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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在美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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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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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7-19 10: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9 10:46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噢,原來還是不能和法律衝突的啊.
那麼,既然這裡是非宗教活動場所,反基依然是不違法的啊.


那青青怎樣理解信仰二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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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9 10: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46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所以我的問題是我也沒用我的教會或基督家園的規章來管信仰天地的事呀。 這裡有現成的制度。


那為什麼把那兩個ID封掉了啊.

不是你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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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19 10: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41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對信仰對象的攻擊,由此造成對該信仰持有人的傷害,就是影響了該信眾的自由。當然我這是泛泛解釋。


這裡不是教堂,攻擊基督教信仰是合法的言論自由。如果基督徒覺得受到傷害,大可以走開。另外,中美法律里保護的都是宗教信仰自由,也就是說宗教徒有保持自己信仰的自由。請問這裡哪個網友限制哪個基督徒的信仰自由了嗎?我們有不讓你們信耶和華嗎?我們有不讓你們在宗教場所(比如基督家園)里祈禱佈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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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9 10: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47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那青青怎樣理解信仰二字呀。


追求永生同學如何理解宗教場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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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7-19 10: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46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所以我的問題是我也沒用我的教會或基督家園的規章來管信仰天地的事呀。 這裡有現成的制度。

可是你曲解制度,濫用制度。收起你那假惺惺地淚水吧,淚水也洗刷不去你的無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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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19 10:5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46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所以我的問題是我也沒用我的教會或基督家園的規章來管信仰天地的事呀。 這裡有現成的制度。


不合理的版規,我們可以要求修改。如果您倚仗這條不合理的版規越來越多地封殺反基/非基網友的話,要求修改版規的呼聲就會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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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7-19 10:5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qionghua 於 2008-7-19 10:44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寶貝兒,這裡可是論壇,怕被言論自由傷害就回家好了。車軲轆話可給你說起來沒完了。你有當版主的能力嗎?


還是你只想傷害別人自由的回家吧。不管是這來,還是在現實世界,有這種居心者似乎都不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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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9 10:50 | 只看該作者
先請追求永生解釋什麼叫宗教場所啦!

然後再看現有的制度應該如何基於大的美國憲法進行細緻的解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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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7-19 10:5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50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還是你只想傷害別人自由的回家吧。不管是這來,還是在現實世界,有這種居心者似乎都不受歡迎。

我想傷害誰的自由了?你給我把證據拿出來。身為版主胡說八道,你有做版主的資格嗎?我想來就來,呵呵。受一個基的歡迎,在我是一種恥辱。

[ 本帖最後由 qionghua 於 2008-7-19 10: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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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19 10:5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9 10:46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那麼,既然這裡是非宗教活動場所,反基依然是不違法的啊.


不僅是反基不違法的問題,而且是具體到攻擊基督教的教義也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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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ermaster 發表於 2008-7-19 10:5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4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幸虧小酷還知道這一點。我一開始就說過了,不能與法律衝突。我的要點是越小的地方越具體,就越有效力。你不能指望一個小城政府一切都照搬憲法吧。

永生,你這是顧左石而言他,憲法...哼!美國就一部憲法才稱之為法律嗎?哈哈哈!
明確點問你吧:倍可親的網站是在美國,那麽它的規章是否要服從美國法律?有不符之處,以誰為准?
五千年的中華文明孕育了我這個小人物,而我則以此為榮。

《娶四個老婆的感覺》 -- 請看在美一方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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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7-19 10: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9 10:48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追求永生同學如何理解宗教場所啊?


多宗教的,這裡可算;單一宗教,教徒聚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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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9 10: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50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還是你只想傷害別人自由的回家吧。不管是這來,還是在現實世界,有這種居心者似乎都不受歡迎。


不明白為什麼基教徒總是說別人居心不居心的.老弗說這是投射,你們為啥總喜歡給俺們非基解釋這個投射呢?嘻嘻,謝謝噢~

人家說人家的話,聽的人卻總以為自己受傷害,你說,這咋就能被你解讀成說話的人想傷害人呢?上個月聽那個常參加國際救援的人講,總感覺別人害自己的是一種人格障礙噢~

別轉移話題,追求永生~

這裡是宗教場所嗎?
信仰自由的法律條文禁止不信者闡明自己不信的理由了嗎?特別是,在非宗教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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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19 10:5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5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多宗教的,這裡可算;單一宗教,教徒聚會處。


喲,從什麼時候起,信仰天地成了宗教場所了?痴心妄想吧?如果這裡的其它宗教徒都承認這裡是他們的宗教場所,那我們非宗教徒自覺撤退。

[ 本帖最後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7-19 10: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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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7-19 10:5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50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還是你只想傷害別人自由的回家吧。不管是這來,還是在現實世界,有這種居心者似乎都不受歡迎。

告訴你,基們不歡迎,我很高興。我天天來,天天來反對基督教。呵呵。這裡想傷害別人自由的可是你啊,按照你的邏輯你就回家吧。不過看你一貫的表現知道你會賴著不走的,我們也不在乎的,儘管呆在這裡好了。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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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ermaster 發表於 2008-7-19 10: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4樓 在美一方 的帖子

怪不得永大版主這麽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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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7-19 10:5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5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多宗教的,這裡可算;單一宗教,教徒聚會處。

這裡壓根就不是什麼多宗教的,這裡是關於信仰的。信仰不是宗教。版主連這基本的概念都不清楚,還當什麼版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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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9 10:5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10:5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多宗教的,這裡可算;單一宗教,教徒聚會處。


你的意識是說,所謂宗教場所,就是有宗教徒的地方,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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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7-19 10:5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olermaster 於 2008-7-19 10:24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都有!不過請你先回了偶點名要你回的帖子先


你去看原帖吧。在警告相關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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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7-19 11: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qionghua 於 2008-7-19 10:51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我想傷害誰的自由了?你給我把證據拿出來。身為版主胡說八道,你有做版主的資格嗎?我想來就來,呵呵。受一個基的歡迎,在我是一種恥辱。


你不是說怕傷害就回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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