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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的中國出入境新規:華僑拿綠卡回國定居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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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jsau 發表於 2012-8-29 15: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08-28

  

  2012年6月30日予以通過並公布、將在2013年7月1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持綠卡中國公民回國定居須審批。這也即意味著,即便只是擁有海外居留身份,以後回國定居將有可能需要辦理重重手續。這一新規定在海內外華人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很多人都對新規定的執行及其適用範圍提出了疑問。

  於近日開始執行的《申辦中國簽證須知》規定,海外華人持外國護照申請回國簽證時必須出具由中國國內人士提供的邀請函,發邀請函者要說明自己的身份證號、與受邀請人的關係、受邀者的護照號碼,或是提供詳細的旅程計劃、行程安排、保險及資金證明等。如果說這只是對已經改換國籍的華人「設限」,那麼,即將於明年7月1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就將限制範圍擴展到了持有海外居留身份(PR)的中國人身上。

  《出境入境管理法》對華僑出入境管理進行較大調整和改革,這一新法規的第十三和第十四條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時,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若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若華僑在境內申請回國定居,應向擬定居地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由省級公安機關核發回國定居證明。

  對於這個規定,網友們也在論壇里紛紛發表了自己的觀點,有網友認為,對於已經更換國籍的華人實施嚴格的入境申請和控制無可厚非,但如果將「打擊面」擴大到擁有海外居留權的中國人,就有些「過了」。

  網友Gemdale就發言稱:「拿PR的中國護照,拿PR的中國公民,在國外工作的中國公民,回家過年也需要申請嗎?中國很多事情,不左就右。如果是外國國籍,拿了外國護照,那你針對外國公民,法律應該怎麼規定就怎麼規定,中國公民沒有意見。」

  與此同時,這一條款具體如何執行,如何界定,也讓大部分網友感到迷茫。有網友就提出,儘管政策已經公布,但執行起來仍難度頗大,因為很多概念無法明確界定,比如「回國定居」這一說法即存在很大的模糊性。

  而對此,中國海外總領館工作人員則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由於這一新法規明年7月起才實施,他們還未接到關於此事的具體實施辦法。

  欲了解更多詳細內容,請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全文)http://www.china.com.cn/policy/t ... tent_25776660_2.htm

  《出境入境管理法》將於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屆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將同時廢止。

  圖說:明年7月起,華僑歸國定居恐添重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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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iang624 發表於 2012-9-1 13:43 | 只看該作者
其要害是要註銷2000年出國持綠卡的人的公民身份證和戶口。至2011年1月中國大陸有59萬持美國綠卡。全世界持各類外國居留證起碼有幾百萬。無論一個細則出台,都會流產。

最主要的是,註銷身份證意味著取消公民選舉權和工作權,是違法的-- 違反國法和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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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楚召 發表於 2012-10-2 04:34 | 只看該作者
持中國護照和美國綠卡的人,如不是回國定居,而是短暫回國訪問或探親,是否也需要審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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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間尺 發表於 2012-10-3 17:44 | 只看該作者
越來越多的海外華人會把民主進步的思想帶回大陸,這樣一來就可以把這個危害限制在海外。另外,審批是一種權力,有了這個權力,就有了尋租的空間,就可以把權變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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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媭綦 發表於 2012-10-4 10:59 | 只看該作者
但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國,至今卻堅守墨守過時的舊政策:

1)依然聽任政府部門剝奪歸化外籍的中國人民的出生國籍;給這些出生在中國的中國人回國看望自己的親人製造種種障礙,強行逼迫申請回國的人出示「邀請信」,以致人倫顛倒,道德喪失。兒女探望國內80歲老爹老媽,竟然要80歲老爹老媽簽字按手印寫「邀請信」!祖國之恥!千古奇恥,

2)剝奪沒有歸化外籍仍然持綠卡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國內的政治權和工作權,而且可能剝奪他們回中國的「定居」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憲法;違反聯合國數個國際公約和國際法!國家之大恥!

這是國恥!中國人民的恥辱!祖國的恥辱!國家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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