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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守戒律至僧團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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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ratiger 發表於 2012-9-12 13: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Libratiger 於 2012-9-12 14:04 編輯

今天的開示,是回應『我是否應該布施給犯戒比丘?』這個常見的問題。

這個問題會產生,是因為比丘們接受且使用金錢,更甚的是賣護身佛牌等。這是一件嚴重的事情,因為它產生了許多疑問、憂慮與失望,甚至是憤慨。

因此,首先讓我們看一看,布施是什麼?是為什麼?更重要的是,戒律是什麼?為什麼有戒律?

布施,就是給予、施捨,但在此,我們是說施捨給實踐宗教修行的男女;我們可以稱他們為沙門。

在布施給沙門時,施者布施食物等生活資具,給他所恭敬的人。因為後者實踐宗教修行,也因為其修行的一部分,就是依靠別人的布施。

布施,是遠在佛陀還未出現之前,即已存在的一種社會習俗。舉例而言,佛陀在討論古代婆羅門的衰落時,就曾經提過它。

佛陀解釋,開始時那些婆羅門,是有持戒及修行的沙門,尋求清凈自己、滅除痛苦與輪迴,因此他們既沒有產業,也沒有金錢。

由於他們如此生活,有些人便布施他們,以便他們能夠專心修行。然而,過了一段日子,那些婆羅門,開始對國王的財富與舒適生活產生慾望,因此棄捨了沙門的修行。

反之,他們以念經及搞儀式作為職業來賺錢,成為產業的主人,獲得了物質與政治的力量;

透過一些方式,他們成為社會上層階級的形式宗教師,深陷於世俗社會之中,自己本身也可以作布施了。

他們已經腐敗到,成為只是空受尊敬、空獲特權與力量的在家居士。即使如此,在佛陀時代,還有許多的沙門與婆羅門;

像古代一樣的,只尋求清凈自己、滅除痛苦與輪迴;因此,他們還是依靠別人的布施而生存。

悉達多太子出家后,就過著這樣的沙門生活;當他成為阿羅漢、正等覺者之後,也依據同樣的沙門原則——依靠布施生存而成立僧團。

換言之,佛陀依據比丘生活,應當與在家生活完全不同的原則,來成立佛教僧團。

依靠布施與不同於在家生活,是比丘生活十項基本因素的其中兩項。而且佛陀教導比丘,必須每天都思惟它們。

比丘必須思惟:1.現在我依靠別人生活。2.我的行為與在家人必須不同。

這就是說,『現在我的行為,必須跟我是在家人時的行為不同。』他的生存方式,是依靠居士布施必需品:衣服、食物、住所與藥物。

受戒成為比丘時,比丘被告知,他維生的方法是四依止:1.他依靠所尋獲的糞掃衣作為袈裟來穿,但佛陀也允許他接受居士供養已縫好的袈裟;

2.他依靠托缽獲取食物,但佛陀也允許他接受居士邀請用餐;3.他依靠樹下作為住所,但佛陀也允許他住在山洞、僧舍等;

4.他依靠古代最有效的發酵牛尿作為藥物,但佛陀也允許他接受居士供養的藥品。

如是,比丘受戒程序的一部分,包含了他對這四依止組成其八聖道分的正命的理解。

比丘的行為,必須跟他是在家人時的行為不同。他不可以看起來像個在家人;不可以買食物、不可以生產食物、不可以收藏食物或煮食;
比丘甚至不可以挑選食物,例如只接受素食。比丘只可以食用供養給他的食物,雖然生病時他可以要求對該病有益的食物;

比丘不可以購買產業、不可以擁有產業、不可以出租產業。當然,比丘也不可以擁有錢財,不能去買賣東西、不能去購物等等。諸如此類之事,是在家人的象徵。

而且,比丘不可以像個在家人一般地,行走、說話、吃喝或思維。佛陀一而再地解釋這一點,以及為此作出結論。

例如,他為第一位比丘尼喬達彌(佛陀的養母),解釋如何分辨什麼法,是導師的真正教法時,說道:

「喬達彌,對於某些法,如果你知道:這些法導向離欲、不導向欲;導向無束縛,不導向束縛;導向消除自我,不導向自大;

導向少欲,不導向多欲;導向知足,不導向不知足;導向獨處,不導向群體;導向精進,不導向怠惰;

導向節儉、易於護持,不導向奢侈、難於護持、要求多多。你就可以肯定地知道:『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真正教法。』」

這些法的共同點是什麼?它們都能夠帶引人們脫離自己的煩惱糾纏,脫離整個世俗社會,脫離三界世間的糾纏。

換言之,它們導向涅槃,導向徹底滅苦,導向脫離輪迴,這也就是佛陀成立僧團與教法的唯一目標。

這是為何佛陀向喬達彌說,對於不導向該目標之法,她可以肯定地知道:這不是法,這不是律,這不是導師的教法。

優婆離尊者,被佛陀稱讚為戒律知識第一的比丘。佛陀也告訴他,如何分辨什麼法是導師的教法。佛陀向他解釋:

「優婆離,對於某些法,如果你知道:『這些法導向完全厭離、導向離欲、導向滅盡、導向寂止、導向勝智、導向正覺、導向涅槃。你就可以肯定地知道: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法。』」

在此,我們也可以看到,佛陀形容其教法的目標,是終止一切世俗的活動、終止生死輪迴:這是戒律的目標,是法的目標,也是比丘生活及佛陀教法的目標。

依據這目標,佛陀制定了比丘的活命方式,即比丘跟古代婆羅門一樣,完全依靠那些認為布施是善事的人的布施存活。

佛陀如此解釋這種關係:「諸比丘,婆羅門與居士對你們非常有益,因為他們以袈裟、食物、住所及對抗疾病的藥物,來支助你們。

諸比丘,你們也同樣地對婆羅門與居士非常有益,因為你們教導他們在義理與辭句兩方面都初善、中善及后善之法,而且你們向他們解釋依法而活、圓滿清凈的生命。

如是,諸比丘,依法而活的生命,是互相依止、朝向越渡暴流與滅盡一切苦。」

在此,佛陀再次提到滅盡:必須越渡的暴流是生死輪迴,滅盡苦即滅盡輪迴,也就是般涅槃。

比丘依靠在家眾,而獲得物質必需品;在家眾則依靠比丘,獲得佛法必需品:這是正等正覺者組織其教法的方式。

為什麼呢?因為:只有依靠布施,眾比丘才能圓滿清凈地過活;只有過著圓滿清凈的生活,他們才能證悟正法;

只有在證悟正法之後,他們才能教導正法;只有透過教導正法,佛教才能繼續存在;只有正法,才能帶給許多眾生幸福與快樂。

眾比丘必須活出、證悟與教導的正法,就是之前佛陀所說的,能夠導向離欲、無束縛、消除自我、少欲、知足、獨處、精進、節儉、厭離、滅盡、寂止、勝智、正覺與涅槃之法。

不能導向這些的法,不是佛陀的法與律,可說是魔王之法,因為它們以貪嗔痴為根基,它們以諸漏為根基。

魔王之法以貪嗔痴為根基,它們是腐敗之法。而腐敗,即是僧團衰退的原因,就好像古代的婆羅門一般。

在向大迦葉尊者,解釋為何戒條越多,阿羅漢卻越少時,佛陀即解釋了這一點:

「大迦葉,情形即是如此。當眾生衰退、正法漸失時,就會有更多的戒條,卻有更少的比丘證得最終的智慧。」

情形的確如此,僧團衰退是無可避免的。在世界的每個角落,我們都可以看見它正在發生,甚至今天也是如此。

只需回顧過去三十年,便可看見現代價值觀與行為,已經變得愈加腐敗。我們看見它發生於婆羅門,同樣地,即使佛陀還活著時,它也發生在僧團之中。

佛陀解釋:當某些以貪嗔痴為根基的事,發生在僧團里時,導師才會為其弟子們制定戒條,以防止那些以諸漏為根基的事。

佛陀接著解釋:首先,那些以諸漏(貪嗔痴)為根基的事,不會發生在僧團里,直到僧團變得壯大…

僧團達到世俗利養的頂點…僧團達到聲譽的頂點…僧團達到學問的頂點…僧團達到獲得認同的頂點…。

正等正覺者在此所解釋的是,他之所以要制定戒律,是因為僧團已經開始腐敗。

他制戒來幫助比丘眾對抗導致腐敗之因,那就是諸漏——欲漏、有漏、邪見漏、無明漏,也即是貪嗔痴的惡法。

這些漏的方向與導師的教法相反,因為正如佛陀所說,它們污染、導致再生、帶來煩惱、導致痛苦,導致未來世再生與老死。

諸漏滅盡,亦即證悟與成就阿羅漢聖果,導致再生滅盡、煩惱滅盡、痛苦滅盡,未來世的生、老、死滅盡,這是佛教里最重要的事。

寵物的主人,會用鏈子,把他的寵物綁起來,以便它不會逃走。同樣地,戒律是佛陀留下來的鏈子,以便比丘們不會亂跑;

以便幫助比丘們,繼續朝向正確的方向前進、對抗諸漏、遠離世俗、遠離生死輪迴、遠離魔王、遠離貪慾與無明。

不幸的是,由於無法分辨這些簡單易明事實的迷惑,而產生了僧團的腐敗。

然而,如果探討在家人的戒律,即五戒與八戒,我們就能輕易地明白這些事實。

跟比丘戒一樣,在家戒的唯一目標,就是抑制自己的貪慾。也跟比丘戒一樣,在家人會刻意破戒,是因為貪慾,以及嗔和痴。

其間的差別,只是比丘戒比較多、比較殊勝。沙彌持守十戒,成為沙彌是從在家人向前跨一步,而成為非在家人。

是哪一條戒律,標明了這於戒上的提升?那就是第十戒:我受持禁止接受金銀的學處。就是這條戒,區別了沙彌與在家人。

聖典解釋沙彌的第十戒:金是高級的金屬,銀則是一種錢幣,或是一個金屬馬殺卡(也是一種錢幣),

或一個木製馬殺卡,或一個瓦制馬殺卡,或在任何地方,用於經商的任何錢幣。

接受,是以任何的方式接受它。在任何情況之下,這都是不允許的。簡而言之,這是指任何形式的錢幣。

其他所有九戒,與在家人的八戒相同。有金錢,標明了他是在家人;無金錢(即依靠布施存活),標明了他是出家人。

若要了解這一點,以及佛陀對他為什麼制戒的解釋,我們只需要培育粗淺的正念。

因為如此,我們就能夠很清楚地看到,充滿金錢的心,是貪慾的心,深陷於世間里,深陷於生死輪迴之中,與魔王勾結在一起:這是世俗社會的心,不是僧團的心。

社會與僧團之間的差別,很明顯地是社會與僧團互相依止的基本因素,在佛陀時代大眾都深明這一點,在文明的社會裡就更別說了。

當人們看見一位比丘,好像在家人一般地作為時,他們就會投訴,佛陀也就因此制戒。

為什麼呢?因為該比丘的行為,很明顯地不為人們所接受。更重要的是,佛陀制戒來幫助眾比丘對治諸漏,提醒他們為何出家以及他們已經出家。

其中一個好例子,是一個居士把他留給某位比丘的食物,給了他幼小的兒子。當該比丘來到時,該居士給他一個卡哈巴那(錢幣)買食物,而該比丘也接受了。

一個卡哈巴那,是一個錢幣,是很小數目的錢,該居士即是把它給了該比丘去買食物。那只是很小數目的錢,以便獲取很基本的必需品。

然而,大眾卻投訴:跟我們接受金銀一般,這些釋迦子沙門也接受金銀。當時,佛陀即基於這因緣,而制定了比丘不可接受金錢的戒條。

另一個例子,是某些比丘穿著涼鞋入村。律藏解釋:大眾輕視它、非難它,且四處宣揚道:『就好像享受感官欲樂的在家人一樣。』佛陀也基於此因緣,而制定了比丘不可穿著涼鞋入村的戒條。

在這兩件事情里,以及在許多其他的事件里,佛陀制定適當的戒條,來防止比丘們,作出明顯不為人所接受的行為:在家人的行為。

這種行為,不但使得護持比丘的信徒們不快,也搞亂了比丘的修行。對於那些忘了自己是比丘的比丘,佛陀給予的一貫訓誡是:

「愚人,你怎麼可以做這種事?愚人,這不能激起無信者的信心,也不能增長有信者的信心。

然而,愚人,它激起無信者的不滿,以及使得某些有信者產生了懷疑。」

這不是一件小事:事實上非常嚴重。為什麼呢?因為在大眾與個人層次上,佛教的利益已經受到威脅。

當比丘的行為像個比丘時,在家眾心中產生信心;當比丘的行為像個在家人時,信心不會產生。

舉例而言,假設有位比丘坐在摩托車的後座。我們不能說這是犯戒,但並不能只是因為它沒有犯戒,便說它是好的;

因為,當信眾見到比丘坐在摩托車的後座或駕摩托車時,他們會笑他。他們不是基於恭敬而笑,他們笑,是因為它看來很搞笑。

比丘坐在摩托車的後座、坐在駕摩托車者的後面,毫無莊嚴可言。反之,這是很搞笑的、極不莊嚴及令人不歡喜的。

甚至是不曾見過比丘的遊客,在見到比丘騎摩托車時,他們也會發笑,甚至拍照。

見到比丘看電視、看報紙、帶著照相機或手機四處走時,他們也會笑。對比丘的作為發笑,並不表示生起了信心與恭敬心,而是生起了疑惑與不敬。

遊客會笑是因為,任何知道什麼是比丘的人,都知道那是在家人的作為:對比丘來說是不適當的。

這是為何博學且認真的大長老們說,比丘不應該坐在摩托車後座等等:這是基於對佛、法、僧的恭敬,以及對信眾們信心的恭敬。

要判斷什麼是不適合比丘的作為的其中一個簡易方法,便是問自己:佛陀是否會坐在摩托車後座?佛陀是否會看電視及閱讀報紙?

佛陀是否會像遊客一樣地四處拍照?佛陀是否會在他的袋子里摸索發玲響的手機?我們幾乎不需要回答這些問題。

不是嗎?比丘有責任必須時常謹記,他所穿的是代表阿羅漢的服裝,以及嘗試正念地行止,其行止應該符合佛陀與其他阿羅漢的行止。

如此,他便是在保護信眾們的信心,以及激發無信者的信心,甚至是不懂佛教的遊客。

佛教依靠起信,信心是想要學習及修行佛法的善欲的先決條件。如果遊客所見的比丘,只是穿著袈裟的另一個遊客,他是不會向該比丘請教佛法的。

想要出家成為比丘的人,也都不會再想要成為比丘,除非他已經先對佛教僧團,產生了足夠堅強的信心。

可見,佛教依靠比丘與在家人之間的差別,依靠僧團與在家眾的差別:而不是依靠世俗社會的差別。

例如,已婚又有錢的傳教士,與已婚又有錢的在家人之間的差別,而是依靠活命與修行之間的差別。

漠視該差別,就好比漠視生死輪迴與涅槃之間的差別,或善與不善之間的差別:這是邪見。

若有這種漠視,我們就可以肯定地知道:這不是法,這不是律,這不是導師的教法。

當佛陀向尼加拉雲達村人說法時,他以毫不模稜兩可的詞語來解釋:如果有人問他們,什麼樣的沙門不應受到尊敬時,他們應該回答:

有些沙門與婆羅門,對眼睛識知的色塵、耳朵識知的聲塵等,還未斷除貪嗔痴、其心不向內寂止、在身語意方面的行為,時正時不正;這些沙門與婆羅門,不應當受到尊敬、禮敬、致敬與頂禮。

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對眼睛識知的色塵等,還未斷除貪、嗔、痴,我們的心不向內寂止,我們在身、語、意方面的行為,時正時不正。

由於我們見不到那些沙門與婆羅門,有任何比我們優越的正確行為,所以他們不應受到尊敬、禮敬、致敬與頂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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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bratiger 發表於 2012-9-12 14:0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bratiger 於 2012-9-12 14:04 編輯

佛陀接著解釋,那些應當受到尊敬的沙門,是已經斷除貪嗔痴或正致力於斷除貪嗔痴的沙門。

怎樣才能知道他們,已經斷除貪嗔痴或正在致力於斷除貪嗔痴?佛陀解釋,他們住在沒有事物可供他們取樂於看、聽、嗅、嘗、觸的森林裡。

佛陀也解釋森林無貪慾的本質,是為何諸阿羅漢樂於安住其中的原因:眾人不悅的森林令人喜悅。無貪者樂於其中,因為他們不追求欲樂。

佛陀解釋,我們應該恭敬如此這般,隔絕了世間五欲、隔絕了俗世社會的沙門。在此,佛陀是說沒有理由去禮敬,行為不比我們自己行為好的人。

在這件事里,那是樂於貪慾和不樂於貪慾之間的差別。貪慾朝向煩惱與輪迴前進;無貪慾,則朝向清凈與斷除輪迴前進。

又有一次,佛陀向一位村長解釋,擁有且花用金錢,等同於追求欲樂。佛陀說:『無論對於任何人,若說金銀是適當的,村長,五欲也是適當的。

無論對於任何人,若說五欲是適當的,你可以肯定他所擁有之法是『非沙門法』,是『非釋迦子法』。』

五欲便是之前所提的:眼睛識知的色塵、耳朵識知的聲塵等。佛陀把五欲稱為不是比丘自己的去處,而是其他人的範圍,是魔王能夠趁虛而入之處。

換言之,如果我們說比丘擁有錢是好且適當的,常用的藉口是『很現代』,正如佛陀所說,我們是在說,比丘沉迷於欲樂是好且適當的。

在結尾時,佛陀很明確地、毫不模稜兩可地說,什麼是比丘可以尋求及什麼是不可以尋求的事物:

『村長,我宣布:需要稻草的人,可以尋求稻草;需要木的人,可以尋求木;需要交通工具的人,可以尋求交通工具;

需要工人的人,可以尋求工人。但是我沒有說,可以透過任何方式接受或尋求金銀。』

在此,僧團的創始人佛陀、正等正覺者很明確地說,比丘不能夠以任何藉口來接受金錢。

而且,他很明確地說,比丘不能夠以任何藉口,來發起或參與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的籌款:甚至不可以叫自己的家人捐錢。

佛陀很明確地說,無論比丘為自己、為僧團或為居士團體、為了買袈裟、為了建洗手間、為了建僧舍、為了買佛像、為了建圖書館、

為了建寺院或為了佛教的利益,而尋求金錢都沒有差別:這種行為不可能對佛教有利益,反之對佛教極為不利。

我們可能會很難理解這一點。為什麼呢?或許是因為支助我們的信心的智慧力不足,以及沒有正確禪修的體驗。

如此,我們便會把建立寺院和建立商業畫上等號,不明白為什麼它們是不一樣的。

接著發生了什麼事?比丘可能想要拒絕參與籌款,但居士籌委們可能會對此感到不快:『為什麼他不幫忙?』『為什麼我們必須自己做一切工作?』

此時,比丘應該做什麼?當然,最好就是他教導居士們,什麼是法和律。但是,又有誰願意聽呢?

『尊者,這不是古印度!』這樣的話,最好就是一開始他便沒有牽涉在這樣的事件里。

如果他發現,自己已經和要求他犯戒的信徒們有了牽扯,他最好收拾包袱與缽離開:這是為了他的修行的利益,也是為了佛教的利益。

但這樣的話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原本可以變得美滿的東西變得一無所有,其原因便是對佛教的利益沒有足夠的了解。

如果原本可以變得美滿的東西,真的變得美滿,這樣會對佛教更好。如果我們覺得這也太難理解,我們可以問:『佛陀是否會去籌款?』

這個問題很難聽,不是嗎?這個問題便像在問,佛陀或其他阿羅漢是否會喝醉酒、或擁有妻子兒女一樣可厭。

為什麼呢?因為這種行為已經被貪慾污染。佛陀解釋:『同樣地,諸比丘,有四種污染導致沙門與婆羅門不能發亮、不能照耀、不能散發光芒。

是哪四種?1.飲酒…2.沉迷淫慾…3.接受金銀…4.透過邪命獲取必需品。』如上所述,比丘的必需品是袈裟、食物、住所及藥品。

邪命包括,在沒有先獲得自動邀請的情況之下,暗示及提出要求必需品;要求不如法之物,例如金錢等;用錢從事買賣,例如買賣佛書等。

對於這件事的嚴重性,我們可以透過比丘用錢獲取的物品,變成不許可這項事實來理解。

舉例而言,假設有位比丘給一個居士一些錢,去買書來送給另一位比丘:所用的錢,可能是該比丘自己的錢,或是來自他管理的『佛法基金』。

以任何一種錢,買來的那本書並不如法,對眾比丘來說是不許可的。當然,如果該居士懂得比丘戒,他便不會接受該比丘的錢。

但是,如果居士不懂或是不懂怎樣避免的話,他便可能去買書,然後開心地拿去給另一位比丘,而該比丘也開心地接受這本不許可的書。

然而,不幸地,不只是第一位比丘犯了戒,另一位比丘也犯了戒。一位比丘擁有錢,用錢買了東西,這是兩項罪,除此之外還腐敗了居士。

而另一位比丘,則接受以前面比丘之錢買來的東西(一項罪)。當每次他使用這本書時,他又再犯了同樣的罪。

當然,腐敗越先進,問題也就變得越龐大,因為每當居士團體籌募慈善基金,譬如刊印佛書、建僧舍或作大布施時,都會收到比丘或沙彌的錢。

如此,整個佛教基金都被比丘的錢污染了,以該基金買來的任何物品,都自動變成不許可的物品。

舉例而言,以這樣受到污染的錢買來的土地,自動變成眾比丘不允許住的地方:這並不是一件小事。

但也有極其少數的居士團體,對戒律有足夠的了解,對佛、法、僧有足夠的信心,足以使得他們知道;

這並不是一件小事,進而把比丘的錢,抽離他們的基金;而想要保持戒清凈、認真的比丘,則會遠離這些不如法的物品。

這是為什麼有些比丘,絕對不去旅遊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如果他們住在這樣不如法的寺院里,他們便會犯戒。

而且,比丘又怎麼能夠知道某某地方的必需品,並不是用受到污染的錢買來的呢?這是非常困難的。

又有哪一位居士,膽敢拒絕比丘捐的錢,膽敢拒絕比丘呢?他肯定不敢得罪僧團的成員。

無論以任何藉口,一旦比丘或者僧團,接受、執持與管理金錢,便會對每個人都造成問題;這是一種惡性循環,這樣的話又怎麼可能會有善業?

能夠基於『慈悲』來犯戒的唯一方式,便是誤解了慈悲。難道人們不是時常會看到,居士對比丘們感到不滿、生氣、甚至厭倦?

就像佛陀時代的居士,他們也同樣地失去信心。但是,不幸的是,失去信心、不滿與生氣等等,都是不善法。

正如佛陀的預言,對比丘來說,要持戒清凈的話,在許多地方都是不可能辦得到的。而且在一切地方,這都逐漸變得越來越難了。

很顯然,佛陀並不把有關金錢與買賣等戒條視為小戒。因為佛陀形容接受金錢與花用錢為黑業,其業黑得好像醉酒與淫慾一般的黑。

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擁有同樣的不善根:貪慾。做這四種事任何一項的比丘,顯然已經迷失了。

在離開俗家而出家、以追求滅除痛苦與輪迴之後,他卻走向了更苦與更長遠的輪迴,甚至會投生到地獄里。

有一次,一位比丘刻意拔起一束古沙草,而犯了戒。他自己說,只需要過後懺悔就好了。然而,他受到佛陀嚴厲地譴責。

當時,佛陀說:「猶如不握好古沙草就會割傷手,胡亂的出家生活,拖該人進入地獄。」

佛陀便是因為該比丘,刻意拔起一些古沙草,而誦出了這不祥的偈頌。那麼,到底在金錢方面會更嚴重多少?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戒律顯然並非佛陀隨便制定的戒條,不是只為了符合古印度的封建習俗:佛陀不會依據這些膚淺的原則成立僧團與制戒。

社會文化的因素,對佛陀所制的戒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戒律與抑制慾望、諸漏有關。無論在文字與精神方面,戒律對比丘個人的八聖道修持非常重要。

而比丘個人的八聖道分修持,則對佛教的清凈非常重要:1.增上戒學;2.增上心學;3.增上慧學。

佛陀解釋:諸比丘,這一切的法與律,組成了三學。它的意思是:所有的比丘戒,都涵蓋在三學之內。

換句話說,佛陀很清楚地說明,戒律是無法與禪修和智慧分割開來的。比丘的三學,不能夠變成二學或一學。

當然,只有在實踐戒、定、慧三學之下,這一切才會變得明顯。不然的話,一切都顯現為只是種種概念。

然而,對於勤修止觀禪法,以便證悟涅槃的比丘來說,他肯定會了解到,在文字與精神兩方面都持戒清凈,是要獲得任何成就的先決條件。

實踐增上三學的比丘肯定會了解,即使因為粗心或漠視而犯了最小的戒,這也會使得他無法獲得修行增上心與增上慧,所必須具備的心之寧靜。

除非比丘個人能培育增上的八聖道分,不然出家又有什麼意義?為什麼要出家,過後卻藐視導師的話?

這就像參加軍隊,過後卻拒絕服從命令,拒絕接受士兵的訓練。反之,堅持穿著軍服的士兵應該插花,以及唱有關愛與和平的歌:這是第一等的迷惑。

再者,比丘眾實踐他們的戒、定、慧三學,這是清凈佛教的根本。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夠保存與傳承佛陀正法。

這是緣起法則:緣於比丘眾的忽視三學,佛陀正法消失了。比丘已不存在,存在的只是驢子。

佛陀解釋:「諸比丘,假設有一隻驢子,緊跟在一群牛的後面,它心想:『我也是牛!』但在形狀、聲音、足蹄等方面,它跟牛不一樣。

這個驢子,只是緊跟著一群牛的後面,自己心想:『我也是一隻牛!我也是一隻牛!』

同樣地,諸比丘,有某比丘緊跟著比丘僧團的後面,自己心想:『我也是比丘!我也是比丘!』

但是,他卻沒有意願想要實踐其他比丘擁有的增上戒學、或增上心學、或增上慧學。

他只是緊跟著比丘僧團的後面,心想:『我也是比丘!我也是比丘!』因此,諸比丘,你們應該如此訓練自己:

我們必須有堅強的意願想要實踐增上戒學;我們必須有堅強的意願想要實踐增上心學;我們必須有堅強的意願想要實踐增上慧學。你們應該如此訓練自己。」

這些是佛陀的話。如果我們正確地禪修,以及恭敬地學習佛法,這件事就會變得很清楚,而且很容易明白:它甚至不應該成為一項課題。

現代社會與兩千六百年前的社會,其緣起法則都是一樣的。因此,現代與兩千六百年前的滿足貪慾、貪慾之危險、解脫貪慾是一樣的。

現代與兩千六百年前的四聖諦是一樣的;因此,現代與兩千六百年前的八聖道是一樣的;

因此,現代與兩千六百年前的戒律是一樣的,因為現代與兩千六百年前的業果法則是一樣的;

因此,現代與兩千六百年前比丘持守與尊敬佛陀所制的戒的必要性是一樣的;現代與兩千六百年前的比丘行為與在家人行為之間的差別是一樣的。

最後,誹謗許多戒條為沒必要且必須更改,在現代與兩千六百年前也是一樣的:即使佛陀還在世時,沒道德的比丘批評戒律為沒必要且麻煩。

這是為什麼,佛陀制定比丘批評戒律即犯了波逸提罪。迦葉比丘的事件,也與這一點有關。

有一次,佛陀率領一大群的比丘,遊行來到這位迦葉比丘的住處——山卡瓦城。

之後,佛陀給與迦葉比丘等一堂有關戒律的長篇開示,以便激勵他們。但是,迦葉比丘對佛陀的開示感到不歡喜。

他心想:『這位沙門太過謹慎了。』他認為佛陀本身便是這樣。過後,佛陀與僧團離開了,去到王舍城附近住下。

佛陀離開不久之後,迦葉比丘對自己不贊同佛陀本身的教導,感到後悔。因此決定去王舍城,請求佛陀原諒他的愚蠢、錯誤及不善。

他這麼做了之後,佛陀解釋:「迦葉,如果有位長老不喜歡戒律,如果他不讚歎修持戒律;

又如果其他比丘們也不喜歡戒律,而這位長老也不鼓勵他們持戒,如果他不適時向喜歡戒律的比丘們讚歎真實之法,我不會讚歎他。為什麼不會?

因為其他比丘們會和他相處說:『導師讚歎他。』和他相處的人將會有這種見解。如果他這麼做,那將會為他們帶來長久的損失與痛苦。」

對於中戒和新戒比丘,佛陀也給與同樣的解釋。你們認為怎樣?對於圓滿覺悟的佛陀所給與的這項解釋,現在是否會因為社會、經濟或文化的因素而變得無效?

很難想像佛陀的法與律,會受到愚昧的社會因素限制。正如我們所見,現代社會發生的事,在佛陀時代也已經發生了。

佛陀般涅槃之後一百年,沒有道德的比丘們,腐敗了印度毗舍離城市的人民,告訴他們比丘代表僧團接受金錢,是好且適當的。

結果發生了什麼事?有一位阿羅漢來到該處,但由於他拒絕接受金錢,那些當地的比丘們便批評他,說他給予信徒惡名,以及導致不滿。

那件事發生在兩千五百年前,在今天則已經非常普遍。對於有人教導私人的現代戒律時會發生什麼事,佛陀解釋:

「諸比丘,當法與律被錯誤地教導時,精勤修行者將活在痛苦之中。為什麼會這樣?因為那是錯誤的教法。」

當比丘們尊敬私人的現代戒律時,尊敬佛陀不受時間限制的戒律的比丘們,則會陷入困境,被批評為不慈悲,被按上自大、驕慢、麻煩等諸多稱號:在兩千六百年前就已給人按上的稱號。

在佛陀證悟二十年之後,腐敗就開始出現於僧團之中。那些沒有道德的比丘們,就在佛陀的眼前飲酒、沉迷淫慾、接受金錢、透過邪命獲取必需品及以其他的方式犯戒。

這種腐敗從當時一直延續至今,佛陀正法也從當時開始,不斷地衰退。正如佛陀所說:「巴達利,情形即是如此。」

佛陀制戒來延緩它,來幫助想要培育八聖道分的比丘,來延長佛教,但並不能停止腐敗。

古印度政經環境與現代世界之間唯一的重要差別,是現在的腐敗更加廣泛;

因此,我們更加應該保存戒律,因為戒律即是為了對治腐敗而特別制定,不是為了其他目的。

然而,我們可能會遭遇的一個危險,是忘了緣起法則:忘了僧團的腐敗,不會以個別的現象發生。

現代僧團腐敗會發生,是緣於現代社會的腐敗。因此,與其只探討僧團,我們應該也探討社會:

到底現代社會的『發展中』國家、『先進』國家、『發達』國家,對保存佛陀的正法律做了什麼?

社會裡的修持正法是怎麼樣的?到底有沒有修持佛陀正法?有人可能會問:我對保存正法做了什麼?我到底懂不懂那是什麼?

如果僧團所依靠的社會,有受到佛教良好教育的法,人們便會只用如法的必需品,來如法的護持僧團;

他們預期出家成為比丘的人,會修持戒、定、慧三種增上學,以及出家時的目標是三增上學。

只有在這些因緣條件具足之下,比丘們才能正常地修行,因而能夠了解正法,教導正法,如此僧團便比較不容易腐敗。

如果僧團所依靠的社會,擁有的是受到誤導的法,人們便會用不如法的必需品,來護持僧團;

他們默許比丘接受不如法必需品,或命令比丘接受不如法必需品。因為比丘們擁有的金錢,必定是從居士那裡得來的。

如此,護持僧團的人,也會默許出家成為比丘的人不修持三增上戒學,甚至命令他們不可以修持三增上戒學;

而應該去從事所謂的『宗教活動』,人們也就會以這些『宗教活動』為目標,來出家成為犯戒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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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bratiger 發表於 2012-9-12 14:0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bratiger 於 2012-9-12 14:05 編輯

現在,這些『宗教活動』也包括了『非宗教活動』。例如,在世俗社會及宗教大學修持一年、二年或三年的增上學,以便獲得學士文憑、碩士文憑及博士文憑。

在這些佛教大學里,修讀的科目不是純粹世俗的,便是世俗及純粹學術性、憶測性的法:例如佛教文化,這跟佛陀所教的戒定慧修行根本無關。

或者,他們把戒律,作為只是一種社會現象來探討;或者以哲學的角度,來探討巴利三藏聖典;或者讀與正法無關的語文。

這種修道的成果,是發表佛教論文。過後,信徒們會把它拿來出版。某某尊者,也就會得到某某文學學士、文學碩士或哲學碩士尊者的頭銜。

過後,他可能繼續培育佛教學術方面的成就,而成為某某博士尊者。他能夠培育的更高成就,便是成為某個高等學府的佛學院或佛教大學的受薪職員:甚至在國外。

然後,他會成為某某博士教授尊者。如果這位比丘,也變成了國際網路專家,他甚至會成為某某網路專家博士教授尊者。

比丘也有一些比較不炫耀的『宗教活動』,例如教兒童世俗的科目或佛教娛樂與遊戲,還有佛教歌曲與舞蹈等等。

比丘們開醫院,辦孤兒院、辦養老院,搞動物自然保護區,搞森林保留區等活動;

比丘們搞社會慈善,醫治愛滋病患與吸毒者,搞妓女復健,探訪監獄,布施給窮人和老人。

在這裡,佛教的出家比丘,布施資具或金錢給在家居士,他們便是把佛陀的正法、律,給上下倒轉過來。

因為佛陀的正法、正律,是在家居士們,布施如法的四種資具、生活必需品,給佛教的出家比丘。

這些現代的佛教比丘,還主辦朝聖團、佛教旅遊,籌款造佛像、蓋寺院或建醫院,和某個政黨一同出席競選活動,向大眾演說政治課題,甚至是某個政黨的主觀政治。

這些比丘甚至參加或發起示威,以抗議戰爭、污染、核武器、墮胎、安樂死,甚至抗議和平等等。

這些例子是列舉不完的,為什麼呢?因為以無明和貪愛為根本的業行,是無窮無盡的。

這種過程會發生,時常是因為從佛教圈子以外而來的批評,以及誤導性的言論:發展中的、腐敗的社會言論。

漸漸地,在僧團以外的佛教圈子,也有了這種誤導性言論:來自想要腐敗的發展社會的發展份子的言論。

然而,真正的腐敗發生,是在這種言論來自僧團的本身時:向現代正統信仰叩頭的社會發展份子的比丘們。

對於受到誤導的眼睛,這種『發展』是對社會有益的,甚至是對人類有益的。它看起來很好,是無量的慈悲:但這是被誤導的慈悲。

正如《律藏》里所解釋的,這一切活動是被佛陀明言禁止的。為什麼呢?因為佛陀是佛陀,他知道什麼會為佛教帶來福利,帶來真實的進展。

佛陀也知道,什麼會為佛教帶來災難,如現代社會的這些虛假的進展。佛陀對於人道慈悲的準繩和現代人道主義的準繩,是完全不一樣的。

而且佛陀知道,一旦走上錯誤的道路,比丘們便不可能修行正法,不可能了解正法,不可能教導正法。

這不是人道行為:因為這樣做,便是轉動了非法之輪,而且是全速前進,前進到生死輪迴。

非法,看起來像是慈悲與人道,但是從長遠來說,它既不慈悲,也不人道。它就像是現代醫學的化療:治癒了癌症,卻殺死了病人。

是誰轉動了非法之輪?是誰維持它繼續轉動?是每一個人,因為僧團的腐敗,只是社會腐敗的反映:這兩者是互相依賴的。

這就是為什麼,在把佛教介紹給世界上比較發展的腐敗社會時,正法的修行無法實現。

於巴利聖典,佛陀向一位名叫奇米拉的比丘,解釋了這一點:

「奇米拉,假設如來般涅槃后,眾比丘、比丘尼與男女居士對導師藐視,且不敬地正命過活;

眾比丘、比丘尼與男女居士對法藐視,且不敬地正命過活;

眾比丘、比丘尼與男女居士對僧團藐視,且不敬地正命過活;

眾比丘、比丘尼與男女居士對戒律藐視,且不敬地正命過活;

眾比丘、比丘尼與男女居士互相藐視,且不敬地正命過活;

這便是如來般涅槃之後,正法不能久住的原因。」

在此,我們可以見到,佛陀解釋正法的存在與修行,不單隻是依靠僧團,而是也依靠居士們。

佛陀也解釋,當比丘們和居士們,都尊敬且遵從佛、法、僧、戒律,而正命地過活,兩者之間也互相尊敬且遵從時,正法便會久住。

它的意思是說,居士們尊敬比丘和比丘尼,為出家的比丘和比丘尼;

而比丘和比丘尼,也透過盡責地執行自己的任務,修行戒、定、慧這三個增上學,來尊敬在家的居士們。

如果能親近那些聞達與認真的比丘們,我們可以看見,無論是坐在森林裡或是火車上、飛機里,他們都能非常愉快且舒適地持守戒律。

在火車上、在飛機里,他們都能依照戒律抑制言行;他們覆蓋雙肩,並且赤著腳;

因為佛陀說過,沙彌與比丘們,在進入在家人的環境里,必須要如此的穿著;

過了中午,他們就不能再接受火車服務員、空中小姐遞給他們的食物,也不能觀看錄影片;

因為這些事,不單隻違反比丘戒,也違反了沙彌十戒,甚至違反在家人的八戒。

對於某些比丘,這種自制力是自然地產生,因為他們擁有佛法的智慧與了解,以及對佛陀及其證悟,擁有不可動搖的信心。

多數見到過如此認真、嚴謹比丘的人們,並沒有覺察到其差別。但那些睿智且觀察入微的居士們,就會覺察到;

就好像兩千六百年前的睿智且觀察入微的人這麼想,今天的他們也這麼想:那是一位真正的比丘,看他的行為與在家人的行為,是多麼的不同。

強烈的信心,也即因此而產生。信心產生於智者,因為他們能夠見到該比丘的行為是正確的行為,是非常高尚的行為。

這發生在所謂的二十一世紀里,或在海拔三萬六千尺的高空中、時速超過一小時六百英哩的飛機里。

對現代人來說,戒律是否是不實際、是否不能實行?令人尷尬的遺俗及不再適用?不持戒是否會危害到佛教的利益呢?請回答。

請讓我以佛陀制戒的十個目的,來結束今天的開示。再次,佛陀向優婆離尊者說道:

「優婆離,如來為其弟子制戒與設立波提木叉有十個目的。是哪十個?即為了:1. 僧團的利益、2. 僧團的和平、

3. 克制邪惡者、4. 讓善於自製的比丘得安寧、5. 制伏今世諸漏、6. 防止來世諸漏、7. 令無信者生信、8. 令有信者增長其信、

9. 令正法久住、10.為了戒律的利益。」佛陀給予眾比丘,看待諸多戒條的勸導是:

「諸比丘,只要你們不制定新的戒條,以及不刪除已有的戒條;反之繼續持守已制定的戒條,諸比丘,如此即可預期在比丘眾之中有增長,而不是衰退。」

「我是否應該布施給不持戒的比丘?」這是一個常見的問題。這問題會產生,是因為比丘們接受且花用金錢;

更甚的是,有些比丘在寺院或大街上,賣護身佛牌、強逼買香火,以欺詐的手段,令在家人出錢買符、買牌、算命等。

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因為它產生了許多的疑問、顧慮與憤慨。這裡的憤慨,已含有輕視的成分,大眾時常會對不公正的事情感到正義的憤怒。

為了去除對佛陀戒律的任何疑惑,上一次我們已簡要地從比丘的角度來探討這個課題。今天,我們會從在家居士的角度來探討它。

首先,佛陀說每一個人,每天都應當如此思惟:我是自己的業的主人。我是自己的業的繼承人。我由自己的業產生。

我是自己的業的親人。我的業,是我的歸依處。無論我造了什麼善業或惡業,我都是它的繼承人。

謹記此思惟,大家應當問:應該布施給誰?佛陀早期最虔誠的護持人之一,睿智的波斯匿王,就曾經問過這個問題。

他會這麼問,是因為外道的導師們,都宣稱佛陀說,人應該只布施給比丘眾。

然而,佛陀告訴他說,人應該布施給他擁有信心的任何地方。該國王接著問:「尊者,什麼地方能夠使得所布施之物帶來大果報?」

在此,佛陀指出這是完全不同的課題,接著解釋:「陛下,布施給具德者之物能帶來大果報,布施給無德者之物則不能帶來大果報。」

佛陀接著問波斯匿王,是否會在戰爭時僱用未經訓練、不善巧、沒有練習、無經驗、懦弱、膽小、來自上層階級人種的青年戰士?國王說不會。

佛陀再問他,是否會僱用來自較下層階級人種的這類青年戰士?國王也回答說,不會。

佛陀問他,是否會僱用經過訓練、善巧、有練習、有經驗、英勇、來自上層階級人種的青年戰士?國王說會。

佛陀再問他,是否會僱用來自較下層階級人種的這類青年戰士?國王也答說會。

佛陀解釋,同樣地,根據業果法則,對於任何出家人,如果他是阿羅漢,佛陀稱之為無學者(即不需再為滅除貪嗔痴而學習的人),布施給他的東西會帶來大果報。

這個譬喻當然是恰當的,因為佛陀,時常把比丘們比喻為戰士,與貪、嗔、痴作戰的戰士。

例如,佛陀說對每一項戒律都應當認真、以觀智了知十一種五蘊,即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內在的、外在的、粗的、細的、劣的、勝的、遠的、近的這十一種五蘊。

已經了知四聖諦、已滅除貪嗔痴的比丘,就好比是值得國王僱用的戰士,因此而值得尊敬、供養等等。

這是非常直接的:布施給阿羅漢就會有大果報,但還有更大的果報。有一次,佛陀的養母要供養袈裟作為個人施,但佛陀拒絕了,說道:

「喬達彌,將袈裟供養給僧團。當你供養僧團時,即是供養了我及僧團。」

當阿難尊者,問佛陀為何拒絕接受個人施時,佛陀根據業果法則給與分析。

佛陀先解釋,布施給各種不同的受施者:布施給動物,可預期獲得一百倍的果報;

布施給一位無道德的凡夫,則獲得一千倍的果報;布施給一位有道德的凡夫,則獲得十萬倍的果報;

在佛法教化期之外,布施給一位已經證得禪那的人,則獲得一億倍的果報。

然而,布施給一位即將證悟須陀洹的人,或一位須陀洹初果聖者,或一位即將證悟斯陀含果的人,

乃至即將證悟阿羅漢或已證悟阿羅漢,或者圓滿覺悟的佛陀,則可預期獲得,無數倍增的善果報。

巴利文聖典解釋,布施的果報,是長壽、財富、美麗、快樂、強健、智慧及心不受干擾。

例如,如果我們布施東西給阿羅漢、佛陀,我們將在未來的無數世里獲得其善報。

佛陀接著解釋,為什麼他要養母把袈裟布施給僧團,而不是給他個人。他首先說,在未來將會有稱為『黃脖子』的邪惡無德比丘。

聖典解釋,他們只是在名譽上是比丘:他們的外表、行為與活命方式,都是屬於在家人的。

他們有妻子兒女,而唯一能讓人們分辨他們與在家人的是,好像圍巾一樣纏繞在他們脖子上、或上臂的一塊黃布。

關於這些冒名者,佛陀說:「人們以布施給僧團的名義,來布施給那些無道德的人。即使如此,我宣布,布施給僧團的功德是不可計算、不可衡量的。」

佛陀接著說:「我宣布,布施給個人的功德,絕不可能大過布施給僧團的功德。」

正如聖典里所解釋,這意味著,若人布施給一位無道德的比丘(藐視佛陀所制的戒律的比丘)時;

如果只視該比丘,為佛教僧團的代表;而以此所作的布施,算是布施給一切過去與現在的具德比丘,包括諸阿羅漢。

這即是佛陀所說:『當你供養僧團時,即是供養了我及僧團』時的意思。

但是,人們要這麼做,必須完全不理會該比丘個人的品德;必須只專註於他的乞食缽、袈裟、剃除發的頭或赤足;

如果他與在家人的差別,只是一條圍巾,則可以專註在該條圍巾上。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這是有關業:思(意願)。

布施者,必須以布施給佛教僧團的意願,來作布施善業,而不是布施給某個人、某個比丘。

他不能這麼想:『這是個邪惡的比丘,他賣護身佛牌,腐敗在家信徒,我不喜歡他…』;

或者,『這是我的比丘』,或『我的比丘是真正的比丘,因為他嚴謹地持守戒律,包括微細的戒條,他不接受金錢。而接受錢的比丘是盜賊,是騙子』等等。

這一切都是我慢與執著,是不善業。在布施時,如果擁有感到優越的我慢,是不會使得布施變得優越的。

請謹記佛陀勸我們每天所作的思維:我是自己的業的主人。無論我造了什麼善業或惡業,我都是它的繼承人。

解釋人們應當心懷想要布施給僧團的意願來作布施之後,佛陀接著解釋,凈化布施的四種方式:

一、只受到布施者的善良與德行凈化,因為受施者邪惡且無道德。例如,那些藐視佛陀所制比丘戒的比丘;

二、只受到受施者凈化,因為布施者邪惡且無道德。例如,那些藐視佛陀所制在家五戒的在家人;

三、沒有受到布施者及受施者兩者凈化,因為他們兩者都邪惡且無道德;例如藐視比丘戒的比丘與藐視五戒的在家人。

四、受到布施者及受施者兩者凈化,因為他們兩者都善良且有道德。例如嚴持比丘戒的比丘與嚴持五戒的在家人,這也是跟業有關。

佛陀解釋,當布施品是正當得來的、布施者以清凈無染的心來布施,而且對業報法則擁有絕對的信心時,該布施即是受到布施者的業凈化。

分析一位女居士難陀母,對於以舍利弗尊者和目犍連尊者為首的僧團所做的供養時,佛陀也提到布施者在布施時心境的重要性。

佛陀解釋,難陀母的供養有無量的功德,因為布施者具足三個素質,受施者也具足三個素質:

「諸比丘,什麼是布施者的三個素質?在此,布施前,布施者感到快樂;布施時,布施者感到歡喜;布施后,布施者感到滿意。這是布施者的三個素質。

什麼又是受施者的三個素質?在此,他們無貪,或致力於斷除貪;他們無嗔,或致力於斷除嗔;他們無痴,或致力於斷除痴。這是受施者的三個素質。」

說到他們無貪、無嗔、無痴時,佛陀是指他們是阿羅漢。說到他們致力於斷除貪嗔痴時,佛陀是指他們是朝向證悟努力的比丘:他們嚴持戒律及精進禪修。

可見,布施的功德並非只是依據受施者,而是也依據布施者。如果沒有阿羅漢比丘,或沒有致力於證悟阿羅漢果的比丘;

布施者也可以透過自己,來凈化布施,即:1.施物是正當得來的;2.以清凈無染的心來布施;3.對業報法則擁有絕對的信心。

在討論擁有邪見的比丘,錯誤地教導法與律時,佛陀也提到只受到布施者凈化的布施:

「諸比丘,當法與律被錯誤地教導時,布施的強度是依據布施者,並非依據受施者。為什麼這樣?因為教法錯誤。」

如是,我們可能會投訴僧團的腐敗,或投訴某些比丘藐視戒律等等。

但是,如果要透過布施去修善;我們本身,也可以透過自己的德行與智慧,來確保所作的布施會帶來大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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