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追求永生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耶穌基督受死的50個理由-兼駁誤解和攻擊

[複製鏈接]

32

主題

114

帖子

525

積分

禁止發言

積分
525
401
zhidu 發表於 2007-8-25 21:51 | 只看該作者

本人經常背誦的神咒..歡迎討論..和交流

本人經常背誦的神咒:
1.千臂千缽曼殊室利菩薩金剛三摩地秘密根本菩提真言陀羅尼
2.佛頂尊勝陀羅尼
3.聖無量壽決定光明王如來陀羅尼
4.清凈蓮華明王央俱舍陀羅尼
5.大悲咒/十一面觀音陀羅尼
6.大乘聖吉祥持世陀羅尼
7.地藏菩薩的具足水火吉祥光明大記明咒
8.一切如來名號陀羅尼
9.佛說金身陀羅尼
10.十二因緣與相應陀羅尼
11.菩提場莊嚴陀羅尼
12.無垢凈光陀羅尼



其他本人己會背誦的神咒與經典有:

1. 大寶廣博樓閣善住秘密陀羅尼
3. 寶篋印心陀羅尼
4. 無能勝幡王陀羅尼
5. 聖最勝陀羅尼
6. 如意寶輪王陀羅尼
7. 准提陀羅尼
8. 華嚴經覺林菩薩偈
9. 往生咒
10. 十甘露咒
11. 楞嚴咒咒心
12. 寶生陀羅尼
13. 六字大明咒
14. 勝幡陀羅尼
15. 普賢菩薩旋陀羅尼
16. 釋迦牟尼佛根本心咒
17. 心經
18. 除蓋障菩薩陀羅尼
19. 藥師咒
20. 俱利伽龍大神咒
21. 七佛滅罪真言
22. 功德寶山神咒
23. 佛說十吉祥經十佛號與偈
24. 聖多羅菩薩陀羅尼
25. 文殊菩薩八字陀羅尼
26. 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
27. 多羅菩薩陀羅尼(小咒)
28. 除滅諸毒惡瘡水腫疥癩陀羅尼
29. 佛說蓮花眼陀羅尼
30.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偈
31. 地藏菩薩廣大心陀羅尼
32. 常誦持法華經阿難尊者被授記成佛的偈句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02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8-26 02:0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zhidu 於 2007-8-25 21:51 發表


歡迎來自馬來西亞的志篤信士,願你得真理享自由獲平安喜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03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8-26 04:01 | 只看該作者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2:14-15


肉身的死亡,是以肉身的形式實現的。戰勝肉身的死亡,亦要以肉身的形式實現。因此,耶穌自己親自化成肉身,來到世間,向世人顯現。然後,他為了罪人的獲救,在十字架上順從赴死,深入到魔鬼掌權的地域,依靠神的大能,打碎了魔鬼的枷鎖,使人有可能脫離死亡的桎梏,從而把人從死亡的奴僕境地帶入做神兒女的天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0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9 14:26 | 只看該作者
提要:耶穌替我們死,是為了我們與他一起活。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四十、要叫我們離世后馬上與他同在

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 ——帖撒羅尼迦前書5:10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腓立比書1:21、23

他……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馬太福音8:16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2:5-8

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 ——哥林多后書5:8


聖經沒有把我們的身體視為不好的。基督教不像古代一些希臘宗教一樣,把身體當作渴望早日擺脫的擔子。不!死亡是個敵人。我們的身體一死,我們就失去了某個寶貴的東西。基督不是反對身體,而是為了身體。聖經清??得髡庖壞悖骸吧磣硬皇俏??遙?聳俏?鰨恢饕彩俏?磣印保ǜ緦侄嗲笆?6:13)。這是一個奇妙的聲明:主是為身子!

但我們卻不應該對此作過度的推論,以為沒了身體就不可能有生命和意識。聖經沒有這樣的教導。基督死了,不單是為了救贖我們的身體,也是要將我們的靈魂與他自己緊密連在一起,縱使沒有身體,我們也可以與他同在。在生與死上,這是一個極大的安慰,基督死了,是要叫我們可以享受這個盼望。

一方面,聖經說到離世時失去身體對靈魂而言是一種的赤裸:「我們在這帳棚〔=身體〕里嘆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林多后書5:4)。換言之,我們寧可從這裡直接搬到復活的身體里,也不要有中間的過渡時期,把我們的身體留在墳墓里。但是,只有基督從天上再來還活著的人才能有這個經歷。

但是,另一方面,聖經卻歌頌中間這段過渡時期,這時我們的靈魂在天上,身體卻在墳墓里。這不是最終的榮耀,但確實是榮耀的。我們在聖經上讀到:「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立比書1:21)。「有益處」!是的,暫時失去身體。從某個角度來說是「脫下」。但不是只有這樣,「有益處」!為什麼?因為死亡對於基督徒而言乃是回到基督那裡。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1:23)。

「好得無比」!然而還不是最好的。當身體復活、進入榮耀中,那才是最好的。但仍然是「好得無比」。我們與基督同在,會比過去更親密,更「自在」。所以,早期的基督徒說:「我們……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哥林多后書5:8)。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死時,並不是不再存在了。我們並不是進入一種「靈魂的沉睡」中。我們是與基督同在,我們「回家」了。這是「好得無比的」,是「有益處」的。

這是基督受苦的最大理由之一。「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帖撒羅尼迦前書5:10)。身體躺在墳墓里,好像睡覺一樣,但我們卻與基督一同活在天上。這還不是我們最終的盼望,有一天,身體將要復活。但縱使那一天還沒到,與基督同在,其寶貴仍是難以言述的。

(此文利用了網上現有資源,鳴謝一切相關參與者。若有文責,由我承擔)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05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5 09:36 | 只看該作者
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 ——帖撒羅尼迦前書5:10



這裡再一次明確地闡明耶穌替罪人死的目的:就是教我們得救的基督徒無論是在活著,還是在肉體上已經死去,都和耶穌一起得享永生。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68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盤古教紅衣主教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681
406
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7-9-15 10:1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05 追求永生 的帖子

幾點沒到位。

1。替罪沒說只替信的人的罪。
2。只把他死前人們犯的罪替了,之後的人再犯是不是還需耶酥再來?那你們就先犯著?

暫想到這兩條,反正我認為你的罪和我的罪是同等的。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07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5 10:2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15 10:11 發表


反正我認為你的罪和我的罪是同等的。



盒子這句話顯示了盒子有雄厚的聖經基礎。

沒錯,就是如此。而且盒子可以拿這個結論去套任何人。若有人不同意,我幫你。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08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5 10: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15 10:11 發表
幾點沒到位。

1。替罪沒說只替信的人的罪。
2。只把他死前人們犯的罪替了,之後的人再犯是不是還需耶酥再來?那你們就先犯著?

暫想到這兩條,反正我認為你的罪和我的罪是同等的。


盒子的這個回復是不是接那個「認識神」的帖子的?因為盒子的問題不是我樓上的貼要討論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68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盤古教紅衣主教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681
409
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7-9-15 10:3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15 10:25 發表


盒子的這個回復是不是接那個「認識神」的帖子的?因為盒子的問題不是我樓上的貼要討論的。


回時點錯貼了,對不起。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0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5 11: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15 10:37 發表


回時點錯貼了,對不起。


沒關係了。看起來我還是能理解盒子的,是不是?

我也就把我的回復搬過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1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5 15:59 | 只看該作者
他……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馬太福音8:16


16When evening came, they brought to Him many who were demon-possessed; and He cast out the spirits with a word, and healed all who were ill.


這些被治好的病人是邪靈附體因而生病的。耶穌的驅趕邪靈的能力顯然來自於他超自然的能力。從這段經文我們也可知道人的生病的原因之一。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2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6 02:25 | 只看該作者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腓立比書1:21、23


保羅活著時是以耶穌為榜樣的活,他若死去,因為耶穌的緣故,得到永生的益處。在這兩種選擇中,他倒情願離開這個世界,與耶穌同在,那將是無比美好的光景。

生為耶穌,死從耶穌,這就是基督徒。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3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6 08:32 | 只看該作者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2:5-8



基督徒當與耶穌有內在的一致:有神的形象;取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何時人到達了這個狀態,就算符合了基督徒的標準。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7 03:38 | 只看該作者
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 ——哥林多后書5:8


使徒保羅的願望:離開這個世界,與主永遠同住。而有了這個願望,其實也沒有什麼可以令人畏懼了。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17 09:27 編輯 ]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5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7 09:36 | 只看該作者
提要:讓信耶穌的基督徒從死里復活是耶穌拯救的核心內容和關鍵環節,是實現永生的必不可少的一步。

(註明:這是筆者根據網路上的英文資料自譯而成,不確切處,文責由譯者承擔。)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之四十一,要保證我們從死里復活

我 們 若 在 他 死 的 形 狀 上 與 他 聯 合 , 也 要 在 他 復 活 的 形狀 上 與 他 聯 合 。-- 羅馬書 6:5


然 而 叫 耶 穌 從 死 里 復 活 者 的 靈 , 若 住 在 你 們 心 里 , 那 叫 基 督 耶 穌 從 死 里 復 活 的 , 也 必 借 著 住 在 你 們 心 里 的 聖 靈 , 使 你 們 必 死 的 身 體 又 活 過 來 。--羅馬書8:11

有 可 信 的 話 說 , 我 們 若 與 基 督 同 死 , 也 必 與 他 同 活 。-- 提摩太後書 2:11




死亡之匙懸掛在埋葬耶穌墳墓的裡面。從墳墓的外面,耶穌能夠行眾多奇事,包括把一個十二歲的女孩和另外兩個人起死回生 (馬可5:41-42;路加 7:14-15;約翰11:43-44)。倘若有人能夠死里復活,不再死亡,基督必須為他們而死,進入墳墓,拿過那些死亡之匙,把墓門從裡面打開。耶穌的死里復活,是神給人的無償贈禮,是耶穌之死的重大意義的明證。這個意義有兩個方面:一是讓人脫罪;二是平息神的震怒。你可以從「因此」這個字里看到這個含義。耶穌「順從到這個這個程度,甚至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父神高度讚揚了他」(腓立比書2:8-9)。在十字架上,耶穌宣布,「任務完成了」(約翰19:30)。通過復活的手段,天父宣布,「任務確實完成了!」通過耶穌的死,實際上是完成了三項艱巨任務:第一,為我們的罪付償了贖價;第二,滿足了神的正義要求;第三,為我們提供了稱義。

然後,在墳墓里,耶穌擁有權柄和能力拿過死亡之匙,為那些通過信心歸於耶穌的人打開地獄之門。一旦罪的贖價付清,稱義得到提供,正義得到滿足,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把耶穌和他的信徒滯留在地獄。這就是為什麼耶穌高呼,「我死了,但是,我又永遠活著,並且掌管死亡和地獄的鑰匙」(啟示錄1:18)。

聖經貫穿著這樣的真理:我們屬於耶穌,意味著我們建和他一起複活。「一旦我們和他在這樣的死亡聯合在一起,我們將確信無疑地在這樣的復活里和他聯合一致」(羅馬書6:5)。「既然我們相信耶穌死而復活,因而,通過耶穌,父神將把這些睡眠中的人和耶穌一起帶來」(鐵撒羅尼迦前書4:14)。「用他的大能,父神已經將耶穌從私立復活,他也必將讓我們復活」(哥林多前書6:14)。

耶穌的死和我們的復活的聯繫是這樣的:「死的毒鉤是罪性;罪的權勢是律法」 (哥林多前書 15:56)。這不外是說,我們都犯了罪,因而律法把罪人判決了永死之刑。所以經文繼續說,「感謝父神,他讓我們通過救主耶穌基督得勝」 (哥林多前書15:57)。換句話說,律法的要求由於耶穌的生命和死亡得到滿足。因此,罪得赦免。因此,罪的毒鉤被摘除。因此,所有這些信耶穌者將不會被判永死,反而會「永不朽壞地復活。。。然後他們就必和這段經文的說的一樣:『死亡將會被勝利吞沒』」 (哥林多前書15:52,54)。令人驚訝!我們歸向耶穌吧。他正在邀請我們:「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任何人只要相信我,儘管他死了,必得永生」(約翰11:25)

(註明:這是筆者根據網路上的英文資料自譯而成,不確切處,文責由譯者承擔。)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17 09:48 編輯 ]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6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8 10:24 | 只看該作者
[
b]我 們 若 在 他 死 的 形 狀 上 與 他 聯 合 , 也 要 在 他 復 活 的 形狀 上 與 他 聯 合 。-- 羅馬書 6:5


人生固有一死,關鍵是怎樣死,為何死。耶穌為我們贖罪而死,我們如果與他同死,同埋葬,必定與他同復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7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19 07:03 | 只看該作者
然 而 叫 耶 穌 從 死 里 復 活 者 的 靈 , 若 住 在 你 們 心 里 , 那 叫 基 督 耶 穌 從 死 里 復 活 的 , 也 必 借 著 住 在 你 們 心 里 的 聖 靈 , 使 你 們 必 死 的 身 體 又 活 過 來 。--羅馬書8:11


NASB Romans 8:11   But if the Spirit of Him who raised Jesus from the dead dwells in you, He who raised Christ Jesus from the dead will also give life to your mortal bodies through His Spirit who
dwells in you.


既然聖靈能讓耶穌從死里復活,他進駐我們的心裡,就一定也把永生賜給我們,代替我們的必死生命。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19 07:07 編輯 ]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8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24 11:21 | 只看該作者
有 可 信 的 話 說 , 我 們 若 與 基 督 同 死 , 也 必 與 他 同 活 。-- 提摩太後書 2:11


這是基督徒洗禮儀式的背後含義的確切解釋。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我們必定與基督同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19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9-29 11:20 | 只看該作者
提要:耶穌的死敗壞了掌權的魔鬼,使他們再也不能譴責神的子民。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之四十二,要解除統治者的權勢

又 塗 抹 了 在 律 例 上 所 寫 , 攻 擊 我 們 有 礙 於 我 們 的 字 據 , 把 它 撤 去 , 釘 在 十 字 架 上 。既 將 一 切 執 政 的 掌 權 的 擄 來 , 明 顯 給 眾 人 看 , 就 仗 著 十 字 架 誇 勝 。-- 哥羅西書 2:14/15

犯 罪 的 是 屬 魔 鬼 , 因 為 魔 鬼 從 起 初 就 犯 罪 。 神 的 兒 子 顯 現 出 來 , 為 要 除 滅 魔 鬼 的 作 為 – 約翰一書 3:8


在聖經里,掌權者和權威可以指向人類政府。但是,當我們讀到,在十字架上耶穌「解除了這些掌權者和權威們的武裝」並且「把他們公開羞辱」然後「宣稱對他們的得勝」。這時,我們應該想到影響世界的世俗權力。關於世俗為惡的權力最清楚地說明就是在以弗所書的第六章第十二節。這段經文說基督徒「並非是和血肉之軀較勁;而是對付掌權者,對付權威;對付統治黑暗的世俗權力;對付橫在空中的邪惡勢力。」撒旦共有三次被稱為「這個世界的統治者」。正如耶穌在世時的最後時刻指出,「現在是對這個世界的判決時刻;此時這個世界的統治者必被處置(約翰福音12」31)。耶穌的死是這個世界邪惡的統治者的決定性失敗。撒旦到何處去,所有的墮落天使也會殊途同歸。因為耶穌的死,他們遭遇了這個決定性的失敗,但不是說他們不復存在了。故而我們現在依然和他們爭鬥。儘管如此,他們也只是被打敗的敵手。我們確信我們將獲得最終的勝利。這就好像一條巨龍被砍掉了腦袋,它會不斷翻滾直到血盡而亡。戰爭已經勝利。但是我們仍然必須謹慎,防止它造成的損害。

在耶穌的死亡中,神「解除了我們在律法的要求下欠下的債務;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這就是講他如何解除了這些掌權者和權威們的武裝。換句話說,如果神的律法,由於耶穌取消了我們的債務,不再譴責我們,撒旦就沒有理由繼續控告我們。

控告神的子民在耶穌之前是撒旦的一項主要工作。撒旦這個名字的本意就是反對派或控告者。現在我們聽一聽耶穌死後有何事發生。使徒約翰說,「我聽到天上的大聲,說道,『現在,神的救恩,權柄,王國以及耶穌的統治已經來到,而那位對我們的弟兄實施控告者已經被打翻在地。』」(啟示錄12:10)這就是擊敗當權者和俗世權威並解除他們的武裝。

現在,在耶穌裡面,已經沒有控告可以用來反對神的子民。「誰能提出理由反對深揀選的子民?執行審判的是神。」(羅馬書8:33)即沒有人,也沒有撒旦能夠把過錯確定。這個案子已經終結。耶穌就是我們的義。我們的控告者已經沒有了武裝。如果他繼續在天上的法庭說話,羞辱將遮蓋他的臉。這將給我們多大的鼓勵!我們將義無反顧地服務基督和以愛對人。譴責再也不會落在這些在耶穌裡面的基督徒身上了。讓我們遠離誘惑,因為魔鬼的許諾是謊言,他的權力被剝奪。


(註明:這是筆者根據網路上的英文資料自譯而成,不確切處,文責由譯者承擔。)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57
420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0-2 10:45 | 只看該作者
又 塗 抹 了 在 律 例 上 所 寫 , 攻 擊 我 們 有 礙 於 我 們 的 字 據 , 把 它 撤 去 , 釘 在 十 字 架 上 。既 將 一 切 執 政 的 掌 權 的 擄 來 , 明 顯 給 眾 人 看 , 就 仗 著 十 字 架 誇 勝 。-- 哥羅西書 2:14/15


這段聖經經文需要對照英文理解。

14having canceled out the certificate of debt consisting of decrees against us, which was hostile to us; and He has taken it out of the way, having nailed it to the cross.

15When He had disarmed the rulers and authorities, He made a public display of them, having triumphed over them through Him.


對照英文聖經,我們可知,「塗抹」應該是「撤銷」,字據應該是「債卷」,「攻擊」應該是「不利於」。

試譯:解除了我們在律法的要求下欠下的債務;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當他解除了當權者和執政者的武裝以後,就把他們陳列在眾人面前,顯示通過耶穌獲取的這場勝利。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0-2 10:46 編輯 ]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9-4 05:1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