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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京滬高鐵問題背後的體制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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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2-5-31 22: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年03月20日08:36新京報[微博]社論

在政企不分的鐵路管理體制下,如果一切微觀經濟活動都要服從於搶時間開通的政績壓力,出現招標違規甚至大量材料浪費等問題也不奇怪。

國家審計署網站昨天公布《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2011年跟蹤審計結果》,截至2011年6月底,京滬高鐵全部工程實際完成的1962.66億元投資中,存在諸多問題。

例如,審計發現,工程中的一些項目完成招標的時間被縮短至國家規定時間的1/7甚至1/10,一些物資採購未按規定招標或招標評標不規範,涉及金額8.49億元;因取消部分路段風屏障而造成4.13億元物資閑置;沿線一些地方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征地拆遷資金4.91億元;沿線施工企業拖欠材料款、工程勞務款等款項82.51億元……

不久之前媒體關於「奢侈動車」的報道,披露了現行鐵路管理體制在遭遇外部競爭性市場體系時,所可能發生的變質。那麼,現在的審計結果,則以數據和事實證明,政企不分的現行鐵路管理體制,可能會引發怎樣的問題。

審計報告顯示,在京滬高鐵全線土建1至6標招標中,鐵道部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獲取時間由規定的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縮短至13小時;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從獲取到遞交時間由規定的一般不少於7天,縮短至不到24小時。招標時間被人為大幅縮短,原因究竟為何?審計報告沒有詳細說明。分析起來,或許與京滬高鐵搶時間、趕工期有關。實際上,京滬高鐵為了搶時間開通曾經出現過不少問題,比如媒體曾經報道過京滬高鐵南京站出現的地面沉降、滲水等,還有高鐵空載試驗運行僅有一個月的時間等。現在看來,這些招標中的問題,未嘗不是在時間壓力下的表現。

而在政企不分的鐵路管理體制下,如果一切微觀經濟活動都要服從於搶時間開通的政績壓力,出現招標違規甚至大量材料浪費等問題也不奇怪。

有人會說,總額近2000億元的京滬高鐵項目中,僅有不足100億元規模的資金出現違規,似乎不值得太「大驚小怪」。但問題在於,其中所反映的這些問題,如果監管到位,本是不應該發生的。

很多人看來,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行政壟斷企業——之所以有必要存在,是因為國家要通過它們來控制「重大國計民生」;而之所以「重大國計民生」必須由國有企業掌控,又主要是因為它們不像「唯利是圖」的外資或民營企業,會更好地發揮「社會效益」……然而,如果有的國有企業沒有被好的制度所約束,就可能只是一個美麗的想象而已。

這裡所說的「好的制度」,首先就要求監管者和被監管者不能有利益的瓜葛。不難發現,這次審計署發現的京滬高鐵的問題,也都是「基層單位」「沿線施工企業」所為,但是鐵路部門為何沒能承擔好應有的監管責任?說到底,還是政企不分導致的監督乏力。監管者有著經濟利益的追求,自己監管「自己的企業」,問題自然是「剪不斷理還亂」。鐵路政企分開的體制改革,看來真的亟須有關部門的決心了。

相關報道見A04版

(新京報)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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