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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衣與影帝的戲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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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11-1 05: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皇帝的新衣與影帝的戲衣
作者:黎陽  10/31/2012

俗話說:「不怕狼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海內外「瘟衛兵」們同仇敵愾慷慨激昂「誓死捍衛溫家寶、憤怒聲討《紐約時報》」了半天,忠心耿耿是沒的說,只可惜出了點小差錯:哭了半天,弄清楚死的是誰沒有?罵了半天,看清楚《紐約時報》的報道說的是什麼沒有?

1.《紐約時報》的報道說的是什麼?「總理家人隱秘的財富」——注意,是「總理家人的財富」,而不是「總理本人的財富」;報道不但絲毫沒有指責溫家寶,而且還一個勁地替他開脫:

——「調查中沒有發現溫家寶名下有任何財產。從這些材料中無法看出,溫家寶是否曾對任何可能會給親屬的財產帶來影響的決定進行迴避,也不能斷定這些親屬是否在投資上得到過優待。」

——「儘管還不清楚溫家寶對自己家族的財富知道多少,但在維基解密(Wiki Leaks)2010年公布的美國國務院(State Department)外交電文中,有一份電文顯示,溫家寶對其親屬的商業交易有所了解,且相當不滿。根據這份2007年發送的電報,一名在中國出生並供職於上海一家美國公司的高管告訴美國外交官,『溫家寶對家人的活動很反感,但他無力或不願限制他們。』」  

——「《紐約時報》沒有發現,溫家寶曾利用自己的政治影響力對親屬所投資的鑽石公司進行關照。然而,之前的生意夥伴表示,溫家寶家族在鑽石行業和其他領域的成功往往都得到了富有商人的資金扶持,那些商人試圖藉此討好總理一家。」  

2.《紐約時報》的報道強調的是什麼?「溫家寶的多名親屬在他任職期間暴富」——注意,提法是「暴富」,而不是「非法暴富」,而且再三強調這一沒違反規定,二不是溫家寶獨家的問題:

——「儘管中國共產黨的條例要求高級官員公開自己和直系親屬的財產,但卻沒有法律法規對哪怕是最高層官員的親屬做出禁令,禁止他們成為交易撮合者或者主要投資人,而這一漏洞實際上讓一些人可以打著家族的名號做生意。一些中國人認為,允許共產黨領導人的家人從中國長期的經濟繁榮中獲利,對確保精英階層支持市場化改革十分重要。」  

——「由於中國共產黨並不公布此類信息,並不清楚溫家寶是否進行過關於自己家庭財產的申報。儘管如此,《紐約時報》發現的溫家寶親屬持有的資產中,很多可能並不需要進行披露,因為那些資產並不是以溫家寶,及他的妻子和子女的名義持有的。《紐約時報》通過調查發現並經由外部審計人員核查的27億美元資產中,約有80%是由溫家寶的母親、弟弟、弟媳、溫家寶妻子的兩名兄弟、溫家寶的兒媳及親家等人所持有的。他們都不受中國共產黨公開財產的規定所限制。」

——「高層領導中,沒有哪家沒有這樣的問題」。

魯迅說:「假如指著一個人,說道: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漫罵;倘使她實在是做賣笑生涯的,就並不是漫罵,倒是說了真實。」

《紐約時報》的報道說「總理家人有財富」、「溫家寶的多名親屬在他任職期間暴富」、中國「沒有法律法規對哪怕是最高層官員的親屬做出禁令,禁止他們成為交易撮合者或者主要投資人」。如果實際情況恰恰相反:「總理家人沒財富,全是窮光蛋」、「溫家寶的多名親屬在他還沒任職就暴富」、「中國有法律法規禁止最高層官員的親屬成為交易撮合者或主要投資人」,那才可以說《紐約時報》的報道不實。如果事實確實如此,那隻能說《紐約時報》說了真實。

「瘟衛兵」們對《紐約時報》的報道大發雷霆,不由分說上來就扣了一大堆罪名,看起來氣勢洶洶,實際鬧了個沒頭沒腦的大笑話——人家講的明明是「溫家寶家人」的財富問題,你一口咬定這是「抹黑中國領導人」、「攻擊溫家寶」,這就不打自招承認「總理家人」跟「總理本人」是一回事,自己主動把「溫家寶家人的問題」變成了「溫家寶本人的問題」;把只需「溫家寶家人公布財富」就可以駁斥《紐約時報》的局部性問題變成了必須「溫家寶本人公布財富」的「政改攻堅」全局性問題。不僅如此,這一下等於公然、正式地肯定了如下邏輯:

溫家寶家人的財富=溫家寶本人的財富;

溫家寶家人公布財產問題=溫家寶本人公布財產問題;(溫家寶家人享有國家領導人的待遇)

溫家寶家人=溫家寶本人;

對溫家寶家人不敬=對溫家寶本人不敬=抹黑中國領導人。

如此邏輯等於:

第一,不打自招公開宣布溫家寶家人的發財全是溫家寶的作用——既然暴光溫家寶家人的財富就等於跟溫家寶過不去,那就等於宣布溫家寶的家人跟溫家寶是一事的,對待溫家寶家人的態度就是對待溫家寶的態度。就憑這,溫家寶的家人找你辦事你敢不辦?誰知道他講的是自己的意思還是溫家寶的意思?

第二,公然宣布「只有溫家寶才是中國領導人,中國領導人只有溫家寶」——三個多月前美國彭博社刊登過習近平家族發財的報道時什麼動靜也沒有,從官方到「海內外輿論」誰也不當回事:既沒見中國大使交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怒斥「抹黑中國領導人」、「別具用心」;也沒見有「習近平家人委託律師法辦發表聲明、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更不用說「海外媒體力挺習近平」、「大 紀 元」、「博 迅」、「民主鬥士」、「港澳媒體」們一窩蜂一邊倒地連篇累牘「捍衛中共」、「怒斥彭博社撒謊造謠當五毛」之類義正詞嚴了。可見中國從官方到「上層輿論」都只承認溫家寶是「中國領導人」,不承認習進平是中國領導人,所以暴光習進平家人財富可以,暴光溫家寶家人財富不行。換句話說中國從官僚體系、「知識精英」、國內輿論到「海外媒體」全都成了溫家寶的私人政治力量,都只唯溫家寶之命是從。這不是公開宣布「只有溫家寶才是中國領導人,中國領導人只有溫家寶」又是什麼?「民主」了半天,結果原來是獨裁。

「瘟衛兵」們「誓死捍衛」了半天,結果卻是「熊的服務」——把問題的性質從「是否溫家寶家人有問題」鬧成了「是否溫家寶有問題」;把「中國沒有法律法規對哪怕是最高層官員的親屬做出禁令,禁止他們成為交易撮合者或者主要投資人」的制度性問題鬧成了「溫家寶是否利用職權為家屬謀私暴富」的個人貪腐問題。

還不僅於此呢。「瘟衛兵」們拚命否認「溫家寶家人暴富」的本身其實等於既打自己的大嘴巴,也打溫家寶的大嘴巴——你不是拚命宣揚「以窮為恥、以富為榮」嗎?你給毛澤東時代定的大罪不是「窮」嗎?你不是拚命鼓吹「先富起來」、「誰富誰英雄、誰窮誰狗熊」嗎?你不是把「實現了富裕」作為最大的政績嗎?如此以窮為恥,那怎麼那麼怕被說「富」?拚命「先富起來」的人自己卻是「窮光蛋」,那難道不是給「改開」抹黑?難道不是口是心非?難道不是自己宣布自己是兩面派?——拚命護主,效果卻適得其反,可見「不怕狼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由此可見「瘟衛兵」們根本就沒過腦子,根本就沒看仔細《紐約時報》說的是什麼就拚命大罵起來了,不折不扣「一犬吠影,百犬吠聲」——整天罵別人「腦殘」、「智障」,自己的腦子長沒長都是問題,哪怕留了洋鍍了金都不例外——那倆海歸律師的「六點聲明」實在滑稽:

第一條:溫家寶家人的「隱秘財產」不存在——公開「溫家寶家人財產」不就得了?如果這也需要政治局批准,那豈不是說,「溫家寶家人」跟「溫家寶」同享國家領導人待遇?

第二、第三條:「溫家寶家人有的沒有從事經營活動,有的雖從事過經營活動但沒有從事任何非法經營活動,沒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溫家寶的母親除了按規定領取的工資/退休金,無其他任何收入,也無其他任何財產」——口說無憑,事實為證,這種口水話隨便誰都能說。先解釋解釋《紐約時報》刊登的溫家寶母親投資身份證影印件再說。  

第四、第五條:「溫家寶從未在家人的經營活動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沒有因家人從事經營活動對他制定和執行政策產生任何影響」、「溫家寶的其他親屬,以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他們本人負責」——《紐約時報》的報道本來也沒這麼說,而且一個勁地說沒證據證明溫家寶干過這樣的事,你自己卻非要來個「此地無銀三百兩」,什麼心理?——做賊心虛。

第六條:「對《紐約時報》的其他不實報道,我們將繼續予以澄清,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紐約時報》的報道就三大件:「總理家人有財富」、「溫家寶的多名親屬在他任職期間暴富」、中國「沒有法律法規對哪怕是最高層官員的親屬做出禁令,禁止他們成為交易撮合者或者主要投資人」,要說「不實」也就這三大方面「不實」。哪還有什麼「其他不實報道」?要澄清,在人民日報登個頭版頭條不就完了?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到美國打官司不就完了?真有底氣,那就來個說打就打說干就干,何必虛張聲勢來個「保留權利」?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氣壯如牛,膽小如鼠,一副外強中乾色厲內荏的窩曩相,還能唬住誰?

而《紐約時報》呢?與其說別有用心,倒不如說馬屁拍錯了地方。

魯迅說:「(《紅樓夢》里)焦大的罵;並非要打倒賈府,倒是要賈府好,不過說主奴如此,賈府就要弄不下去罷了。然而得到的報酬是馬糞。」

《紐約時報》的報道其實也有點焦大的味道:洋洋洒洒說了半天,其實並非存心要跟溫家寶過不去,真正的意思也是「主奴如此,賈府就要弄不下去」之類——「沒有法律法規對哪怕是最高層官員的親屬做出禁令,禁止他們成為交易撮合者或者主要投資人,而這一漏洞實際上讓一些人可以打著家族的名號做生意」——作者似乎當真以為溫家寶要搞「普世價值」,於是不知不覺當了回洋焦大,也來了通「老爺,人家的衣服多麼乾淨,您老人家的可有些兒臟,應該洗它一洗」之類苦口婆心——「親屬利用官員影響和內幕消息發財牟利是違法的,您可得大公無私」……而且還小心翼翼事先「送審」 :「《紐約時報》將調查發現交給了中國政府,並請求置評」。結果也跟焦大一樣,不但熱臉貼上了個冷屁股——「中國外交部拒絕回答有關這些投資和涉及總理及其親屬的問題。溫家寶的親屬也拒絕置評或沒有回復置評請求」,而且乾脆劈頭蓋臉挨了一通馬糞——「《紐約時報》打擊溫家寶實際助紂為虐」、「是個立場問題」、「我為《紐約時報》感到不齒」、「被薄粉收買當打手」、「抹黑中國別具用心」、「國際上總有一些勢力,不甘心看到大陸發展強大,千方百計抹黑中國及中國領導人,以圖在中國製造不穩定」、「這些圖謀絕不會得逞」「將排除任何干擾,堅定不移地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奮勇前進」、「《紐約時報》近年來醜聞疊出聲望下降」、「《紐約時報》已經不值得我們信任了」……

《紐約時報》好心沒好報,想助「普世價值」的「政改」一臂之力,卻飽嘗了一頓馬糞,說到底還是太死心眼,用西方的直線思維對付東方影帝的彎彎繞;用對付「皇帝的新衣」的洋教條對付「影帝的戲衣」——對「皇帝的新衣」得「無中生有」,把沒有硬說成有:明明是光屁股,卻必須說成花團錦蔟,這才跟得上時髦趕得上趟。而對「影帝的戲衣」則正相反,必須「有的變無」,把確鑿說成虛無:明明是花團錦蔟,卻必須說成光屁股;儘管身價27億,卻必須用「一雙破鞋」、「一件爛杉」之類來證明一無所有,這才能「龍心大悅」。《紐約時報》的洋秀才照本宣科,按對「皇帝的新衣」的套數對「影帝的戲衣」,按「無中生有」的路數加油添醋錦上添花,以為這下拍上了馬屁,沒想到撞上了馬蹄挨了頓臭踢,比碰一鼻子灰更狼狽——如此教條,豈有不吃癟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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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11-1 05:55 | 只看該作者
黎陽聲明:本人放棄對此文的版權。只要不違背本文主旨,任何人均可轉貼,可散發,可抄襲,可複製,可被冒名頂替,可被任何媒體拿去用,可被任何人引用到任何文章中且不寫出引文出處,本人分文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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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 發表於 2012-11-1 06:54 | 只看該作者
我現在有理由相信這幫奴才是幫溫JB的兒子或者老婆或者他的親戚或者他的親戚的親戚的親戚辦差的,因為,以他們的素質,恐怕連給影帝提鞋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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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最紅 發表於 2012-11-2 00:51 | 只看該作者
有錢人穿破鞋是時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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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11-2 04:48 | 只看該作者
太陽最紅 發表於 2012-11-2 00:51
有錢人穿破鞋是時髦嘛。

你有一顆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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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最紅 發表於 2012-11-4 02:01 | 只看該作者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11-2 04:48
你有一顆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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