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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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父母還是恨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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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3-8-1 23: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3-8-1 23:57 編輯

zt: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么?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三節)。

  這段經訓常被一些熱心的信徒所誤解。他們以為跟從耶穌就當撇棄自己家中一切的人,不這樣作,就不配作主的門徒。譯聖經的人因為恐怕讀經的人誤解,還特別將那個「恨」字改作「愛我勝過愛」。這是不合理的。原文怎樣說,就應當怎樣譯。不過我們解釋聖經的時候,應當解釋得清楚正確。

  主耶穌教訓我們,跟從他必須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是否我們跟從主便當恨惡這些人呢?撇下所有的才能作主的門徒,又怎麼講呢?是否作主的門徒便當撇下家中一切的人,並一切的事物,再不去聞問他們呢?基督徒不是不可恨人么?不是連我們的仇敵我們都應當愛么?怎麼主竟吩咐我們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呢?如果你只看這一段經文,你一定要發生許多的疑問,但如果你再讀經上別處的話,你便可以得著正確的解說了。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章三十七節,三十八節)。

  主耶穌的意思並不是教訓我們恨惡家中的人,乃是告訴我們要為主的緣故擺正自家親人在自己心中的位置,把主放在最前面,把所愛的一切人放在其次。主不是不許我們愛父母,乃是要我們愛主超過愛父母。主也不是禁止我們愛兒女,乃是要我們愛主超過愛兒女。愛父母是應當的,但如果愛父母過於愛主,便不能作主的門徒了,愛兒女是合理的,但如果愛兒女過於愛主,便不能作主的門徒了。至於愛妻子,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也都是一理。將主放在第一,把其他一切的人放在第二。如果二者不能兼顧的時候,只能捨棄自己所愛的人,卻不能捨棄主;這便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了。容我們再讀一段經文-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章八節)。

  神吩咐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我們家中的人和我們的親屬就是我們最近的鄰舍,我們若不看顧他們,豈不是背了真道么?不信的人尚且知道看顧自己家裡的人和自己的親屬,信徒若不知道看顧他們,豈不是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么?神吩咐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又吩咐作父母的要撫育子女,也吩咐作丈夫的要愛他們的妻子。信徒如果不盡這些本分,豈不是違背神的命令么?明白了這件事,我們便知道主耶穌所說的,「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那一句話一定不是說不要看顧家裡的人,乃是說將主放在一切的人和事物以上,為主的緣故可以捨棄任何人,任何物,都不吝惜。

  最熱心跟從主的人也當最愛他們家中的人,不過不是像那些不信的人只愛自己家中的人,並不愛別人。主的門徒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也愛自己的親戚,本家,鄰舍,同學,同事,和一切與他們接觸往來的人;就連那些逼迫他們,辱罵他們,陷害他們的人,也都為他們所愛。他們不恨一個人。連他們的仇敵他們尚且不恨,更不用說他們家中的人了。他們竭力為他們家中的人求好處,他們也竭力為一切他們所接觸的人求好處。他們不只看顧自己家中的人和他們的親屬,他們看顧一切在他們旁邊的人。他們為愛主的緣故恨一切的人,但他們也為主的緣故愛一切的人。正是因為他們先為主恨了一切的人,所以他們為主愛一切人的時候,才是真實的愛,徹底的愛。這種愛能使那些被愛的人得著最偉大最永久的好處。

  可惜!許多熱心卻屬肉體的信徒竟誤解了主耶穌的教訓!他們不盡他們在家庭中當盡的本分,就藉口說他們為主撇棄了一切。他們中間作兒女的不孝敬父母,作父母的不盡心撫育兒女,作丈夫的不疼愛妻子,作妻子的不順服丈夫,兄弟姊妹彼此毫不關心,如同路人一般。他們卻說他們愛主,他們為主撇棄了一切。前幾年某處一個講道的人在講道的時候說,他離開家已經有七八個月之久,雖然他的老父母和妻子兒女都在家中,他卻沒有寫一封信回家,他還教訓人都當這樣為主撇棄一切。為子不孝,為父不慈,為夫不愛妻子,明明是可恥的事,他還以為榮耀。這種榜樣是不必學罷!教會中多有幾個這樣熱心跟從主的人,只有使世界上多增加一些傷心落淚的老人,婦女,幼童,使神的名多受一些羞辱和毀謗。

  基督的門徒應當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應當撇下一切跟從主。同時基督的門徒在父母面前應當作最孝的子女,在兒女面前應當作最慈的父母,在妻子面前應當作最有愛心的丈夫,在丈夫面前應當作最順服的妻子,在弟兄姊妹中間應當最會謙讓體恤。但如果有時候,順從主,就不能再順從家中的人;討主的喜悅,就不能再討親愛的人的喜悅;為聽從主的命令,為作主的工,就不能再顧到與自己最有關係的那些人;在這種實在不能兩全的時候,只能為主的緣故忍痛撇下一切。這才是聖經中正確的教訓。這才是主在門徒身上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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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06:13 | 只看該作者
拿「恨」做文章的看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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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3-8-2 06:20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06:13
拿「恨」做文章的看過來。

這是曲解!耶穌的意思很明白,放棄人間的一切,去追隨耶穌。現代人沒人做得到,所以才有這些曲解。
Nothing in the world is more dangerous than sincere ignorance and conscientious stupidity.
——Martin Luther K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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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06:36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8-2 06:20
這是曲解!耶穌的意思很明白,放棄人間的一切,去追隨耶穌。現代人沒人做得到,所以才有這些曲解。 ...

耶穌的話很明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章三十七節,三十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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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06:44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8-2 06:20
這是曲解!耶穌的意思很明白,放棄人間的一切,去追隨耶穌。現代人沒人做得到,所以才有這些曲解。 ...

是你明白耶穌的意思還是我明白耶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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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3-8-2 10:42 | 只看該作者
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是耶穌所說。人看不懂嗎?是耶穌大還是你大。誰是主?人有資格去解釋嗎?這樣清清楚楚的經文人都懂,只有信主耶穌的基督教要大力去解釋。所以別說別人不信,反倒是自稱信的人在恨耶穌如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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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3-8-2 10:48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06:36
耶穌的話很明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 ...

(路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三節)。和馬太(太十章三十七節,三十八節)。在打架。這是什麼經?沒有你們,那就成廢紙了。你們可比路加,馬太神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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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3-8-2 10:51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8-2 06:20
這是曲解!耶穌的意思很明白,放棄人間的一切,去追隨耶穌。現代人沒人做得到,所以才有這些曲解。 ...

沒有一個。就是彼得跟了也穌,家裡還留著打魚工具。所以基督教是個反耶穌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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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兵器者 發表於 2013-8-2 10:57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3-8-2 10:48
(路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三節)。和馬太(太十章三十七節,三十八節)。在打架。這是什麼經?沒有你們,那就 ...


神的話語從來沒有自相矛盾的。
舉個列子如果我是你的朋友,我看見你吃太飽了,我讓你少吃點,如果你吃太少了,我會叫多吃點,不明白的人會說,這人真奇怪怎麼叫少吃又叫你多吃,其實我是愛你的,不管叫你多吃或叫你少吃都是為了你益處,不知道的人他的論斷又怎麼會影響兩個朋友的友誼呢。
所以你若明白 神是愛,你就會明白,神的話語有時候是這樣有時候是那樣,《聖經》就是一個意思 神是愛,神是公義的,神是信實的,神是有憐憫的, 神是大能的,神是獨一的,這一些 神性都通過 基督耶穌的顯現得以彰顯出來,如果得出來的結論與這個大原則相反,得出來相反結論的人,自己要謹慎,因為我們的公義加添不了任何東西給 神,但我們若不是公義的,只會自取滅亡。
願榮耀因 主耶穌歸於父神,從萬古之先,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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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兵器者 發表於 2013-8-2 10:59 | 只看該作者
持兵器者 發表於 2013-8-2 10:57
神的話語從來沒有自相矛盾的。
舉個列子如果我是你的朋友,我看見你吃太飽了,我讓你少吃點,如果你吃太 ...

所以的事情都有先後順序的,有大有小,有先有后,就連說話也是這樣,不然別人又怎麼會清楚這個人想要表達什麼意思呢。
有論題有論據有結論這是最基本的表達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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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19:55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3-8-2 10:51
沒有一個。就是彼得跟了也穌,家裡還留著打魚工具。所以基督教是個反耶穌的教。 ...

你是徹頭徹尾的反耶穌,儘管你自稱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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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3-8-2 22:01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3-8-2 10:51
沒有一個。就是彼得跟了也穌,家裡還留著打魚工具。所以基督教是個反耶穌的教。 ...

安耶穌的苦行僧的要求,沒幾個人能做到。 所以基督教就不斷地改,不斷地補。
Nothing in the world is more dangerous than sincere ignorance and conscientious stupidity.
——Martin Luther K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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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3-8-2 22:21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06:44
是你明白耶穌的意思還是我明白耶穌的意思?

連這種話都說出來啦?
豈不聞: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Nothing in the world is more dangerous than sincere ignorance and conscientious stupidity.
——Martin Luther K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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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22:23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8-2 22:01
安耶穌的苦行僧的要求,沒幾個人能做到。 所以基督教就不斷地改,不斷地補。 ...

苦待己身的禁慾與享樂至上的縱慾,其背後無外乎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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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3-8-2 22:24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06:36
耶穌的話很明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 ...

明明是恨,你怎麼敢改成愛呢?難道是聖經錯啦?
Nothing in the world is more dangerous than sincere ignorance and conscientious stupidity.
——Martin Luther K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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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22:29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8-2 22:21
連這種話都說出來啦?
豈不聞: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外行指導內行,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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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3-8-2 22:36 | 只看該作者
持兵器者 發表於 2013-8-2 10:57
神的話語從來沒有自相矛盾的。
舉個列子如果我是你的朋友,我看見你吃太飽了,我讓你少吃點,如果你吃太 ...

你的例子正好說明基督教就是這樣來糟踏神的。人因是有限,才會出現後悔,發怒,一會兒叫人家少吃,一會兒叫人家多吃。陰為他們不是神,沒什麼辦法應付人的各種情況。你用人來比喻神就是說神並不神。這就是最大的糟踏神。人為何如此干?究其目的是為了吃飯,把神當做招牌,使人拿出錢來,這就是所謂的做神的工。所以人說的神是假神。騙錢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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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22:49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8-2 22:24
明明是恨,你怎麼敢改成愛呢?難道是聖經錯啦?


無知者無畏,你的膽子很大,從來不檢討自己的眼神為什麼會錯。為糾正你的眼神,特使用紅色大字:
馬太福音十章37,38:「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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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3-8-2 22:49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8-2 22:24
明明是恨,你怎麼敢改成愛呢?難道是聖經錯啦?

只好搗漿糊,彎彎繞,什麼這個比喻,那個例子,什麼原文意思,讀經要看整個經書,再不就是加你一頂大帽子,或咒你下地獄。再不就封掉你。,其實耶穌說的對,他是來說天上的事,是反對地上的事。想念地上的下到地獄里。就這麼簡單。可人不幹,偏偏就搗漿糊把耶穌的話搗弄糊了就達到每人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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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3-8-2 22:59 | 只看該作者
馬太福音十章37,38:「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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