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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民應有的風度——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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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dr1 發表於 2012-1-27 09: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聯合早報》1月22日報道,最近香港有一個中國大陸籍小童在地鐵車廂吃零食,受一港人指正,而引起小童的母親和一些乘客罵架。後來,北大教授孔慶東在「第一視頻」網路電視台《孔和尚有話說》節目中罵「香港人是狗」,此外還說香港和新加坡是靠法制來維持秩序,這樣的人沒有素質

  孔教授潑婦罵街的口氣,是有失身份,有傷大國民的風度,而且類似五十步笑百步……

  我記得第一次去中國是1990年。當時和朋友走遍北京及其他好多城市,所見所遇給我一個對中國非常壞的印象,因為我們遭到無禮的待遇和欺騙,我迷惘的問自己:「中國五千年的文明何在?」回新后,我曾在《聯合早報·副刊》發表一篇短文,說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對華裔的身份感到羞恥。

  早些時候,我也曾去台灣和香港,同樣也受到惡劣無禮的待遇,見到的是混亂交通。當時,許多新加坡的公務人員和平民,也是缺乏友善的態度和樂於助人的精神。

  我在西方國家住了十多年,雖然有時會遭受種族歧視,但我覺得他們大體上還能保有風度和禮貌。

  難道華人的文明水平真的如此的差?其實,經濟、教育及法律是形成人民行為的因素,三者缺一不可。生活安定后,才能從容顧及行為舉止的改善,如果還須為生活掙扎,培養高尚文雅的品格難為優先之事,沒有家教或學校教養,我們會像《三字經》所說的「性乃遷」,最後,人類在進化的過程中,還是留有獸性,還是須要法律的管制。

  近年,我再去台灣和香港,發現他們都有了想象不到的進步,尤其是台灣,人民待人的態度和自覺性地遵守交通規則,已遠超過新加坡的水平,經濟條件改善,教育普遍,及法律執行的透明性,已使台灣人民能邁進高度文明的領域。

  反之,中國雖然已成為經濟大國,可是還滯留在貧富大差距的困境。另一方面,快速的暴富,卻導致少數人轉身由謙卑變成傲慢自大,地大人多,法律的長臂不能遠伸,公眾秩序難以維持,譬如,在上海過斑馬線,還是相當冒險的行動。

  當然,中國步入高度文明社會也只是時間問題,遲早大部分中國人能面對他們五千年的文明而無愧。中國大陸人現在粗魯地批評香港和新加坡人,恐怕還為時過早,孔慶東教授應先自省自謙,以免有鍋怪壺黑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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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tkdr1 發表於 2012-1-27 09:32 | 只看該作者
轉發這篇網民投稿,不是說有多贊成他的觀點。而是想讓有些人再反思一個道理:不同的人,不同的身世,不同的經歷和遭遇,甚至不同的時候,都會對外界有不同的認識;因此,任何時候都不要以偏概全。再說,中國有句不怎麼中聽的老話:誰人背後無人說,哪個背後不說人。作為教育工作者,對待老百姓地鐵爭吵這樣的小事,孔和尚起不到化解矛盾的作用,也就罷了,閉上嘴巴怎可以吧?怎麼可以跑到電視節目上,用如此粗鄙、惡劣的言論去公開激化矛盾呢?以他的聰明,不是想不到別人的觀感,而是故意博出位、嘩眾取寵罷了。沒想到,這次他居然貌似又要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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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12-1-27 09:4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瘋瘋顛顛 於 2012-1-27 09:51 編輯
tkdr1 發表於 2012-1-27 09:32
轉發這篇網民投稿,不是說有多贊成他的觀點。而是想讓有些人再反思一個道理:不同的人,不同的身世,不同的 ...


第一,在地鐵吃東西的小孩因不知香港的法律,當被指出后,已承認錯誤,而那些香港人還繼續糾纏。如果這些香港人能就此打住,向她們提出希望。我想結果會完全不同。

第二, 鳳凰台在時事評論中,一位評論員當場出示了一個手機視頻,一個香港女孩在地鐵吃東西,而吃的東西只有香港人才吃,可以肯定一定是香港人,香港人應該懂得香港的法律,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但是並沒有人去制止她,也沒有受到批評!!

第三, 在鳳凰台的時事評論中四個評論員都承認,如果吃東西的人是一個白種人,就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

所以結論只有一個,是某些香港人,狗眼看人低。對內地人有明顯的歧視,其實從只有百分之十幾的香港人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已充分的說明了問題。你不是中國人是哪國人,請香港人告訴我!!也請本帖的作者及樓主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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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發表於 2012-1-27 09:50 | 只看該作者

快樂是永遠不會使人成長的 使人成長的恰恰是痛苦和孤獨,走出自己的舒適區終身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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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tkdr1 發表於 2012-1-27 10:04 | 只看該作者
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12-1-27 09:49
第一,在地鐵吃東西的小孩因不知香港的法律,當被指出后,已承認錯誤,而那些香港人還繼續糾纏。如果這 ...

像你以這樣的方式講,我沒有一點意見;哪怕你的觀點我不是100%地接受。可孔那個樣子,我是完完全全無法接受。

要我講,大陸小孩地鐵吃零食,根本不能怪罪,畢竟是小孩,何況小孩後來自己說「是我們錯了」,讓我很感動;假如我是那個香港人,我會首先朝那個小孩的母親微笑,然後指著地鐵上的標牌示意她;假如我是那個小孩的母親,我會朝香港人點點頭,然後叫小孩收起零食、等出了站再吃。

可是,由於那個香港人處理的方式不對,導致了一場爭吵。這根本沒什麼啊:很多大陸人從此知道地鐵上不讓吃東西,甚至於可以想內地是不是也可以借鑒一下;很多香港人也會想,指出別人的瑕疵,可以有更好的方式。

可孔這樣,作為大學「教授」,就這個小事在電視上噼里啪啦,人啊狗的,還順帶胡扯到英國、新加坡,幹啥呢?人家還以為中國大陸的教授就這水平,作為中國人,臉都被他丟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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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2-1-27 11: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2-1-27 11:22 編輯

其實北京的十幾條地鐵中,也有一條地鐵(4號線)規定不準在地鐵內吃東西,在其車站及地鐵內都有明顯的標識,其他地方我不知道。在北京的這一條地鐵內,也時有外地人不知規定而吃東西的(可以喝水),北京人大都是不啃聲,指指不得在地鐵內禁止飲食的標識,被指點的人,也就自動停止了,沒有聽說過發生罵戰。不知是香港人文明呢還是北京人文明???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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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2-1-27 19:1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瘋瘋顛顛 3樓 的帖子

同意。
在地鐵里不準吃東西,本身就證明香港人的素質還比較低。在歐洲我也去過很多國家,沒有發現有這種規則,雖然有人吃東西,但他們的車廂還是保持的乾乾淨淨。

貼或許讓大家感興趣的主帖供閱讀,
但並不一定代表本人的立場和觀點。
盼理性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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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12-1-28 09: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2-1-29 10:36 編輯
新鮮人 發表於 2012-1-27 11:08
其實北京的十幾條地鐵中,也有一條地鐵(4號線)規定不準在地鐵內吃東西,在其車站及地鐵內都有明顯的標識, ...


其實在外地人眼裡,北京人也是很高傲的,但的確4號線開通以來,沒有聽說過因在地鐵車內吃東西而發生罵戰的事情,更沒有聽到過小孩已承認錯誤,也停止了進食,居然被地鐵保安人員驅逐下地鐵的例子。這種野蠻執法,唐英年居然不作批評,反而爭辯香港人是不是狗,不知政治水平在哪裡??

在小孩承認錯誤,停止進食情況下,地鐵保安人員驅逐母女下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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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tkdr1 發表於 2012-1-28 15:47 | 只看該作者
感謝瘋老貼出的這個視頻,我認認真真地看完了,感覺這個浙江衛視的主持人的評論還比較客觀,而且他抓的小孩講的那句話,抓得很好,讓人看到了祖國下一代的風貌。還有,他引用鳳凰衛視楊錦麟的評論也很好(「文化差異,不必上綱上線」)。真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地看一下。

對一些同胞的不良習慣,我一方面深感恨鐵不成鋼,但同時也對咱們自己人抱持信心,相信只需假以時日、中國大陸人的道德形象一定會讓人刮目相看,到時候都用不著象瘋老這樣花力氣去維護了。至於那兩個得理不饒人、小題大做的香港人,並不是所有港人都支持(當時地鐵里無人聲援便是明證),那又何必和他倆計較呢?

順帶說一句:地鐵保安人員在有人舉報、當事人承認、但現場氣氛尚未平靜的情況下,讓當事人下車接受調查,平心而論,屬正常履職範圍;而且事後當事人並未受到處罰,這樣的處理結果,應該說不算過分,當事人應也能接受。

而孔和尚居然從該起事件,得出「狗」論!這讓那些認同祖國的港人,情何以堪!讓我們這些身處海外、處處維護國人形象的遊子,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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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2-1-31 02:4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康人家 於 2012-1-31 02:49 編輯
tkdr1 發表於 2012-1-28 15:47
感謝瘋老貼出的這個視頻,我認認真真地看完了,感覺這個浙江衛視的主持人的評論還比較客觀,而且他抓的小孩 ...

順帶說一句:地鐵保安人員在有人舉報、當事人承認、但現場氣氛尚未平靜的情況下,讓當事人下車接受調查,平心而論,屬正常履職範圍;而且事後當事人並未受到處罰,這樣的處理結果,應該說不算過分,當事人應也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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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同意樓上意見,但不知樓上注意到沒有,那位保安員說的一句話「這些大陸人是這樣的,不用和他說了,下車- - -」,有明顯的歧視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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