷代封建統治者雖然均以「天子」自居,相信自己的權力「受命於天」,但在世俗政權與宗教神權的關係上,執行嚴格的政教分離政策,認為神權、教權不能干涉政權,皇權高於一切。儘管古代東西方文化體系差異很大,但在此思想觀念上,其與西方基督教在政、教關係方面主張的「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觀點具有異曲同工之處。正是由於封建統治者對神權、教權存懷著既依賴又防範的複雜心態,決定了封建統治者歷來對各種宗教均採取「懷柔與高壓」並存的政策,既希望利用宗教思想「教化」社會,讓民眾接受「君權神授」的心理暗示;又時刻與宗教勢力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讓其過多干涉現實的政治生活,任何宗教勢力的存在和影響必須以不損害現實政權為限。

  儒家官方教科書《易經》第20卦「觀」卦卦辭曰:「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就是說,聖人利用崇信神道來對民眾進行教化,就可以達到天下平服的目的,即用「神道」來維護「王道」;後來、又產生了與之相對應的,「邪教以神道惑人,則天下亂矣」的政治術語,意思是說邪教利用神道來蠱惑人心,就會導致天下混亂,破壞王道。中國歷史上所稱邪教主要是指異端教派、秘密教門和會道門三種不同性質的組織,其產生上溯秦漢,下迄民國,史不絕書。民間「邪教」組織的大量產生並危害社會,這既有一定的宗教原因更有深刻的社會歷史原因。

  一、彌勒教——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異端教派組織

  彌勒教創立於我國南北朝時代,是由北魏宣武帝時期冀州沙門法慶創設的。法慶為了反對當時佛教高層僧侶的腐敗而自命為「新佛」,以李歸伯為「十住菩薩」,創「大乘佛」,提出「新佛出世,除去舊魔」的口號,在低級僧侶中倡立彌勒教。所謂的「新佛」就是引用佛經中「彌勒下生成佛」之說,宣揚「彌勒佛取代釋迦牟尼佛下凡救世」等思想,他們一反傳統佛教教義倡導的「五戒」戒殺的原則,力倡「殺人作亂」,認為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該教把正宗佛教視為魔,到處「除魔」,據史書記載,彌勒教蠱惑信徒到處「屠滅寺舍,斬戮僧尼,焚燒經像」,更極端的是他們「又合狂葯令人服之,使父子兄弟不相識,唯以殺害為事」。彌勒教擾亂社會秩序,造成社會動蕩,從而導致教權與世俗政權劇烈相對抗,為當時統治者所不容,招致其自取滅亡,後來彌勒教被北魏政權元遙武力消滅。但是,法慶之後的數百年,社會上還經常有人假借「彌勒出世」的名義進行反抗世俗政權的造反活動,但大多都被當時的統治者以武力強行鎮壓。

  二、宋元明清時期的秘密教門組織的興起、治理與消亡

  宋代是異端教派大為興盛的時期,除彌勒教外,還出現了白雲宗、白蓮宗、明尊教等,被正宗佛教稱它們為「邪教」。當時的地方官員因其教派信徒飲食上以食素為主,並認為他們信奉的不是佛而是「魔」,所以在上報朝廷的奏摺就稱之為「吃菜事魔」教或妖教。公元1133年,南宋吳郡僧人茅子元在濱山湖創立凈業團體---白蓮懺堂,自稱「白蓮導師」。教徒半僧半俗,吃齋念佛,男女同修,號「白蓮菜」。南宋政權以妖妄惑眾罪,將茅子元流放,「白蓮菜」被取締。

  元末,各種異端教派在民間長期流傳的過程中互相滲透,並融合成帶有宗教色彩的民間秘密結社——白蓮教。性質上從原來的佛教異端教派,演化為帶有宗教性的民間秘密結社——秘密教門。明初,皇帝朱元璋因為是白蓮教出身,深知白蓮教一類「邪教」對世俗政權的威脅,因而嚴加禁止,使白蓮教的發展勢頭受到遏制。明代中葉以後,明代中葉由於皇帝不理朝政,宦官專權,官員們貪污腐化,導致社會矛盾激化,下層群眾中一些具有叛逆思想的人,便按照白蓮教的模式,在民間創立各種名目的秘密教門,並對明王朝的統治構成威脅,朝臣在上奏時便紛紛用「邪教」來泛指羅教、黃天教、弘陽教、聞香教等秘密教門。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四月,南京禮部曾就燒毀羅教即無為教《五部六冊》經卷在公開貼出告示中,便把無為教等稱為「邪教」,內稱:「南京禮部為毀邪教以正風俗事。照得無為教惑世誣民,原系《大明律》所禁,屢經部科奏准嚴杜」。

  清政府建立后,「邪教」已經成為當時主流社會對於秘密教門的通稱。在邪教治理上,清承明制,針對民間不斷出現的各種以「反清復明」為名義起事造反的秘密教門組織,相繼頒布多項法令治理「邪教」。順治十三年諭令中規定,「凡左道惑眾,踵行邪教」,「加等治罪」。此後,清廷一再下令查禁「邪教」。乾隆皇帝強調指出:「邪教煽惑愚民,最為世道人心之害,不可不嚴切根查」。

  中國民間秘密宗教在宋元明清朝幾代,發展迅猛,教門繁多,愈挫愈烈,成為具有頑強生命力的民間社會運動。鴉片戰爭以來,由於近代中國內外交困,各種矛盾交織,危機不斷加重,社會更加劇烈動蕩,具有邪教性質的民間秘密宗教與秘密結社也隨之不斷分化變異,更加龐雜,遍布大江南北,名稱多達三四百種,徒眾多達幾千萬人,形成一種巨大的社會勢力,其煽動民眾組織的數次起事,對社會生產破壞力巨大,舉世罕見。另外隨著邪教組織勢力的擴展,其影響力也不斷擴大滲透到社會各個階層,在社會底層影響尤其深遠,余脈延續至今不絕。

  三、民國時期會道門組織的興起與滅亡

  歷史進入清末民初,中國社會發生滄桑巨變,統治中國二千餘年的專制君主制被推翻,建立了共和制。由於政權很快落入以袁世凱為首的封建軍閥手中,他們企圖復辟君主專制。社會上幾種人也藉機興風作浪,一是大批清王朝的遺老遺少;二是政權的更迭造成大批失意的軍政人員;三是科舉廢除以後一批入仕理想破滅的舊文人。這幾種勢力相互勾結,在當時形成了一股抗拒社會變革的守舊勢力,他們利用秘密教門的組織,反對社會變革,把以往下層群眾要求社會變革的秘密教門,改造成舊制度的衛道者,標誌著秘密教門又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會道門時期。大批湧現會道門組織,他們提倡迷信,反對科學,維護君主專制,反對民主共和,宣揚舊思想、舊道德。民國年間,國民黨政府一直沒有制定出治理會道門完備的政策,加上抗日戰爭期間,會道門被日本侵略者利用和庇護,使得會道門逐漸坐大,成為一股反社會、反科學反人類的當代邪教。新中國建立初期,人民政府鑒於會道門不僅大多都有歷史罪惡,而且不斷進行破壞和搗亂,甚至舉行武裝叛亂,因此被人民政府依法鎮壓取締,歷史上所稱邪教至此壽終正寢。

  四、邪教存在的長期性和複雜性

  由於歷史上所稱邪教的長期存在,在中國思想文化史上就形成了一個打著宗教旗號的亞文化傳統,作為主流社會的對立物,潛伏在民間,一旦遇到適合的土壤和氣候,就又會破土而出。中國歷代政權雖然都曾經對異端教派、秘密教門、會道門等「左道惑眾」團體或「邪教」採取過許多對策,但是皆未能真正解決這一問題,根本原因在於:一方面,這類團體主要在下層群眾中秘密流傳,他們所宣揚的「劫難將至」和「彌勒佛救世」及「天盤三副」等說教,客觀上反映了下層民眾對現實的不滿和對美好未來的期盼;他們所進行的造反活動,客觀上打擊了封建統治,迫使統治者不得不在剝削、壓迫人民方面有所收斂,因此,他們的造反活動,往往演變為農民起義,得到群眾的擁護。另一方面,從統治階級來看,他們取締、打擊異端邪教,目的主要是為了穩定社會秩序和鞏固封建專制政權,他們對異端、邪教的打擊,得不到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而且大多採用「以邪治邪」的辦法,不可能真正解決。

  新中國建立后,才在取締、打擊會道門方面取得顯著成效,使這一困擾歷代政權的老大難問題才基本獲得解決。這是因為,中國共產黨代表了中國先進的生產力,先進的文化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邪教和會道門卻代表了落後的生產力、落後的文化和少數教首的私利,而且企圖阻撓中國的近代化,把歷史拉向後退。因此,人民政府取締打擊會道門和邪教的政策,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所以取得了成功。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打破了原有的大鍋飯體制,那些缺少新知識和技能的人構成的弱勢群體,對於新的體制一時還難以適應。價值觀念的多元化和不同社會群體利益的衝突,使一些人感到迷惘和失落。一些心懷叵測的野心家便趁機煽動人們的不滿情緒,建立各種非法組織,抗拒社會的進步。近年來打著基督教旗號的呼喊派及其分支和打著氣功旗號的法輪功,就利用新瓶裝舊酒的辦法,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破土而出。他們所宣揚的歪理邪說雖然經過包裝,但是本質上仍然是末世論、救世論和創世論,其最終目的也是推翻世俗政權,建立政教合一的神權統治。

  綜觀中國歷史所稱邪教的演化歷程,儘管經過歷代政權的打擊、懲治,可是仍然屢禁不止,儘管歷代政權無論是武力鎮壓,嚴刑峻法,還是寬嚴相濟,都只能將其消滅於一時而難以徹底根除。只要遇到適宜的土壤和氣候,潛伏在地下的亞文化體系,就會破土而出,造成社會的動蕩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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