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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小說中,讀著最痛快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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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ace 發表於 2013-5-9 05: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侯會


提到老舍先生的小說經典,人們馬上會想到《駱駝祥子》、《四世同堂》,此外還有《老張的哲學》、《貓城記》、《我這一輩子》、《月牙》……不過若說讀著最痛快的,我以為是那篇《鄰居們》。


老舍小說中最痛快的一篇小說不長,講的是當教員的楊先生跟當買辦的明先生比鄰而居,兩家摩擦不斷——主要因為明家不講理,自以為給洋人做事、高人一等,瞧不起「窮教書的」。明家夫婦常縱容孩子跳過矮牆到楊家院子里偷摘花草,那可是楊家夫婦的心愛之物。

楊家夫婦是有教養的人,一忍再忍。直到有一天,孩子們有恃無恐,把楊家培育三年、剛剛結果的兩串葡萄偷了,楊太太這才鼓起勇氣,到明家去講理。小說里這樣描述兩位太太的交鋒:

     楊太太很客氣:「明太太吧?我姓楊。」

      明太太准知道楊太太是幹什麼來的,而且從心裡頭厭惡她:「啊,我早知道。」

    楊太太所受的教育使她紅了臉,而想不出再說什麼。可是她必須說點什麼。「沒什麼,小孩們,沒多大關係,拿了點葡萄。」

    「是嗎?」明太太的音調是音樂的:「小孩們都愛葡萄,好玩。我老舍小說中最痛快的一篇並不許他們吃,拿著玩。」

    「我們的葡萄,」楊太太的臉漸漸白起來,「不容易,三年才結果!」

    「我說的也是你們的葡萄呀,酸的;我只許他們拿著玩。你們的葡萄泄氣,才結那麼一點!」

    「小孩呀,」楊太太想起教育的理論,「都淘氣。不過,楊先生和我都愛花草。」
      「明先生和我也愛花草。」
       「假如你們的花草被別人家的孩子偷去呢?」
       「誰敢呢?」
       「你們的孩子偷了別人家的呢?」

    「偷了你們的,是不是?你們頂好搬家呀,別在這兒住哇。我們的孩子就是愛拿葡萄玩。」

楊太太幾乎哭著回家去。楊先生解勸半天,決定寫一封信給明先生——明太太沒文化、不講理,明先生難道也不懂事嗎?可信讓人送過去,卻被明太太堵著門退回來!

老舍小說中最痛快的一篇可巧有一封明家的信誤投到楊家來,楊先生不計前嫌、以德報怨,仍讓人送還明家。不料其間誤會迭生,姓明的「惡向膽邊生」,竟命孩子們再至楊家,把院內花草悉數踏毀!

等楊先生外出回來,看到滿院的「破爛兒」,一下子愣住了!他馬上明白是誰幹的,雖然一再叮囑自己「要冷靜」,可心底那點「野蠻的血」不由得沸騰起來!他不能再思索,脫下衣服,就地撿起兩三塊磚頭,隔著院牆朝明家窗戶扔過去!嘩啦嘩啦的聲音讓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痛快!玻璃砸得差不多了,他回到屋子裡,狂吸著煙,等著明先生過來打架——可是,明先生那邊什麼動靜也沒有。

第二天是星期天,楊先生在院中收拾花草,明先生在那院修補窗戶。「世界上彷彿很平安,人類似乎有了相互的了解」。

老舍自己便是個「窮教書的」,我懷疑他真的跟一個當買辦的小人做過鄰居——除了明先生,我們還記得《四世同堂》里有個丁約翰,大概也是此人投影。

老舍小說中最痛快的一篇常言道:遠親不如近鄰;這說的是鄰里互通有無、急難相助,處得好時,賽過親戚;可若碰上個壞鄰居,如明先生、丁約翰之流,時時在你面前生事添堵,則真如附骨之疽,讓你無路可逃!

當然,並非人人「有幸」跟這樣的人做鄰居。然而就廣義的「鄰居」而言,這樣的人卻又打頭碰臉、總能遇上一兩個。

我們身邊的明先生、丁約翰可能只是「土包子」,洋字碼認不得幾個,卻總是挾洋自重、「斯基」不離口。對於自家傳統,則妄自菲薄、極力詆毀,彷彿他自己壓根兒就不是中國人!其所作所為,無非是燒古書、劈牌位,恨爹娘、罵祖宗,美其名曰「移風易俗」,實則敗壞人倫、莫此為甚。——我們不贊同,但只能像楊先生一樣,忍著。

生活中的二位爺並不難辨認,他們總是鼻孔朝天、目中無人,吹牛不上稅、說謊當家常。顛倒黑白、指鹿為馬是他們的長項,自吹自擂、對鏡貼金是他們的日課!——不過大家早就習以為常,見怪不怪;誰若跟他們較真、講理,反被視為不可理喻的怪人!

老舍小說中最痛快的一篇我們從小被教育要尊重他人。當你長大成人,有了獨立人格、專業技能,也希望得到他人的足夠尊重。可你迎面遇上二位爺,指手畫腳告訴你:事要怎樣做、話當如何講、文應怎麼寫、心該如何思……唾沫星子直噴到你臉上——你像吃了蒼蠅,可又無可奈何!

二位爺又如舊家族中被寵壞的長子嫡孫,想一出是一出,做過無數荒唐決定,給單位帶來巨大損失;事後卻總能獲得「原諒」,自說自話地拉些客觀,或輕描淡寫做點「自我批評」,於是又重登征程、照樣光鮮!——而你呢,往往因錯說一句話、錯走一步路,便再也沒有改正的機會。

只有二位爺管理你的份兒,你卻沒有監督他的渠道。公家金庫的錢財任由他揮霍、偷拿,其生活之奢華糜爛,幾乎趕上昔日王侯……可你總能自我安慰:人各有命、富貴在天;眼下有飯吃、有房住,已經不錯啦,還要怎樣?

直到有一天,二位爺與開發商沆瀣一氣、以冠冕堂皇的名義來拆你的房子,就如同明先生派他家孩子來踐踏楊家花園,你還叮囑自己:要冷靜!咱是有修養的文明人,要相信……相信……

在小說里,老舍內心那點「野蠻的血」沸騰起來,他讓筆下的楊先生脫掉長衫、揀起磚頭,嘩啦嘩啦砍破明家的窗子,痛快了一把——同時也替自己出了一口惡氣!他懂得與壞鄰居的相處之道:一點點抵抗的表示,遠勝過無休止的感化與寬容!

老舍小說中最痛快的一篇只是生活中的老舍大概始終沒有脫長衫、揀磚頭:面對明先生、丁約翰的欺凌,他選擇了息事寧人、忍氣吞聲。——三十年後,面對新的逼凌,他仍然沒有動手。在66年那個炎熱的夏夜,他在水邊整整坐了一宿(這一夜他想起《鄰居們》了嗎?他若磚頭在手,又能砍向誰?)——黎明時分,投了太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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