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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因言獲罪"是對劉曉波案判決的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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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發表於 2010-10-26 18:0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 蘭馨兒


你這個「學說」太落後了,幾千年前的。革命導師列寧教導我們,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所以愛國就是愛階級壓迫的工具。再補充一條Bendict Anderson的理論,所謂nation 就是 an imagined community.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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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26 20:06
GCD 當年不但煽動,還實實在在地顛覆過政權並改變過政體國體!難道你是在影射GCD不愛國?小心停發你5毛 ...
Guest from 69.159.193.x 發表於 2010-10-2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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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0-10-26 21:26 | 只看該作者
國即國家,古羅馬思想家西塞羅在《共和國》中說國家乃人民之事業,而人民是許多人基於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 ...
如果你認可我上面說的,那6樓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因為那時的中華民國並不代表廣大人民的事業廣大人民的利益,所以代表人民事業的GCD推翻它是理所應當天經地義的,縱使有800萬軍隊也擋不住人民的力量。
蘭馨兒 發表於 2010-10-25 23:30
少來胡說八道!
當年國民政府團結全中國人民打敗小日本,
中華民國如何不代表廣大人民的利益?

當年如果沒有蘇聯干涉中國內政
GCD除了躲在貓耳洞,
祈求得到美國大兵帶來的民主與自由,
還能成什麼大氣候?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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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0-10-26 21:32 | 只看該作者
劉曉波的行為正是造謠、誹謗、污衊等方式的極端表現形式。例如,劉曉波在《零八憲章》中說:「1949年建立的 新中國 ,名義上是 人民共和國 ,實質上是 黨天下 。」
kumar 發表於 2010-10-26 18:01

劉曉波在《零八憲章》中說:「1949年建立的 新中國 ,名義上是 人民共和國 ,實質上是 黨天下 。」
完全正確!何止1949年?1989年也是一樣的,現在也是一樣的!
軍隊都被一黨所控制著,
中國仍然不是一個正常的民主的共和的國家!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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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27 04:13
哪跳出來個叫獸就號成著名.
刑法強姦憲法
越描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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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27 06:47
#19
GCD=1351年英國? =明朝??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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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chiy 發表於 2010-10-27 07:55 | 只看該作者
爭論愛不愛國有什麼意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的「國」當年共產黨不也反對它了嗎?照一些人的意思,當年的共產黨應該都是判國分子!現在,中國的根本問題是那些即得利益者不願意把手中的權力讓人民來決定。至於那些充當御用文人的政治流氓發表的狗屁文章,管他有沒有五毛收入,對真正的關心中華民族未來的人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他們以及他們的文章,終將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可以斷言:後人書寫的歷史,劉曉波絕不是判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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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chiy 發表於 2010-10-27 07:56 | 只看該作者
那孫中山和毛澤東等國民黨和共產黨的先驅都屬於此列。都該進監獄的。成則王侯敗則賊而已。
所謂 ...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0-10-26 02:35



    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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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27 10:43
為什麼煽動顛覆西方國家政府的言論是違法,而煽動顛覆中國政府的言論是言論自由。雙重標準嗎。
weihua99 發表於 2010-10-26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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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10-27 21:40 |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你認為「中華民國並不代表廣大人民……」 (這裡有個概念問題,應該是「國民黨」不代表……),就可以用武力推翻它,還「天經地義」。那麼,如果認為GCD「並不代表廣大人民」呢,是不是也……?你倒底想替誰說話啊?
yantes 發表於 2010-10-25 11:59

當然可以推翻GCD,只不過,別煽動人民推翻,有本事就自己去推翻GCD,單挑G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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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10-27 21:43 | 只看該作者
那孫中山和毛澤東等國民黨和共產黨的先驅都屬於此列。都該進監獄的。成則王侯敗則賊而已。
所謂 ...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0-10-25 13:35

沒錯呀。孫中山是幫日本和俄國推翻中國政府,而毛澤東是幫俄國推翻政府,都是大漢奸。劉曉波現在在幫美國推翻中國政府,當然也是大漢奸。言論無罪,但按照美國主子的要求制定憲法就有罪。他是因制憲獲罪,而非因言獲罪。這樣的行為在美國也是要被制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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