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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貝殼核心
原帖由 鄉下人進城 於 2008-7-19 08:28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WXC 就是文學 城。這個詞在這裡不顯示。 有人在那裡就曾經用臉皮愣是讓城牆拐角蒙過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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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貝殼核心
離去道別間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9 05:3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青青沒看到在美的題目是「根據中國法律」嗎?我們都在討論中國法律,用美國法律來支持,好象顯得中國法律支持不夠,信心不足的樣子。妳的帖子自我感覺良好,但沒有對在公共場所反基的合法性進行直接的回應。 ...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8 22:1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題目改了,我開始沒有找到原來的帖子。帖子其實是好的,普普法,大家都能看清法律規定。只是在美作的詮釋不符合法律,更多是斷章取義。妳的題目本身的主張是違法的,妳明白嗎?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9 05:3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真要是說這種「合法性」的話,哈哈,就得夢迴文革......那時的確是反基的美好時光,可以動用一切想得到的手段。可惜呀,那日子不會再來了。現在都在講依法辦事,再尋求一件合法的外衣,恐怕是不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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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貝殼核心
之所以選擇這個地方,是因為眼下災區較大的災民安置點正逐步的被政府規範化控制起來,被視為「非法組織」和「非法行為」的民間基督徒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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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7-18 21:0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首先,這裡是公共論壇,不是教堂。尊重他人信仰是禮貌而不是法律,不尊重他人信仰對象更不能成為封殺的理由。同理,反基使用什麼樣的語言也是禮貌和習慣問題,而不是規範的對象。只要沒有罵人,就不應該封殺。既 ...
我們組建團隊的根本目的是:把在災區的事奉做為培養新一代基督工人的練兵場;把在四川的服侍當成嘗試不同宗派大陸家庭教會合一播種福音種子的試驗田。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09:28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在美,這裡是信仰論壇。不是純粹的公共場所。這裡可能有理解的不同。這就意味著可以宣傳基督徒信仰;這也意味著基督徒信仰應該受到尊重,當然任何人有不信的自由,但是沒有對別人的信仰對象肆意攻擊的自由。 ...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09:28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在美,這裡是信仰論壇。不是純粹的公共場所。這裡可能有理解的不同。這就意味著可以宣傳基督徒信仰;這也意味著基督徒信仰應該受到尊重,當然任何人有不信的自由,但是沒有對別人的信仰對象肆意攻擊的自由。 另外,壇規是管具體事務的,比高高在上的法律更切合實際,我建議最好不用把法律條文搬來搬去,麻煩不說,也很容易不準確。 我們是來交流想法的,大家注意不為己甚,互相尊重,向對方學習,應該沒什麼大不了的。說實際的,誰不信,基督徒也改變不了;真信的,非基也動搖不了。 ...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9 09:30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在你們學會尊重其它的信仰之前,你們沒有資格被尊重. 呵呵.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09:28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在美,這裡是信仰論壇。不是純粹的公共場所。這裡可能有理解的不同。這就意味著可以宣傳基督徒信仰;這也意味著基督徒信仰應該受到尊重,當然任何人有不信的自由,但是沒有對別人的信仰對象肆意攻擊的自由。 另外,壇規是管具體事務的,比高高在上的法律更切合實際,我建議最好不用把法律條文搬來搬去,麻煩不說,也很容易不準確。 我們是來交流想法的,大家注意不為己甚,互相尊重,向對方學習,應該沒什麼大不了的。說實際的,誰不信,基督徒也改變不了;真信的,非基也動搖不了。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09:41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青青這是你應該說的嗎?一個人尊重別人才知道自尊。你該知道你反對的是一個原則。這裡的基督徒除了宣傳自己的信仰以外,青青能舉例說出有專門攻擊別人的信仰的嗎?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9 09:35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呵呵,追大版主,難道不是基教徒常說非基違法,並因此而威脅倍可親網站嗎? 為什麼具體的法律條文搬出來了,反而說這個麻煩與不準確了呢? 這是問題之一. 問題之二么,所謂信仰自由,就是有信的自由與不 ...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09:45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說自己的信仰願意怎麼說怎麼說,但是別涉及別人的信仰,尤其是低級下流的涉及,就不能任其信口開河了。我想這也不用多說。這個論壇是多信仰的,在這種情況下,有人還是很不過關的。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9 09:4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我不明白為什麼我不應該說這樣的話,當追大版主對基教徒以無證之實攻擊其它的宗教與信仰者視而不見時,你還有資格說尊重二字嗎? 順便再多提醒一句,請問這裡哪個非基不是基於經書本身發問的?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09:49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你見我不見得見,你認為該處理我不見得認為該處理,是不是? 我沒能力做到要不就不作為,要不就做到人人滿意。 我儘力做到公平,但是若有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我不會任其左右的。當然,意見合理我沒問 ...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7-19 09:48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低級下流的事,是你們宗教的經典裡面講的。那裡講得,別人評不得?你們霸道得可以了吧?要不要我重貼那經的色情經文?看看這裡那個非基/反基網友的「低級下流」比得上那經里的?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19 09:28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在美,這裡是信仰論壇。不是純粹的公共場所。 ...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9 09:57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阿美,他跑題了. 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是公共場所反基的不違法,而不是跟他較"色情"問題.他的前提是把這裡當成了宗教場所. 每當觸及更深的基教本質時,追求永生就要動手了. 這是規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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