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Deux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從未聽到過福音的人,是不是一定會下地獄?

[複製鏈接]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6
61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1-28 02: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eux 於 2008-1-27 17:17 發表


你說的關於中國人聽到福音的方式,有沒有聖經的明確記載,神對於邊遠地區的人是這麼做的?如果沒有,這是不是你個人的理解?

至於哪個是致命問題,不是這裡討論的內容。


聖經記載神有大能,凡計劃的必完成,凡應許的必實現。邊遠地區不在話下吧。

我沒看到聖經里有直接記載,但有要求把福音傳到地極。我想這個地極包括邊遠地區吧。

別管有沒有,我說的都是我個人理解。只能供你參考。真有把握,還得你自己去看聖經,這種事情不能依靠別人代勞。

我知道這個致命的問題不是這個主題包括的內容,但是其解決與否直接關係到這個問題的答案。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6
62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1-28 02:3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eux 於 2008-1-27 17:19 發表


聽到福音后怎麼表現,不是這個帖子的討論內容。我說的是沒有聽到福音的人。

你是不是認為,這個世界上不存在沒有聽到過福音的人?


我認為該聽到神肯定會安排他聽到。神既然可以把救恩賜給人,他還沒有能力找到受禮人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6
63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1-28 02:4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eux 於 2008-1-27 17:20 發表


如果一個人沒有被揀選,他還能被救贖嗎?如果不能,努力的意義何在?努力能改變什麼嗎?


沒有被揀選,不可能被救贖。因為揀選是神的計劃,救贖是神的計劃完成,這是一步一步環環相扣的。

一個人如果努力尋求神,說明他己經被救贖。否則他只有反對神。

努力能改變自己,因為沒有人知道神的具體計劃。努力已經是神的工作的結果,但還不是最後完成。基督徒信仰並不否定人的努力,只是最後要歸功於神。因為沒有神的救贖在先,人不可能有尋求神遵循神的教導的願望和能力。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6
64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1-28 02:4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eux 於 2008-1-27 17:22 發表


換句話說,誰被救,誰不被救,跟他本人的行為沒有任何關係,是嗎?


本人的行為可以見證神的救贖,但不是救贖的原因。基督徒被救贖的的目的就是彰顯神的榮耀,這也是神造人的本來目的。罪阻礙了這個目的的實現。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6
65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1-28 02: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eux 於 2008-1-27 17:23 發表


這個見證的意義是什麼?能改變什麼嗎?


見證神的榮耀是神的本來目的。做到這一點說明了人和神恢復了正常的關係,因此就可以和神在一起,承繼神的一切,包括永生。

這個比較現在我們的狀態,改變可稱天翻地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67

主題

5446

帖子

1816

積分

四星貝殼精英

蹲著吃飯的農民

Rank: 4

積分
1816
66
coolermaster 發表於 2008-1-28 06:4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8 02:42 發表


沒有被揀選,不可能被救贖。因為揀選是神的計劃,救贖是神的計劃完成,這是一步一步環環相扣的。

你怎麽知道你就是計劃內的? 神告訴你了? 牧師告訴你的?
五千年的中華文明孕育了我這個小人物,而我則以此為榮。

《娶四個老婆的感覺》 -- 請看在美一方的網站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67

主題

5446

帖子

1816

積分

四星貝殼精英

蹲著吃飯的農民

Rank: 4

積分
1816
67
coolermaster 發表於 2008-1-28 06: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8 02:49 發表
見證神的榮耀是神的本來目的。做到這一點說明了人和神恢復了正常的關係,因此就可以和神在一起,承繼神的一切,包括永生。

這個"永生"去了頭掉了尾就成"水牛"了
你這麽確定永生在天堂而不是地獄?

怪不得那個被搞亂了驗尿報告的修女說:
"這年頭連胡夢卜也不可靠了!"
五千年的中華文明孕育了我這個小人物,而我則以此為榮。

《娶四個老婆的感覺》 -- 請看在美一方的網站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8

主題

1544

帖子

346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初過語言關(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346
68
 樓主| Deux 發表於 2008-1-28 19: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8 03:34 發表


我認為該聽到神肯定會安排他聽到。神既然可以把救恩賜給人,他還沒有能力找到受禮人嗎?


呵呵,打這種嘴仗沒意思。可以做個調查,是有傳教士的地區福音的知名度高,還是南美叢林,太平洋小島上的福音知名度高。

神有沒有這個能力我不知道,看來邊遠地區就是神不想救贖的地方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8

主題

1544

帖子

346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初過語言關(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346
69
 樓主| Deux 發表於 2008-1-28 19:0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8 03:42 發表


沒有被揀選,不可能被救贖。因為揀選是神的計劃,救贖是神的計劃完成,這是一步一步環環相扣的。

一個人如果努力尋求神,說明他己經被救贖。否則他只有反對神。

努力能改變自己,因為沒有人知道神的具體計劃。努力已經是神的工作的結果,但還不是最後完成。基督徒信仰並不否定人的努力,只是最後要歸功於神。因為沒有神的救贖在先,人不可能有尋求神遵循神的教導的願望和能力。 ...


繞來繞去還是什麼也沒說。

任何一個人總是從不尋求到尋求的吧?有誰一生下來不是急著吃奶,而是急著尋求救贖的嗎?

努力到底能改變什麼結果?如果神不準備救贖的人,努力能改變結果嗎?神準備救贖的人,不努力能改變結果嗎?

既然努力是神的工作的結果,那麼為什麼還要勸人努力呢?神做了工作,人自然會努力。是不是這樣?所以根本不存在什麼努力不努力的問題。你們只不過把一個不可改變的結果冠以「努力」這個名稱而已。這裡體現出了哪怕一點「自由意志」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8

主題

1544

帖子

346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初過語言關(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346
70
 樓主| Deux 發表於 2008-1-28 19:1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8 03:46 發表


本人的行為可以見證神的救贖,但不是救贖的原因。基督徒被救贖的的目的就是彰顯神的榮耀,這也是神造人的本來目的。罪阻礙了這個目的的實現。


又是「見證」。

問題是,向誰見證?是向諸天神佛,還是不信的人,還是相信的人?

「彰顯神的榮耀」,向誰彰顯?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8

主題

1544

帖子

346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初過語言關(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346
71
 樓主| Deux 發表於 2008-1-28 19:1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8 03:49 發表


見證神的榮耀是神的本來目的。做到這一點說明了人和神恢復了正常的關係,因此就可以和神在一起,承繼神的一切,包括永生。

這個比較現在我們的狀態,改變可稱天翻地覆。


呵呵,又來了,還是那個問題,向誰見證?

「承繼神的一切」,包括神的全知全能,創造世界的能力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9

主題

3669

帖子

798

積分

貝殼網友六級

留學海龜(十四級)

Rank: 3Rank: 3

積分
798
72
james2000 發表於 2008-1-29 16:1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8 03:49 發表

見證神的榮耀是神的本來目的。做到這一點說明了人和神恢復了正常的關係,因此就可以和神在一起,承繼神的一切,包括永生。



那麼沒有見證神的榮耀呢?就不能和神恢復了正常的關係,因此就不可以和神在一起?

結論就是:如果光信,沒有行為來見證神的榮耀,就不能和神恢復了正常的關係,因此就不可以和神在一起,就不能進天堂,對不對?哈利路亞!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9 21:5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