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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萬達之名,以萬達為幌子侵吞國有土地。 泉州浦西地塊是市中心僅存的1000多畝沿江黃金寶地,寸土寸金 。地產書記徐鋼指定開發商掛靠勾結大連萬達,借萬達自身固有條件量身定製。為了讓萬達順利拿到這塊寶地,徐鋼先生在2009年起就不斷以市委市政府意向、會議紀要和部門文件等形式,為大連萬達量身定製,公開設置了註冊資金、開發資質、五星級酒店經驗、自持物業規模等排他性條款,以便讓萬達在形式的招拍掛中順利拿到土地。膽大妄為!在浦西地塊招拍掛文件是嚴重違法違規!
更有甚者,在掛牌時,起始價竟然嚴重低於基準地價,為此市政府主要領導曾為此極力反對, 以致與徐鋼先生發生拍桌子,當心出事, 認為地價太低,國有資產流失太嚴重負不起責任。連萬達也感到害怕,在無人競爭的情況下自己向上加掛5000萬元企圖平息眾怒。
浦西地塊每畝至少1000萬元,萬達才付500多萬元就輕鬆拿到。如果按目前其建築容積率6點多計算,地價應該是每畝3000萬。兩相比較,這其中的黑洞有多大、多深啊!
如果不是有地產牛書記徐鋼先生的保駕護航,有可能嗎?萬達有徐書記的鼎力相助,在泉州還有什麼辦不到!
人們不禁要問:萬達浦西項目有徐鋼先生的股份嗎?有徐鋼先生親朋好友、聯盟者的股份嗎?
這是何等的嚴重違法違規!!!解開此案並不難!!
1、萬達佔多大的股比?神秘的股東是誰?與牛書記徐鋼是什麼關係?
何時拆遷許可?何時強拆?
市紀委、市組織部介入拆遷為那般?
無三證,無施工許可,無施工圖審查,就先進行主體施工?建築安全?
2、「三按」
a.按萬達業主擬定掛牌條件
量身定製,中國乃至世界具備下述條件有第二家?
雙胞胎?!
1)競買人註冊資金必須是15億元以上;2)競買人必須擁有不少於3家五星級酒店的產權證和星級認證,且需要提供持有3個以上單個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中心的房產證明;3)競買人應累計自持商業物業(含酒店)不少於200萬平方米(含地下)的商業物業。
b.按萬達的方案擬定掛牌條件
萬達的設計方案先由政府開會通報后,交由土地部門擬定(公開確定!!!)。
c.走過場
順利,地價低得讓萬達「害怕」!!
晉江、石獅、歷史文化名城泉州中心區,商業城、高級商住用地容積率6,地價500萬?!
其他項目容積率2-3,地價1000-1200萬每畝?
獨 斷專行的泉州房地產書記徐鋼——黨政一身
———-中國最牛房地產書記
———3.強取豪奪 威逼利誘篇—浦西萬達城市綜合體
泉州浦西地塊是泉州市中心僅存的1000多畝的沿江黃金寶地,寸土寸金 。徐鋼上任泉州市委書記以來,就在輿論上廣泛宣傳要建設晉江兩岸,要建設泉州的陸家嘴,為浦西的房地產開發做鋪墊。 由他指定的開發商勾結、掛靠大連萬達,只要借用了大連萬達這個大型商業地產巨鰻,徐鋼就可以在他經營的地盤,暗中勾結,以萬達為幌子並借用大連萬達自身唯一的固有條件,量身定製大肆低價侵吞國有土地。
(1)在征地上強取豪奪,威逼利誘,違法違規強行拆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5號《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六條:「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第八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拆遷許可證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範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告。」但是在沒有拆遷許可證、沒有拆遷公示,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徐鋼就指令區委區政府在即將過春節的時候的2010年1月3日,動手大規模拆遷。這給泉州市委、市政府的領導班子造成極大的被動和民間輿論上訪壓力。即使後面為遮人耳目補充的泉房拆許字(2010)第2號文件所定的拆遷時間是從2010年1月18日至3月31日,整整比公告的拆遷時間提前了半個月,對浦西進行強行拆遷,使浦西1600多戶流離失所。
金勝大廈是鋼建成的商品房,業主買進價是7000多元一平米,拆遷每平方米卻僅僅補貼給3200元。根據國土資源部及相關部門規定:新建的商品房除公益事業外,不得拆遷。為了達到拆遷目的,徐鋼指示對辦企業的拆遷戶通過稅務、工商公然脅迫;公務員的拆遷戶以紀委查處或除名等方式脅迫。這些都公開寫在文件上,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0)91號文件公然寫「有關浦西片區範圍內被拆遷戶的個別公職人員問題,請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牽頭做好工作,動遷未果的抓緊啟動行政裁決,加快推進拆遷步伐」。其實這均是徐鋼書記為一己私利,一個人授意的傑作,根本沒有聽取其他領導成員的意見,因為在體制上,其他成員又奈他如何。
(2)在土地出讓上以萬達為幌子用權力手段指定,排斥其他競爭者,強取豪奪,威逼利誘。
根據《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監視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的通知》閩國土資綜(2004)447號明確規定:「嚴禁違法設定競買人的資格限制條件,各地在土地招拍掛過程中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招拍掛公告時,對投標人、競買人不得設置有違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平競爭原則的限制性條件,如為排斥其他競爭者而設置的對競買人(投標人)的資質限定、開發投資額限定、註冊資本金、註冊地、稅務登記和銀行資信證明限定,以及政府意向等,不得以政府紀要和部門文件等形式,為特定開發商設置排他性條款。」 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自2007年11月起施行。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出讓人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中不得設定影響公平、公正競爭的限制條件。」
但是浦西項目土地公開招拍掛文件中嚴重違反了上述規定,在公告中的競買人條件中嚴重違法違規設置了註冊資金、開發資質、五星級酒店經驗、自持物業規模等排斥其他競爭者,為大連萬達量身訂做了排他性條款。而且徐鋼在2009年起就不斷以市委市政府意向、會議紀要和部門文件等形式,為特定開發商大連萬達量身訂做、造勢,以此公開設置和排斥其他競爭者。所以萬達才敢未拿到土地的任何手續,就由萬達設計建築方案,拿到市政府去走過場。沒有任何市政府土地權屬的確認,沒有任何土地手續,徐鋼在市委市政府卻公然說「浦西萬達項目有的文件要直接寫上萬達。」有了徐鋼的強力撐腰,土地在掛牌時,大小開發商那敢有非分之想,土地掛牌除了萬達外,無人敢問。群眾和其他開發商的反對意見反映到市政府其他領導,其他領導也無可奈何。徐鋼公開在市委市政府會議上講:「你們要排除干擾,確保萬達掛牌順利」。同時指示政府所有掛牌條件全部按萬達提供的業績擬定,按萬達提供的方案擬定土地出讓條件。如:1)競買人註冊資金必須是15億元以上;2)競買人必須擁有不少於3家五星級酒店的產權證和星級認證,且需要提供持有3個以上單個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中心的房產證明;3)競買人應累計自持商業物業(含酒店)不少於200萬平方米(含地下)的商業物業。以上掛牌公告是萬達獨有的,這一違規違法策劃都是公開的、公然的,甚至報紙上都有。徐鋼公開指示土地部門,任何開發商要索取任何掛牌資料都不給。現任的土地規劃局局長就是徐鋼到任後為了這個項目一手提拔的。為了報答徐鋼,他們都利用職權知會其他開發商說「你們不要去找大牌的開發商來合作,別想搶這個項目?如果知趣點就別來」。他們要麼助紂為虐,要麼反對不敢說,敢怒不敢言。這些情況泉州市委市政府領導都知道。徐鋼公開強調並明確說「按萬達業績擬定掛牌條件、按萬達方案擬定出讓條件,確保萬達順利走過場。」這一切都是會議公開定的。全世界也只有萬達一家。更有甚者,掛牌時的起始價競嚴重低於基準地價,市政府領導因此曾經極力反對,並與徐鋼對此發生爭執和拍桌子,怕今後出事,認為地價多低,將使國家白白流失幾十個億,但終究鬥不過一把手徐鋼!低地價差距如此之大,在摘牌時,萬達自己作為開發商都感到害怕,在無人競爭的情況下趕緊自己向上加掛5000萬元以正視聽。泉州市中心的地價每畝至少在1000多萬元,浦西地塊建的容積率是6點多,如果按照這一計算,地價應該是每畝3000多萬,而萬達僅僅才付500多萬就可以拿到。
(3)在項目審批上威逼利誘,強行加速推進。
徐鋼深知房地產時間就是金錢,而且國家調控政策多變,為確保與萬達私下合作的他的兄弟們能儘快將巨額暴利儘快套金,安全退出,2010年7月30日萬達才違法通過象徵性掛牌手續拿到土地手續,而之前的7月中旬100多台打樁機就已經公然在浦西地塊施工。在沒有土地證、沒有規劃許可證、沒有建設許可證,但因為有了徐鋼的大力撐腰,公然違反建設審批程序,這在泉州也是開創了違規的先例。浦西所有的手續都是在之後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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