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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價值2億國有煤礦37萬賤賣 調查稱程序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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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ang 發表於 2013-1-24 10: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3年01月24日 03:44  每日經濟新聞  我有話說(2279人參與)   每經記者 胡健 發自北京

  山西保德一處價值2億元的國有煤礦僅37萬餘元賣出的事件在2012年鬧得沸沸揚揚。

  近日,山西忻州市政府一則公文稱,忻州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於媒體刊登當日就安排了聯合調查組,對媒體報道所涉及的相關問題展開調查。目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問題已經基本查清,處理結果將適時公布。

  調查認為,扒樓溝煤礦的轉讓符合當時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的實際,是按照保德縣《關於煤炭資源整合有償使用工作實施辦法》具體實施的,煤礦及其職工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不過,調查中還發現,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扒樓溝煤礦未能嚴格按照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履行清產核資、審計、招標(拍賣)等程序,且縣經貿局配合出具了補充文件,辦理了虛假拍賣手續。

  煤礦「賤賣」始末

  保德縣扒樓溝煤礦建於1958年,屬於地方國營煤礦。到2000年前後,因煤炭市場不景氣,企業經營變得艱難,煤礦的資產幾乎全部用於抵償欠發職工的工資和債務。

  2006年10月,根據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的要求,在煤礦無力支付資源價款的情況下,為保留煤礦的採礦許可證,經保德縣黨政聯席會、縣長辦公會研究,扒樓溝煤礦將採礦權和資產轉讓給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晉保煤業,其中李愛軍占股80%,張懷保占股20%),約定晉保煤業每生產1噸煤交納8元採礦權轉讓費,資產以出售方式轉讓給晉保煤業公司,轉讓價格由中介機構評估確定。

  2006年10月,扒樓溝煤礦委託山西大地資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對礦上的建築物、設備、線纜等實物資產進行評估,評估價最終確定為37.467972萬元。2006年12月,晉保煤業除按1噸煤8元支付採礦權轉讓費、上繳資源價款1600萬元外,又支付給了扒樓溝煤礦凈資產轉讓款37.467972萬元。

  但在不到3年後的2009年8月,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批複了保德縣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方案,同意忻州神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忻州神達)作為重組整合主體企業,兼并重組晉保煤業。

  經過評估,晉保煤業合計資產已達27211.075萬元,這意味著3年前以37.5萬元轉讓費得到的國有煤礦,升值了數百倍。

  2009年9月,忻州神達出資10884.43萬元購得晉保煤業40%股份;山西晉龍能源投資公司出資8163.32萬元購得30%股份,原晉保煤業控股人李愛軍占股30%。

  工人全部退股

  在煤礦兼并重組中,最受關注的往往是煤礦工人的利益有沒有受損,以及國有資產是否被賤賣私吞。忻州最新公布的調查結果稱,這兩點在保德縣扒樓溝煤礦並不存在。

  調查認為,扒樓溝煤礦的轉讓符合當時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的實際,是按照保德縣《關於煤炭資源整合有償使用工作實施辦法》具體實施的,煤礦及其職工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晉保煤業2006年購得扒樓溝煤礦后,到2009年以2.7億元資產被整合,其增值部分主要源於後期30萬噸/年礦井和90萬噸/年礦井兩次擴建,以及交納採礦權價款和佔地補償、移民搬遷等投入,共計25610.93萬元。

  在職工參股以及退股問題上,據調查,2005年4月,因原扒樓溝煤礦經營的13#井因事故關閉,扒樓溝煤礦職工提出在8#新井參股。經扒樓溝煤礦工會主席、職工代表張底明與張懷保、李愛軍協商,同意職工投入400萬元,占股10%。

  當時,礦上32名職工每人出資12.5萬元,其中,承包人給每名職工補助了2萬元股金。2007年底,參股的32名職工中,有12名職工每人又投入5萬元參與擴股。2008年1月,山西省煤炭工業局批准晉保煤業建設90萬噸/年礦井,參股的32名職工中,部分職工因再投入資金困難提出了退股。

  經雙方協商后,晉保煤業退給20名職工每人連股金帶紅利62.5萬元;退給12名參與擴股的職工每人連股金帶紅利80萬元。至此,參股的32名工人全部退股。

  轉讓程序違規

  同時,忻州調查組報告認為,扒樓溝煤礦在國有資產轉讓的程序存在明顯違規。

  具體來看,2007年5月,晉保煤業在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時,因其國有資產未公開進行拍賣,工商部門不予辦理註冊手續。

  隨後,保德縣經貿局出具了扒樓溝煤礦清產核資結論的確認、《改制方案》批複和委託書等補充文件,忻州市宇升拍賣有限公司出具了拍賣成交確認書。

  后又因晉保煤業的拍賣公告未在省級媒介發布,涉事人之一的康平又將拍賣公告在山西一家媒體上進行了發布,並將2007年10月8日的成交確認書私自改為2007年11月8日後,才最終完成註冊登記。

  調查報告認為,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扒樓溝煤礦未能嚴格按照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履行清產核資、審計、招標(拍賣)等程序,且縣經貿局配合出具了補充文件,辦理了虛假拍賣手續。

  對此,忻州市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及的責任人員已進行立案調查,並責成行業主管部門對拍賣公司違規執業行為進行處理。

  人物關係疑雲

  在這起煤礦賤賣風波被媒體報道時,被提及最多的是張懷保和李新生二人,最終忻州調查報告中屢次提到的李愛軍在之前的報道中則鮮有提及。

  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在最初煤礦轉讓費的37.5萬元中,張懷保10萬元、徐建軍17.5萬元、蘭金明10萬元。其中,張懷保的是妹夫李新生曾擔任過保德縣的安監局局長,而與煤礦直接相關的煤管局和安監局以前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安監局局長由縣人大任命,而煤管局是二級局,局長不需要人大任命,安監局長兼煤管局長。

  在忻州市的調查報告中,的確有關於李新生的一部分說明,但未看出其與該事件的關係。

  調查報告稱,忻州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李新生確系張懷保妻兄。2003年11月,李新生任保德縣安監局(煤管局)局長。2005年啟動的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牽頭單位是國土部門,國營煤礦主管單位為經貿部門,煤炭、安監部門只負責對整合后的礦井生產能力的核定、生產許可證變更登記上報和基建礦井工程的竣工驗收。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翻看忻州市調查報告時發現,李愛軍應該是本次煤礦賤賣的最大受益人。

  經調查,晉保煤業實際股份構成為李愛軍占股80%、張懷保占股20%。徐建軍、蘭金明均為原晉保煤業公司職工,在公司未佔有股份,該二人在有關合同、協議中的簽字均系受控股人李愛軍委託。

  李愛軍在忻州神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重組整合主體企業,兼并重組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后,依然持有公司30%的股份,至於張懷保則已經與公司沒有了關係,其獲得多少補償,調查並沒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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