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知識說明
關於國家利益豁免,賀秀娟律師補充背景知識如下:
目前,並無成文法律或相關規定對「國家利益」作出標準定義。故而,美國國會亦未對「符合國家利益(in the National Interest)」給出詳細的定義。自「紐約交通部案(Matter of New York State Dept. of Transportation)」之後,對於評估外籍申請人是否符合「國家利益豁免」,提出了以下三方面考慮因素:
1. 申請人所從事的工作或研究屬於「實質的內在價值」(Intrinsic Merit)範疇;
2. 申請人所從事的工作對美國的貢獻是「全國範圍的」(National in Scope),而不是地方性的;
3. 須證明申請人將對「國家利益」作出的貢獻遠遠超過現有具備同等最低條件的美國工作者;
需要強調的是,儘管國家利益豁免是與「將來的國家利益」相掛鉤的,但是申請人必須充分證明其過去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表明其將來能為」國家利益」作出預期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