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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同往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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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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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6-3 13: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135 於 2007-6-3 12:58 發表
我就沒認為自己完美。 人的智慧是很幼稚的。 這並不等於我就要信基督教了。 耶酥我學習他的教導。我信仰的是每個人到真理的距離近過到任何一本書的距離。


說的真好。。。真好。。。在網上討論這麽久,這可能是我最欣賞的慕道友的一句話。。。

再說一句類似的話。。。God is a pray away。。。神只有一個禱告之遠。。。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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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007-6-3 13: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1 Servant 的帖子

謝謝你的祝福。 今天就此打住。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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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6-3 13:11 | 只看該作者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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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4 11:16 | 只看該作者
這麼說你被救出來了。 能說說耶酥是怎麼救你的嗎? 謝謝

耶穌是用他的生命救我。他一生重未犯罪,所以他成全了神對人律法的所有要求,他死在十字架上,是最完美的祭,挽回了神對罪的義怒與懲罰。他第三日復活,凡願意悔改,願意他贖罪,並接受他為救主的人,都因他的死而罪得赦免,因他的復活而與神和好,得享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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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4 11:22 | 只看該作者
接8#

但是當我們說這個律法看到我們絕望的地位和處境時,究竟意味著什麼?我們可以用兩種方法回答這個問題,而這兩種方法在海德堡要理問答都可以找到。一個方法是說這個律法包?聳?],是上帝在西乃山賜給以色列的(這個律法記在出埃及記20章,在申命記第五章又重複一次)。另外一個方法是引用我們的主為律法所做的總結(記載在馬太福音22章)。這兩個答案基本的意思是一樣的。他們是用兩個不同但同樣有效的公式,表達同樣的道德原則。不過,要理問答在這裡使用第二個方法有一個很好的理由。認為上帝賜給我們十誡只有一個理由,是錯誤的。上帝賜給我們這些律法不只是讓我們知道我們的罪(以致於我們可以在基督裡尋求拯救),但是也是告訴我們上帝要我們如何生活(為我們的救恩向祂表達感恩)。因此,在後面的章節中,會闡釋十誡,作為基督徒生活的模式。但是我們在這裡要強調的是,這兩個公式所設定的道德標準沒有不同。如果你正確地遵守十誡,你也會愛上帝和你的鄰舍。同樣地,如果你正確地愛上帝和你的鄰舍,你也會遵守十誡。

簡單地說,上帝所要求的是絕對的完美。這是我們在整本聖經中所看到的。在利未記19:2,我們讀到:「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我們的主耶穌在祂登山寶訓中,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這是為什麼要理問答在第五問中問到,「你能完全遵守這誡命嗎?」 很明顯的答案──如果我們夠誠實──是我們不可能做到。不過,在這裡我們只想強調,上帝的標準不會比完美更少。有罪的人嘗試要妥協和否認這點,都會是一個毫無希望的幻想。當我們開始看到這點,我們會明白上帝透過律法要我們學習的是什麼。而當我們開始領會這個令人不愉快的(關於我們的地位和處境)真理時,我們也會開始明白,為什麼我們需要耶穌基督做我們唯一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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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007-6-5 02: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6-4 11:16 發表

他一生重未犯罪,所以他成全了神對人律法的所有要求


耶酥一生沒犯罪? 根據什麼標準啊。如果是一般人的標準,這結論絕對是有爭議的。 如果是根據神的標準,基督徒所知道的神的標準是什麼呢?基督徒知道的所謂神的標準就是來自BIBLE耶酥的行為。 所以耶酥自然是全人了。因為標準就是從他而出的。 既然定義他是完美的,再以此讚頌他,是不是有些滑稽啊?



他死在十字架上,是最完美的祭,挽回了神對罪的義怒與懲罰。

這句實在搞笑,它暗示著:神對罪有義怒, 這讓神極不舒服。於是成了神的心病,是神自己醫治不好的病,於是他不得不對他兒子說: 「兒子啊,為了治療你老爸這心病,你得去地球上過些日子,然後人模人樣地死一次。你老爸的病才能得以解決。」無論怎麼看,這也只能是人造的神了。

  他第三日復活,凡願意悔改,願意他贖罪,並接受他為救主的人,都因他的死而罪得赦免,因他的復活而與神和好,得享永生。

這是基督徒最熱門的賣點了。 權且接受耶酥第三日復活了,這只是一個神通。把我們的根本信仰建立的神通上面是極其危險的。 我相信的是: 在人的根本信仰面前,世上一切事都是平等的。耶酥的復活並不高於窗外樹上鳥雀的戲耍。
因為耶酥的死,復活,於是人類得了一條唯一的得救之路。 這樣的說法只能停留在宗教知識的局限里。 耶酥有不少認識生命的教導。只是在基督教裡面,那些反倒顯得次要。十字架之路在基督徒看來,是耶酥包辦走過了的,似乎並不是他們要走的。 叫主啊主的, 小心耶兄不認你們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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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5 03:33 | 只看該作者
1.要明白這個問題, 首先要知道聖經是怎樣的一本書.

2.不錯, 如果神是你說的那樣的話, 當然是人腦袋裡的神. 但是, 真正的神是自存的, 人對於神來說可有可無. 神造人不是必須啊~~ 反倒是人時時刻刻需要神. JESUS為我們死是神的愛.

3.神跡的目的是讓人知道他是神. 我們的信仰是建立在JESUS是神, 是基督的基礎上. CHRISTIANITY的目的不是要教導怎樣行善, 而是與神關係和好. 因為只有與神和好了, 才有可能行善.

得救的確是神完全的恩典, 天堂的路是JESUS成全的. 但聖經沒有教導說人沒有任何責任.

陷在罪里的人的思維方式就是:
既然我肯定可以進天堂, 我現在可以為所欲為, 犯罪作惡.

得救的人的思維方式是:
我能夠進天堂是神的大愛, 他把我救出來是要我跟隨他, 過聖潔的生活, 他如此愛我, 為我的罪而死, 我怎麼可以再犯罪來得罪我親愛的救主呢?

如果人不知道自己是何等有罪, 何等WICKED, 就不可能領悟救恩的偉大, 就不可能立志跟隨救主過得勝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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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007-6-5 03:52 | 只看該作者
你信的是基督社會教。 什麼意思呢? 就是你屬於一個團體,這個團體有一套知識系統。 你做的事情就是盡量把這個團體的思想塞入你的大腦。 然後為這些思想活著。。。明白我的意思嗎? 你的言語中,並看不出你在走耶酥指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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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5 03: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8 135 的帖子

我們這個團體是按照什麼知識系統來思想, 行動的呢? 可以說說嗎?你認為JESUS指的道路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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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007-6-5 04:4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9 同往錫安 的帖子

你問我JESUS指的道路? 四福音中有很多耶酥的教導啊。 比如說,登山寶訓,主禱文,背上十字架之路 等等等等。 在我們的交流中,看不到這些的半點影子。 在你那看到的是 一個彷彿是耶酥的代言人,說著「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可是,離開耶酥的教導,這只是一句沒有意義的空話。現在很多歌星有代言人,代言人替歌星說話,但他自己不唱歌,也不會唱歌,也不會去學唱歌。 基督社會教也這樣,這團體中的人就干這事情,背些廣告詞,到處傳播。 彷彿自己就是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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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5 04: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0 135 的帖子

現在不正是把非基督徒引向JESUS嗎? JESUS要我們把福音傳向地極. 如果我的言論裡面有半點偏離聖經的, 請指明, 非常感謝!

BTW, 可以知道你信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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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007-6-5 08: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1 同往錫安 的帖子

我不是基督徒。 宗教本是生命根本的展現。耶酥的教導的是一條認識真理的道理。但基督徒強調的往往是一些脫離生命的外在的教條。比如什麼 BIBLE的絕對性, 三一神的不可動搖 等等,對這些的決心表得大,絲毫也不意味著靈命的進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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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5 09:5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2 135 的帖子

那麼靈命的進深應該是怎樣的狀態?否定神的話語是絕對的話語?否定神本身的自我啟示?否定救恩是三一神共同的努力?

各大宗教都不泛勸善的教導,但只有基督教著重拯救,因為神的旨意就是要拯救墮落的人們,他要做他們的神。敗壞的人類若不重生,就不能恢復神的形象,行善?人的自我安慰與自義罷了!

主說了很多的話,最多的就是神的國,他來就是來拯救他的羊群的。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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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5 09: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3 同往錫安 的帖子

也許你想說靈命進深是新生命的表現,這話沒錯,但吃飯要一口一口吃,新生命從何而來?從JESUS而來。不願意接受他生命的水,連JESUS是誰,他有什麼心意都不明白的人,怎麼可能擁有新的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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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lin2 發表於 2007-6-5 11:29 | 只看該作者
和基督徒辯來辯去,最後他總是祭出一個法寶,你不信,你沒神,所以你正確的羅緝是
錯,你所有的感覺是錯,你只有聽經的份,那還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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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lin2 發表於 2007-6-5 11:31 | 只看該作者
如你信他,那也不用辯,來信仰家園幹嗎,去教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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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6-5 11:3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5 02lin2 的帖子

其實,這裡辯論是這樣來看的。。。

任何的辯論,任何的基於邏輯的辯論,都有一些假設。。。在這個論壇上,信主的基督徒和不信主的朋友,都是各自基於不同的假設,然後,用相同的邏輯,來討論。。。比如說,
一方說,神是存在的;聖經是絕對真理;
一方說,神是不存在;「我」(所認為的)就是真理。。。

你說,這樣的辯論,是否會有任何作用呢?所以,有朋友說,真的如雞同鴨講。。。

所以,在這裡的討論,不是基於各自的假設,而是基於基督教的假設,看這個體系,是否自恰。。。(這裡並沒有要求各位討論的朋友,相信基督教的任何東東,)各位朋友,只是基於基督教的觀點,來討論。。。這樣,大家至少可以準確的了解,基督教的主要的精神。。。

我們把這裡的討論,如同上一門課。。。當我們要去批判,改進一個理論的時候,我們至少要認真的了解,這個理論,是嗎?

[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7-6-5 11: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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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5 11: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6 02lin2 的帖子

那你來這裡是做什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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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lin2 發表於 2007-6-5 11:56 | 只看該作者
我要看到的是如何論證別人的論點是錯的,而不是用你不信所以錯,你覺得這有
說服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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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lin2 發表於 2007-6-5 12:06 | 只看該作者
.不錯, 如果神是你說的那樣的話, 當然是人腦袋裡的神. 但是, 真正的神是自存的, 人對於神來說可有可無. 神造人不是必須啊~~  反倒是人時時刻刻需要神. JESUS為我們死是神的愛.
你腦袋裡的神與我腦袋裡的神有什麼區別?還是信與不信啊,繞來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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