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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當年重慶黑打我保持沉默 而今面對曾成傑案要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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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3-7-16 06: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3/7/15  消息來源:德國之聲


  湖南「集資案主犯」曾成傑被長沙中院「秘密處死」一事持續發酵,其女兒怒斥當局暗箱操作炮製冤案;代理律師發出緊急聲明,指判曾死刑使政府獨資公司無本萬利,無異於圖財害命。

  7月12日晚22時,湖南"吉首集資案"主要當事人曾成傑的女兒曾珊微博泣血喊冤,稱父親於當天上午已被長沙中院秘密執行死刑,政府未予通知家人。曾珊的微博猶如一枚重磅炸彈投向網路,引發包括創新工場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開復一眾新浪名博在內的網友大量轉發。

  其後曾珊再發一些證據資料以證明曾成傑的案件為一起當局炮製的冤案。其中曝光曾成傑遺書,遺書表示:"三館公司本身是優良資產,有能力雙倍償還融資債務;專案組在2009年1月6日秘密處置了三館公司財產;與市長發生過口角";曾珊也質問當局:"父親曾成傑被捕三個月後,法院還未立案,三館公司資產就被湘西政府拍賣,這合法嗎?兩審法院都未出具三館公司的資產評估,就以集資詐騙判處父親死刑,這合理嗎; 父親於昨日上午被執行槍決,到現在都沒有官方通知,連最後一面都沒見到,剝奪臨終告別權,這合情嗎?"

  曾成傑為原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早在2003年6月,開始競爭湖南湘西吉首"三館項目"(州體育局的體育館、州文化局的圖書館與群藝館);2004年初成立"三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並於當年5月獲准三館工程項目拆遷。2008年12月,曾成傑因涉嫌集資詐騙被正式批捕。湖南當局認定其為湘西自治州吉首市集資詐騙案主犯,2012年1月和2月的一審、二審均以"集資詐騙罪"對曾成傑判處死刑;判決書認定曾成傑用詐騙手段非法集資總額34.5億元,集資詐騙金額8.3億元,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院維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時任州長的杜崇煙牽連此事於2009年獲刑。

  7月13日下午17時,長沙法院中院官方認證帳號發出微博稱:"法院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網友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二十三條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應當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罪犯申請會見並提供具體聯繫方式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近親屬。罪犯近親屬申請會見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並及時安排會見";在網友的炮轟下不到半小時,該條微博被長沙中院主動刪除並進行"道歉和解釋"再稱:"曾成傑臨刑前,法官告知其有權會見家屬,曾成傑未提出,在其遺言中也未提出";很快曾珊弔詭向長沙中院道歉,並表示只想要回父親的骨灰,網友疑其遭到當局威脅。

  "判處曾成傑死刑就是攔路搶劫、圖財害命"

  7月13日,曾成傑的辯護人北京盛廷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少光發出緊急聲明,指該集資案始作俑者為當局,當時的融資得到當地政府的支持;2008年3月湘西領導變更后,對民間融資由支持變為打擊,2008年6月26日以內部文件形式通知黨政幹部退出融資,造成民間融資危機。時年發生堵鐵路事件也是民眾對政府表達憤怒而與三館公司無關;另判決書中指三館公司非法集資額為34.5億元為累計重複計算。

  聲明信中還指出:"曾成傑本人沒有揮霍融資款和轉移資產的行為,融資群眾對曾成傑是信任的,紛紛寫信要求無罪釋放曾成傑。判處曾成傑死刑就是攔路搶劫、圖財害命,使融資雙方血本無歸,湖南省政府獨資企業無本萬利";聲明信最後指出湖南省前省長和省委書記、現中國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與本案的關聯性:"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案發時是湖南省長,在湖南高院判處曾成傑死刑時是省委書記。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審判決,直到2013年3月周強從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長前,最高法院都沒有核准,周強當院長后不到三個月核准。"

  中國知名大律師張思之向德國之聲表示,曾成傑案今日成為令公眾矚目和引發民憤的案件,但在中國司法過程中,更多的類似案件不為人知,淹沒在歷史的某個角落:"這個事情並不偶然,並不是一起兩起,這樣的政府還可以信任嗎?任何一個政府都不可以隨便殺人的";張思之認為王少光公開聲明中對周強的質疑有一定的道理:"這不是人們的聯想,這肯定是有問題的,這更證明了我過去的看法,周強這些人,不要看他講什麼,前幾天他還講得天花亂墜的怎樣依法辦事,怎樣提高司法公信力,可他們做的是另外一回事。"

  "新打'土豪',借司法權掠奪民間財富"

  中國知名企業家、萬科集團董事會主席王石微博上表示,當年重慶打壓民營企業家時他採取了沉默態度,而今面對曾成傑案,他要對違反法律,侵犯財產、侵犯生命的權力部門明確說"不"。上海網友"徐安安"認為曾案是一起政治謀殺:"大眾對曾成傑之死的震撼觀感,並非僅僅出於死刑執行的程序封鎖以及暗箱操作,而是源於這一樁死刑案例的邏輯。原來,政權為了斷尾,可以殺人,可以殺死一度利用過的、稱之為合作夥伴的商人以突圍。即使以最嚴格的標準來衡量,這也夠得上是政治謀殺。"

  專欄作家葉匡政認為曾成傑案就是新版的"打土豪":"過去打土豪分田地,老百姓還能得點好處,如今打土豪的收益,早被權貴們悄悄瓜分了。這也是急於悄悄處死曾成傑的原因。他們越這麼做,越表明背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今一些地方官員通過介入企業糾紛,借司法權掠奪民間財富,已成為一種悄悄流行起來的貪腐方式";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不無警示地表示:"號角!曾成傑遭遇和秘密處死,吹響了企業家移民和轉移資本的號角。不信等著瞧,蠢貨們。"

  張思之指"曾成傑案"與"吳英案"有一定的相似性,吳英被判死緩曾讓曾成傑的家人感到一絲希望,而吳英案更讓很多學者對政府放開民間融資有所冀望。中國知名經濟學家茅於軾也在曾成傑被秘密處死後,指"非法集資罪"的條文有嚴重缺陷。對此張思之認為:"民間的集資不應該被認為是非法的,只要不是用詐騙的手段來集資就是合法的,經營、貿易、集資這都不是一種契約關係嗎?現在我集資的數額大一些,你讓我現在還,我還在經營之中,這本身就不合情理,更何況他們的財產都抵得上應該付給被集資人的錢款,這更沒有理由了,我賣掉我的財產可以還的,結果被政府拿到手上了,你們說我還不上,是圖財害命啊。"

  張思之也認為政改不行,司法難正,而企業家在這樣的環境中,有可能選擇移民,少數人登船離去,更多人的財產、生命安全將面臨更加嚴酷的環境,這也許就是曾成傑之死引發民眾和企業家悲憤的原因。 [ 俺想說幾句 ] [ 查看網友評論( 37 ) ]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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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13-7-16 06:19 | 只看該作者
在邪惡統治集團的指使下,邪惡公檢法再次犯下不可饒恕的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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