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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阻止加州「SCA 5」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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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鶴 發表於 2014-2-25 17: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由加州民主黨參議員、西裔(或拉丁裔)Ed Hrnandz提出的加州參議院憲法修正案(Senate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SCA 5),引起加州華裔社區和北美部分中文網站的熱議。為什麼引起熱議?這是因為,此案如果獲得通過,確實影響華裔及後代的利益,因此這個修正案為加州華裔社區的大多數所反對。反對SCA 5 ,應該是華裔社區的主流意見。不過,縱觀目前華裔社區對SCA 5的討論,雖然群情激憤,但對有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的認識,才能找到阻止SCA 5在加州眾議員通過的正確之道。

首先,我們應該注意到,SCA 5是加州憲法修正案。事實上,這位Ed Hrnandz在2010年就以提案的方式提出了否決1996年209號法案的內容。根據加州法律,是提案一定要進入一般的立法程序,比如先經過參眾兩院專門委員會的討論然後再拿到參眾兩院討論,比如要經過州長簽字等。但當時州長對Ed的提案並沒有簽字,而是交由加州高等法院裁決,加州法院以聯邦最高法院已經對209號法案做出裁決為名否決了這項提案。SCA 5加州憲法修正案,是針對209號法案而來。1995年6月,公立的加州大學及其九個分校廢除了錄取學生中的「平權行動」;1996年11月,加州用公投的方式廢除了包括教育、就業、政府招標等各方面的「平權行動」,這個投票結果就是209號法案;1997年4月,這一公投結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認可。

其次,我們應該注意到,SCA 5加州憲法修正案成為法律的過程是,加州參議院通過(已經完成)后,提交到加州眾議院討論(目前還沒有時間表);如果在加州眾議院通過,將在今年11月份的中期選舉由選民表決,而無需州長簽字的否決或是簽署過程,這就是憲法修正案與提案成為法律的主要不同點。顯然,民主黨提出的、有利於拉丁裔(西裔)的提案,在民主黨居多、西裔居多的加州獲得選民的支持,應該不是問題。SCA 5獲得通過的另外一個意義是,SCA 5的提出,必然引起拉丁裔選民的關注,而把SCA 5與中期選舉捆綁在一起,必然會提高拉丁裔的投票率,這將對民主黨的中期選舉有利。奧巴馬的健保改革方案,效績不彰,民主黨中期選舉面臨困難,SCA 5可以起到一石兩鳥的作用。

第三,雖然亞裔居民接近加州人口的15%,但亞裔選民為數不多,如果SCA 5在加州眾議院獲得通過,11月份選舉時獲得通過的可能行很大。因此,僅憑亞裔選票的力量是不足以阻止SCA 5的。那麼,怎麼辦?其實,辦法還是有的,這就是亞裔要聯合其他族裔,或者明確說要聯合白人。這裡的道理並不複雜,這就是,如果SCA 5獲得通過,同樣也會傷害白人的利益。近日看到網友提供的一個案例,說是白人女生Abigail Noel Fisher 和 Rachel Multer Michalewicz 在2008年申請德州大學奧斯丁分校時被拒絕錄取,但是她們發現有比她們成績低的有色人種學生被錄取,認為自己受到反向種族歧視,因此以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為依據,將學校告上法庭, 並進而要求推翻2003年 Grutter v Bollinger 對平權法案符合憲法的判決,目前官司已經到了聯邦最高法院。

美國拉丁裔(西裔)在人數上和政治上的崛起、美國共和及民主兩黨的政治鬥爭以及亞裔選民的數量不足,是華裔在考慮與SCA 5抗爭時必須要考慮到的。解決SCA 5的問題,僅憑維護華裔的利益這種「樸素的感情」是不夠的,因為政治是複雜的,是多種利益的博弈。

順便說一下,加州民主黨華裔參議員劉雲平(Ted Liu)、劉璿卿(Carol Liu)和余胤良(Land Yee)為什麼會投票支持SCA 5?難道他們真的不知道應該維護華裔利益嗎?NO!他們的投票,應該是利益權衡的結果,是現實的結果。簡單的說,如果亞裔選票可以和西裔選票抗衡,他們不會做出這樣的選擇。其實,他們的選擇也沒有大錯,他們首先要服務選區內所有族裔的選民,而並非僅是華裔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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