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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Cro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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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否讚美神「屠殺嬰兒」是一個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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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6 04:47 | 只看該作者
〉〉神說「我把他們交給你」,然後就是以色利人的征戰,再后就是以色列的史書
〉〉記載所發生的歷史,這就是我們看到的聖經。在人類早期的民族生存鬥爭中,
〉〉這不是常有的事嗎?怎麼成了神「屠殺嬰兒」的證據了?

古時候常有的事,就成了「公義」的事嗎?

看來,你的基眼有點選擇形失明。在下面引用的經文中,耶和華/耶穌親自命令掃羅殺死亞瑪力所有的「男女,孩童,吃奶的」,你怎麼沒有看見呢?


1)諾亞洪水滅絕了除諾亞一家八口之外的所有人。被耶和華/耶穌這場洪水淹死的人中,有沒有嬰兒?
2)埃及十災的第十災,耶和華/耶穌一夜之間屠殺了埃及所有的「頭生子」,這些被耶和華/耶穌屠殺的頭生子中,有沒有嬰兒?

其他例子也很多,例如:

====================================================
「聖經」選讀:殺光「男女,孩童,吃奶的」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接下來的是有些戲劇性:掃羅遵照耶和華的命令,「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但是掃羅卻貪財,捨不得把亞瑪力的牛啊羊啊全都殺死:

撒母耳記上15:9 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於是,耶和華不高興了:

15:10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
15:11 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

嘁哩喀喳評論:耶和華命令掃羅殺死亞瑪力所有的「男女,孩童,吃奶的」。顯然,這是連吃奶的嬰兒一起殺。耶和華/耶穌真不愧是基督徒們的「慈愛的天父」啊。(註:之所以說耶和華/耶穌,是因為基督教的「三位一體」的信仰。)

=====================================================
「聖經」選讀:「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申命記

32:19 耶和華看見他的兒女惹動他,就厭惡他們,
32:20 說,我要向他們掩面,看他們的結局如何。他們本是極乖僻的族類,心中無誠實的兒女。
32:21 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32:22 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
32:23 我要將禍患堆在他們身上,把我的箭向他們射盡。
32:24 他們必因飢餓消瘦,被炎熱苦毒吞滅。我要打發野獸用牙齒咬他們,並土中腹行的,用毒氣害他們。
32:25 外頭有刀劍,內室有驚恐,使人喪亡,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大家看看,惹惱了基督徒們「慈愛的天父」耶和華/耶穌是什麼下場?「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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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rossing 發表於 2007-3-6 05:1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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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盡他們所有的」是內涵,「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神在特定條件下的啟示只有一個,他要以色列人滅掉亞瑪力人,當然是要滅掉亞瑪利人的一切反抗力量。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上述所有一切都是潛在的反抗力量,所以以色列人要去攻打他們。但是亞瑪力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菜鳥,他們曾經干犯過神的自民,也有自己的部落神,以色列人和亞瑪力人的征戰僅僅因為以色列人勝利了就被你加上「屠殺嬰兒」罪名了嗎? 以後很多情況下,以色列人被擄被殺,除了赤貧的都被遷走,王室成員被閹割,僅僅是因為他們背叛了神。神什麼時候鼓動以色列人去屠殺無辜人了?

還真不能說你選擇性失明,你把斷章取義歪解誹謗已經發揮到「相當」水平了。棄神的公義而不顧(這正是整本聖經所宣揚的),找出幾個經節附和自己的謬論便像鴕鳥扎進土裡一樣不肯再看其餘。
至於從諾亞大洪水和擊殺埃及長子推論到神「屠殺嬰兒」,真服了你了。要麼別有用心,要麼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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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renyi 發表於 2007-3-6 05:14 | 只看該作者
申命記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這個時候,對西宏的戰爭已經結束, 屠殺也結束了.不過看上去耶和華很滿意,根本沒有因為以色列人殺人太多而譴責的意思,也找不到所謂"剝奪對方的生命並不能完成神'我把他交給你'的啟示",相反,耶和華在下一場戰爭中給的啟示是"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何為"一樣"? 不就是照樣"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再複製一次么.

就好像一個黑社會老大對馬仔說,讓XX安靜! 於是馬仔把XX給幹掉了,等到警察來調查,老大卻說,我只是要讓XX安靜阿,沒有讓他死啊,不殺他也可以讓XX安靜啊,這個不怪我啊,我從來沒有殺過XX阿...

不過到了撒母耳記里,耶和華倒是赤裸裸的對以色列人命令道:"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哪有什麼神的"剝奪對方的生命並不能完成神'我把他交給你'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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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renyi 發表於 2007-3-6 05:18 | 只看該作者
"潛在"的反抗力量

這個"潛在"真是用的好啊,與"莫須有"真是異曲同工

連牛,羊,駱駝都"潛在"進去了.

[ 本帖最後由 lurenyi 於 2007-3-6 05: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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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6 05:50 | 只看該作者
102 樓,

根據我引用的「聖經」經文,耶和華/耶穌到底有沒有屠殺嬰兒?有,還是沒有?爽快一點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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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rossing 發表於 2007-3-6 05:5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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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這是對你這個偽問題最簡短的答案。

正確的是問題是:神在滅絕罪惡的時候,罪人中的婦女兒童能不能僥倖倖免?答案:不能。

[ 本帖最後由 Crossing 於 2007-3-6 05: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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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rossing 發表於 2007-3-6 05: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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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最注重潔凈和敬拜神了。貪圖敵人的牛羊瓦解以色列人的鬥志比被對方殺幾個人嚴重的多。
在新約時代,耶穌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26:52),甚至耶穌寧可忍受嚴刑拷打也不要門徒走上武力對抗的道路。

[ 本帖最後由 Crossing 於 2007-3-6 06: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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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6 05:59 | 只看該作者
〉〉正確的是問題是:神在滅絕罪惡的時候,
〉〉罪人中的婦女兒童能不能僥倖倖免?答案:不能。

為什麼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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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rossing 發表於 2007-3-6 06:0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8 嘁哩喀喳 的帖子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大兵一出,玉石俱焚。
雷霆之怒,才是神的本色;患得患失,不過婦人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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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6 06:07 | 只看該作者
〉〉正確的是問題是:神在滅絕罪惡的時候,
〉〉罪人中的婦女兒童能不能僥倖倖免?答案:不能。

為什麼不能呢?

莫非,你認為耶和華/耶穌不是「全知全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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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3-6 06:1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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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 ha,傻瓜要中你的圈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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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rossing 發表於 2007-3-6 06:2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1 mapleave 的帖子

呵呵,某些人時不時跳出來展示一下,生怕別人把他誤認為是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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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6 06:37 | 只看該作者
再問 Crossing 同學:

〉〉正確的是問題是:神在滅絕罪惡的時候,
〉〉罪人中的婦女兒童能不能僥倖倖免?答案:不能。

為什麼不能呢?

莫非,你認為耶和華/耶穌不是「全知全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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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rossing 發表於 2007-3-6 06: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0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你又在玩偷換概念的把戲。神的「全知全能」有明確的內涵和外延。內涵上講是神確定了這個世界的初始條件和發展規律。外延上講就是復活的大能,讓人在絕望處獲得生機。
某些人所理解讓人「心想事成」最多稱得上婦人之仁而已,與神的屬性毫無關係。

轉貼一個帖子,可能對你理解神的全知全能有幫助:
  如你說得很清楚,問題的核心是你的神全知全能的誤解。
  神當然是全知全能的,但這不是祂的唯一屬性,我們要將神的屬性(特有素質)綜合來看,一如一個單字不是一個解釋,而綜合出來的屬性當然要互不矛盾,互不抵觸的才是貫徹的。此外,事情的發生與結果還有環境性的因素呢!以人為例子,我們能夠做某一件事而我們沒有那樣做,若別人說你是說謊騙人的其實是不能的(這亦可能是你對神的情緒的),這是很冤枉的,你能做而不做可能有其它考慮與因素,不純是你不能故不做呢?你可想到其它原因呢?
  在於神也不例外,他有全知的本能,但這不排除互動的因素,他是自然界造物主,就下雨為例,他的能力可以知道在那裡下多少雨,但是否他會如此行,還是他任由雨及其它自然天象因素本身去決定與調節在那裡下多少雨嗎?當然就比喻與救恩有一段距離,但你大概把握到這點的意思,這是什麼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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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6 07:06 | 只看該作者
再問 Crossing 同學:

〉〉正確的是問題是:神在滅絕罪惡的時候,
〉〉罪人中的婦女兒童能不能僥倖倖免?答案:不能。

為什麼不能呢?

莫非,你認為耶和華/耶穌不是「全知全能」的?嗯,你重新定義了「全知全能」,但是,你的定義是不符合「聖經」的。請看:

以賽亞書  14:24   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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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rossing 發表於 2007-3-6 07:19 | 只看該作者
並不是我重新定義了「全知全能」,而是你誤解了「全知全能」。

你引用的這節聖經不恰恰說明真正的「全知全能」嗎?神的同在,就是就是「成立」;只要信神,就能「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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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6 07:30 | 只看該作者
我引用的經文說明了:只要耶和華想做的事,他就能做成,對吧?

耶和華想要不屠殺那些嬰兒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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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rossing 發表於 2007-3-6 08: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7 嘁哩喀喳 的帖子

請不要繼續偷梁換柱,玩這種偽問題的把戲了。
神想做什麼,人是沒辦法測度的,更不用說向你這樣信誓旦旦的說神如何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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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6 08:20 | 只看該作者
這怎麼能說是「偷梁換柱」呢?這個邏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1)按照「聖經」,只要是耶和華想做的事,他都能做到,對吧?
2)耶和華是有意屠殺那些被屠殺的嬰兒呢,還是他根本就沒想要保護那些被屠殺的嬰兒?

邏輯啊邏輯!呵呵,Crossing 同學,你還有什麼話說呢?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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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rossing 發表於 2007-3-6 08: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9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有什麼可以阻擋神的慈愛呢?
神有什麼義務去保護那些罪人中的婦女兒童呢?神這樣說過,這樣行過嗎?反而是你一遍一遍拿嬰兒說事;不是從自己的心路歷程出發研讀聖經,而是自立為罪人嬰兒的祭司。可惜,你打的靶子都是自己空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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