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tianyong 於 2009-5-7 22:30 編輯
進駐天安門廣場經過申請和批准了嗎? 即使是美國,所有大型集會必須先經過申請和批准. 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你不知道?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7 08:04  誰不懂常識?美國及其它大多數國家的政府都是合法並且是[守法的]政府,它們只掌審報備案,配合遊行集會.而中共政府側不同,它既不合法,又不守法,它執掌集會准許權,卻永遠不會給反對的聲音有遊行,集會的自由,.而這個自由權力是憲法付於每各公民的權力.公民的權力受到極端的藐視,在憤怒中暴發,是符合法律精神的.當公民的權力與權力階級利害相對立的時候,法律是向人民一邊趨斜的,因為制定法律的精神是為民服務的,而不是為權力階級服務的.
誠如五四運動與四五運動一樣,誰會說,那兩場運動場是非法運動呢?假如有人說是非法運動,力唱血腥鎮壓合法,那這個人肯定是站在人民的對立面,是反人民的,要麼是反動政府的利益者,要麼是反動政府的一條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