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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在美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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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法律,公共場所反基不違法傳教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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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8 09:4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樓 子竹青青 的帖子

根據資料記載,在中國有400萬至600萬的教徒(包括基督徒和天主教,天主教為較多)
人數不少。。。。
可怕。。。
禁基督, 會對你有益。。
第一、人生憂喜一半一半
第二、名利得失一半一半
第三、財富聚散一半一半
第四、修行佛魔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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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8-7-18 09: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7-18 08:10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不依法登記的家庭教會及其宗教活動就是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成都市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規定
2006年09月28日
2006年6月8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第四條 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和經批准籌備建設完工後申請登記,按照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活動場所應當接受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 在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宗教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活動場所進行破壞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或者損害公民身體健康或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在宗教活動場所內不得進行算命、看相、驅鬼等活動。
-----------------

所以啊,私設的基督教活動場所以及擅自進行的傳教活動,都是非法。還有不少基督徒津津樂道的趕鬼等活動,完全是違法的。


很明顯,在美不懂法律。

宗教活動場所是什麼,沒有搞清楚,什麼叫設立宗教活動場所,也沒有搞清楚。

驅鬼活動和基督教所說的趕鬼也沒有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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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8 09: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樓 反基督聯盟 的帖子

數字歸數字,但要看國內的三自教會對這罈子上的基的看法如何,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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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8 10:0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樓 子竹青青 的帖子

對,只不過就是有一些會搗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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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8-7-18 10:0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8 09:16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不依法登記的家庭教會及其宗教活動就是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怎麼,這麼快就忘記你們舉手叫好的目的和活動了?







青青,妳懂法律嗎?妳知道法律意義上的宗教活動指的是什麼嗎?不知道可以在網路上搜索一下,不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假設妳比當地政府和宗教管理部門懂得更多。救援團體有設立寺廟、教堂的嗎?有進行法事、公開崇拜了嗎?有影響當地正常活動的舉動嗎?心態放正一些。

青青,我想妳在中國,應該多了解法律,也應該相信政府在依法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所作的努力,反基不是不可以,但希望懂一點法律,不要超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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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8 10:2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8 10:08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不依法登記的家庭教會及其宗教活動就是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青青,妳懂法律嗎?妳知道法律意義上的宗教活動指的是什麼嗎?不知道可以在網路上搜索一下,不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假設妳比當地政府和宗教管理部門懂得更多。救援團體有設立寺廟、教堂的嗎?有進行法事、公開崇拜 ...


那紅字部分不是你們自己貼的么?難道那"根本目的和摧毀"是我們給你們扣的帽子?

而且,實際上就是政府把基教團體轟走的呀,你咋不問問政府為什麼轟你們走但卻給其它的民間團體搭帳篷呢.

嘿嘿~

建議你去問問嘛,要麼,你去告中國政府一狀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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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7-18 10: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8 09:42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不依法登記的家庭教會及其宗教活動就是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在中國?
他們別想了.

應該警惕。我的一個同學,愛情不如意,先是信佛,最後信基,成天神神叨叨。對社會現實,特別是政府,先入為主,只相信負面的。總覺得是受到了迫害。在一些小地方,基還是有一定市場的。那些地區教育和科學普及很落後。
珍愛生命,遠離毒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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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8 10:3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qionghua 於 2008-7-18 10:25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不依法登記的家庭教會及其宗教活動就是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應該警惕。我的一個同學,愛情不如意,先是信佛,最後信基,成天神神叨叨。對社會現實,特別是政府,先入為主,只相信負面的。總覺得是受到了迫害。在一些小地方,基還是有一定市場的。那些地區教育和科學普及很落 ...


這種人無論在何種社會都是避免不了的.
只是,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應出我們國家目前的社會支持體系還有問題.
需要加強和改善的東西的確很多,這是每一個有良知的華人應該共同為之努力的.我們不需要把"照亮全社會"當成自己的理想,只要在伸手可及的範圍之內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就足夠了.

但你那同學也特容易被理解,只有把問題都歸在外物身上,他的自尊心才能被虛假的保存下來(人最難的是面對自己,這是為啥本壇有幾個學佛的筒子讓人特別尊重的主要原因).所以,還是別打破他好了,在他能自己慢慢站立前,可別把他的精神支持給拿掉,哪怕這個支柱是虛幻的.只要他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都隨他去吧.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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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8 10: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7樓 qionghua 的帖子

不就是嘛。
較先進的國家多數是無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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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18 11:1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8 09:53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不依法登記的家庭教會及其宗教活動就是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很明顯,在美不懂法律。
宗教活動場所是什麼,沒有搞清楚,什麼叫設立宗教活動場所,也沒有搞清楚。
驅鬼活動和基督教所說的趕鬼也沒有搞清楚。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8 10:08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不依法登記的家庭教會及其宗教活動就是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青青,妳懂法律嗎?妳知道法律意義上的宗教活動指的是什麼嗎?不知道可以在網路上搜索一下,不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假設妳比當地政府和宗教管理部門懂得更多。救援團體有設立寺廟、教堂的嗎?有進行法事、公開崇拜了嗎?有影響當地正常活動的舉動嗎?心態放正一些。


很好很好,咱們就來看看中國制定的法律法規意義上的宗教活動指的是什麼。以下引自國家宗教事務局的官方網站:
--------------------------------
http://www.sara.gov.cn/GB//zcfg/zc/75352506-2bd0-11da-8858-93180af1bb1a.html
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

在宗教活動場所內以及按宗教習慣在教徒自己家裡進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如拜佛、誦經、燒香、禮拜、祈禱、講經、講道、彌撒、受洗、受戒、封齋、過宗教 節日、終傅、追思等等,都由宗教組織和宗教信徒自理,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寺觀教堂還可經經售一定數量的宗教書刊、宗教 用品和宗教藝術品。關於基督教徒在家裡聚會舉行宗教活動,原則上不應允許,但也不要硬性制止,而應經過愛國宗教人員進行工作,說服信教群眾,另作適當安 排。
    一切宗教活動場所,都在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行政領導之下,由宗教組織和宗教職業人員負責管理。對於宗教活動的時間、規模和次數,宗教組織應當加以安排,避 免防礙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任何人都不應當到宗教場所進行無神論的宣傳,或者在信教群眾中發動有神還是無神的辯論;但是任何宗教組織和教徒也不 應當在宗教活動場所以外佈道、傳教,宣傳有神論,或者散發宗教傳單,和其他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出版發行的宗教書刊。為了保證宗教活動的進一步正常化,國 家今後還將按照法律程序,經過同宗教界代表人士充分協商,制訂切實可行的宗教法規。
-------------------------
看懂沒有?你們基督徒非法在家裡聚會祈禱講經什麼的,也叫宗教活動。明白啦?真不怪我說,有人就是有自己扇自己的癖好。

大家注意,看來中國法律規定,任何宗教組織和教徒也不 應當在宗教活動場所以外佈道、傳教,宣傳有神論,或者散發宗教傳單,和其他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出版發行的宗教書刊。
而中國法律僅僅禁止我們非宗教徒去宗教場所反宗教。所以,我們在這裡反基不違犯中國法律,反而是基督徒在這裡傳教是違犯中國法律的。

[ 本帖最後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7-18 11: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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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8 11:1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0樓 在美一方 的帖子

讓他去狀告中國政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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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18 11: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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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后加的那段,也!我們公共場所反基合法,他們公共場所傳教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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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8 11: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0樓 在美一方 的帖子

在災區, 他們是在派怎麼樣在災難逃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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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8 11:2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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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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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8 11: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2樓 在美一方 的帖子

反基是無神嘛。。。。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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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18 11:3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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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請追版主根據中國法律來封掉所有在天地的傳教帖吧!當初討論版規的時候,不是言必稱兩國法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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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8 11:3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6樓 在美一方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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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8 11:40 | 只看該作者
哦,這裡不是宗教場所,是應該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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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7-18 11:4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7-18 11:31 發表 [根據中國法律,不依法登記的家庭教會及其宗教活動就是非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就是啊,請追版主根據中國法律來封掉所有在天地的傳教帖吧!當初討論版規的時候,不是言必稱兩國法律的嗎?

支持,這裡是公共場所,依法不得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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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8 11:42 | 只看該作者
對,所以只可以討論不可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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