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體」之教義產生原因及基於第三、四世紀時有些人對基督的仰性提出與聖經及使徒教會不合的看法。第四世紀初有一長老名叫亞流(Arius)提出基督只是受造的,只是與神有相似的本質(Homoiousia),但並非與神有同樣的本質(Homoousia)。如此一來,基督在亞流派心目中,遂成了一個非神非人的怪物。若這教義泛傳開去,代表了教會的立場,則基督教便與一般多神信仰之異教沒有分別。所以當時教會不得不特別召開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aea,公元三二五年)來澄清這教義。當時已作出聲明,凡以基督及聖靈為受造的、次等的、有開始的,皆為異端信仰,不能代表基督教立場。
跟著君士但丁堡會議(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公元三八一年)再次聲明了教會的立場后,便在亞達尼西亞信條(Athanasian Creed)中確主了「三位一體」的信仰--三位(Three Persons)卻只是一位神(One God)。「位格」(Persons)一詞很容易引起錯覺。在訂立這教義時這字原為拉丁文Persona一字,原意為一演員在舞台上戴面具來表演三種身份。然而,我們必須注意,根據神在聖經中的啟示,「三位」並非三種角式而已,乃是三個個別分開的位格(Persons),這三個位格是在任何情形下對任何人都客觀地同時存在的。三位格都是自有永有的,都是無所不能的,都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都是聖潔的、公義的,是至善的、至愛的。三位格都是真神,但神只有一位;三位格都是主,但主只有一位;三位格享有同樣本質(Essence),同樣榮耀(Glory)及同樣權能(Power or Majesty),亦受同樣的敬拜。
到底「三位一體」一詞出自何經何典,大凡熟悉聖經者必會發現這名詞(TRINITY)未出現於聖經之中。因為這緣故,眾教派、異端對這真理意見紛壇。耶和華見證人說:「只有耶和華是神,耶穌只是一位次神,聖靈只是一種能力而已。」所以對他們而言,神只有一位一體。(Jehovah is God,Jesus is only a god;Jehovah is almighty,Jesus is only mighty,)摩門教徒會奇峰突起,告訴你「上帝是三位三體的」(事實上,他們相信人死後可以變為神,所以他們相信神是「多位多體」的),他們認為若上帝是三位一體的話,則三個神擠在一起,便會變成世界上的「巨無霸的怪物了」,基督教科學會之教徒又另有「高見」,提出上帝是「無位無體」的,因上帝只是一個人的精神(mind)而已。
這三個位格是在任何情形下對任何人都客觀地同時存在的。三位格都是自有永有的,都是無所不能的,都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都是聖潔的、公義的,是至善的、至愛的。三位格都是真神,但神只有一位;三位格都是主,但主只有一位;三位格享有同樣本質(Essence),同樣榮耀(Glory)及同樣權能(Power or Majesty),亦受同樣的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