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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普吉島旅遊謹防房地產投資騙局!(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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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100 發表於 2012-4-18 18: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上周在參加一個到泰國普吉島的旅遊項目時,遇到了一件令人很噁心的事。而且,近期預計會有大量的中國人遇到同樣的事情,為了防止大家上當受騙,我決心把這件事情寫出來,並加以詳細分析,讓大家理性地對待,也算是跟大家結個善緣吧。

為了幫助更多的人,本文歡迎大家自由轉載,也不需指出原始出處。但必須附帶這個「可以自由轉載」的說明,以便他人能繼續轉載。

上周,我參加了一個到泰國普吉島旅遊的項目,在那裡的住宿是免費的。但是,由於泰國方面的公司效率過低,而導致沒有訂到折扣機票,結果全家的機票花費不菲。我本沒太大興趣,但是出於讓孩子「行萬里路」的考慮,還是勉強擠出時間請了幾天假去了那裡。

我本以為這裡的住宿是家人以前購買的一個旅遊計劃所免費提供的,後來才知道,這是一家叫「Club Tropical」的公司提供的。作為交換,去旅遊的人有義務去參加一次該公司的房地產方面的說明會。

我本身對此倒沒什麼反感,反而因為我喜歡了解各種投資項目,而略有興趣。

到了預定的日期,該公司的一位中國人員工開車把我們接到公司的辦公室,同時去的還有另一個住同一家度假旅店的中國人家庭。先是乘車到幾家度假旅店去看大大小小的各種房間,然後回到辦公室,這位員工就拿了一張紙,在滔滔不絕地說明的同時,在紙上畫圖和書寫要點。

該計劃是讓我們投資某個戶型(比如說1間卧室的)的度假旅店每年一周的使用權。如果自己不用,可以由該公司租給他人,租金1,250歐元(實際上更高,但只給會員這些)。也可以跟其它會員交換其它地方的旅店。並且,每年要交249歐元的管理費和維修費。在購入的同時,成為該公司的旅遊計劃的會員,享有以很低的價格訂該公司網路中的世界各地的度假旅店的權利(比如說,每周只需179歐元,就可訂到1間卧室的旅店房間)。不但自己可以定地價旅店,自己的親朋好友在自己簽字認可的情況下,也能享有這一待遇。一個卧室的房型的購買價格大約為27,000歐元(記不清了,大約這個價格)。同時,該公司表示同意回收大家原來持有的聯程的旅遊計劃(折價約5,000歐元),再扣掉前三年的權利(即放棄享用前三年的三周,讓該公司拿去出租),並且他們演了一番雙簧后(建議我們跟他們總經理討價還價,獲得折扣),再給一個促銷優惠(視全部付清的時間,而減價1,500~2,000歐元),最後大約為1,600歐元(大致是這個數字)。而且,附贈10到20個名額,讓你將其分享給親朋好友們,他們可以每人一次到普吉島旅遊時免費住宿(像我們這次一樣)。同時,該公司表示,如果當天簽合同並支付25%的定金的話,就獲得VIP會員權,完全享受上述的優惠;如果日後再加入的話,就只能成為普通會員,這樣,可能一些旅店就無權預定,而且購買價格也會上漲30%(比如從27,000上漲到35,100)。

我對此沒任何興趣,但老婆由於喜歡在普吉島潛水而覺得很好,希望加入。於是,該公司的員工一方面滔滔不絕地對我的意見加以誤導,一方面採用家庭成員攻勢,弄得我不同意的話就是對家人不仁義。公司的總經理也過來對這一計劃加以說明。這是一個外表有些粗俗、穿著也毫不職業化的白人,說著語調有些蹩腳的英文。最後,我告訴老婆,為了她,我可以同意加入,但這完全是為了她,我自己則是完全不同意的。老婆認為,就是能長期低價訂世界各地的旅館這一項也夠合算了。我指出,這一切都是建立在這個旅遊計劃上的,如果這一計劃破產,則一切都是空談。該公司的人則保證公司和計劃都不會破產,因為他們都做了幾十年了。我指出這一商業模式很難持續,他們亂說一氣驢唇不對馬嘴的解釋,只是為了打岔。我出於禮貌,只能旁敲側擊地指出該計劃不合理之處,而該公司的人則大多是在打岔,而不是真正地回答。後來,這位總經理問,可以了嗎?跟我老婆握手,老婆很高興地跟他我了手。然後他把手伸到我面前。老婆示意我也握手,我出於禮節,很勉強地站起來握了握。

之後,該公司的員工加緊攻勢,拿出一張表格,讓我們填寫個人信息(姓名、住址等),然後拿去準備購買的文件,並讓我們刷信用卡支付定金。我表示我們在看到合同並確認所有條款前不能支付,該公司的員工表示,他們只是想確認我們的卡能刷出多少錢,如果我們不簽字的話,不會生效的。於是,我勉強同意。老婆認為她的卡的額度完全夠用,但巧合的是,該卡剛剛因到期而更換新卡,她沒有帶。帶的卡都是我的信用卡的家庭成員卡,額度沒那麼大。老婆問我能否刷我的借記卡,我感到十分難過(刷了借記卡的話,錢就徹底回不來了)。最後,從信用卡里只能劃出約2,000歐元,他們表示,由於這種客觀情況,先交2,000歐元也行。(另,他們是通過收泰銖來得到歐元的。由於這樣有較大的兌換費用,我表示願意直接支付歐元,比如支付給他們的歐洲的分公司,他們表示很為難。)

之後,文件準備好了,同時另一位白人員工過來負責解釋合同相關的問題。我發現幾個問題:

* 文件里說我們只有25年的權利,不是永久的。公司方面說,實際上25年後可以更新,我們願意的話,他們可以附上一張紙說明這一點。

* 文件里提到,跟他人交換旅店房間1周使用權的話,要交不少交換手續費。這個之前沒提到。因此,交換基本上不合算。

* 每年250歐元的管理費和維修費為現在的金額,就是說,以後多少很難說。 如果會員不能按時交這筆費用的話,該公司就中止合同,這相當於剝奪該會員的一切權利,也就是說,以前繳納給該公司的所有錢都打了水漂。這是十分野蠻的做法。雖說不能按時交管理費時,把該會員開除出去是對的,但一般的做法是把該權利進行拍賣,扣除該會員應繳款項后,如有剩餘,應該還給該會員。

* 如果自己不享用每年一周的使用權,由該公司代為出租時,租金1,250歐元也是現在的價格。

* 如果會員希望中止合同,該公司負責尋找中介公司,把該會員權賣給他人,扣除手續費5%。問題是,能否容易地賣出?能否賣的上價?

我畢竟較系統地學習過一些房地產投資的知識,並詳細分析過一些案件,因此,指出這裡的一些問題:

現在是新房子,租金1,250歐元(或實際上更多的那個數字),今後房子變舊后,租金會下降的。而現在會員訂旅店的179歐元,以後由於通脹等各種原因,很有可能上升。該公司員工的說明是:旅店價格一直是上漲的,哪有下降的道理?而對於會員訂旅店的價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在旅遊,全球的人的假期比幾十年前多了很多,因此,由於競爭,該價格會不升反降。我感覺這十分荒謬,這二者分明是互相矛盾的嘛!而且,你要說明這些,卻不拿出任何數據和圖表,只是隨口那麼一說就行了嗎?你就是拿出數據和圖表,我還得考證一下其出處呢!

之後,我問該公司的員工,我能不能晚上回去問一下家人,第二天再來簽約?該公司員工表示,他們花了大量的時間做這件事,第二天無法再在這件事上浪費時間。我說,我不用你們費時間載我們來,我自己到你們辦公室,只是簽一下字並交換合同而已,費什麼時間?他們的回答是:他們在世界各地都是這種規矩。

由於我跟老婆說什麼,他們都在旁邊打岔,而且,我在他們在場的情況下,也不便說太尖銳的話,因此,我提出,我需要跟老婆私下談談。

我跟老婆到一邊,我把自己考慮的歸納為一下幾點,簡明扼要地一說,老婆有些想通了:

* 他們的營銷手法是強制人們衝動購物:拉開VIP會員和普通會員的差距,讓你無論如何都根本不想成為普通會員(交更多的錢,得到的反而更少)。

* 不給你冷靜思考的時間。我做投資必須進行一些分析和計算。他們不給你任何材料,只是口頭一說,就追著你簽約,甚至一晚上都不願等。難道過一晚上的差距就大到VIP會員和普通會員的程度嗎?這十分可疑。

* 如果他們的旅遊計劃真的那麼好,他們用得著費這麼大勁把人們從國外弄來,提供免費住宿,來簽約嗎?如果真的那麼好,只要到中國隨便一打廣告,人們一定會趨之若鶩的。

* 如果你不想加入了,並不是一賣掉就行的。他們公司要賣都這麼費勁,我們賣的話,難道就能簡單地賣掉嗎?

* 我們購買的並不是一間房子,也不是一間房子的部分(1/52)產權,而是一個虛無縹緲的「某種戶型的每年一周的使用權」,甚至不能特定到哪一間房子。該公司的說法是,不特定到某個房間有更大的靈活性。但是,你加入后,具體得到了什麼?根本不是房子的全部或部分產權,只是這個會員權而已。而會員權則完全建立在該公司的基礎上。該公司倒閉的話,會員權也就沒了。

* 這間房子相當於購買價2,7000歐元 乘以 52(一年有52周),管理費249x52歐元。這是很貴的。如果認為低費用訂旅店本身就足夠合算,則參考上面一條,這完全建立在該公司和該計劃基礎上的。而這是很不可靠的: 他們的商業模式不成立:他們的會員所擁有的房源,在會員們普遍介紹各自的社會關係享用后,會很快枯竭掉。到時候,輕則需要時難以訂上房間,重則公司倒閉。

* 他們的模式很像「龐氏騙局」,即用后加入的會員交的錢供所有會員使用,直到新會員加入變緩,難以提供足夠的資金為止。

* 該公司就算是一家國際性的公司,這裡是泰國分公司,是獨立核算的,他們倒閉了,根本不會傷到本公司一根毫毛。(註:後來上網一查,發現他們根本就是一間小小的在泰國註冊的公司而已,根本不像他們標榜的那樣是國際性公司。而且,毫無任何財務方面的公布,可能根本沒什麼歷史。)

於是,我們找到該公司的員工,表示不願繼續簽合同了。該員工去找來他們的總經理,我出於禮貌,表示這項計劃很有吸引力,但是不適合我們家庭的財務狀況。我們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幾年後),由於生活環境的變換,會有收入的大幅下降(這是實情,並非謊話),因此,把該計劃組入現有的投資組合,會改變我們的風險結構,這會影響到我們家將來的理財。我寧可每次旅遊多花些錢,也不願意提前把一輩子的旅遊住宿安排好,因為以後錢多可以多花,錢少可以少花,這樣才能保證我們家庭財務狀況的安定。

該總經理首先提出,可以進一步壓縮費用,比如每三年我們只能享用一年的7天使用權。但這又有什麼意思呢?而且,我先前思考的那些問題還在那裡,因此,我當然不能接受。於是,這個面貌猥瑣的總經理見我無意跟他簽約就惱羞成怒,率先發難說,為什麼在他們費了好大的精力才列印出各種文件后才跟他們說不簽約?難道是認為他們太清閑嗎?我倒!在既定的表格里填上我們的信息然後列印出來,並拿來一些既定的合同書,就要費他們好大的精力,可見他們的工作效率有多差!我現在早已過了受自己感情和心理左右的年齡,原來較薄的臉皮也稍稍練得有些正常的厚度(絕非厚黑)。因此,直接對此無視,並很客氣地說,我和妻子開始時對該計劃有不同的觀點,後來我們觀點達成了共識,因此我們決定不購買。然後我指著某個文件上最後一條說,這裡不是說如果我們不能接受的話,就沒有必要簽約嗎?他讓一位中國人職員翻譯那句,然後問,這條好嗎?我的天!作為該公司的總經理,敢情他如此不熟悉自己的業務,並且會質疑自己的公司所起草的很正確的一句合同條文!而且,每份文件都是中文、英文兩份,我兩份都確認過,難道他英文版的也不懂嗎?然後他又問為什麼之前要跟他握手。我說,那只是禮節性的。他說,在他們國家(不知道是歐洲的那個國家,有著蹩腳的英語發音),握了手就是合同成立的意思。我說,在日本的話,哪有成交如此大額的商品時不讓對方仔細思考的?而且,消費者應該有一個cool down period,在此期間內,可以不簽署合同,之前一切手續作廢。他說,這裡是泰國(又不用他的國家的規矩了)。我也懶得再跟他做無意義的爭論,就說,如果你認為在泰國握了手就是簽署合同的話,那就請繼續好了,從信用卡里收我的錢,或起訴我都行。他繼續說一些難聽的話,包括中國人云雲,這些話在他的國家可能會違反法律的。我不再有興趣跟他同處一室。

我們中國講「買賣不成仁義在」。他顯然缺乏這種胸襟,買賣不成就馬上翻臉,說一些難聽的話。而且,他也根本沒考慮讓我之後加入普通會員的可能性,更進一步說明了這一切不過是一個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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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ello100 發表於 2012-4-18 18:11 | 只看該作者
下面詳細分析一下為什麼該旅遊計劃是個騙局:

首先,他們騙刷別人的信用卡。這讓我感到十分噁心。後來,買賣不成后,一位中國人員工表示,這是第一次出現沒簽合同的情況,不知是真是假。如果真是這樣,也太可悲了。當然,如果那些中國人都是不差這幾個錢的人,則無所謂了。然後,她表示去問問給退款的事。(也就是說,之前不是簡單的試試能刷出多少錢。)我說,也沒什麼關係,我讓信用卡公司取消這筆交易即可。過了一會兒,她拿回一個小紙條,有退款的記錄。但這樣一來,我還是損失了一來一回的貨幣兌換費用。(註:我旅遊完回到日本后,見手機里有一條留言,是從信用卡公司來的。我打電話過去,把情況說明了一下。信用卡公司的人也表示,他們認為那筆交易很可疑,因此,已經無效化了。)

其次,他們強制顧客衝動購物,並且不給你冷靜思考的時間,且按照合同條文,一旦簽訂了合同,除非你不交管理費而被他們剝奪會員權外,無法中止或取消合同。而且,他們要求你立即加入,否則就不是VIP會員,價格上漲30%,且權利更少。難道衝動加入就值VIP、少30%價格和無任何限制嗎?顯然是荒謬的。

如果你要質疑他們此舉的正當性,他們的回答是:我們讓你們實際到這裡體驗過了,再讓你們看房子,然後讓你們購買,並非不讓你們看到實際的樣子就讓你們買,這樣還不行嗎?!還有就是打著讓你給家人買件東西的幌子,說這項計劃可以終生受用,甚至死後都能事先傳給孩子,一直使用下去,云云。首先,這並非是件實際的房地產物件,而是一個虛無縹緲的會員權。它是否起作用完全取決於該公司能否按承諾的樣子正常運作。如果該公司出現問題,則你的會員權就會出問題。其次,到這裡來玩,看到了幾間房子,跟你要購買的會員權有什麼關係?你看到的並不是這種會員權的實際情況,只是這種會員權所代表的度假地的情況。難道讓你嘗嘗漢堡包的味道,就算跟你詳細地說明了加盟麥當勞的細節了嗎?

出於好奇,我順便上網調查了一下這裡的不動產物件價格,還不算正常在市場上出售的公寓房,而是同樣被加價了的我們正住的一個一室一廳的比較大的房子,售價約為135,000~145,000歐元。而他們計劃中的很小的一個房子,就每人收近2萬歐元以上。雖然他們通過回收你現在擁有的其他會員權以及你前三年的權利等來使該數字降低,但是,只要有幾個會員加入就遠超房子的價值。就算你的會費為2萬歐元,5個會員也足夠了。而他們每個房子要招收的會員數是31名(留下每年21周做緩衝),這就有62萬歐元!而且,他們保留的21周還是屬於他們的。因此,你實際購買的相當於一個104萬歐元的一間卧室的房子的52分之一,外加一個低價訂旅店的會員權,而且,該房子每年還要交1.3萬歐元的管理費!什麼樣的房子值那麼多錢?而且,嚴格地說,房子的產權應該是歸屬於該公司,你的合同上根本就沒有哪個「具體的不動產物件的部分所有權」出現!只是一種使用權而已。

還有,正如我在上文中提到的那樣,這種商業模式根本不成立,要繼續下去,只能拆東牆補西牆。這正是著名的「龐氏騙局」。

假設這個小房間值10萬歐元,要是有31名會員的話,每人只要交3,225歐元就足夠了。按上述該公司提出的價格,你至少多交了2萬多歐元。該公司可以利用從會員們手裡收上來的一小部分錢購買該房間,房地產價格上漲的話,該公司受益;下跌的話,完全是你在承擔風。剩餘的大部分錢一方面用一部分來使該騙局持續下去(即必要時補償會員們低價訂旅店的費用,以及為了讓你去參加說明會而用於你在泰國的住宿),剩下的則進入他們的腰包了。該公司賺完你的錢后大不了倒閉而已。

比如說,根據上述的前提,我們可以假定一個這樣的計劃:讓你在世界範圍內選定的旅店無限制地免費住宿。這是不是聽上去很誘人啊?比起他們的計劃來好太多了吧?實際上,一般人都是工薪層,你一年能有多少假期啊?就算你失業或工作不忙,你要常年購買機票飛來飛去(畢竟不可能讓你一個地方一直住下去),並且住的地方都是既偏僻又物價過高的地方(在偏僻的旅遊區宰人)。這樣一直消耗金錢,你受得了嗎?就算你受得了,讓你常年住在周圍什麼也沒有、幹什麼都得開車或打出租去,且旅遊的項目就那幾種,你不膩味嗎?而且那些有閑有錢的人,根本不會有興趣成為這類會員,因為他們想去哪裡就去好了,誰還會費心考慮能訂哪裡的旅店以及提前多少天預訂啊?假如你住宿每天需要200歐元,並假設你多交的2萬歐元中有1萬歐元用於維持該計劃,其餘的他們放入自己的腰包,你這1萬歐元就能夠你住50天的。而加上你交的管理費,還有旅店房間本身帶來的租金等,你能住更長的時間。就算是50天,如果你平均一年有10天假期,則我們假設的這個計劃在只有你一個人加入的情況下,能至少維持5年。如果不斷有新會員加入的話,就算你的消費已經超過你預交的錢,也可以把新會員交的部分錢用於你,反正這些新會員才剛剛開始,還沒消費什麼。這就能讓騙局繼續下去,直到新加入的會員逐漸減少,老會員的消費逐漸都超過其預交金額,而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時為止。因此,我們這個如此好的計劃都能長期維持,更不用說該公司的那項計劃了。因此,如果某項計劃聽起來多好,你絕不能輕易相信它實際上就是那麼好,它只是一個作為誘餌的表象而已。而且如果希望的話,它可以變得比你能想到的更好。

當然,在各種機緣巧合的情況下,比如泰國變得超強,泰國地產變得超值錢,大量的人爭先恐後地以更高的會員費加入,大家都不讓自己的親朋好友借用這種服務,那些想享用該服務的都情願花大量的錢入會,而且該公司的人又沒有過分地揮霍收到的會員費,等等,則這種計劃有可能持續下去。

再有,會員加入該計劃所購買的不是一個具體的房子,也不是一個具體的房子的1/52的產權,而僅僅是一個虛擬的某種戶型的一星期使用權,甚至不能特定到某個房子。該公司倒閉了的話,該公司擁有的這些房地產被清算用以還債,作為會員的你還能剩下什麼呢?

該公司提供毫無根據的虛假信息:他們說你訂旅店的價格在下降,而出租你的權力(把旅店訂給別人)的價格反而在上升,等等,這本身就矛盾,簡直一派胡言。

該商業模式不成立:如果低價訂旅店的權利可以在自己簽字允許的情況下,不限次數地讓自己的親朋好友用的話,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會員們可以在淘寶上開一個小店,以250歐元的價格將其銷售出去,每次盈利250-179=71歐元。這樣,你和你的顧客就真的是雙贏了。會員們都這樣的話,全中國的旅遊者都充分利用的話,這項計劃馬上就得黃了。而且,值得說明的是,這種做法雖說有些極端,但並不違背任何協議(我們可以在網路上徵集朋友嘛!)。

如果你認為加入這項計劃后,就能在世界各地便宜地訂旅店,就這一項,在今後的25~50年間來看,也算值了,那麼我的觀點是,這完全僅僅建立在該公司的承諾上。如果這項計劃破產或該公司破產,則一切都變為零。

再有,就是上文提到的一些疑點:

* 真正好的交易,不必費這麼大的力氣把你弄來旅遊然後強行推銷給你的。

* 他們給你的10次或20次讓親朋好友到泰國普吉島旅遊免費住宿一周的優惠,不過是讓你幫他們推銷他們的騙局。你的親朋好友們是相信你的,有你現身說法,自然是為該公司的行騙做好了前期的鋪墊。而且,為此買單的,顯然是你(從你交的會費里出),因為該公司畢竟不是雷鋒小組的泰國分隊,而這個面貌猥瑣的人不遠萬里來到泰國也顯然不是為了發揚國際主義精神來的,而是為了騙人賺錢來的。

* 當場簽署和過一晚上之後簽署有如此巨大的差別是不正常的,是很令人懷疑的。

* 你不用房子的話,該公司提供的租金是目前的租金,以後房子變舊了的話不需要降低嗎?

* 以後房子變舊,需要更大規模的維修時,或他們難以維持其騙局時,很可能就要提高管理費。

* 以後他們難以維持其騙局時,很可能就要提高訂世界各地旅店的金額。

* 你如果交了定金並簽約的話,是根本沒有退路的,除非到泰國跟該公司去對薄公堂。 你只要停止繳納管理費,就失去一切權利。這顯然是過於霸王的條款。

正如我前文中所說,該計劃的風險,除了市場風險(普吉島的旅遊業、普吉島的不動產價格、普吉島的自然災害、泰銖兌換的匯率等)外,主要是這個公司的運營方面的風險。在看到上文中所述的他們的醜惡嘴臉后,能相信他們會很好地管理從會員們那裡收到的錢並好好運營嗎?能相信交了錢后他們會善待他們的會員嗎?在今後運營出現問題時,或雙方出現紛爭時,這幅醜惡的嘴臉一定會出現的。好在他雖然有一副小人的嘴臉,卻心中缺乏城府,否則,如果他果真對我做出一副虛假的「買賣不成仁義在」的姿態的話,我可能就不會再多思考這件事,也不會再做些調查了,這樣,恐怕大家也就不會看到這篇揭露的文章了。這可能會導致更多的人上當受騙。暫且不說他們的這項計劃,就說他們的營銷手法就充滿了明顯的欺詐。因此大家請感謝他的愚蠢吧。另外,自始至終,我都沒有得到該公司任何的文件以及相關人員的名片等,那個粗俗的總經理,也只是從其員工嘴裡知道叫Mike,不知道全名!在交易如此大額的商品時,連起碼的說明性文件都沒有,只能說他們行騙也太缺乏職業精神了。

經驗教訓總結:

* 看似太好的交易,往往是虛假的。

* 在上一條的基礎上,又拚命催促你購買,且不給你考慮的時間(「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或上文中通過各種利益對比迫使你立即簽約),也不給你反悔的機會的,則更有可能是虛假的。因為一個真的好交易,它本身就足以把它推銷出去,用不著弄這一套下三濫的手段。另外,人生中也沒有那麼多必須馬上就抓住的機會。在金額比較大時,多思考一下,會讓你的金錢活得更長。

* 在不好的甚至是虛假的交易面前,要暫時拋棄親情,果斷堅決地否決之,之後再解釋。

* 結婚時,盡量找理財觀念和水平跟自己接近的(找比自己好的當然更好,但對方未必同意。。。),否則,金錢觀念的不同很容易傷害彼此的感情。

* 如果家庭成員的理財水平有較大的差別,要多進行財商教育,讓大家都趕上來,防止家裡有「湯桶原理」中的短板的人。否則,你再努力,也會被其他家庭成員破財。

* 無欲則剛。我思考了一下,我之所以能不被他們忽悠,主要是我並不喜歡占任何人的便宜,而是主張交易的公平性。因此,見到看起來很好的機會時,也能從不同角度去分析它,而不是馬上就去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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