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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重科:中紀委中宣部已介入案件 定有公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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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國民 發表於 2013-10-24 09: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3年10月24日06:59
來源:中國青年網  
10月23日消息,就長沙警方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一案,中聯重科[/url]表示,案件已引發中央高層關注,中紀委中宣部已介入關注案件,相信定有公正處理。
  由於事件高度敏感性,該董事長助理要求在司法機關結案前,不透露其姓名。
  問:今天的發布會為什麼臨時取消?
  答:案件社會影響力較大,引發了全國媒體報道,也引發了中央高層高層關注,中紀委中宣部已介入關注案件。在這種情況下,中聯重科認為案件一定會有公正處理。清者自清,相信會給我們一個清白,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決定採取無為而治的方法,相信司法公正,等待司法機關給予事實真相,這比我們自己說,會更有說服力。
  問:雙方是怎麼走到今天這一步的?
  答:作為上市公司,我們不願與媒體為敵,走到今天這一步很無奈。
  從2012年9月起到今年5月,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發表了數十篇負面報道。無端抨擊我們三個問題:一是管理層收購旗下優質資產進行利益輸送,造成國資流失,私有化;二是一年花掉廣告費5.13億,搞「畸形營銷」;三是污衊中聯重科銷售和財務造假。
  這期間,我們兩次前往新快報報社溝通,第一次是品牌部副部長,第二次是今年6月我和公司副總裁孫昌軍。第二次在新快報社,面對社長兼總編輯李宜航,在門口坐著等候半小時后獲得說話機會。我們提出一個請求,請報社記者到實地採訪,採訪國資委和離退休員工,採訪他們想採訪的公司員工,了解真實情況。被當面拒絕了。
  這期間,陳永州還向港交所和深交所等監管部門進行實名舉報,在7月9日向中國證監會遞交了舉報材料,證監會和港交所進行調查,給予陳永州回函,稱經調查不存在所反映情況。
  媒體質疑企業,證監會和港交所作為第三方監管機構,已經給出了答覆。但新快報社及陳永洲不顧新聞操作素養,沒有對我們進行過直接採訪,沒有來過我們單位,沒有來過任何電話、簡訊或郵件提出採訪請求,仍然繼續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
  與此同時,海外投資者和中小股民由此對我們質疑甚至謾罵,指責公司不維護投資者利益,這些中小股民才是真正的弱者;公司還要解決數萬員工的就業問題,這些員工出外要頂著客戶質疑開展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選擇了向長沙公安機關報案。
  問:陳永洲報道屬於職務行為,為什麼不與報社對簿公堂?
  答:陳永洲本人和中聯重科不存在個人矛盾或糾紛。我們法務部門只是想公安機關報案,具體案件偵查是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能。不在我們的了解範圍。
  問:網上有消息說,陳永洲已經全部招供,長沙警方掌握了其收黑錢的證據。還有消息說已經被批捕。
  答:這兩個消息我完全不知道真假。舉個例子,我家裡被偷了,我去公安局報案,公安局立不立案,怎麼立案,怎麼偵查,是公安機關的判斷和工作。
  問:你們怎麼看網上對這個事情的輿論?
  答: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任何個人和公眾輿論不應干預司法。希望媒體報道,以事實為準繩,記者掌握媒體公器,不應宣洩甚至引導情緒,而應該在了解真相報道事實的基礎上讓社會公眾理智判斷。中聯重科在網上沒有水軍,我們相信司法機關的調查會給公眾一個滿意答案。
  我看到潘石屹在微博說,「多年來,國內一些經財記者寫我們的報道時,即不看財報,也不看公告,自己胡說八道。但不至於動不動就抓記者吧?一篇文章能把一個好公司寫垮嗎?」
  無疑,大眾看來,記者面對一個上市公司時,似乎處於弱勢。但實際上,真正弱勢是,是千千萬萬中小投資者,是受此事牽連的普通員工。後者的利益不應該被忽視。我們保護這些人,有錯嗎?(曹磊 發自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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