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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語彙解(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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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語彙解



http://sss2002.51.net/books/mxd-pali-intro.html

http://onlinedhamma.net/anicca/downloads/0812-pali-intro.rar


  假如您跟一位只受過傳統寺院教育的南傳上座部比庫談論「阿含經」、「三法印」、「十大弟子」等等,他們也許不明白您在說什麼……
許多想當然的北傳佛教術語、概念,對於巴利語系佛教來說竟然完全陌生!


緣起
編者曾學習北傳佛教十多年,之後又接觸到南傳上座部佛教,有機會學習巴利語三藏及其註解。在學習的過程中也嘗試做一些翻譯,選取相關的聖典及義註譯成中文。在學習與翻譯的過程中,不斷發現有許多巴利語的專有名詞無論在讀音上還是在釋義上,都跟以前所學的北傳佛教術語有所不同。
在此試舉兩個例子來說明:巴利語sammà- sambuddha,北傳佛教依梵語samyak-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意譯為「正等覺者」、「正遍知」。如北傳《大智度論》卷二中說:「云何名三藐三佛陀?三藐名正,三名遍,佛名知,是名正遍知一切法。」其意謂:相對於外道之邪覺,小乘羅漢為正覺;相對於羅漢之偏覺,菩薩為等覺;相對於菩薩之分覺,佛為正等覺。
但是根據巴利語,sammàsambuddha則應譯為「全自覺者」或「完全自覺者」,諸經律的義注皆解釋為:「完全地自己覺悟了一切諸法,故為『全自覺者』 。」
又如巴利語saïghàdisesa,北傳諸律依據梵語saïghàva÷eùa音譯為「僧伽婆屍沙」,意譯為「僧殘」。北傳《毗尼母經》卷七中解釋:「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名之為殘。」謂凡是犯此罪的比丘,不像犯波羅夷般決定死罪,仍然殘留有生命,若能獲得清凈僧眾為他如法說懺悔除罪之法,此罪方可除滅。
但是根據巴利語,saïghàdisesa則應音譯為「桑喀地謝沙」,直譯為「僧始終」,意謂犯此學處的比庫,對其罪的處理過程自始至終皆須由僧團來執行。

基於南北傳佛教在許多專有名詞讀音與義解方面的差異,同時也為了教學與翻譯上的方便,於是把一些常用的巴利語專有名辭彙集起來,再分門別類進行譯釋。
在譯釋詞條時,基本上按照兩種方法進行:
第一、從巴利詞源學的角度來分析。如果是古人(特別是唐代的玄奘大師)已經作出精準翻譯且又符合巴利語源者則採納之,不合者則重譯之。
第二、直接查閱或引述各種巴利語三藏、義注及復注,按詞條的巴利含義進行譯釋。

另外,讀者還將會發現,在本文中對一些人名、地名等巴利語專有名詞採用了新的音譯。比如漢傳佛教的專有名詞「比丘」(梵語bhikùu的古音譯),今依巴利語bhikkhu音譯為「比庫」;漢傳佛教的「沙彌」(為梵語÷ràmaõeraka的訛略音譯),今依巴利語sàmaõera音譯為「沙馬內拉」;北傳佛教的「阿羅漢」(梵語arhant的古音譯),今依巴利語arahant音譯為「阿拉漢」等。
眾所周知,北傳佛教的音譯術語絕大部分是從梵語(Saïskrit)翻譯過來的,而南傳上座部佛教所使用的經典語言則是巴利語(Pàëi)。由於這兩種語言分屬不同的語支,故本文對這些巴利語專有名詞將根據巴利語的實際讀音進行重新拼譯。同時,南傳上座部佛教相信,巴利語是佛陀當年說法時所使用的馬嘎底語(Màgadhã,摩揭陀語),這種語言在兩千多年以來一直都被南傳上座部佛弟子們尊奉為佛陀的語言(Buddhavacana)和聖典語(Pàëi-bhàsà),受到廣泛的學習與使用。當今,華人圈中對上座部佛教以及巴利語感興趣的人越來越多,編者在此也希望借著對部分巴利語專有名詞採用直接拼讀(新音譯)的方法,來幫助諸善人們了解和學習巴利語。當然,由於漢語讀音的局限性,採用中文來拼寫巴利語發音也只是權宜之計。編者更希望見到讀者們能夠直接用巴利語來拼讀這些專有名詞。

南傳和北傳佛教有許多名詞術語是共通的,這說明它們都有相同的源頭。不過,兩千多年的分流,也造成了大量的名詞、術語在讀音和釋義上都存在著一定的差別。有相當北傳佛學基礎但又有心學習上座部佛教和巴利語的華人佛弟子們,不能無視這些差異性。如果還是繼續一廂情願地把許多北傳佛教(包括《阿含經》、說一切有部等部派)的術語、概念硬套在南傳上座部佛教上,只會變得不倫不類且貽笑大方。就好像市面上有些介紹「原始佛教」的書籍在大談特談「三法印」、「十大弟子」 等一樣。假如您跟一位只受過傳統寺院教育的南傳上座部比庫談論「阿含經」、「三法印」、「我空法有」、「見惑、思惑」、「戒體」、「十大弟子」等等,他們也許不明白您在說什麼……
  當然,當兩種異質文化在碰撞、交流之初,出現文化混雜現象在歷史上是時有發生的。例如佛教在傳入中國漢地之初,面對著強大的孔孟思想和老莊哲學,也經歷了附會佛教、格義佛教等階段,直到南北朝時期才逐漸走向獨立,其間經過了約400年的時間。所謂「附會佛教」,即用儒道的術語、思想來比附佛教。所謂「格義佛教」,即以老莊等外教義理來解釋佛法。如將「阿羅漢」譯釋為「真人」,用「涅槃」配釋「無為」,將五戒配釋「五常」等即是其例。
對照佛教東傳漢地這段歷史,現階段的華人上座部佛教當屬哪一種?如果您有心學習純粹的南傳上座部佛教,您喜歡用北傳名相比附南傳術語、用大乘義理解釋上座部佛教嗎?

編寫本文的目的,就是為了提供給有心學習與繼承上座部佛教傳統的華人弟子們一份更符合巴利語原意的專有名辭彙解,幫助大家能夠更正確地、更系統地學習和實踐上座部所傳承的佛陀的教法。
然而,目前有些學習原始佛教者或阿含學者大致有兩種傾向:一、南北雜糅,諸家圓融;二、批評大乘,打倒北傳。這是某些華人信徒的「特色」,不能將之視同南傳上座部佛教。
本文無意涉及任何一種傾向,只想透過譯釋巴利語辭彙來介紹傳統的上座部佛教。對於南北傳在某些名詞的音義出現不同之處,則在尊重北傳佛教的前提下列出其差異,有時也略陳其差異之因。

當然,如果把上座部佛教的專門術語彙集起來的話,可以編寫成一本厚厚的詞典。然而,本文並非辭書,編者也還不具備編寫詞典的能力,在這裡只是收集一些常見的巴利語辭彙,以饗讀者。至於收詞量,則將會隨著不斷的編寫而逐漸增加。


瑪欣德比庫
(Mahinda Bhikkhu)
編於緬甸帕奧禪林莊嚴山寺
2008年1月
有知法者 若老若少 故應供養
恭敬禮拜 猶如事火 婆羅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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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本文對詞頭的詞源學分析以及對詞條的釋義,主要參考以下各語言版本的巴利語詞典:

⑴ U Hote Sein Pàli-Myanmar Abhidhan (伍候新巴緬詞典)

⑵《パーリ語辭典》(增補改訂版),水野弘元,日本春秋社,2005年2月

⑶ Pàli-English Dictionary, T.W.Rhys Davis & William Stede, Pàli Text Society, London, Reprinted 1989

⑷ Concise Pàli-English Dictionary, A.P.Buddhadatta Mahàthera, The Colombo Apothecaries'Co.,LTD, Sri Lanka, 1968

⑸《巴漢詞典》, A.P.Buddhadatta Mahàthera著,Mahànàno Bhikkhu譯,浮羅佛教修行林, 2006


2、本文詞條釋義中所引用的巴利語原文,為緬甸第六次結集的羅馬字體CD版(Chattha Sangàyana CD (version 3), 簡稱CSCD),必要時也參考巴利聖典協會(P.T.S.)出版的羅馬字體版。

3、為了尊重巴利三藏的權威性和神聖性,本文對巴利聖典(Pàli)及其義注(atthkathà)的中文翻譯採用直譯法,並用「宋體」字標示。凡加上方括弧[ ]者為補註,即編譯者在翻譯巴利語時根據上下文的意思而加入的中文。

4、為了方便讀者對讀巴利原典,在譯文之後往往附有巴利語原典的出處。對於律藏和論藏,列出的是第六次結集的緬文版巴利三藏(CSCD)的章節序號;對於經藏,這些序號則為經號(緬文版與P.T.S.版相同。見下表)。

5、有些詞條的巴利譯音或釋義與北傳佛教(以漢傳佛教為主)有所不同者,則在解釋巴利音義之後,也簡要地列出與之相當的梵語古音譯和北傳釋義。
對於北傳佛教術語的音義,參考了以下各詞典:

⑴《佛學大詞典》,丁福保編
⑵《佛學大詞典》
⑶《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必要時也參考「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出版的電子版《大正新修大藏經》。

6、凡南北傳譯音與釋義差異較大,並不鼓勵有心學習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弟子繼續使用者,則在其前加提示符「?」。

7、本文所引的巴利原典出處,多數使用縮略語。其縮略語所對應的原典茲舉例如下:

·Pr. = Pàràjika
律藏第一冊·巴拉基咖
·Pc. = Pàcittiya
律藏第二冊·巴吉帝亞
·Mv. = Mahàvagga
律藏第三冊·大品
·Cv. = Culavagga
律藏第四冊·小品
·Pr.A. = Pàràjika-atthakathà
巴拉基咖的義注
·D = Digha-nikàya
長部
·M = Majjhima-nikàya
中部
·A = Anguttara-nikàya
增支部
·Dp = Dhammapada
法句
·Ps = Patisambhida-magga
無礙解道
·Ds = Dhammasangani
法集論
·Vbh = Vibhanga
分別論
·Pp = Puggala-pabbati
人施設論
·Vm = Visuddhi-magga
清凈道論
·Pk.A. = Pancapakarana-atthakathà
五部論注
·Mv.108 = Mahàvagga.108
律藏·大品 緬文版 第108節

·D.16
長部 第16經
·A.11.1.1
增支部 第11集 第1品 第1經

·Vm.1.141
清凈道論 第一冊 第141節


[1] 英文將這個詞翻譯得很準確: the Perfectly Self-Enlightened; the Perfectly Enlightened One; the Fully- Enlightened etc.

[2] 十大弟子的說法出自北傳《維摩詰經·弟子品》和《灌頂經》卷8。




一、佛教
佛教:巴利語Buddha-sàsana。sàsana,意為教導,教說,教法。Buddha-sàsana即佛陀的教導,佛陀的教法。
佛陀的教法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1.        教理之教(pariyatti-sàsana) ——律、經、論三藏等應當學習的教法義理。
2.        行道之教(pañipatti-sàsana) ——戒、定、慧三學等能導向證悟出世間法的禪修實踐。
3.        通達之教(pañivedha-sàsana) ——證悟四種聖道、四種聖果以及涅槃九種出世間法。
  唯有教理之教的住立,才有行道之教的存在;因為修行不能偏離三藏,不能違背佛陀的教導。唯有行道之教的住立,才有通達之教的存在;因為不依照戒定慧禪修,脫離了行道實踐,就不可能證悟任何的出世間法。

上座部佛教:巴利語Theravàda。thera,意為長老,上座;vàda,意為說, 論, 學說, 學派, 宗派, 部派。
上座部佛教因其由印度本土向南傳播到斯里蘭卡、緬甸等地,故稱為南傳佛教。又因所傳誦的三藏經典使用巴利語(pàëi-bhàsà),故又稱為巴利語系佛教。
南傳上座部佛教堅持維護佛陀的原本教法,只相信和崇敬佛、法、僧三寶,傳誦與尊奉巴利語律、經、論三藏,依照八聖道、戒定慧、四念處等方法禪修,大多數人致力於斷除煩惱、解脫生死、證悟涅槃。
傳統上,南傳上座部佛教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亞、東南亞國家和地區。

大乘:梵語Mahàyàna 。mahà意為大,含有偉大、高貴等義;yàna為車乘,運載之義。謂能將無量眾生從生死此岸運載至覺悟彼岸,故名「大乘」。
大乘佛教為佛陀入滅五百多年(公元前一世紀)之後在印度興起的一種佛教形式,主張修行菩薩道,普度眾生,並以成就佛果為最終目標。大乘佛教崇拜許多的諸佛、菩薩、諸天等,受持傳誦大乘經典,並把以前的佛教傳統和當時與之并行的部派佛教貶稱為「小乘」。佛滅一千多年(公元七世紀)以後,大乘佛教融合婆羅門教-印度教的鬼神崇拜、咒術信仰等因素,形成「密乘佛教」或「金剛乘」。
大乘佛教後來流傳到中國漢地,與中華文化相結合而形成了漢傳佛教,之後又傳到韓國、日本、越南等地。
密乘佛教後來流傳到西藏,吸收了當地的苯教信仰而形成藏傳佛教,之後又傳到蒙古、尼泊爾、不丹等地。
漢傳佛教與藏傳佛教因為是從印度往北傳播而形成,故合稱為北傳佛教。他們與南傳上座部佛教並稱為當今世界的三大語系佛教。

巴利語 (pàëi-bhàsà):是由佛陀在世時中印度馬嘎塔國(Magadha,摩揭陀國)一帶使用的方言變化而來,它屬於與古印度正統的雅語——梵語(Sanskrit)——相對的民眾方言——布拉格利語(Pràkrit)的一種。南傳上座部佛教相信巴利語是佛陀當年講經說法時所使用的馬嘎塔口語,故又稱為「馬嘎底語」(Màgadhika, Màgadhã,摩揭陀語)。
「巴利」(pàëi)一詞的原意是指佛語(Buddha- bhàsà)、聖典、三藏,用以區分作為解釋聖典的文獻——義注(aññhakathà)和復注(ñãkà)。也因如此,記錄聖典、佛語的專用語「馬嘎底語」到後來也就逐漸成了「佛經語」、「聖典語」的代名詞,即「巴利語」。
巴利語與梵語(Sanskrit)同屬古印度語,但梵語屬於雅語,巴利語屬於俗語;梵語是貴族語,巴利語是民眾語;梵語是婆羅門教-印度教的標準語,巴利語則是佛陀及聖弟子們的用語。佛陀曾禁止僧眾們用梵語來統一佛語。
南傳上座部佛教因為使用巴利語傳誦的三藏經典,故又被稱為巴利語系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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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佛陀
佛陀:巴利(梵)語buddha的古音譯。意為覺者,覺悟者。
「佛陀」有兩種含義:
1.以解脫究竟智覺悟了一切應了知者,稱為佛陀。
2.自己無需老師的指導而覺悟了四聖諦,也能教導其他有情覺悟者,稱為佛陀。
義注中解釋說:「凡有任何應了知者,皆以解脫究竟智覺悟了那一切,故為佛陀。或因為自己覺悟了四聖諦,也能令其他有情覺悟,以這些理由故為佛陀。」 (Pr.A.1 / Vm.1.141)

世尊:巴利(梵)語bhagavant的意譯。bhaga,意為祥瑞,吉祥,幸運;vant,意為具有,擁有。bhagavant直譯為「具祥瑞者」。
諸經律的義注採用語源學的方法解釋了bhagavà的六種含義:
1.以具諸祥瑞(bhàgyavà'ti)故為bhagavà;
2.以已破壞(bhaggavà'ti)一切危險故為bhagavà;
3.以有諸福德(bhagà assa santã'ti)故為bhagavà;
4.以分別(vibhattavà'ti)一切法故為bhagavà;
5.以親近(bhattavà'ti)諸上人法故為bhagavà;
6.以已除去諸有(bhavesu vantagamano'ti)故為bhagavà。(Pr.A.1 / Vm.1.142-4)
在巴利聖典中,通常用Bhagavà來尊稱佛陀。

阿拉漢:巴利語arahant的音譯。意為應當的,值得的,有資格者。
「阿拉漢」有五種含義:
1.以已遠離(àrakattà)一切煩惱故為arahaü;
2.以已殺煩惱敵故(arãnaü hatattà)為arahaü;
3.以已破輪迴之輻故(arànaü hatattà)為arahaü;
4.以有資格(arahattà)受資具等供養故為arahaü;
5.以對惡行已無隱秘故(pàpakaraõe rahàbhàvato)為arahaü。(Pr.A.1 / Vm.1.125-130)
「阿拉漢」是對佛陀的尊稱,也可以指一切的漏盡者 (khãõàsava,斷盡煩惱者),包括諸佛、獨覺佛及阿拉漢弟子。
☞漢傳佛教依梵語arhant音譯為「阿羅漢」,謂為小乘極果。其音、用法皆與上座部佛教有所不同。

全自覺者:對佛陀的尊稱,為巴利語sammà- sambuddha的直譯。sammà,意為完全地、徹底地、圓滿地、正確地;sam,於此作sàmaü解,意為自己、親自;buddha,即佛陀,意為覺悟者。全自覺者即自己完全地覺悟了一切法的人。
諸義注中說:「完全地、自己覺悟了一切諸法,故為『全自覺者』。」(Sammà sàma¤ca sabbadhammànaü buddhattà pana sammàsambuddho'ti.)(Pr.A.1 / M.A.1.12 / A.A.1.170 / Vm.1.132)
☞漢傳佛教依梵語samyak-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意譯作正等覺者,正等正覺者,正遍知。

明行具足:佛陀德號之一,為巴利語vijjàcaraõa- sampanna的直譯。vijjà (明,知識,智慧) + caraõa (行,行為,德行) + sampanna (具足者,成就者)組成。
「因具足明與行,故為明行具足。」(Vijjàhi pana caraõena ca sampannattà vijjàcaraõasampanno.) (Vm.1.133 / Pr.A.1)
在此,「明」是指「三明」:宿住明、死生明和漏盡明;或「八明」:觀智、意所成神變及六神通。
  「行」是指戒律儀、守護諸根、於食知節量、實行警寤、七種正法(信、慚、愧、多聞、精進、念、慧)及四種色界禪那。
  在此,世尊以明具足圓滿了一切知而住,以行具足而為大悲者。世尊因具足諸明與諸行,故名「明行具足」。

善至:佛陀德號之一,為巴利語sugata的直譯,由su (善) + gata (已到,已去)組成。
「行於善美故,已至美妙處故,正行故,正語故,為善至。」(Sobhanagamanattà, sundaraü ñhànaü gatattà, sammà gatattà, sammà ca gadattà sugato.)(Vm.1.134 / Pr.A.1)
  北傳佛教多作善逝。

世間解:佛陀德號之一,為巴利語lokavidå的直譯,由loka (世間) + vidå (為vindati(知道)的完全式)組成。
「完全了解世間故,為世間解。」(Sabbathàpi viditalokattà pana lokavidå.)(Vm.1.135 / Pr.A.1)
世尊依自性、依集、依滅、依滅之方便而完全知道、了知、通達世間,故名「世間解」;又完全知道行世間(saïkhàraloka)、有情世間(sattaloka)和空間世間(okàsaloka)三種世間,故名「世間解」。

無上者:佛陀德號之一,為巴利語anuttara的直譯,由na (無) + uttara (上,超過)組成。
「不存在有任何比自己的功德更殊勝者,沒有超過此者,為無上者。」(Attanà pana guõehi visiññhatarassa kassaci abhàvato natthi etassa uttaro'ti anuttaro.) (Vm.1.138 / Pr.A.1)

調御丈夫:佛陀德號之一,為巴利語purissadamma- sàrathi的意譯,由purissa (男人,丈夫) + damma (應調御的,應受訓的) + sàrathi (調御者,駕馭者)組成。
「能調御應受調御的丈夫,為調御丈夫。」(Purissadamme sàretã'ti purissadammasàrathi.)
  或者也可將「無上者」與「調御丈夫」合為一句,成為「無上調御丈夫。」(anuttaro purissadamma sàrathi)(Vm.1.139 / Pr.A.1)

天人導師:佛陀德號之一,為巴利語satthàdeva- manussànaü的直譯,由satthà (導師) + devànaü (諸天) + manussànaü (諸人)組成。即佛陀是能帶領諸天與諸人度脫生死諸險難的導師。(Vm.1.140 / Pr.A.1)

苟答馬:巴利語Gotama的音譯。我們現在佛陀的家姓,通常用來指稱佛陀。我們現在的教法時期是苟答馬佛陀的教法時期。
☞漢傳佛教依梵語Gautama音譯為喬答摩、瞿曇等。也常依佛陀的族姓稱為釋迦牟尼(øakyamuni)。

七佛:過去曾經出現於世的六位佛陀,以及現在的苟答馬佛(Gotama)並稱為七佛。
過去的六位佛陀分別是:
1.九十一大劫以前的維巴西佛(Vipassã,毗婆屍佛);
2.三十一大劫以前的西奇佛(Sikhi,屍棄佛);
3.三十一大劫以前的韋沙菩佛(Vessabhu,毗舍浮佛);
4.現在賢劫的咖古三塔佛(Kakusandha,拘留孫佛);
5.現在賢劫的果那嘎馬那佛(Konàgamana,拘那含牟尼佛);
6.現在賢劫的咖沙巴佛(Kassapa,迦葉佛)。
在《長部·大授經》中說:
「諸比庫,距今九十一劫以前,維巴西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出現於世。
諸比庫,距今三十一劫以前,西奇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出現於世。
諸比庫,又於彼三十一劫中,韋沙菩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出現於世。
諸比庫,於此賢劫中,咖古三塔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出現於世。
諸比庫,於此賢劫中,果那嘎馬那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出現於世。
諸比庫,於此賢劫中,咖沙巴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出現於世。
諸比庫,於此賢劫中,今我阿拉漢、全自覺者出現於世。」(D.14)

美德亞:未來佛名,巴利語Metteyya的音譯,意為慈愛,為此賢劫中的第五位(也是最後一位)佛陀。
  在《長部·轉輪王經》中說:「諸比庫,在人壽八萬歲時,有名為美德亞的世尊將出現於世,是阿拉漢、全自覺者、明行具足、善至、世間解、無上者、調御丈夫、天人導師、佛陀、世尊。」(D.26)
☞漢傳佛教依梵語Maitreya音譯為彌勒、彌帝隸、梅怛麗耶等。

獨覺佛:巴利語paccekabuddha。在沒有佛法的時期,能無師而通達四聖諦,但卻不能教導其他眾生的聖者。
☞漢傳佛教依梵語pratyekabuddha譯作辟支佛、貝支迦、緣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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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律
比庫:巴利語bhikkhu的音譯,有行乞者、持割截衣者、見怖畏等義。即於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戒的男子。
在《律藏·巴拉基咖》中解釋:「乞討者(bhikkhako'ti)為比庫,遵從於行乞者(bhikkhàcariyaü ajjhupagato'ti)為比庫,持割截衣者(bhinnapañadharo'ti)為比庫。」(Pr.45)
《清凈道論》中說:「比庫者,以應見到輪迴的怖畏(saüsàre bhayaü ikkhaõatàya),或應持割截衣等(bhinnapañadharàditàya),獲得這樣名稱的信心出家的良家之子。」(Vm.1.14)
☞漢傳佛教依梵語bhikùu音譯為「比丘」、「苾芻」等,含有破惡、怖魔、乞士等義。其音、義皆與巴利語有所不同。
現在使用「比庫」指稱巴利語傳承的佛世比庫僧眾及南傳上座部比庫僧眾;而使用「比丘」、「比丘尼」指稱源自梵語系統的北傳僧尼。

沙馬內拉:巴利語sàmaõera的音譯。是指於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持十戒之男子。
☞漢傳佛教依梵語÷ràmaõeraka音譯為「沙彌」、「室羅摩拏洛迦」等。
   附帶提一下:漢傳佛教把梵語÷ràmaõeraka訛略為「沙彌」。如果把「沙彌」轉寫為巴利語則為sàmã。sàmã意為「主人」、「物主」、「丈夫」。在佛世時的古印度,奴隸、僕人稱他們的主人為「沙彌」,婦女稱她們的丈夫也為「沙彌」。同時,「沙彌尼」(sàminã)則是「女主人」、「妻子」的意思。因此,不宜把巴利語sàmaõera訛略成「沙彌」。

皈依 (saraõa):或歸依,依靠;庇護所,避難所。
皈依的對象有三,稱為「三皈依」(tisaraõa)或「皈依三寶」。三寶,即佛(buddha)、法(dhamma)、僧(saïgha)。皈依三寶是指以佛、法、僧作為皈依處或庇護所。

戒 (sãla):有行為、習慣、品質、本性、自然等義,通常也指道德規範、好品質、良善的行為、佛教的行為準則等。
  《清凈道論》中解釋:「以什麼意思為戒呢?以戒行之義為戒。為何稱為戒?正持(samàdhànaü)——以身業等好習慣的無雜亂性之義;或確持(upadhàraõaü)——以住立於善法的持續性之義。這兩種意思實是通曉語法者所允許。但也有人以頭義為戒,以清涼義為戒,用如是等方式來解釋其義。」(Vm.1.7)
  「戒」有時也作為「學處」的別名,如在家學處包括五戒(pa¤casãla)、八戒(aññhaïgasãla)等,出家學處包括十戒(dasasãla)、具足戒(upasampannasãla)等。

學處 (sikkhàpada):或譯作學足。sikkhà意為學,學習,訓練;pada意為足,處所。學處亦即是學習規則,戒條。
《小誦注》中說:「應當學故為學;以此作為足故為足。學之足為學足,即到達學的方法之義。又或者說為根本、依止、立足處[為學處]。」

十種學處 (dasa-sikkhàpadàni):又作十戒,即沙馬內拉應學習的十種行為規則。
這十種學處依次是:離殺生,離不與取,離非梵行,離虛妄語,離放逸之因的諸酒類,離非時食,離觀聽跳舞、唱歌、音樂、表演,離妝飾、裝扮之因的穿戴花鬘、芳香、塗香,離高、大床座,離接受金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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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波薩他:巴利語uposatha的音譯。該詞源於梵語upavasatha。若從詞源學的角度來分析,upavasatha 由 upa (近,隨) + vas(住) + atha組成,直譯為「近住」,即在特定的日子裡持齋戒的意思。
  伍波薩他有三種意思:
1. 一個月當中特定的日期——齋日
古印度的曆法屬於太陰曆,一年分十二個月,月份按月亮繞地球運轉的周期推算。推算方法是從每個月圓日的第二天明相出現(aruõuggamana,黎明)時開始算起,到下一個月圓日的第二天明相出現為至結束,約三十天(小月為二十九天)的時間為一個月。如此,每個月又可分為兩個半月:從月圓日翌日開始到月黑日為「黑月」,從月黑日翌日開始到月圓日為「白月」。其中,月黑日與月圓日兩天皆稱為「十五日」(paõõarasika)。若遇小月,月黑日也可以在十四日。於是,在每半個月中,第八日、第十四和第十五日皆稱為「伍波薩他日」或「齋日」(uposatha-divasa)。齋日的日期約相當於中國夏曆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廿九與三十日。
2. 在家居士所持守的學處之一——八戒
自從佛陀在世時開始,在家居士就有於每個月的齋日來到塔寺,親近僧團,聽聞佛法,受持八戒的傳統。由於八戒多數是在「伍波薩他日」受持的,所以稱為「具足八支(條)的伍波薩他戒法」(aññhaïga samannàgata uposatha-sãla dhamma)。
3. 僧團舉行的甘馬之一——誦戒
佛陀規定:比庫僧應在每個月的月圓日和月黑日兩天舉行伍波薩他。在這一天,共住同一界內的所有比庫僧應齊集界場,舉行伍波薩他甘馬(uposatha- kamma),念誦戒本《巴帝摩卡》(pàtimokkhuddesa)。
律藏 (Vinayapiñaka):乃世尊為諸弟子制定的戒律教誡和生活規則。
《律藏》按照內容可分為《經分別》、《篇章》、《附隨》三大部分。緬文版編為《巴拉基咖》、《巴吉帝亞》、《大品》、《小品》和《附隨》五大冊。
《經分別》是對比庫和比庫尼兩部戒經——《巴帝摩卡》的解釋,其中解釋《比庫巴帝摩卡》的部分稱為《大分別》(Mahàvibhaïga); 解釋《比庫尼巴帝摩卡》的部分則稱為《比庫尼分別》(Bhikkhunã-vibhaïga)。
《篇章》(Khandhaka)又分為《大品》(Mahà-vagga)和《小品》(Culla-vagga)兩大部分,《大品》有10篇,《小品》有12篇,共22篇。
巴帝摩卡:巴利語pàtimokkha的音譯,有上首、極殊勝、護解脫等義。
《律藏·大品·誦戒篇》中解釋:「巴帝摩卡者,此是最初,此是頭首,此是諸善法之上首,因此稱為『巴帝摩卡』。」(Mv.135)
律注《疑惑度脫》中說:「巴帝摩卡為極殊勝(pa-atimokkha)、極上首(atipamokkha)、極尊、極上之義。」
《清凈道論》中說:「若他看護(pàti)、保護此者,能使他解脫(mokkheti)、脫離惡趣等苦,所以稱為『護解脫』。」(Vm.1.14)
巴帝摩卡可分為戒和經籍兩種:
1.戒巴帝摩卡(sãla pàtimokkha)——比庫、比庫尼應持守的巴帝摩卡律儀戒。其中,比庫巴帝摩卡共有227條,比庫尼巴帝摩卡有311條。
2.經籍巴帝摩卡 (gantha pàtimokkha)——僧團每半月半月應念誦的戒經。有兩部戒經,即《比庫巴帝摩卡》和《比庫尼巴帝摩卡》。
☞漢傳佛教依梵語pràtimokùa音譯為「波羅提木叉」等,意為別解脫、從解脫、隨順解脫等,其音、義與巴利語有所不同。
篇:巴利語khandhaka, 源於khandha (蘊,聚,積聚),意為「篇章」、「章節」。
在《律藏》中,將有關授戒、誦戒、雨安居、自恣等僧團的生活規則進行分門別類,編集成22個部分,總稱為《篇章》,其中的每個部分也稱為「篇」。如有關出家、授戒的部分稱為「大篇」等。
漢譯古律依梵語skandha音譯為犍度、揵度等。
義注 (aññhakathà):aññha,同attha, 意為義,義理;kathà,意為論,說。即解釋巴利三藏的文獻。
在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傳承中,律、經、論三藏聖典稱為「巴利」(Pàëi), 對三藏的註解稱為「義注」 (aññhakathà),對義注的再解釋稱為「復注」(ñãkà), 對復注的再解釋稱為「再復注」(anuñãkà)。
其中,《律藏》的義注有《普端嚴》和《疑惑度脫》。《經藏》的義注有《吉祥悅意》、《破除疑障》、《顯揚心義》、《滿足希求》、《勝義光明》等;論藏的義注有《殊勝義注》、《迷惑冰消》和《五部論注》。
巴拉基咖:比庫學處之一,為巴利語pàràjika的音譯,直譯作「他勝」,意為已被打敗或失敗。
漢傳佛教音譯為波羅夷、波羅市迦,也意譯為斷頭、退沒等。
桑喀地謝沙:比庫學處之一,為巴利語saïghàdisesa的音譯,直譯作「僧始終」。其由saïgha (僧伽;僧團) + àdi (最初;開始;首先) + sesa (殘餘;剩下;剩餘) 三片語合而成。意謂犯了此一類學處的比庫,對其罪的處理過程自始至終皆須由僧團來執行。
在《律藏》中解釋說:「僧始終者,唯有僧團才能對其罪給與別住,給與退回原本、馬那答及出罪,非多人,非一人[所能作],以此而說為『僧始終』。」(Pr.237)
☞漢傳佛教依梵語saïghàva÷eùa音譯為「僧伽婆屍沙」,意譯為「僧殘」。其音、義皆與巴利語有別。
馬那答:巴利語mànatta的音譯。意即為了表達對比庫們的敬意,而使比庫們對他感到滿意。乃是僧團對違犯了「僧始終學處」而想要恢復清凈的比庫所作出的處理方式。履行馬那答的時間通常為六夜。
☞漢傳佛教依梵語mànatva音譯為「摩那埵」。
不定 (aniyata):比庫學處之一,意為不確定,不能肯定。是指尚未確定比庫所違犯的是屬於巴拉基咖、僧始終或巴吉帝亞三者之中的哪一種罪行的學處。這一類學處只有兩條。
尼薩耆亞巴吉帝亞:比庫學處之一,為巴利語nissaggiya pàcittiya的音譯。尼薩耆亞(nissaggiya),意為應捨棄的;巴吉帝亞(pàcittiya),意為令心墮落。故可譯作「應捨棄的心墮落」、「舍心墮」。
此一類學處共有三十條,是關於衣、敷具、金錢、缽、藥品等物品方面的規定。凡是犯了此一類學處的比庫,應先把違律的物品在僧團中、在兩三眾中,或在一人面前捨棄。捨棄之後再懺悔其罪。
☞漢傳佛教依梵語naiþsargika pràya÷cittika音譯為「尼薩耆波逸提」等,意譯為「捨墮」。
巴吉帝亞:比庫學處之一,為巴利語pàcittiya的音譯,意為令心墮落。
義註解釋說:「令心墮落為巴吉帝亞(pàteti cittan』ti pàcittiyaü)。」
在《附隨》中說:「所謂『巴吉帝亞』者,請聽如實而說:令善法墮落,違犯聖道,心處於迷妄的狀態,因此如是說。」
這一類學處共有九十二條。違犯的比庫需向另一位比庫懺罪。
☞漢傳佛教依梵語pràya÷cittika音譯為波逸提、波夜提,意譯為「墮」,謂犯此戒而不懺悔者必墮落地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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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學法 (sekhiya):比庫學處之一,即應當學習之法。這一類學處主要是關於出家眾行止威儀的規定。假如比庫以不恭敬的態度違犯這一類學處,則犯惡作罪。

梵行 (brahmacariya):意為清凈、尊貴、值得讚歎的行為;或如清凈、尊貴的諸佛、獨覺佛、出家聖弟子等清凈者們的生活方式。

上人法 (uttarimanussadhamma):又作過人法,即超越常人的能力與證量,包括禪那、解脫、神通、證果等。
在《律藏》中解釋:「上人法名為禪那、解脫、定、等至、智見、修道、證果、斷煩惱、心離蓋、樂空閑處。」

甘馬:巴利語kamma的音譯,意為業,行為,造作。以譯音出現時,則專指僧團的表決會議。
☞漢傳佛教依梵語karma音譯為「羯磨」。

界場:巴利語sãmà。共住在一所寺院或某一區域內的僧團為了舉行誦戒、授具足戒、入雨安居、自恣等甘馬而設立的特定場所或建築物。若是陸地上的界場,必須以石塊等標明界相。
☞漢傳佛教多以土、木、石、磚等築成高於地面的三層平壇,作為傳授戒法之處,故稱「戒壇」。其形式、作法等與上座部佛教有較大出入。

瓦薩:巴利語vassa的音譯,即戒齡、僧齡。比庫每度過一年一度的雨季安居,其戒齡則增加一歲。因雨季安居的巴利語為vassa,故比庫度過了幾個雨安居,則計算為多少瓦薩。
  ☞漢傳佛教借世俗臘月除夕受歲為臘,故稱僧尼受具足戒后之年數為「戒臘」。今不用此說。

戒師 (upajjhàya, upajjhà):直譯為親教師,意即親近教導的老師,乃出家弟子對其受戒師父的尊稱。
巴利語upajjhàya源自動詞「專註,注意」 (upanijjhàyati)。如律注中說:「能注意各種[大小]罪者為戒師。(vajjàvajjaü upanijjhàyatã'ti upajjhà)」(Mv.A.126; 5.1033)
對於比庫來說,只要不還俗,他終生只有一位戒師。但對於沙馬內拉來說,只要他從另外一位長老比庫處受皈戒並禮請其為戒師,則他與原先戒師之間的師徒關係自動失效。
☞漢傳佛教依梵語upàdhyàya音譯為鄔波馱耶,訛略為和尚、和上、和闍等。

老師 (àcariya):又可音譯為阿吒利亞。即能傳授弟子法義知識及教導正確行為之師。
律注中說:「能教導正行與行止者為老師。(àcàrasamàcàrasikkhàpanakaü àcariyaü)」(Mv.A.77)
一位比庫有四種老師:
1.出家時的剃度授戒師;
2.受具足戒時的教授師和讀甘馬師;
3.教授戒律、佛法、禪修業處等的老師;
4.依止師。
漢傳佛教依梵語àcàrya音譯為阿闍梨、阿遮利耶等。

長老 (thera):又作上座。一般是指十個瓦薩或以上的比庫。有時相對於瓦薩較小的比庫來說,大瓦薩比庫也可稱為上座(thera)或較年長者(vuóóhatara)。

下座 (navaka):直譯為新的。相對於瓦薩較大的比庫來說,瓦薩小的比庫即是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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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有所依止 發表於 2011-11-11 10:43 | 顯示全部樓層
未受具戒者 (anupasampanna):除了比庫、比庫尼之外的在家人和其他出家眾皆稱為「未受具戒者」。

近事男:巴利語upàsaka的直譯,即親近奉侍三寶的男子。又作凈信男,清信士,居士;為已歸依佛、法、僧的在家男子。
古音譯作優婆塞、鄔波索迦、伊蒲塞等。女子則稱為近事女(upàsikà,優婆夷)。

凈人,巴利語kappiyakàraka,簡稱kappiya,意為使事物成為比庫或僧團允許接受和使用的未受具戒者。也包括為比庫或僧團提供無償服務者。

賊住者 (theyyasamvàsako):以邪惡之心自行剃髮披衣、示現出家形象或冒充比庫者。
有三種賊住者:形相之賊、共住之賊和俱盜之賊。這三種賊住者皆不得出家及受具足戒。

衣 (civara):原意為衣、布,特指出家眾所披之衣。
比庫有三衣(ticivara),即桑喀帝、上衣和下衣。但沙馬內拉只有上衣和下衣,無桑喀帝。

袈裟:巴利語kàsàya或kàsàva的音譯。即僧人所披之衣。
「袈裟」原指橘黃色、紅黃色、褐色或棕色。因為出家眾所披之衣通常都染成橘黃色或黃褐色不等,所以,染成這種顏色之衣即稱為袈裟衣、染色衣,或直接稱為袈裟。

桑喀帝:巴利語sanghàti的音譯。意為重衣,復衣,重複衣;因須縫製成兩重而作,故名。有時把桑喀帝和上衣重疊在一起披著也合稱為「桑喀帝」。
古音譯為僧伽梨、僧伽胝等。

上衣 (uttaràsanga):uttara意為上面的;àsanga意為衣著。即上身披著之衣。
古音譯為郁多羅僧、嗢多羅僧等。

下衣 (antaravàsaka):直譯為內衣。antara意為裡面的,中間的;vàsaka意為穿著的。穿下衣時圍腰下著如裙,上掩臍輪,下蓋雙膝。
古音譯為安陀會、安怛婆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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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有所依止 發表於 2011-11-11 10:46 | 顯示全部樓層
齒木 (dantakattha, dantapona):又作牙枝。古印度人用來刷牙潔齒的細木條。其長約一拃手不等,一頭削尖可剔牙,一頭留有纖維可刷牙。

漢傳佛教將之訛作「楊枝」。然一切木料皆可作齒木,並非獨用楊柳枝。[8]

缽:巴利語patta的古音譯。為僧眾行乞資身之器,比庫隨身八物之一。其狀扁圓形,用以盛食物。在材質上,世尊允許比庫使用鐵缽(ayopatta)和陶缽(mattikàpatta)兩種。

時限葯 (yàvakàlika):限於明相出現后至日正中時之間的時段才可以食用的食物。時限葯分為噉食和嚼食兩類。

噉食(bhojaniya):也作正食,軟食,蒲膳尼食。律藏中說:「五種食物名為噉食:飯、麵食、炒糧、魚和肉。」 (Pc.239)

a.飯(odano)——由稻穀、麥等七谷的米粒所煮成的飯和粥。

b.麵食(kummàso)——以麥為原料製成的面製品。

c.炒糧(sattu)——由七谷經烘炒而成;也包括將稻穀炒后所搗成的粉。

d.魚(maccho)——包括魚鱉蝦蟹、貝類等一切水生動物。

e.肉(mamsam)——禽、獸類的肉、骨、血、皮、蛋等。

嚼食(khàdaniya):也作硬食,不正食,珂但尼食。khàdana,即咀嚼之義。嚼食是指須經咬嚼的食物,如:水果、植物的塊莖類等。

律藏中說:「除了五種噉食、時分葯、七日葯和終生葯之外的其他食物名為嚼食。」(Pc.239)
除了五類噉食以外,一般上用來當食物食用的都可以歸納為嚼食。例如:蔬果瓜豆等等。除此之外,麥片、美祿(Milo)、好力克(Horlic)、阿華田(Ovaltin)、豆漿、番薯湯、可可、巧克力、乳酪及三合一咖啡也不許在非時服用。根據斯里蘭卡及泰國佛教的傳承,不加奶精的純咖啡可以在非時服用。

三種清凈魚、肉 (tikotiparisuddha macchamamsa):沒有看見、沒有聽說以及不懷疑為了自己而宰殺的魚蝦、動物之肉。這是佛陀允許比庫食用的三種肉類。

《律藏·大品》中說:「諸比庫,不得明知而食用指定殺的肉。若食用者,犯惡作。諸比庫,我允許三種清凈的魚和肉:不見,不聞,不疑。」(Mv.294)

不見(aditthim) ——施主所拿來供養的肉,是比庫並沒有看見這是專為比庫們宰殺的動物、魚蝦。

不聞(asutam) ——所拿來供養的肉,是比庫並沒有聽說這是專為比庫們宰殺的動物、魚蝦。

不疑(aparisankitam) ——知道這是排除了見疑、聞疑,以及兩者俱非疑的魚、肉。

若比庫見到人們手裡拿著網籠等離開村子走進山林,第二天進入該村托缽時得到有魚、肉的食物,他由於見到而懷疑「這是否是為了比庫們而殺的?」這稱為「見疑」而不能接受。若無疑者則可接受。但若問明這並非為了比庫們而殺的之後則可食用。

對於「聞疑」則是並沒有看見卻因聽說而起疑。對於「兩者俱非疑」則是既沒有看見也沒有聽說,但卻懷疑是為了比庫們而殺的。

對於這三種清凈魚、肉,在律注的「破僧學處」中有詳細解釋。(Pr.A.410)

時分葯 (yàmakàlika)[9]:只限制比庫於一天之內食用的水果汁以及未煮過的蔬菜汁。例如芒果汁、蘋果汁、橙汁、香蕉汁、葡萄汁等。

世尊在《律藏·葯篇》中說:

「諸比庫,我允許一切果汁,除了谷果汁之外。諸比庫,允許一切葉汁,除了菜汁[10]之外。諸比庫,允許一切花汁,除了蜜花汁之外。諸比庫,允許一切甘蔗汁。」(Mv.300)

根據律藏的註釋,大型水果以及一切其他種類的穀物皆被視為是隨順於穀類的,其汁不可用來作時分葯。例如椰子汁、西瓜汁、哈蜜瓜汁等。

時分葯的製作方法是:由沙馬內拉或在家人等未受具戒者把欲榨成汁的小果等以冷水壓擠后,經過濾而成。濾過了的汁可以加進冷開水、糖或鹽飲用。

任何經煮過了的蔬菜汁和水果汁皆不可在午後飲用,因為該汁一旦煮過則成了時限葯。不過,放在太陽下面加溫是允許的。

七日葯 (sattàhakàlika):允許比庫在七天之內存放並食用的葯。有五種七日葯,即:生酥、熟酥、油、蜂蜜和糖。

終生葯 (yàvajivika):又作盡壽葯。即沒有規定食用期限的藥品。此類葯一般上是用來治病而不當食物吃用。

作凈:巴利語kappiyam karoti的直譯, 意即「使…成為許可的」。

如果比庫接到含有種子的水果或瓜豆蔬菜等的供養時,應先作凈后才可食用。有五種作凈的方法:1.用火損壞,2.用刀損壞,3.用指甲損壞,4.無種子,5.種子已除去。

明相出現(arunuggamana):又作黎明,破曉;即天剛亮的時候。時間約在日出前的30-35分鐘之間不等。同時,在一年之中不同日期的明相出現時刻也不同。佛教以明相出現作為日期的更替,而非午夜12點。

有許多標誌可以辨認明相出現,如四周的天空已由暗黑色轉為藍白色,鳥兒開始唱歌,可以看清不遠處樹葉、建築物等的顏色,不用打手電筒也可看清道路等。一年之中不同日期的明相出現時刻並不相同。

日正中時(majjhantika samaya):又作正午,即太陽正好垂直照射於所在地點的經線上的那一剎那,日影一偏即為非時 (過午)。不同地區的日正中時並不相同,所以不能以中午12點來計算。同時,在一年之中,不同日期的日正中時也不同。

坐卧處 (senàsana):由巴利語sena(=sayana卧具;床) + àsana(坐具;座位)組合而成。

根據經律的上下文,senàsana含有兩種意思。如果指的是住所、住處,則應翻譯為「坐卧處」。如果指的是生活起居的用具,如床、椅子、褥墊等,則應翻譯為「坐卧具」。

善至張手 (sugatavidatthi):張手(vidatthi),又作搩手,拃手。即手掌張開後由拇指到小指(或中指)兩端之間的長度。義注中說:善至張手等於中等身材之人的三張手,建築師肘尺的一個半肘長。但根據泰國的演算法,善至的一張手是常人的1.33倍。

若在「張手」之前沒有特別加上「善至」,則是指常人的張手。

在律藏中較常用到的長度單位是:

1尋(vyàma, byàma)= 4肘(ratana);
1伸手所及(hatthapàsa)= 2.5肘;
1肘=2張手;
1張手=12指寬(angula);
1指寬=7谷(dhannamàsa)。

林野 (aranna):即遠離村莊市鎮的山林、荒郊、野外。古音譯為阿蘭若、阿練若等。
有住林野習慣的比庫則稱為「林野住者」(àrannika)。

雨安居 (vassa):在印度、緬甸、泰國等熱帶國家一年可以分為熱季、雨季和涼季三個季節。根據佛制戒律,在雨季四個月當中的三個月期間應停止到處雲遊參學,安住在一固定的住所度過雨安居,精進禪修。

雨安居可以分為「前安居」和「后安居」兩種,皆為期三個月。前安居的時間在每年陽曆7月月圓日的次日至10月的月圓日,約相當於中國農曆的六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后安居則再推遲一個月。

漢傳佛教以農曆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為安居期(比印度古歷早兩個月),因時值漢地夏季,故稱「結夏」。其時間、做法皆與上座部佛教有異。

咖提那:巴利語kathina的音譯,原意為堅固的,堅硬的。即為了加強五種功德而作堅固的意思。古音譯作迦絺那。

佛陀允許僧團在雨安居結束后的那一個月內 (約相當於中國農曆的九月十六至十月十五日),可安排其中的一天來敷展咖提那衣,故在該天所敷展之衣也稱為咖提那。

敷展咖提那衣的所有程序必須在一天之內完成。這些程序包括接受布料、裁剪、縫製、染色、晾乾,以及在僧團當中進行分配與隨喜。凡圓滿了三個月雨安居且參加隨喜咖提那衣的比庫,在雨安居結束之後的五個月內可享有五種利益:無邀請而行、無受持而行、結眾食、隨意衣、他能獲得其處所得之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唐義凈《南海寄歸內法傳》卷3雲:「舊雲沙彌者,言略而音訛。」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47雲:「舊言沙彌者,訛略也。」
釋光述《俱舍論記》卷14雲:「舊雲沙彌,訛也。」

[5] 該詞的佛教梵語被寫作posadha, posatha或uposadha,所以古代將之音譯為布薩、布灑他、褒灑陀、逋沙他等。若准此,則posadha = posa (長養,養育) + dha (凈),有長養、長養凈、增長等義。
因此,北傳的posadha在詞、音、義等皆與巴利語uposatha有所不同。

[6] 與中國農曆不同的是:農曆從每月的朔日(初一)算起,而古印度歷則是從十六日算起。

[7] 北傳佛教也作八關齋戒、八戒齋。只要條件許可,居士可以在任何時候受持「伍波薩他八戒」,而非特定要在齋日才能受持。

[8] 唐義凈《南海寄歸內法傳》卷1雲:

「豈容不識齒木,名作楊枝!西國柳樹全稀,譯者輒傳斯號。佛齒木樹,實非楊柳!」

[9] 時分葯:有人將之訛譯為非時漿。巴利語yàma, 意為時分;夜分。在此是指從一天的明相出現至第二天明相出現之間約24小時的時段 (一日一夜),並非僅指非時。

[10]律注《普端嚴》解釋說:這裡的菜汁是指已煮熟了的菜湯。作為時限葯的葉子在做成食物之前榨成的汁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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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理

聖諦:巴利語ariyasacca, 即聖者的真諦(ariyassa saccattà ariyasaccàni'ti attho.)

聖(ariya),意為神聖的,尊貴的,聖者。諦(sacca),意為真諦,真理,真實。

這四聖諦之所以被稱為「聖諦」,《清凈道論》中以四義解釋說:

1.因為是佛陀等聖者所通達,所以稱為「聖諦」。如說:「諸比庫,這四種是聖諦。哪四種呢?……諸比庫,這些是四聖諦。這些為諸聖者所通達,所以稱為聖諦。」

2.又因是聖者的真諦,故為「聖諦」。如《相應部》中說:「諸比庫,在有諸天、魔、梵的世間中,有沙門、婆羅門、天與人的人界,如來是聖者,所以稱為『聖諦』。」(S.56.3.8)

該經義注說:「由於這些屬於聖者所有的,已被聖者、如來所通達、所宣說,因此以聖者的真諦故,為『聖諦』的意思。」

3.因正覺了這些而成就聖位,故稱為「聖諦」。如說:「諸比庫,如實正覺了此四聖諦故,如來稱為『阿拉漢、正自覺者』。」(S.56.3.3)

4.又因諸聖者皆是真實故為「聖諦」;諸聖者即是如實、不違如、不異如的意思。如說:「諸比庫,此四聖諦為如、不違如、不異如,所以稱為『聖諦』。」 (S.56.3.7)
(Vm.2.531)

聖諦有四種,稱為四聖諦(cattàri ariyasaccàni):

1.苦聖諦(dukkham ariyasaccam);

2.苦集聖諦(dukkhasamudayam ariyasaccam);

3.苦滅聖諦(dukkhanirodham ariyasaccam);

4.導至苦滅之道聖諦(dukkhanirodhagàmini patipadà ariyasaccam)。

四聖諦是佛陀教法的根本,任何的善法皆為四聖諦所包攝。(M.28)

苦聖諦 (dukkham ariyasaccam):簡稱苦諦。即揭示生命本質的真理。

苦,巴利語dukkha,由du(下劣的)+kha(空無的)構成。《清凈道論》解釋說:「此第一諦下劣,是許多禍害的依處;空無,並沒有愚人們所遍計的恆常、凈、樂、我之性。因為下劣故,空無故,稱為『苦』。」(Vm.2.530)

在《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何謂苦聖諦?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悲、苦、憂、惱是苦,怨憎會是苦,愛別離是苦,所求不得是苦。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根據《分別論》,苦聖諦是除了渴愛(tanha,屬於貪心所)之外的煩惱、不善法、三善根有漏法、有漏善法、有漏善不善法的果報、既非善不善和果報的唯作法,及一切色法(81世間心,51心所,28色)。(Vbh.206)

苦集聖諦 (dukkhasamudayam ariyasaccam):簡稱集諦。即揭示苦生起的原因之聖諦。

集,巴利語samudaya,由sam(集合)+u(生起)+aya(原因)構成。《清凈道論》解釋說:「此第二諦以有其餘諸緣的集合作為苦生起的原因,這樣的集合作為生起苦的原因,稱為『苦之集』」。(Vm.2.530)

在經教中,苦集聖諦通常指渴愛(tanha)。如《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何謂苦集聖諦?此愛是再有,與喜、貪俱,於處處而喜樂,這就是:欲愛、有愛、無有愛。」

根據《分別論》,苦之因除了渴愛之外,還可以指一切煩惱、一切不善法、三善根有漏法和一切有漏善法。(Vbh.206-210)

苦滅聖諦 (dukkhanirodham ariyasaccam):簡稱滅諦。即關於苦的滅盡、渴愛止息的聖諦。
滅,巴利語nirodha,由ni(沒有)+rodha(流浪,旅行)構成。《清凈道論》解釋說:「因為在此並沒有被稱為輪迴流浪的苦的征途,一切之趣已空故;或已證得[滅]時,那裡便沒有被稱為輪迴流浪的苦的征途;也因與之相反故,稱為苦之滅。或作為苦的不生、滅盡之緣故,為苦之滅。」(Vm.2.530)

在《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何謂苦滅聖諦?即是那種愛的無餘離貪、滅、捨棄、舍離、解脫、無執著。」

導至苦滅之道聖諦(dukkhanirodhagàmini patipadà ariyasaccam):簡稱道諦。即能夠達到滅苦的途徑、方法的聖諦。《清凈道論》解釋說:「第四諦因為以彼苦之滅為目標、朝向它而前進故;是到達苦之滅的行道故,所以稱為『導至苦滅之道』。」(Vm.2.530)

在《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何謂導至苦滅之道聖諦?此即八支聖道,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念處:巴利語satipatthàna。念的住立(patitthàti)或現起處(upatthànatthena)為念處(satiyà patthànam satipatthànam)。

有四種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和法念處。

覺支:巴利語sambojjhanga, 又作正覺支。正覺的因素或導向正覺的要素稱為正覺支。(tassa sambodhissa, tassà và sambodhiyà angan'ti sambojjhangam.)

有七種正覺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和舍覺支。

八支聖道:巴利語atthangika ariyamagga,又作八聖道分,即聖道的八個要素。道(magga),即道路;導向正覺與涅槃的道路為聖道。

八支聖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和正定。

北傳佛教多作「八正道」。

正見(sammàditthi):見,巴利語ditthi,即見解,意見,觀點。若加上前綴即為正見,單獨使用則專指邪見。

正見與智(nàna)、慧(pannà)、明(vijjà)、無痴(amoha)等同義,為慧根(pannindriya)心所的異名。

正見包括觀正見(vipassanà-sammàditthi)與道正見(magga-sammàditthi)兩種,但多數是指道正見,即對四聖諦的智慧。

如《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見呢?諸比庫,苦之智、苦集之智、苦滅之智、導至苦滅之道之智。諸比庫,這稱為正見。」

正思惟(sammàsankappa):思惟,即思索,思維,專註,為尋(vitakka)心所的異名。
有三種正思惟:出離思惟(nekkhammasankappa)、無恚思惟(abyàpàdasankappa)、無害思惟(avihimsàsankappa)。

《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什麼是正思惟呢?出離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諸比庫,這稱為正思惟。」

正語 (sammàvàcà):正確的言語,即遠離四種不正當的語言:虛妄語(musàvàda)、離間語(pisunà vàcà)、粗惡語(pharusà vàcà)、雜穢語(samphappalàpa)。

《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什麼是正語呢?離虛妄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諸比庫,這稱為正語。」

正業 (sammàkammanta):正確的行為,即遠離三種不正當的行為:殺生(pànàtipàta)、不與取(adinnàdàna,偷盜)、欲邪行(kàmesu micchàcàra,邪淫)。

《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什麼是正業呢?離殺生、離不與取、離欲邪行。諸比庫,這稱為正業。」

正命 (sammà-àjiva):正當的謀生方式。

《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命呢?諸比庫,於此,聖弟子舍離邪命,以正命而營生。諸比庫,這稱為正命。」

正精進 (sammàvàyàma):正確的努力、奮鬥。正精進通常指四正勤(cattàro sammappadhànà)。

《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精進呢?諸比庫,於此,比庫為了未生之惡、不善法的不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了已生之惡、不善法的斷除,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了未生之善法的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了已生之善法的住立、不忘、增長、廣大、修習、圓滿,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諸比庫,這稱為正精進。」

正念 (sammà sati):念,即心清楚地了知對象;保持心對所緣念念分明、不忘失。正念的所緣通常有四種,即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和法念處。

《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念呢?諸比庫,於此,比庫於身隨觀身而住,熱誠,正知,具念,調伏世間的貪、憂;於受隨觀受而住,熱誠,正知,具念,調伏世間的貪、憂;於心隨觀心而住,熱誠,正知,具念,調伏世間的貪、憂;於法隨觀法而住,熱誠,正知,具念,調伏世間的貪、憂。諸比庫,這稱為正念。」

正定 (sammà samàdhi):定,即心一境性(ekaggatà)心所,為心只專註於所緣的狀態。經典中通常將正定解釋為四種禪那。

《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定呢?諸比庫,於此,比庫已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成就並住於初禪;尋伺寂止,內潔凈,心專一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成就並住於第二禪;離喜,住於舍,念與正知,以身受樂,正如聖者們所說的:『舍、具念、樂住。』成就並住於第三禪;舍斷樂與舍斷苦,先前的喜、憂已滅沒,不苦不樂,舍念清凈,成就並住於第四禪。諸比庫,這稱為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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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禪修

業處:巴利語kammatthàna的直譯,字義為「工作的處所」,即修行的法門,或修行時專註的對象。

有兩大類業處:

1.止業處(samatha kammatthàna)為培育定力的修行方法,屬於增上心學。

2. 觀業處(vipassanà kammatthàna),為培育智慧的修行方法,屬於增上慧學。

止 (samatha):意為平靜。為心處於平靜、專一、無煩惱、安寧的狀態,亦即禪定的修行法門。古音譯作奢摩他。

諸經論注說:「令諸敵對法止息為止。」(paccanika- dhamme sameti'ti samatho.)(Ds.A.132; Ps.A.83)
在《清凈道論》中,把佛陀所教導的修習止的種種方法歸納為四十種業處:十遍、十不凈、十隨念、四梵住、四無色、一想、一差別。

觀(vipassana):又音譯為維巴沙那。為直觀覺照一切名色法(身心現象)的無常、苦、無我本質,亦即培育智慧的修行法門。古音譯作毗婆舍那、毗缽舍那。

諸經論注說:「以無常等不同的行相觀照為觀。」 (aniccàdivasena vividhena àkàrena passati'ti vipassana.) (Ds.A.132; Ps.A.83)

在修行觀業處時,依據修習世間智直至出世間智而次第成就的觀智可分為十六種,即:名色識別智、緣攝受智、思惟智、生滅隨觀智、壞滅隨觀智、怖畏現起智、過患隨觀智、厭離隨觀智、欲解脫智、審察隨觀智、行舍智、隨順智、種姓智、道智、果智和省察智。

入出息念:巴利語ànàpànassati的直譯,又音譯作阿那般那念,或被訛略為安般念。ànàpàna由assasati(入息)和passasati(出息)組成,即入出息、呼吸。sati意為念,即保持心對所緣念念分明、不忘失。入出息念即保持正念專註於呼吸的修行方法。

修習入出息念可以證得四種色界禪那。

北傳佛教有時將之稱為「數息觀」。然而,根據上座部佛教的教學實踐,「數息」只是修習入出息念的最初階段,不能代表整個修習過程。而且,入出息念包括了由止到觀的完整修法,不能籠統地稱為「觀」。

禪相:巴利語nimitta。nimitta意為標誌,標記,徵兆。禪修時由於專註禪修所緣生起的影像為禪相。禪相由心想而生,屬於概念法。

有三種禪相:遍作相(parikammanimitta)、取相(uggahanimitta)和似相(patibhàganimitta)。

在三種禪相中,四十種業處都可通過適當的方法獲得遍作相與取相,但只有十遍、十不凈、身至念與入出息念22種業處才能獲得似相,並且必須通過專註似相證得近行定與安止定。

不凈修習:巴利語asubha-bhàvanà的直譯。sabha意為清凈的,美的;加上表示反義的前綴a,意為不清凈的。bhàvanà意為修習,禪修,培育。不凈修習即取身體的厭惡不凈作為禪修所緣的修行方法。

有兩種修習不凈的方法:1.有意識的不凈業處(savinnànaka-asubhakammatthàna),又作身至念、三十二身分,即思惟有生命的身體三十二個部分厭惡與不凈的禪修業處。

2.無意識的不凈業處(avinnànaka-asubha- kammatthàna),又分為十種,即思惟無生命的身體(死屍)腫脹腐爛的十種不凈相(十不凈)。

修習不凈業處能鎮伏貪慾,也可以證得初禪。

北傳佛教依說一切有部等所傳的「五停心觀」將「不凈修習」稱為「不凈觀」。「五停心觀」意謂五種停止心之惑障的觀法,即不凈觀、慈悲觀、緣起觀、界分別觀、數息觀。然而,根據上座部佛教,修習不凈業處屬於修止而非修觀。因此不能把巴利語asubha-bhàvanà訛作「不凈觀」。

四梵住:巴利語cattàro-brahmavihàrà,即修習慈、悲、喜、舍四種梵住。

《清凈道論》中說:「當知以最勝處及以無過失性而稱為梵住。以對諸有情正確地行道故住於最勝。又如梵天以無過失之心而住,如此與這些相應的禪修者相當於梵天而住。故以最勝處及以無過失性而稱為梵住。」(Vm.1.268)

四梵住又作四無量(catasso-appamannàyo)。由於修習慈等是對無量的對象而轉起,無量的有情是它們的對象,以所緣無量故為「無量」。(Vm.1.269)

祝願有情幸福快樂為慈(mettà);
希望拔除有情之苦為悲(karunà);
隨喜有情的成就為喜(mudità);
對有情保持中舍平等的態度為舍(upekkhà)。

慈心修習:巴利語mettà-bhàvanà的直譯,又作修慈,培育慈愛。mettà意為慈,慈愛;bhàvanà意為修習,培育。慈心修習即希望一切有情快樂的修行方法。

修習慈心屬於四梵住之一,又是四種保護業處之一。修習慈心能證得色界第三禪。

北傳佛教依「五停心觀」將「慈心修習」稱為「慈心觀」。然而,根據上座部佛教,修習慈心屬於修止而非修觀。因此不能把巴利語Mettà-bhàvanà訛作「慈心觀」。

佛隨念:巴利語Buddhànussati的直譯。禪修者思惟佛陀的九種功德:「彼世尊亦即是阿拉漢、正自覺者、明行具足、善至、世間解、無上調御丈夫、天人導師、佛陀、世尊。」也可以只憶念佛陀九德中的其中一項功德,如「阿拉漢,阿拉漢……」。

此業處因為以佛陀的功德為所緣,只能達到近行定,不能證得安止。

三相(tini lakkhanàni):一切行法(有為法,世間法)皆具有的三種本質:無常、苦、無我。

以諸行生滅變易故為無常(anicca);

以諸行數數受到生滅的逼迫故為苦(dukkha);

以一切法(包括世間、出世間法)並不存在可稱為「我」的實體故為無我(anatta)。

北傳佛教有「法印」(梵語dharma-mudrà)之說,謂小乘經有「三法印」,即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項義理印證各種說法之正邪,或再加「一切行苦」成「四法印」;又謂大乘經有「一實相印」云云。南傳上座部佛教並無「法印」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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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果

弟子:巴利語sàvaka,直譯作聲聞,意謂通過聽聞佛陀音聲言教而修行、證果的弟子。

如果依勝義諦,只有證悟道果的聖弟子(四雙八輩)才能稱為「聲聞」;但若依世俗諦,則包括只要受了三皈五戒的所有僧俗佛教信徒皆可稱為弟子。

入流:又作至流,四種聖果中的初果,為巴利語sotàpanna的直譯。sota,意為流,河流;àpanna,意為已進入,已到達。入流即已進入聖道之流,必定流向般涅槃。

《增支部·第十集》注中說:「入流者,為已進入聖道之流。」(sotàpannà'ti ariyamaggasotam
àpannà.) (A.A.10.64)

以上是就聖果位而言的。若就聖道位而言,巴利語則為sotàpatti。sota (流) + àpatti(進入,到達),中文也譯作入流。在聖典中也常作sotàpattiphala- sacchikiriyàya patipanna, 直譯作「為現證入流果的已行道者」或「正進入證悟入流果者」。

入流聖道能斷除最粗的三種結:

①、執著實有我、我所、靈魂、大我、至上我存在的「有身見」(sakkàya ditthi,又作身見,我見,邪見,薩迦耶見);

②、執著相信修持苦行、祭祀、儀式等能夠導向解脫的「戒禁取」(silabbattaparàmàsa);

③、對佛法僧、戒定慧、三世因果及緣起的「疑」 (vichikicchà)。

同時,入流道智也能斷除一切強得足以導致投生至四種惡趣(地獄、畜生、餓鬼、阿蘇羅)的貪瞋痴,以及所有尚未產生四種惡趣果報的惡業。因此,初果入流聖者不可能再墮入四惡趣。對於漫長的生死旅途來說,入流聖者已經走近了輪迴的終點,他們的未來世將只投生於人界與天界兩種善趣當中,而且次數最多不會超過七次。也即是說:入流聖者將於不超過七次的生命期間,必定能得究竟苦邊,趣無餘依般涅槃,絕不會再有第八次受生。

在聖典中常如此描述入流聖者:

"tinnam samyojanànam parikkhayà sotàpanno hoti avinipàtadhammo niyato sambodhiparàyano'ti"

「滅盡三結,成為入流者,不退墮法,必定趣向正覺。」

漢傳佛教依梵語srota-àpanna音譯作須陀洹、窣路多阿半那、窣路陀阿缽囊等。

一來:四種聖道果的第二種,為巴利語sakadàgàmin的直譯。為sakid (一次) + àgama (來,前來) +in (者, …的人)的組合。意為再回來此世間結生一次。

《中部·若希望經》注中說:「一來者,為回來一次。」(sakadàgàmi'ti sakim àgamanadhammo.) (M.A.1.67)《人施設論》注中說:「再回來結生一次者,為一來。」 (patisandhivasena sakim
àgacchati'ti sakadàgàmi.) (Pp.A.34)

在《人施設論》中說:

"Katamo ca puggalo sakadàgàmi? Idhekacco puggalo tinnam samyojanànam parikkhayà, ràgadosamohànam tanuttà sakadàgàmi hoti, sakideva imam lokam àgantvà dukkhassantam karoti-ayam vuccati puggalo 'sakadàgàmi'"

「哪一種人為一來者?於此,有一種人滅盡三結,貪瞋痴減弱,成為一來者,只來此世間一次即作苦之終結。這種人稱為『一來』。」(Pp.34)

一來聖者在初道時已斷了有身見、戒禁取、疑三結,於今又減弱了較粗的欲貪、瞋恚與愚痴,最多只會再回來此欲界世間受生一次,即盡苦邊。一來聖者偶然還會生起一些較輕的煩惱,但並不會時常發生,同時它們的困擾力已經很弱。

漢傳佛教依梵語sakrd-àgàmin音譯作斯陀含、沙羯利陀伽彌等。

不來:四種聖道果的第三種,為巴利語anàgàmin的直譯。為na (不) + àgàma (來,前來)
+in (具有)的組合。意為不再返回欲界受生。

在《五部論注》中說:「不來者,名為對欲貪、瞋恚於心不動搖,以及決定性不會再從其世間退回來者。」 (anàgàmi'ti kàmaràga-byàpàdehi akampaniyacittàya ca tamhà loka anàvattidhammatàya cathitasabhàvo nàma.)(Pk.A.188)

聖典中常如此描述不來聖者:

"pancannam orambhàgiyànam samyojanànam parikkhayà opapàtiko hoti, tattha parinibbàyi anàvattidhammo tasmà lokà."

「滅盡五下分結[11],成為化生者,在那裡般涅槃[12],不再從那世間回來。」

不來聖者因為已斷盡了能把有情系縛於欲界的欲貪與瞋恨兩結,所以不會受到欲界的煩惱力牽引而再投生到欲界。不來聖者若在今生不能夠證悟阿拉漢果,死後只會投生於色界或無色界梵天,並於其處證趣般涅槃。

漢傳佛教古音譯作阿那含、阿那伽彌等,也意譯為不還。

學人(sekha, sekkha):又作有學。通常指已經證得入流等三種道果的聖者,因他們還必須繼續修學戒定慧三學、八支聖道,故為學人。

《增支部》中說:「比庫,應學故,稱為學人。學什麼呢?學增上戒學,學增上心學,學增上慧學。比庫,應學故,稱為學人。」(A.3.9.5)

《相應部》中說:「比庫,於此,具足有學正見……具足有學正定。比庫,這樣才是學人。」(S.45.13)

有七種學人(satta sekhà):為作證入流果之行道者,入流聖者;為作證一來果之行道者,一來聖者;為作證不來果之行道者,不來聖者;為阿拉漢之行道者。

有時把善行凡夫也稱為學人。如《律注》中說:「凡夫之善者以及七種聖者,以應學三學故為學人。」(Pr.A.45)

無學者(asekha, asekkha):即阿拉漢聖者。因為阿拉漢聖者對所應修、所應學之法,皆已圓滿,更無所應學,故稱為無學者。

《律注》中說:「已超越諸學法,住立於至上果,從此再也沒有更應當學的漏盡者,稱為無學者。」(Pr.A.45)

漏盡者 (khinàsava):即阿拉漢聖者。漏(àsava),煩惱的異名。有四種漏:欲漏、有漏、見漏和無明漏。因為透過阿拉漢道完全地斷除了一切漏,故稱為漏盡者。

在《中部·根本法門經》注中說:「有四種漏:欲漏……無明漏。這四種漏已被阿拉漢滅盡、舍斷、正斷、止息、不可能再生,已被智火燒盡,因此稱為漏盡者。」(M.A.1.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五下分結 (pancannam orambhàgiyànam samyojanànam):下分,意即連接到下界的;為投生到欲界之緣的意思。五下分結即前面所說的三種結,再加上欲貪結和瞋結。不來聖者已斷除了這五種下分結。

[12] 成為化生者,在那裡般涅槃 (opapàtiko assam tattha parinibbàyi):不來聖者已排除了胎生等三種生,只會化生為梵天人,並在梵天界那裡般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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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非人

非人:巴利語amanussa,指人類以外的其他有情。通常指諸天、龍、亞卡、阿蘇羅、鬼、地獄眾生等,有時也專指禍害人類的鬼怪。

諸天:巴利語devatà,為輪迴流轉中的善趣之一。其果報比人類要殊勝,他們壽命長久,身體清凈光明,能飛行虛空,變化自在,常享勝妙快樂。

在經典中,諸天通常指「六欲天」,即六種欲界的諸天眾。他們由下向上依次為:

1.四大王天(Càtummahàràjika,為守護四方的四大王天及其眷屬所居);

2.三十三天(Tàvatimsa,古音譯忉利天。此天之主稱沙咖天帝);

3.亞馬天(Yàma,古音譯夜摩天、焰摩天);

4.都西答天(Tusita,古音譯兜率天、睹史多天);

5.化樂天(Nimmànarati,又稱樂變化天);

6.他化自在天(Paranimmitavasavatti,即魔天)。

有時,諸天也包括比六欲天更高級的色界梵天、無色界梵天,以及一些較低級的地居天、空居天等。

通過積累布施、持戒等福德善業,命終之後可投生到天界。成就禪那者死後則可投生到梵天界。

四大王天:巴利語Càtummahàràjika,六欲天中最低的天界。此天界為四大天王及其眷屬所居,故名。

四天王分別守護著四方。他們分別是:

1.持國天王(Dhatarattha),守護東方,統領甘塔拔;

2.增長天王(Virulhaka),守護南方,統領瓮睾鬼;

3.廣目天王(Virupakkha),守護西方,統領諸龍;

4.韋沙瓦納天王(Vessavana),守護北方,統領亞卡。

此四大天王既守護四方,也保護佛陀及佛弟子們。

沙咖天帝:巴利語Sakka devànaminda,直譯作沙咖諸天之主。沙咖,意為「能」,乃天帝之姓。為三十三天之主,居住在須彌山頂善見城(Sudassana)中的最勝殿(Vejayanta),亦是佛教的護法主神。

漢傳佛教將之訛略為帝釋、天帝釋、釋提桓因。

韋沙瓦納:巴利語Vessavana的音譯,四大天王中的北方天王,統領亞卡眾。據說他的前世是位婆羅門,因樂善好施而投生為名叫古韋拉(Kuvera)的天子。后因統轄維薩納城(Visànà)而被稱為「韋沙瓦納」。

北傳佛教稱之為多聞天王(Vaisramana,毗沙門),並尊奉為財寶神和佛教保護神。

甘塔拔:巴利語gandhabba的音譯, 意為食香、香陰、香行等。天界的音樂神,為東方持國天王之部屬。

古音譯作干闥婆、犍闥婆、干沓婆等。

瓮睾鬼:巴利語kumbhanda的直譯。鬼類名,為南方增長天王所領之鬼眾。由於此類鬼眾的陰囊(anda)狀如瓮形(kumbha),故得此名。

古音譯作鳩槃荼、恭畔荼等,意為瓮形鬼,冬瓜鬼。

龍:巴利語nàga。為身長無足、類似蛇的有情類,多居住在江河湖海中,有呼雲喚雨之神力。有些也守護佛教。

亞卡:巴利語yakkha的音譯。非人的一種,是地位比諸天低但又具有諸天威力的一類鬼神,為北方韋沙瓦納天王所統領。

亞卡的種類極其繁多,有些是兇殘暴戾、能傷害人類的惡鬼,有些是依止山川樹木而居的樹神、地居天,還有些則是如有大福德、大威勢的諸天。在《中部.小愛行盡經》中,甚至把沙咖天帝也稱為亞卡。

漢傳佛教依梵語yaksa音譯為夜叉、葯叉等。

阿蘇羅:巴利語asura的音譯,為一種低等的天神。古印度傳說阿蘇羅經常與諸天發生戰爭,被金剛手天王(vajirahattha)打敗後退居到大海。

阿蘇羅的首領稱為阿蘇羅王(asurinda),經典中較常見的有韋巴吉帝(Vepacitti)、拉胡(Ràhu)、巴哈拉達(Pahàràda)等。

還有一種稱為隨苦處的阿蘇羅(vinipàtikàsura),他們屬於四惡趣之一,住在村落或樹林,常受痛苦煎迫,依賴村民丟棄的食物等維生。

古音譯作阿修羅、阿素洛、阿須倫等,意為非天、非同類、不端正、不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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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1-11-12 11:0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不認為古代漢譯阿含經有什麼問題。說文解字不是解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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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11-12 20:3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hico 13樓 的帖子

中文四阿含有一些翻譯上的錯誤,這並不是用信仰就遮蓋得過去的。學大乘法可以只靠一句佛號,甚至不立文字,但學佛陀的法這一套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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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1-11-12 22:1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1-11-12 22:20 編輯

回復 Dhammapala 14樓 的帖子

任何文字版本的經文都不可能沒錯誤。背誦,抄寫,翻譯流傳中不可避免的留下這樣或那樣的錯誤。任何翻譯的作品也就80-90%符合作者的原意。

我手裡的經文對,你手裡的經文錯,其實誰的都不一定是佛陀原原本本的話語。那個敢這麼說的話,同迷信沒區別。

所謂南傳經綸是什麼「原始佛教」,也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說法。爭論那個是正統,那個非正統這個問題,純屬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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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有所依止 發表於 2011-11-13 05:3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有所依止 於 2011-11-13 05:38 編輯

回復 chico 13樓 的帖子

後學亦以為語言畢竟是第二意的,即使是用母語表達,也不可能完全表述出思想者的原意,更何況翻譯.
佛經也是如此.南傳也好,漢傳也罷,都應該有和佛陀的本意的些許的出入,藉助當下資訊的發達,我們完全有條件多接觸,可以廣泛的吸收借鑒,以加深對佛法的體悟,不應人為的認為這個是南傳的就完全正確,那個是漢傳的藏傳的就偏離的佛陀的本意,相反也應該是如此.
後學轉載這篇文章的本意是後學將這篇文章當作的英漢字典類的工具書,因此想方便大家在對照著看的時候能有些許的幫助。
謝謝師兄賜教,下次後學轉載文章定會闡明後學之所以轉載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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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1-11-13 05:5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有所依止 16樓 的帖子

我福德微淺,非佛門之人,更不是佛陀弟子。師兄之稱更是擔當不起。僅僅是業餘時間,消遣佛法而已。

南傳記載的經典同北傳相同的經典有差別,不能說是北傳的錯了,是差異!南傳經典絕不是「唯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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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有所依止 發表於 2011-11-13 06:0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hico 17樓 的帖子

後學也是這麼認為的,北傳未必錯,南傳未必對.
當參照學習,以加深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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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11-13 07: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hico 15樓 的帖子

所以呢?因為大家都可能犯錯,所以對已經確認有誤的部分也該視而不見,是嗎?此外,在探討佛典的形成時,『作者』的提法沒有意義。

巴利語的經、律、論是現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佛教三藏聖典。這在學界早有定論,並不是什麼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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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11-13 08: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1-11-13 08:05 編輯

回復 有所依止 18樓 的帖子

如果要與巴利三藏作比對研究,那麼所謂的『北傳』應只限於"小乘經論",不包括大乘經。更嚴謹一些,連論藏(毗曇部)都不應包括在內。我個人認為,北傳的強項在於律藏,因為南傳只有一部銅鍱律,而北傳有五部廣律可以互相參照。至於經藏的部分,北傳四阿含就不如南傳的五部尼卡雅那麼豐富詳實了。這一題所涉及的是知見與佛教史,信仰或宗教感情派不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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