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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基督網上罈子通常比較熱鬧,爭論也比較多,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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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1-18 13: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假教徒 於 2007-11-18 13:30 發表
那錫安就不能說聖經都是正確的,只能說聖經的精義都是正確的.


聖經無誤,當然是指整本經無誤。比如歷史事件的記述。但是這不是說現代人都回到歷史上。比如說耶穌騎毛驢進城,我們也得不開汽車,騎著毛驢進耶路撒冷。

遵從精義,需要三個步驟:第一,清楚聖經說的是什麼;第二,理解聖經是什麼意思;第三,怎樣在自己的生命中和神的旨意相符。這三個步驟不但缺一不可,而且錯一不行。

聖經無誤說的是第一個步驟,理解聖經精義是第二個步驟。所以弟兄你的問題實際是兩個問題的結合。

當然,沒有第三個步驟,前面的也歸於無用。

希望能對弟兄提供一些有用的參考。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18 13: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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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1-18 14:0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7-11-18 13:01 發表

問題是為什麼JDT很多都喜歡搞雙重標準呢?聖經說男人不應該和男人睡覺,你們就說不能容忍同性戀。那聖經有說過女人不能和女人睡覺嗎?!
聖經說女人應該蒙頭剃髮,為什麼這裡那麼多JDT都不願意遵守?!


弟兄如果把不同意見認為是標準,那就不僅僅是雙重了吧,至少的說是二十重,是不是?

對同性戀我們最多認為是罪,有誰說不容忍嗎?

蒙頭剃髮見我另一個貼。我也建議弟兄離開這個題目,因為這無關得救,屬於個人自由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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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8 14:1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18 14:02 發表


弟兄如果把不同意見認為是標準,那就不僅僅是雙重了吧,至少的說是二十重,是不是?

對同性戀我們最多認為是罪,有誰說不容忍嗎?

蒙頭剃髮見我另一個貼。我也建議弟兄離開這個題目,因為這無關得救, ...

同性戀是罪,那女人不蒙頭剃髮是不是罪?
聖經沒有說女人不可以和女人睡覺,那女同性戀到底是不是罪?
請永生同學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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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1-18 14: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7-11-18 14:14 發表

同性戀是罪,那女人不蒙頭剃髮是不是罪?
聖經沒有說女人不可以和女人睡覺,那女同性戀到底是不是罪?
請永生同學回答。


我不妨再重複一下我的觀點,這些我在以前的帖文中已經表達過。

同性戀是罪,因為它違背了神造男造女的目的。

現代女人不蒙頭剃髮當然不是罪,因為那只是與當時的文化風俗習慣有關。

你可以參考我的另外的帖文。

順便說一句,這兩個問題我都在別的專門貼文中提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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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神 發表於 2007-11-18 15:3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7 追求永生 的帖子

檢查n遍,沒有簡訊。您是不是沒有把那個『神』字加上去啊。
有什麼直接說吧,改名或離開這裡二選一是嗎?
老祖宗創造的『神』字什麼時候成了你那耶和華的專用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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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1-18 15:4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逍遙神 於 2007-11-18 15:36 發表
檢查n遍,沒有簡訊。您是不是沒有把那個『神』字加上去啊。
有什麼直接說吧,改名或離開這裡二選一是嗎?
老祖宗創造的『神』字什麼時候成了你那耶和華的專用字了?!


對不起,可能是我的錯。

沒有二選一的問題,我是說的我發歡迎貼的時候,可不可以只用逍遙二字,徵求朋友的意見。

就請朋友費心這裡回我一下吧,謝謝!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18 21: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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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神 發表於 2007-11-18 15:5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6 追求永生 的帖子

歡迎貼就免了吧,形式的東西沒有必要。大家關注的重點不是這些。
說話太沖。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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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se 發表於 2007-11-18 16:0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8 追求永生 的帖子

我記不住,因為沒看出神能控制得了撒旦。剛好相反的是,《聖經》的描述給了我上帝和撒旦是兩位一體,陰陽臉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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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8 20:3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18 14:23 發表


我不妨再重複一下我的觀點,這些我在以前的帖文中已經表達過。

同性戀是罪,因為它違背了神造男造女的目的。

現代女人不蒙頭剃髮當然不是罪,因為那只是與當時的文化風俗習慣有關。

你可以參考我的 ...

你的觀點重複來重複去,漏洞百出,蒼白無力。我們需要的是你拿出能說服人的證據。不是反覆強調「因為這樣,所以這樣」,你不覺得這樣很沒有水平嗎?你為什麼不能從聖經中找出理論依據來支持你的觀點呢?

聖經裡面哪裡講了女人蒙頭剃髮只是與當時的文化風俗有關?!請你找出聖經出處,否則你就是玷污聖經!人家猶太女人怎麼就不說蒙頭剃髮和當時的文化風俗有關而做到古今一致呢?

上帝造男造女,就一定要男女做愛嗎?你不覺得你的邏輯很荒唐嗎?那上帝還既造人又造狗呢,你怎麼不說上帝要人和狗交媾?

你可以說女人蒙頭剃髮只是古代的要求,我們為什麼不可以說男人不能和男人睡覺只是古代的要求?你以為你可以替代神嗎?

你還是害怕回答我的問題,女人和女人睡覺犯了聖經哪條規矩?請永生同學正面回答,不要躲躲閃閃!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11-18 20: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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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1-18 21: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逍遙神 於 2007-11-18 15:55 發表
歡迎貼就免了吧,形式的東西沒有必要。大家關注的重點不是這些。
說話太沖。抱歉抱歉。


沒覺得你說話有任何不妥,歡迎有話直言,就關注的問題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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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1-18 21: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nfuse 於 2007-11-18 16:05 發表
我記不住,因為沒看出神能控制得了撒旦。剛好相反的是,《聖經》的描述給了我上帝和撒旦是兩位一體,陰陽臉的印象。


要不姊妹重新開一貼討論?我是說天使的來源和壞天使的墮落,姊妹應該有印象。神對撒旦的控制,屬於比較深的神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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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1-18 22: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7-11-18 20:39 發表

你的觀點重複來重複去,漏洞百出,蒼白無力。我們需要的是你拿出能說服人的證據。不是反覆強調「因為這樣,所以這樣」,你不覺得這樣很沒有水平嗎?你為什麼不能從聖經中找出理論依據來支持你的觀點呢?

聖 ...


弟兄的這些觀點可以保留,你自己也說我的觀點重複來重複去,別人應該也是如此。這說明大家都是願意和你交流想法和觀點的。

我的建議是不要把時間都花在這些無關得救的事情上。這應該很好理解吧?

你的問題如果涉及同性戀我已經包括在我前面的回答里了,如果不涉及就和這個討論無關。

如果弟兄理解遵行神的旨意就是原本照搬,我有責任提醒你,但沒權利制止你;但是你這樣要求別人就沒必要了。

一個簡單的問題,聖經里還沒有開汽車呢,你開不開?

恕我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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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7: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18 22:03 發表


一個簡單的問題,聖經里還沒有開汽車呢,你開不開?

您老糊塗了吧?耶和華經對我來說就是一本神話小說,它說什麼,對我根本沒有約束力。但是對於你們這些認為它絕對無誤的JDT,你們就必須以身作則,絕對遵守它,否則怎麼感化我們這些非基督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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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 發表於 2007-11-19 11:0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7-11-15 08:14 發表

佛教也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我個人認為這個不是基督教受到攻擊的主要原因。
最主要原因是因為基督教的反人性和科學性,強烈的擴張性和排他性,以及其對世俗社會的粗暴干涉。類似的宗教還有其近親伊斯蘭教。
有 ...



佛教講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是真正的慈悲為懷。我不信奉佛教,但我尊敬佛教。
基督教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撒旦傳授真知是魔鬼,上帝屠殺嬰兒倒要歌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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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7-11-19 11: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4 天人合一 的帖子

那就向撒旦學真知好了,至於耶和華就讓願意歌頌他的去歌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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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1-19 12:0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uck1 於 2007-11-14 10:33 發表
佛教罈子就比較安靜?爭論就比較少?

為什麼基督教就容易受到反擊,佛教就不容易受到反擊?據一個對基督、佛經都有點研究(不是俺)但什麼徒都不是的網友稱:佛教有一佛經書叫:因明論,就是說的佛經講究因果 ...


呵呵,基督徒有基督徒的群體性格,佛教徒有佛教徒的群體性格,凡事不可勉強也沒法勉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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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7-11-20 00: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6 和而不同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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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Mouth3 發表於 2007-11-21 11:2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uck1 於 2007-11-15 02:33 發表
佛教罈子就比較安靜?爭論就比較少?

為什麼基督教就容易受到反擊,佛教就不容易受到反擊?據一個對基督、佛經都有點研究(不是俺)但什麼徒都不是的網友稱:佛教有一佛經書叫:因明論,就是說的佛經講究因果 ...

因為對聖經一知半解,卻自以為是的人較多。

[ 本帖最後由 BigMouth3 於 2007-11-21 11: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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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7-11-21 11:4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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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21 12:0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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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大嘴3號已經吃透耶和華經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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