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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貝殼核心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7-8 11:21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就先打比喻吧! 雙方定約,守約,則123;違約則456。那麼當一方違約之後,你認為應該按照456來懲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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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理不倦悔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7-8 00:25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我沒發覺哪裡做了修改。 永生兄可以說明一下嗎?謝謝! 一說兄對於我的回應,有什麼想法嗎?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7-8 11:31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呵呵~ 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 Google一下啊~
原帖由 一說實相 於 2008-7-7 23:51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追版,我在下面逐點回復我的看法,與你的話做比較。但是需要再次強調的是在我的主貼中已經說明了兩點,我們的討論是廣義的一神教的位格神。你不能假設我們事先已經接受基督教的框架(聖經)。
原帖由 一說實相 於 2008-7-7 23:51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第一,神不是根據人的願望存在的,而是比人更高級的存在。 神是否是根據人的願望存在的,我不知道。追版真的自認為可以判斷神是為什麼或者不為什麼而存在的嗎?有這個把握和判斷能力,追版已經是神了。
原帖由 一說實相 於 2008-7-7 23:51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因此,神怎樣做,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若要符合人的要求,只好自己創造一個。 奧,真的這麼確定嗎?我們知道媽媽怎麼做一定都是為了孩子的,是願意以孩子的意志為轉移的(儘管不以孩子的意志為決定),也是願意符合孩子的要求的盡量去做的,因為媽媽愛孩子。看來你認為你的神根本就沒有把你當一回事兒,更不能說愛你了。因此這樣的神,我們不接受。請注意,不接受的意思並不是我們鴕鳥似的盲目不承認客觀事實,而是我們認為客觀事實闡明了「大愛+大能的創造者」的假設在這裡自相矛盾了,因此這個有破綻的假設一定是來自於文明程度底下的游牧民族的原始崇拜需求,應當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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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貝殼精英
原帖由 銅寶 於 2008-7-8 10:51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不信才有疑問,信了怎麼還會有疑問?分裂心態,雙重人格?趕緊去看看心理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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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四級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7-8 11:28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造物主和被造物訂約? http://emoticons.msn-beta.com/big/100.gif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7-8 11:26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另外,上帝不是媽媽,上帝不會把毒蘋果放在桌上給孩子吃,上帝是聖潔的,他也不會背乎他自己,背乎上帝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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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古教紅衣主教
原帖由 一說實相 於 2008-7-8 21:42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再者,你聽說過一個媽媽與她的3歲孩子訂約的嗎?
原帖由 一說實相 於 2008-7-8 21:53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帝當然不是媽媽,比媽媽高明多了,可媽媽知道不要把毒蘋果留在桌子上,而上帝卻把這個樹留在伊甸園,還明知蛇會去引誘他們。是不是居心叵測呢?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8 11:27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一說兄看貼仔細。我發現了一個錯字,順手代勞了一下,做了修改。有機會為錫安姊妹幫點小忙還是不能錯過的。
原帖由 一說實相 於 2008-7-9 00:28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追版很會討mm歡心啊。其他人的錯別字追版是否也都幫忙,一舉手之勞就改呢?版主是為全體版民服務的啊。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7-8 11:46 發表 [應該是誰理解誰?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這我理解一說兄的立場和觀點。但是坦率地說,這個廣義一神教位格神本身就有問題。誰定義的?怎樣定義的?是不信的人定義的嗎?這樣比較公正一些,可是能定義明白嗎?如果是信的人定的,那就沒有所謂廣義,都是具體的信仰對象,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莫不如此。 當然這三家的信仰有相同之處,也有關鍵的不同。即使有不同,也不會不同到一說兄寓意的那種廣義上去:連誰造誰,誰理解誰都不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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