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學術研究成果讓我們大致可以確定,大約在公元前十四世紀左右,以色列人在埃及生活,後來成為法老的奴隸。摩西帶領他們逃出埃及,時間大約發生在公元前1280—1240年之間。現代聖經學者Roland De Vaux根據摩阿布國王時的摩沙碑文,結合聖經古版本考證,得出一個頗為驚人的結論:《出埃及記》所載的出埃及經西奈山的以色列人,只是以色列人中的小部分,當年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中有五個支派從來沒有到過埃及,它們是迦得、以薩迦、西布倫、拿弗他利、亞設,有四個支派早在摩西出埃及前一個世紀已經被埃及人驅逐出埃及,它們是:猶大、西緬、流便、但,他們返回以色列的路徑也沒有經西奈山,而是從埃及往東北方向筆直地入巴勒斯坦;只有三個支派是很可能從埃及逃跑出來,路經南方無人行經的大沙漠、西奈山等而入外約旦的,這三個支派是:以法蓮、瑪拿西、便雅憫,這三支中大部分都與在埃及當過高官的約瑟有關,其中的以法蓮和瑪拿西,就是以約瑟兩個兒子的名子取名,因之,《出埃及記》很可能只是描寫這一部分逃出埃及的以色列人的經歷,這與我們現時大多數信徒相信的是以色列全部人口,共六十萬人,浩浩蕩蕩地行進,似乎是兩種情形了(以上一段數字轉引自傅和德著《舊約詮釋》,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這就提醒我們對故事發生的細節的鑒別,要特別的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