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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鄉的地被強佔,無處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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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cmen 發表於 2013-5-16 15: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為了打擊犯罪,純潔幹部隊伍,提高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現將我們所了解的襄陽市襄州區峪山鎮峪山村民委員會、峪山鎮政府黨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政法委書記朱大海及相關人員的犯罪事實,實名舉報如下:
   舉 報 人:襄陽市襄州區峪山鎮峪山村三、四組村民
   被舉報人:襄陽市襄州區峪山鎮峪山村民委員會、峪山鎮政府黨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政法委書記朱大海、鎮長呂忠國及相關人員一、舉報事項及請求: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之規定,依法追究襄州區峪山鎮鎮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鎮長呂忠國、政法委書記朱大海、峪山村民委員會書記及相關人員,非法強佔耕地的刑事責任及行政責任。2、依法責令峪山鎮政府有關人員及其開發商停止非法強佔耕地的違法行為,並將已非法佔用的耕地及時復墾,恢復原狀,將土地交還給村民耕種,並賠償峪山村三組、四組村民的一切經濟損失。3、峪山鎮政府組織民兵及社會人員等毆打、恐嚇村民,造成傷害。要求依法追究其相關人員及幕後指使人員刑事責任,要求對受傷的群眾進行合理賠償,並且書面道歉。4、峪山鎮政府和峪山村委會長期佔用、出租、變賣、變更峪山村四組的集體耕地和集體財產,其賬目資金資產27年不公開,拋荒耕地20畝,四組村民人均僅剩最後七厘田,被襄陽市襄州區峪山鎮峪山村民委員會、峪山鎮政府黨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政法委書記朱大海、鎮長呂忠國及相關人員非法買賣。要求對其賬目清算,違法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5、峪山鎮鎮長尚鈺、峪山鎮土地管理所所長代表峪山鎮政府於2013年3月29日上午,在峪山鎮信訪辦公室《關於肖五等群眾信訪事項的答覆意見書》欺上瞞下、是非不清,襄州國土資源局未答覆,鎮長尚鈺、土地管理所所長及相關人員,欺騙村民、欺上瞞下、嚴重失職。在非法徵收峪山村三、四組土地中,扮演重要角色,欺騙村民、魚肉百姓、欺上瞞下,給黨的形象抹黑,不是一個合法的共產黨員。請求依法追究峪山鎮鎮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峪山鎮土地管理所所長及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二、事實與理由:我們的耕地被強佔,我們的村民被打傷,我們的土地被那群喪盡天良的領導、為富不仁的社會名流強佔!他們在無任何國家批文下,肆意踐踏著我們的權利和尊嚴,建築他們的別墅和樓盤,謀取私利,滿足他們貪婪的慾望,中飽私囊。襄州區峪山鎮黨委王峰、鎮長尚鈺等人,為了一己私利,為了面子工程,不惜無視國家法規,犧牲廣大人民群眾的利,他們以遷村騰地為名、以擴建集貿市場借口,最後借蔣崗增減掛鉤為名,他們給峪山村三、四組騰在哪裡?掛在哪裡?建設大型社區開發房產為實,不顧法律的尊嚴,斷絕老百姓的活路。不顧老百姓的強烈反對,在老百姓一路上告中,肆無忌憚、大規模的建設樓盤。事實如下:1、峪山鎮鎮政府、峪山村民委員會在無任何公示、公告,無任何國家相關單位批複的事實情況下,由峪山村民委員會相關人員和三、四組組長,用哄騙、恐嚇、威脅等手段,強迫村民簽訂《峪山南環路土地增減掛鉤(社區)佔地補償協議》,峪山村三、四組村民要求村民委員會出示徵收土地的國家相關單位的批複,峪山村民委員會說「拿不出來!」三、四組村民不同意,自發地聯名上告有關部門。第一次,由肖大忠、李順國等同村民簽字、畫押上告,無結果;第二次,由劉老四、楊先進等同村民簽字、畫押上告,無結果;第三次,由劉國慶等同村民簽字、畫押上告,無結果。前三次發生的時間為2012年7月間至2012年12月12日,由村民自發向峪山鎮政府上告,有關部門均無任何結果,沒有任何領導站出來說一句話。2、峪山村民委員會夥同峪山鎮政府黨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女)、政法委書記朱大海、鎮長呂忠國等人,將峪山村三、四組土地110多畝在無任何公告、公示的情況下,非法賣於襄陽天俊農業投資有限公司承建,實際是峪山鎮有錢的名流借增減掛鉤之名義,用於開發樓盤、別墅,謀取私利,至老百姓的死活於不顧。3、由於峪山鎮政府黨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女)、政法委書記朱大海、峪山村民委員會及相關人員等人,將三、四組耕地賣給襄陽天俊農業投資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2日,襄州區峪山鎮政府組織人員,大隊幹部、民兵、峪山派出所人員,還有部分人員戴著警帽、身穿警服,帶有警棍和藥水,足有幾百人,開始推土地、毀壞麥田。峪山村三、四級村民用微薄的身軀站在自己的耕地上,乞求峪山鎮黨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峪山村民委員會,讓他們不要推我們的耕地,希望他們良心發現,黨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利益熏心,至國家法律於不顧,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下令推毀耕地,並且推搡村民,叫其離開現場。在驅逐村民的過程中,工作人員用藥水噴灑四組村民劉克芝眼睛里,並用手肘擊打劉克芝同志,將劉克芝同志打昏死倒地,現場無人施救,最後村民向政法委書記朱大海求救,朱大海書記非常不情願的叫人將劉克芝同志送往峪山衛生院搶救。因病情非常嚴重,傷員生命垂危,峪山衛生院要求病人轉院治療,最後送到襄陽市中心醫院搶救。四組村民楊興榮在被工作人員驅逐的過程中,被工作人員粗暴的推倒在地,當場昏死,和劉克芝同志一樣,送往醫院搶救。四組村民曹三,在被驅逐過程中,工作人員的粗暴行為導致曹三同志心臟病複發,同以上兩位村民一樣被送往醫院搶救。三組村民沈臘娃在被工作人員驅逐的過程中,工作人員粗暴執法,由四名大漢將沈臘娃同志抬起,站在高處居高臨下往下摔(高度約3米,次數2次),並且在驅逐過程中,扯壞沈臘娃同志新羽絨服,致使沈臘娃同志身體嚴重受傷,軟組織多處損傷,拍片為證並將沈臘娃在78歲母親推到在地。她本人自己在峪山衛生院治療。4、2012年12月20日,峪山鎮政法委書記朱大海、律師庄廣銀去襄陽市中心醫院勸說三位傷員轉到峪山衛生院治療,峪山鎮政府拒不支付傷員在襄陽市中心醫院的後續治療費用,要求傷員回到峪山衛生院保守治療。在轉院的過程中,峪山鎮政法委書記朱大海親自為傷員寫下《保證書》:保證治療費用由政府全部支付,朱大海簽字、畫押。5、峪山鎮政法委書記朱大海在解決因2012年12月12日上午峪山鎮政委書記王峰、鎮長尚鈺非法征地過程中,粗暴執法,使四位村民受傷,賠償受傷人員的醫療費用、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的過程中,只賠付曹三同志的損失,違法將峪山鎮峪山村四組集體土地六間宅基地賠償給曹三(註:峪山村四組盧家堰兩間宅基地划給曹三,曹三將兩間宅基地賣於峪山村四組村民張廣全,十萬元人民幣已支付八萬元,后余兩萬元等證件辦齊后一併支付)。六間宅基地屬峪山村四組集體土地,政法委書記朱大海將其六間宅基地作為賠償,峪山村四組組長肖光偉、峪山村村民委員會和政法委書記簽名蓋章,將峪山村四組的集體土地私自作為補償成本,損害了峪山村四組的集體利益,損害國家利益。同為受傷害者的劉克芝、楊興榮、沈臘娃三位村民,得不到公平、公正的賠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例,已構成犯罪,請求依法處理。6、峪山村四組組長肖光偉和峪山政府分管土地領導呂忠國,於2011年將峪山村四組集體耕地(峪山鎮財政所後面)賣給峪山村二組村民梅先清,實際是梅先清和肖大忠合夥購買(肖大忠與四組組長肖光偉是親叔侄關係),每畝12000元,共5.5畝耕地,共計66000元。這份耕地的實際畝數約為七畝。同年三組的集體耕地,地挨地,每畝30000元,峪山村三組不賣。為什麼峪山村四組土地以12000元/畝的價格賤賣給他人,約七畝土地,峪山鎮政府分管土地領導和四組組長就有這麼大的權利批複?難道這裡面沒有貓膩?而且畝數不對。望各級領導給予查辦,退還四組耕地。
三、強佔情況西溝這塊水田是村民僅剩餘的口糧田,也是村民的保命田。然而,僅有人均七厘田也被峪山鎮政府內外勾結強佔。1、2012年,峪山鎮政府及峪山村委會全體成員,在峪山村工農學校召開三組和四組群眾會,會議由一位政府領導和村委會領導講話,宣布出售四組西溝水田和相鄰的三組幾十畝耕地,村民問有沒有啥政策,當官的回答,沒有。村民當即不同意賣地,會議在吵鬧中結束。2、2012年 8月24日下午,他們再次組織三、四組村民在峪山鎮中學開會,三、四組村民長期受到當官的欺騙,不再相信他們的謊言,一位善良質樸的村民實在聽不下去了,拔了他們的話筒,村民不同意賣地,會議在吵鬧中再次結束。3、峪山鎮政府在開會沒有實際意義、沒有任何手續下,於2012年9月開始,派遣峪山村委會全體領導及三、四組隊長,發動了一場蓄謀已久的簽訂《買賣合同》的陰謀。峪山鎮政府指揮峪山村委會和三、四組隊長,用欺騙、哄騙等手段,一家一戶簽訂合同,不簽合同的天天找,叫村民不能正常生活。強迫老百姓簽訂的自己都不知道的《峪山鎮南環路土地增減掛鉤(社會)佔地賠償協議》,這個合同不具有自願性、平等性、公平性、相對性,在合同不違背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對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這是一份非法合同。峪山鎮三、四組村民,自發的簽字、畫押,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反映,勻無結果。4、峪山鎮政府八月底非法用鉤機、鏟車、大型機械破壞農田水利設施,公路、田埂進出主要路口堆土封死,使大部分村民無法種上小麥等農作物。每天派村委會等人員阻止老百姓種秋季農作物,老百姓在充滿信心的等待上面的共產黨領導來解決問題。5、峪山鎮政府派人於農歷十月份左右,開始去三、四組的耕地上打樁放線,四組村民正在幹活,前去阻止,現場有派出所人員、政府人員還有六個社會人員,並且有一名社會人說:「給我施工放線,看誰不準施工?!誰XX阻攔,打死誰!媽的個X,打走!」拿起磚頭扔向善良的村民。並拿出隨身攜帶的刀具恐嚇、威脅村民楊興國等人,且大聲說:「這麼大的工程,打死幾個人,埋得起!算個球!我們是你們政府領導派來的!」善良的群眾站在那不知道咋辦,派出所和政府領導們看在眼裡,一句話沒有,靜靜地站在那裡等了一會兒,村民們找鎮政府領導,直到晚上八點左右,鎮領導朱大海、老塗,派出所所長才說話:「你們舉報嫌疑人,我們去抓。」這一句話如同三伏天掉到冰窯里,讓人心寒。我們的共產黨員的黨性、良心都到哪裡去了?「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豆腐。」村民們只能默默地等待,望各級領導給予公正的解決。然而,峪山鎮政府公然違反法律、法規,在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續的情況下,強行佔用三、四組耕地110多畝,而且打傷村民婦孺,嚴重損害村民的切身利益,性質極其惡劣,影響極壞,損害共產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在當前全國上下全力構建和諧社會和依法治國的前提下,大力加強農村工作和維護農村穩定,保障農民合法權益要求下,黨中央、國務院曾三令五申,要求全國各地加強土地管理,嚴禁亂佔耕地,嚴禁「以租代征」等非法佔用耕地,不得犧牲老百姓的利益搞發展,要尊重老百姓的意願。然而,峪山鎮政府領導王峰、尚鈺等相關人員,為一己私利,為面子工程,斷絕農民活路,違法強佔耕地,峪山三、四組村民站起來不答應!國家法律更不會答應!峪山村三、四組上訪多次,均無結果。望各級領導站出來給村民一個公平的解決。 若得不到解決,本舉報信抄送到襄州區、襄陽市、湖北省,直至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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