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來往加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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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作長老[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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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16 09:09 | 只看該作者
  牧會長老的資格

  當我們談論長老資格的時候,很多人以為這些東西與牧師的資格是兩回事。然而,新約對職業牧師和一般長老的標準是沒有分別的。原因很簡單,在新約教會裡並沒有牧師、長老和執事三個不同的職位。在新約 中只有 長老和執事 兩種 職位。從新約的觀點來看,一個聚會中任何一個盼望牧養神的子民,又符合神對這個職位的要求的人都可以成為牧會的長老。 (編著:這是一些教會主張牧師就是 長老 的 原因)

  正如下面三個表格所表明的,神並不要求那些渴望牧養他的子民的人具有財富、社會地位、資歷、高學位、甚至屬靈的大恩賜。當我們把含糊不清的要求加到神的標準上的時候,我們便極大地損害了聚會和神的工作,因為人為的要求不可避免地將聚會所需要的、合格的人排除在牧養帶領的門外。英國聖公會在中國知名的宣教士,頗具影響的宣教作家Roland Allen(1868-1947)這樣指責當時的這一問題:

  「我們如此迷戀我們在使徒的標準之上添加的那些要求,以致拒絕任何只單單具備了使徒標準的人,同時還以為一個人合乎我們的標準就是完全合格的。一個剛從神學院畢業的年輕人, 即便有 其它所有 的 條件 ,還是 缺少使徒所認定的帶領神的家要擁有的許多資格、 象是 年齡、經驗和已經建立起來的地位與 名聲,但是我們卻認為 合格。另一方面,具備了使徒所要求的所有資格的人 ,卻因為學歷 被認為是不合格的。」5

  為了忠實於聖靈和神對地方教會的計劃,我們必須將教會牧養帶領的門向所有受聖靈呼召(徒 20:20),符合使徒所定標準的人敞開。儘管這樣的計劃與根深蒂固的牧師制度相衝突,它代表了真正的使徒的原則。按照新約,教會的長老都是地方教會中渴慕帶領群羊並且在靈性上合格的人。

  屬靈的資格可以分為三大類:道德和屬靈的品格、能力、聖靈所賜的動機。現在我們來一一察考:

  長老資格的比較

  提摩太前書 3:2-7
  1.無可指責
  2.一個婦人的丈夫
  3.節制
  4.自守
  5.受尊敬
  6.樂意接待人
  7.善於教導
  9.不酗酒
  10.不打人
  11.溫和
  12.不爭競
  13.管好自己的家
  14.不是初信的
  15.在教外有好名聲

  提多書 1:6-9
  1.無可指責
  2.一個婦人的丈夫
  3.兒女也信主
  4.不任性
  5.不暴躁
  6.不酗酒
  7.不打人
  8.不貪無義之財
  9.樂意接待人
  10.好行善
  11.莊重
  12.公平
  13.聖潔
  14.自持
  15.堅持真道-既能勸化人,也能駁倒人

  彼得前書 5:1-3:
  1.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2.不是出於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3.不是挾制,乃是做榜樣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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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16 09:10 | 只看該作者
  道德和屬靈品格

  聖經中大多數的標準都與候選人的道德和屬靈的品質有關 。其中最重要 的資格就是「無可指責」。而「無可指責」的意思由跟在其後的品格來決定。在保羅所列出的兩份長老的資格當中,具體到可以看得見的第一項都是「一個婦人的丈夫」,這就是說一個長老必須在其婚姻和兩性關係上無可指責(參看第九章192頁)。Roberson Mc Quilkin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Ethics》這本極優秀的書的作者強調聖經對於婚姻的忠誠和性生活純潔的 重要:「聖經中 , 神對於人類性生活的標準是關於人際關係的所有規條中最重要的。舊約里對姦淫的重視僅次於反對偶像的教導。在新約中,基督和使徒都強調對婚姻的忠實。保羅把性方面的罪列於他所給出的每一份罪的清單當中,很多的時候,它們還列在清單之首, 特彆強調其 重 要性 。」6

  從一開始,神就嚴厲地警告他的百姓要拒絕異教國家腐 敗 的性行為 。 他命令他的子民聖潔,從那些國家分別出來,忠實婚約,保守性的純潔。在利未記第十八章,摩西詳細地敘述了不久將要圍 繞 以色列的那些不敬虔國家在性方面的罪惡。神警告他的子民要抵擋這樣的罪:「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無論什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18:24,30) 這種純潔的要求也出現在對新約團體的教導中,保羅寫道:「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弗 5:3)

  撒但 為要 毀滅神的子民 ,有 一個最古老、最有效的的策略就是引誘他們的領袖在婚姻之外的淫亂。(民 25:1-5;王上 11:1-3;拉9:1,2)撒但知道,如果他可以污穢牧者的婚姻,羊群就會效法。神對長老在婚姻和家庭方面的具體要求是為了保護全教會,所以教會必須堅持要求它的領袖在開始事奉之前和事奉過程之中符合這些資格。如果地方教會不堅持這些要求,眾人就會陷入今天性和婚姻生活 中 有害的 曠 野。

  悲慘的是今天許多基督教主要宗派 , 沒有從舊約里學到 當接納 異教徒隨便的性行為標準 會 帶來 那 些 后 果。幾乎所有的基督教主要宗派里,神關於婚姻、離婚、性以及性別差異的律法被摒棄了,取而代之的是對人類最腐敗的行為的接納。在基督教的領袖當中,姦淫和其它性方面的罪是司空見慣的。7在主要的宗派里,教牧人員的離婚和再婚算不了一回事。時代雜誌一 針見血 地指出今天宗教的光景:「過去不能容忍離了婚的傳道人的宗派現在發現他們自己正在辯論是否接納公開聲稱為同性戀的人。」8

  其它品格方面的資格 , 強調的是長老們的正直、自持以及靈性上的成熟。因為長老們管理教會,所以他們必須在用錢、飲酒和牧養權柄的操練上控制自己。又因為他們應該是基督徒生活上的榜樣,所以他們必須在靈里敬虔、公義、好善、樂於接待人、 並且他們 在不信的人面前 也是 道德上無可指責。牧養工作需要具有處理人際關係的卓越能力,因此,牧會的長老們必須溫和、穩重、心理健強、不好爭論,而容易發怒和頭腦容易發熱的人則會傷害他人。所以,一個長老絕不可以有獨斷的靈,絕不可以輕易發怒,好鬥或者固執。最後,一個長老不能是初信的基督徒,他在靈性上一定要成熟、謙虛、是 經過 時間 考驗 了的耶穌基督的僕人。

  在審查長老候選人的時候,即使涉及到了他們的個人品德,大多數教會也只是敷衍了事。《Reformation and Revevial Journal》的編輯John H Armstrong對教會在候選人道德品格方面所表現出的漠不關心深表挫折,他寫到:

  「在我服務於審查委員會的全部生涯中,很少聽見一個候選人被問及:'你的 道德 生活如何﹖'我們也許會討論一個人的婚姻,但那常常是膚淺的,我幾乎從未聽見有人這樣問一個候選人:'你 的 性生活,此刻在神面前是純潔的嗎﹖'我們不深入調查一個人 真實 的品格和純潔。

  性 犯 罪在社會和教會同時泛濫的這個世代,我不得不問:'我們在按立一個人的時候,為什麼不問一問這一類問題﹖'我們生活的這一個時代,統計數字告訴我們教會的 敗壞 和一般人的沒有什麼兩樣...... 在這些 專 業調查的過程里,每 問 一個倫理和道德問題,我們要問 上 一打教義上的問題。我並不是貶低教義方面的問題,因為在這方面模糊不清的牧師太多了 。 問題是我們為什麼總是完全忽略性、金錢和權力這些方面的問題﹖難道倫理和道德上大多數的失敗不正是出現在這些地方嗎﹖」9

  Amstrong進一步評論到:

  「一些年以前,我應邀主持了我們福音派的一個委員會,其職責包括在召集評審團之前預先考察 要 被按立的候選人......我們的工作是試 驗 、 訊 問、最後推薦。每年我們都考察很多人,照我自己的觀點看,一半以上的人,無論是在教義還是在個人方面,都沒有準備好,有幾次我們向教會建議不要按立他們。

  地方教會經常不理會我們的 建 議,不經我們批准就我行我素,後來 過了 某一個時間 還是 按立。尤其令人困擾的是地方教會 很少 去深究我們不批准的緣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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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17 08:06 | 只看該作者
  能 力

  在長老資格的列表裡面,有三項要求與長老做事的能力有關:他必須能夠管理好他的家,能夠為他人樹立基督徒生活所跟從的榜樣,能夠教導和捍衛信仰。


  能夠好好管理家庭

  一個長老必須能夠管理 自己 的家,聖經說:「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4,5)清教徒們把家比做一個「小教會」,這種觀念與聖經中所說的一個人如果不能牧養自己的家,就不能牧養教會這個擴大了的家的論 點 是一致的。

  與管理一個企業或一個國家相比,管理一個地方教會更像管理一個家。一個人或許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一個有能力的公務官員,一個出色的公司經理,一個高層的軍事領袖,但是他可能是一個糟糕的教會長老或者父親。因此,一個人能夠監督好他自己的家是他能夠監督好神的家的前提。

  那麼,那些單身、或者結了婚但是沒有孩子的怎樣呢﹖他們可以是長老嗎﹖當然可以﹗(林前7:8-35)在本書的 解 經部分,我們會看到在婚姻和子女方面的資格不應構成對婚姻和養育子女的命令 。 (見第九章,第130頁﹖) 正是因為 大多數 的人是 結婚、有子女的,聖經為身為丈夫和父親的教會領袖設立了神的標準 。 設立這樣一個標準完全不 是 命令 人要 結婚和做父親, 因為這些 並非總是可以 自己 選擇的。單身或是結了婚卻沒有孩子的當然可以是牧養的長老,雖然他們由於未婚或沒有子女而缺少經驗,那些已婚、有子女的長老同工可以彌補他們這 方面 缺陷。單身和沒有子女的長老們 可以 對群羊和長老 團隊 有特 別一份 的貢獻。 當然 他們在性行為和家庭管理上應該無可指責,像已婚和有子女的人無可指責一樣。


  能夠成為他人跟隨的榜樣

  一個長老必須是其它人基督徒生活上的榜樣,彼得這樣提醒在亞西亞的長老們:「乃 是 作 群 羊 的 榜 樣」。(彼前5:3b)雖然一個人可以是好的教師和出色的管理人才,但是如果不是 別 人效法的敬虔模範,他就不能成為長老。保羅也像彼得一樣深知效法基督的重要,他竭盡全力效法基督,並期望別人 跟隨:

  * 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腓 3:17)

  *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 11:1)

  * 你們自己原知道應當怎樣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未嘗不按規矩而行...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乃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效法我們。(帖后3:7,9b)

  * 所以我求你們效法我。(林前 4:16; cf.加 4:12;帖前 1:5,6;提前 4:2;多 2:7)

  激勵和影響神的子民的最好方法就是以身作則。對他人產生真正永久影響的是品格和行為,而不是正式的職務和頭銜。J. Oswald Sanders在其經典著作《Spiritual Leadership》中引用的Samuel Brengle關於個人榜樣的力量的話很值得我們重溫:「歷史最引人注目的一個嘲諷就是它完全棄絕人們相互贈送的地位和頭銜......人在最後審判時所得到的最終評價表明,歷史絲毫不在乎他所擁有的地位和頭銜,也不在乎他所擁有的職位,唯一在乎的是他行為的品質和心思意念中的品格。」11今天, 有多人 在行為上刻畫真實的、基督徒可以信靠的榜樣。但,誰能在家庭生活、事業工作和教會生活上比長老們更能提供年復一年、天長日久的榜樣呢﹖這就是為什麼作為基督活的效仿者,長老們按照神的道路牧養教會是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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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17 08:07 | 只看該作者
  能夠教導並捍衛真理

  一個長老必須能夠教導並捍衛真理。一個人在事業上是否成功、是否有好的口才、是否知識淵博並不重要,只有當他能夠持守歷史的、使徒的教義,以聖經的教導教訓人時,才有資格成為合乎聖經的長老。(徒 20:28;提前 3:2;多 1:9)。

  新約要求牧養的長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 」,(多 1:9)這說明一個長老必須堅定地持 守 正統的、歷史的、聖經的教導,就如一位評論員所說過的那樣:「一定不能從喜歡玩弄新的教義的人當中挑選長老。」12由於地方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 3:15)長老在聖經教義上必須是堅如盤石的柱石,否則房子必然崩潰。由於地方教會也是一小群羊,行走於凶暴的豺狼出沒的危險地帶,只有認得路、看得清豺狼面目的牧人才能帶來群羊到達安全的目的地。因此,掌握 純正 的教義是一個長老必備的特點。

  對於一個長老來說,堅定地持守使徒的、聖經的教訓,「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 1:9)是一項基本 的 要求 。 這需要預備做長老的人花多年的時間去研讀、查考經文,以便能夠對聖經的問題做出智能的推理和符合邏輯的討論, 培養成 信仰的教義,擁有言語的表達能力以及教導他人的心愿。我們對新約長老的事奉不應有任何疑惑:他受呼召以純正的教義來教導和勸勉全教會、捍衛真理、反對假教師。理事會裡的長老和牧養的長老有極大不同,新約的長老既是監督,也是教導純正教義的教師。

  因 著 這個緣故,神的話、聖經,是預備做長老的人需要持續不斷地學習的功課。聖經是所有屬靈領袖完整的訓練手冊,保羅提醒提摩太「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能。」(提后 3:15) 他還進一步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神所吹的氣)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后 3:16,17) 因此,一個人如果沒有在聖靈吹氣的學校里學習過,他就未受牧養的裝備。一個不知道聖經的長老和一個沒有腿的牧人一樣不能帶領和保護羊群。二十世紀初頗具影響的英國神學家P.T.Forsyth細膩的評論值得在這裡重複:「教會真正的力量不在 乎有多少的 工作,而在 乎 信仰的質量。一個真正懂得聖經的人帶給教會的真實力量多 過 一群不懂聖經的人。」13

  預備做長老的人是如何在神的書里得到教育的﹖首先,如果他們是在敬虔的基督徒家庭里撫養成長起來的,他們則已經接受了聖經多年的指導和世界上最有效的老師、他們的母親和父親的聖潔生活的指導。(申 6:7;11:19;箴 1:8;4:1-5;弗 6:4;帖前 2:11;林前 14:35;提后 1:5;3:15)在二十世紀初 基要信仰 和現代主義的爭論中,著名的長老會學者和教育家John Gresham Machen(1881-1937)出色地捍衛了純正的教義和聖經的可信性 。 他關於基督的童女降生,保羅和耶穌之間神學上的連續性的論述至今仍然被視為經典之作。在談到基督徒家庭在聖經的教導上的重要性時,Machen寫道:「缺乏教義 上 的教導和傳講無疑 會造成 當今教會可悲的 無知。 但是, 造成 所有的基督 徒 教育 機構失敗有 一個更 重要 的因素。最重要的基督 徒 教育 機構 不是講台和學校,而是基督徒的家庭。這個 機構 在極大程度上已經停止了它的工作。我們當中已經到了中年的人們是從哪裡得 著 真正的聖經知識呢﹖我猜我的經歷和我們的大多數人是一樣的。我的聖經知識既不是從主日學、也不是從別的學校學來的,我是在禮拜天下午從我媽媽那裡得 著 的。我大膽地說,雖然我絕對沒有超常的智力,但是我14歲 時 所具有的聖經知識已經超過了現在許多神學院的學生。大部分神學生來自基督教的家庭,非常可觀的一部分確實是牧區里的好孩子,然而,在他們完成大學,進入神學院時,他們當中的許多人 對 英文聖經中的簡單內容 卻相當無知 。」14

  其次,如果地方教會 盡 到了教導使徒教訓的學校的作用,預備做長老的人就能夠 借著 有恩賜的教師所教導的 來學習 神的話。聖經說地方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和「神的家」,(提前 3:15)保羅吩咐提摩太「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提前 4:13)提摩太也教導「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后 2:2b)當提摩太離開以弗所時,他期望像以弗所的長老們那樣「忠心的人」能夠教導未來的教師和牧養的長老,使他們又可以去教導他人。

  更進一步地說,地方教會不僅是學習聖經的場所,也是最好的學習牧養人群所需技能之處。長老們正是在地方教會裡學習如何把神的書應用於實際生活。因此,地方教會是神的學校 ,培養神的 子民靈性成長和學習聖經。(徒2:42;11:26)

  第三,一個未來的長老是通過不斷研讀聖經和聖靈的工作來學習神偉大的真理。(林前2:12;帖前4:9;約一 2:27)沒有什麼東西可以代替在個人研讀和默想聖經裡面有規律地、持續不斷地接觸神。除了研讀聖經之外,一個成長中的基督徒還要閱讀由敬 畏 神的教師們所寫成的教義純正的讀物。

  令人悲哀的是,許多教會(和基督徒家庭)在聖經和教義方面的認真教導和訓練上缺少異像 。有一些 教會則沒有訓練領袖的 質源 , 僅僅維持聚 會而苦苦掙扎。但是,心思里認真的信徒渴望的是深入的聖經教導,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學校和神學院總是供不應求。雖然那些懷疑聖經的權威性和為了迎合時代的精神而重新解釋聖經的 神 學院問題多多,但是一個好的,相信聖經和教導聖經的學校卻可以提供出色的、有深度的聖經話語的訓練。

  然而我必須警告許多宗派,反對 任意 的要求 牧著 ,迫使他們先拿到一個碩士學位,然後才被允許以教會牧師的身份來服事。神沒有把專業的高等學位作為屬靈領袖的一項標準 。當 我們 要求牧著正式學術的標準時,就 把教會 管理 職業化了。 並且,在實 際 上創造 出 一個 在 長老 之外 的牧師職位 。 神 沒 有 給 我們權柄 設立學位的標準 。

  不要忘記我們的主和老師耶穌基督沒有在拉比學校受過正規訓練,雖然那時可以獲得這樣的訓練,並且,會 非常 受 人 尊敬 。儘管他缺少學校正規的宗教訓練,耶穌在聖經上接受了卓越非凡的教導。作為一個常人,耶穌的知識和教導使眾人如此吃驚,以致他們議論道:「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約 7:15b) 他們從耶穌親密的門徒那裡也觀察到同樣的事情:「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徒 4:13)

  不幸的,今天許多基督徒過份依賴 神職人員 ,導致他們無法想象沒有受過正規神學訓練和隨之而來的神學學位的男男女女們竟然能夠懂得並且有效地教導聖經。我們必須記得,世界的事業和學術上需要學位,但是神家裡的事奉卻不需要。基督借 著 聖靈教導了一些沒有 念神 學的人,他們在他的話語中領受教導,具備了神所設立的標準來帶領和教導神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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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賦予的動機

   牧者的一項顯然而又緊要的資格是 自己願意 關愛和照看神的子民。保羅和第一批基督徒 讚賞 這樣的意願,並創造了一個在基督徒中流行的術語:「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提前 3:1) 彼得同樣堅持長老 甘心 牧養群羊的意願(彼前 5:2)他從個人多年的經驗中知道,將靈里的照看視為一項不 情 願的責任的人是不能勝任牧養的工作。不甘心情願或者被迫服事的長老們無法誠誠實實地照看眾人,他們會變成沒有快樂、缺乏耐心、負有罪惡感、恐懼感和沒有果效的牧者。將神的子民的牧養責任交付給缺乏意願和熱情的人,由他們帶領神的子民經過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是一件難以完成的任務,包含 著 太多問題、危險和要求。

  帶領神的家的真正意願永遠是由聖靈生出的意願。保羅提醒以弗所的長老們,是聖靈而不是教會和使徒,在教會中設立了牧羊群羊的監督。(徒 20:28)是聖靈呼召他們牧養教會,感動他們照看群羊。聖靈將牧養的意願栽植在他們的心裡,賦予他們工作所需要的 感動 和能力,照看群羊所需要的智能和恰當的恩賜。長老是 神 為 著 他的工作 而有 的智能選擇。在神的教會中,人的意願算不了什麼,神的意願和安排才算數。因此,只有具備了聖靈所賜的工作動力和恩賜的人才符合長老的資格。

  所以,合乎聖經的長老制就是一組合格的牧養的領袖。不合格的多位長老對於地方教會是沒有益處的。我完全贊成the counsel of Jon Zens、《Searching Together》雜誌編輯所寫的,「沒有長老勝於擁有錯誤的長老」15。地方教會必須竭盡全力地堅持要求長老合乎聖經的資格,即使這樣的人需要多年才能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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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18 09:49 | 只看該作者
第五章 僕人領袖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約翰福音 13:14,15


  一個禮拜天的下午,我們在教會裡為一位新設立的長老舉行了公開的就職和禱告儀式之後,一位從去年開始在我們教會聚會的,來自另外一個國家的弟兄跑來找我,熱切地問道:「六位能幹的、天然的領袖如何能合作得像你們表現的那樣和諧﹖」因著設立一位新長老而引發的問題 , 因為他自己曾經是一位強勢領袖。這位新長老在過去的12年中曾在西班牙建立教會,之前也曾在美國植堂,因此他並不是別人所說的「唯是先生」。他強烈的個性和動力有潛力在長老群中製造衝突。

  我不加思索就可以回答。「我們每一個長老,」我解釋道,「都決心依靠聖靈的力量,在謙卑中以基督的愛彼此同工。」我們思考、討論 要在合一與愛里同工已經20多年了。我們認為我們在怎樣處理為主做工中彼此之間的關係上沒有選擇的餘地。耶穌基督活出並教導了愛、謙卑、合一、禱告、信任、赦免和服事的原則。在他升天以後,12個門徒將這些原則付諸實行,形成一個在謙卑和愛里一起做工的領袖團體。

  當然,我們有不同的意見,我們會爭論、憤怒,有時會對彼此有看法 。如果靠自己的力量,我們 很快就會毀掉我們的長老團隊 。但是基督的忍耐、赦免、謙卑、合一和愛的原則最終控制了我們彼此相待的態度和行為。當我們沒有以基督的原則彼此相待時(我們會這樣),我們就悔改、認罪、重新開始。如果長老們不明白或者做不到完全順服基督犧牲的愛以及謙卑服事的原則,長老 職份 就是一句空談。讓我們注目並傾聽耶穌基督,使我們能夠看見多位長老怎樣一起同工。


  基督關於僕人領袖的教導


  我相信這樣說更加準確:初期教會在觀念和結構上的改變被證明是災難性的。「在所有信仰中最謙卑的基督教竟然墮落成了最熱衷權力和等級的宗教。在公元321年康斯坦丁大帝將基督教抬高奉為國教之後,一個曾經被逼迫的宗教變得猛烈逼迫起一切反對的人來,一個不合聖經、沉溺於對權力、地位和權柄的追求的牧師和祭司特權階層出現了,甚至連羅馬的皇帝對基督的教會發展都可以插上一手。新約教會喪失了起初原有的特性。

  但是在讀福音書的時候,我們在基督教訓的最核心看到的原則是彼此為弟兄、愛、謙卑和僕人。不幸的是,像許多初期的基督徒一樣,我們難以理解這些偉大的道德品格,對它們在教會結構和領導方面的應用上尤其遲鈍。因為愛、謙卑和僕人的品格是真正基督化領導和基督徒內在生活的中心樞紐,我們有必要概略地看一看主在這方面的教導:

  馬太福音 11:29:柔和謙卑:與當時的粗暴、自我欣賞的宗教領袖相反,主耶穌呼召「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 。 」通過這句重要的話,主耶穌告訴我們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柔和謙卑。然而太多的宗教領袖既不柔和,也不謙卑,他們大權在握,驕傲自滿,利用他人來滿足他們自我膨脹的慾望。耶穌卻完全不同,他真實地愛人,無私地服事他們,為他們付上性命。他期望他的跟從者,特別是帶領他子民的長老們,像他一樣柔和謙卑。

  馬可福音9:33-35:眾人卑微的奴僕:在門徒們第一次爭論誰最大的記錄中,耶穌,是主又是夫子 ,以今天著名的悖論回答了他們古老的問題:「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后的,作眾人的用人。」耶穌從這裡開始轉變他們關於一個人為大的思想,宣告真正為大的不是憑競爭超越他人或奪取權力,而是以展現卑微、自我隱藏、借著成為眾人的奴僕,即使是最卑賤的奴僕的態度來達到的。

  Charles Colson曾於1969年至1973年期間擔任美國總統的特別顧問,他從個人的親身經歷中深知來自權力鬥爭和地位的極大誘惑,他巧妙地說出了世界的權力觀和基督教的權力觀的區別:「沒有任何東西比權力的運用更能區分人的國度和神的國度之間截然不同的觀念了:一個是尋求控制人,另一個是服事人;一個是抬高自己,另一個是降低自己;一個是追求名氣和地位,另一個是提拔卑賤和被蔑視的人。」3

  Charles Colson對基督教領袖發出的智能的警告值得重申:「權力好象是鹽水,喝得越多越渴。權力能夠誘惑最堅定的基督徒脫離基督領袖的真實本質,即服事眾人。站在檯子上的人難以為台下的人洗腳。」4

  馬可福音 10:35-45:犧牲、服事和受苦:「賜我們在你的榮耀里,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當雅各和約翰向主耶穌這樣要求他國度里兩個最顯耀的座位時,他們的自我野心和對10個同伴的全然蔑視之心暴露無遺。他們的請求立即引起其它門徒的惡感,自私的野心永遠是這樣。馬可記錄道:「那十個門徒 就惱怒雅各,約翰。」與雅各和約翰為自己追求榮耀相反,主耶穌在38-45節里呼召門徒「舍己、服事、受苦」5。作家、倫敦全魂教會的前牧師John Scott將雅各、約翰的心態和耶穌走十字架道路的心態做了深刻的對比:

  「然而,在世界上(甚至在教會裡),滿了雅各和約翰之流 ,到處是積極鑽營和追求地位的人,他們渴望榮譽和名氣,以成就來衡量人生,一生夢想成功,對自己抱著極大的野心。

  這種心理與十字架的道路完全不協調。'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他放棄了天上的榮耀和能力,謙卑地做了奴僕,毫無保留、毫無畏懼地將自己獻給一群被忽略和蔑視的人。他為了神的榮耀和有神的形象的人的益處而執著,並願意為此承擔十字架的羞辱。現在他呼召我們來跟從他,不是為我們自己尋求豐功偉績,而是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6

  馬太福音 23:1-12:自卑的要升為高:沒有人像耶穌基督那樣看透宗教的驕傲。在馬太福音23章里,耶穌揭露出狂妄的驕傲、極端的自私、自我膨脹、律法主義和喜愛抬高自己的宗教假冒為善者帶來的欺騙。

  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里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太23:6-8)

  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1,12)

  耶穌論及的那些宗教領袖們脫離了眾人,把他們自己抬高到眾人之上。他們為自己謀取特殊的頭銜、服飾、待遇和人群中的特殊座位。他們喜愛受人注目的公開 事奉 ,喜愛成為聚光燈下的名人。與此相反,耶穌禁止他的門徒使用任何榮耀的頭銜、互稱拉比、或一任何形式高抬自己而損害他們之間的弟兄關係,損害基督和父神在每個信徒中獨特的地位。7

  儘管主反覆地教導謙卑,我們必須承認Andrew Murray(1828-1927),這位親愛的、敬虔的作家和南非的宣教家所說的,在許多基督徒中,謙卑仍是一項被忽略的德行:

  「當我回顧我個人的信仰經歷或世界基督教會的時候,我驚訝 的發現,極少有 追求謙卑 這個基督門徒獨特的品德。在傳道和生活里,在日常的家庭和社會生活行為里,在與基督徒特有的交通里,在指導和值行基督的工作里,多少證據表明了謙卑並沒有被看為是重要的德行。」8

  雖然說起來難以令人置信,在基督清清楚楚地反覆教導之後,門徒們在逾越節的晚餐上還是再次為他們當中誰為大而爭論起來。(路 22:24)我們再次看到我們的主耐心地教導他們不要像地上的領袖那樣思想和行動: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5-27)

  令人痛心的是,門徒所表現的競爭、尋求自我的精神今天仍然存在。其最常見的表現方式就是問這樣一個問題:「誰的教會最大﹖」David Prior在《Jesus and Power》一書中說明了 在 教會 之間屬肉體的 競爭 都是因為比較誰的 教會更大、更好而有的嫉妒和驕傲:

  「 在 耶穌門徒中間的競爭永遠是他身旁的一根刺。這是哥林多教會的老毛病。 (參林前 3:1-15)在今天那些追求更大、更好、比別人更有名氣的大型福音派聚會當中和之間也普遍存在。正是這些聚會的規模 導至 其它不那麼大的聚會產生了嫉妒心,而這種嫉妒心和這些大聚會表現出競爭的靈完全相同 。在過去20年中,我曾參加過四個地方的聚會,這四處的聚會的規模恰巧都大大超出附近聚會。這四個聚會都是聖公會的聚會。最難以克服的障礙是一方面 是 地方教會以人數為 誇耀 ,另一方面 忌妒別人的 成功。競爭是癌症 。 耶穌清楚知道這和他所教導並示範的能力的實際是完全敵對的。」9

  約翰福音13:3-17:彼此洗腳:在門徒們詢問他們當中誰為大的同一個逾越節的晚上,耶穌 借著 為門徒們洗腳展現出他和他的跟隨者在服事中最基本的特性:謙卑、奴僕的角色。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嗎?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約13:12-14)

  我們在這裡看見我們主的記號是僕人的圍巾,而不是牧師的衣袍。如果我們親愛的主為了愛而彎下腰來為門徒洗腳,我們應該歡歡喜喜彎下腰來服事弟兄姐妹。只有當我們學到了什麼是彼此洗腳和以謙卑束腰的時候,我們才有希望在平安和合一中一起生活。

  『Michael Green, Called to Serve, 16』

  約翰福音13:34-35:愛:一個優秀的長老群、一個健康的教會、以及弟兄姐妹之間一切關係的秘訣就是基督的新命令: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 13:34,35)

  因此,我們要像基督愛我們一樣彼此相愛。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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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18 09:50 | 只看該作者
  三樣功課

  我們主 多次講解愛、謙卑和做僕人,這就教導教了我們三樣重要的功課。第一,神恨惡驕傲。驕傲 是 神特別恨惡的七樣罪中 第一個。(箴 6:16-19) 箴言里說「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箴16:5a )這些是厲害的話。聖經還說:「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卻有智能。」(箴 11:2) 雅各在他的信中也有類似的響應:「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 4:6) 神極其痛恨驕傲,他讓保羅的肉身長了一根刺,使他不敢高舉自己而依賴他的創造主。(林后 12:7-10)

  驕傲的一個可怕之處是它的欺騙性;我們也許以為在服事神和其它人,但事實上卻正在服事我們自己。John Scott說的完全對:「毫無疑問,驕傲是傳道人最主要的職業威脅。」10 驕傲的教會領袖 是耶穌基督福音的難處,是魔鬼的主要目標,而且不論他自己以為多有恩賜和多麼重要,他不配做神子民的領袖。

  第二,基督持續不斷的教導愛和謙卑僕人的心志,就表明要人們理解和實行這一原則是何等困難。驕傲和自私一直竭力盤踞和欺騙人心 。悲哀的是 許多基督徒 比較適應 彼拉多 那種有 名氣、鐵腕和獨裁統治的領導方式,勝過耶穌謙卑僕人式的領導。基督教以往2000年的歷史說明,我們對基督教導的精髓的理解進步甚微 。 許多宗派的穢事 、醜惡的權力之爭、受傷的疼痛感、 可憐的嫉妒心存在於我們的教會和我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之中,原因就是我們大部分的思想和行為是被驕傲和自私攪動起來的。教會的領袖們 若 不明白基督關於謙卑、愛心以及做僕人的靈,註定會落到紛爭和分裂裡面。

  第三,我們主的反覆教導表明謙卑、為仆和愛心是基督教會的基本特性。它們彰顯出基督的心和品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5,7,8) 早期的地方教會是一個僕人們的團體 ,以基督的愛為標誌。因此,基督徒的領袖必須是為仆的領袖,不是不聖潔、屬世的大人物。


  僕人領袖的榜樣保羅

  如果你想象不出一位強壯又有恩賜的領袖同時也是一位愛和謙卑僕人,請想一想保羅的生活。他曾是 剛強 驕傲的法利賽人,後來成了溫柔 慈 愛耶穌的僕人。(林后 10:1)神在知識、能力和熱心上給予保羅巨大的恩賜,也賦予他極大的權柄。然而在他得救之後,保羅把他的恩賜和權柄視為建造和保護他人 的方法 、而不是控制他人、使自己高人一等,牟取個人利益的工具。(林后10:8;林后1:24)

  保羅在權柄運用上的自製是他謙卑僕人之心的極好例證。他寧願自己受苦也不讓他信心裡的兒女冒受傷害的危險。(林后1:2-4;13:7)他寧願懇求也不命令;寧願選擇以愛和溫柔待人也不「帶 刑 杖」。(林后4:21;林后10:1,2;13:8-10;加4:20)雖然在必要時他曾使用他的權柄和能力制止過假教師,但是他 對待犯 錯誤的 弟兄所顯出的耐心是驚人的 。 他與他所帶信主的人如此認同,以致於他們的管教 、軟弱和羞辱也成了他自己的 。 (林11:29;12:21;加4:12)他寧願降卑、犧牲自己而使別人在信心上長進和成長,並且更加成熟;(林后11:7,21;13:9)他為了他人而捨棄自己一切所有和益處。(林后 10:33)在每一件事上,他的心思中最重要的事是他的 群羊屬靈的需要。

  作為一個謙卑的僕人,保羅避開自抬身價及高舉自我,他永遠高舉基督而不是他自己:「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林后 4:5)想想下面這個他謙卑服事的例子:儘管他在哥林多生活了一年半,他從來沒有向他們提到過一次他被提到第三層天,在那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林后12:4)的奇特經歷。大約四年以後,當驕傲的哥林多人被假教師的吹噓引誘而墮落在誘惑中的時候,他才不得不透露了他屬天的經歷。(林后12:1-13)在那之前,他沒有講那屬天的經歷,因為他知道許多哥林多人會錯誤地把他奉為偶像。保羅希望他們高舉基督,而不是保羅自己。

  哥林多前書的前四章指出哥林多人崇拜有能力的教師,並在他們周圍形成了小團體的罪惡傾向。保羅在那裡說:「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 誇 口。」(林前2:21a;cf.4:6,7)他提醒哥林多人他和亞波羅都是僕人,不是偶像,「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林前3:6,7)

  保羅以謙卑僕人的方式 表現使徒權柄卻遭到許多哥林多人的誤解,他們當中有的人覺得他軟弱和怯懦,(林前4:18-21;林后10:1-11)這說明認識敬虔的謙卑是多麼困難。但是,正像耶穌基督的生活所顯明的,謙卑不是軟弱和怯懦的表現。雖然耶穌謙卑和柔和,但是他能夠在大庭廣眾下教訓人,能夠迎接激烈的爭辯,能夠帶有極大的權柄教導,能夠面對假冒為善的宗教神職人員的尖刻批評。他以公義的怒氣,拿起鞭子,將兌換銀錢的人趕出聖殿。謙卑不是軟弱無能的癥狀,卻是認識自我、擁有屬神的智能和控制自己的表現。

  謙卑的僕人保羅是基督堅強、勇敢的勇士和領袖。他傾倒出全部力量和熱心服事神、關懷神的百姓。他的一生遭遇過很多衝突、辯 論和 掙扎。他「存心謙卑事奉主」,但曾把一位不肯悔改的信徒交付撒但毀壞他的肉體;曾擊打假教師以呂馬,使他瞎了眼睛;曾責備彼得和巴拿巴的裝假;曾在羅馬法庭和法官前勇敢站立。雖然他曾遭遇許多難處,但他始終以愛和謙卑響應他的弟兄。因為他知道出於驕傲的行為只會使事情變得更糟,且會分裂神的百姓。這是為什麼在保羅的書信,在彼得、約翰和雅各的書信里充滿了愛、忍耐、恩慈、祈禱、赦免、柔和、憐憫,遠遠超過命令。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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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19 10:44 | 只看該作者
  作僕人領袖的長老

  長老是僕人領袖,不是統治者和獨裁者。神不允許他的百姓被小氣、為自我服務的暴君所利用。僕人長老已經選擇了一種服事他人的生活。像基督作僕人一樣,他們為別人的利益而擺上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只有成為愛和謙卑的僕人的長老,才能將耶穌基督無可比擬的生命,向他們的聚會和觀看他們的世界, 單純地彰顯出來。

  但是,一群長老也可能成為一個為自我服務、專橫的領導集團。彼得因此使用和雅各同樣的話語警告亞細亞的長老,不可濫用和高舉領導的權力,「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 5:3)彼得還鼓勵長老們和全會眾要像耶穌自己一樣,以謙卑束腰。(彼前 5:5)保羅也以同樣的心用自己的榜樣提醒以弗所的長老們。在使徒行傳20章19節,保羅述說他如何「凡事謙卑服事主」,並且指示他們也要以同樣的方式事奉主。因驕傲潛在的誘惑,聖經說一個初信的人不能作長老,「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里。」(提前 3:6)

  除了以僕人的靈牧養他人之外,長老之間還要彼此謙卑相愛。他們必須能夠耐心地學會同心、妥協、信服、傾聽、處理不同意見、赦免、接受責備和糾正、認罪、欣賞他人的智能和見解,即使那是出於和他們意見不同的人。他們還必須能夠彼此順服、相互說恩慈和溫柔的話語、容忍他們的同伴、彼此等候、在真理和愛心中敞開心懷。有能力、有恩賜的長老不能濫用他們的恩賜,像有天賦的人有時做的那樣,以離開教會、帶走他們的追隨者為要挾,強行推動他們的主張。這種自私的行為造成醜陋的、世俗的權力鬥爭,威脅了全教會的合一與和睦。

  長老內部的衝突是一個嚴重的、普遍的問題。看見某些基督教的領袖們這樣輕視基督身體的合一、這樣快地分裂基督的身體 ,以便施行他們的道路實在令人觸目驚心。不錯,他們最終也許走上了他們的道路,但是那卻不是神的道路。

  這個問題的解決並不是恢復個人統治和離開教會,雖然這是一條容易的逃避方法。基督的解決方法是謙卑自己,以他的愛去愛、彼此洗腳、悔改、順服、禱告、脫離驕傲、逃避急躁、彼此尊重和相愛。我堅決相信,如果長老們花在彼此代禱上的時間和他們花在彼此報怨上的時間一樣多的話,他們的大多數問題和報怨就不復存在了。這才是神希望長老們向他的百姓所展現的帶領方式。

  長老們一定要知道,牧養生活上的灰心喪氣,難處和衝突都是神用來把他們磨鍊成好牧人、更有主耶穌基督的形象工具。如果他們以順服和信靠來響應這些問題的話,他們就能夠被磨成基督的樣式。一生中有多少事情比得知有人變成了基督一樣的牧人更令人興奮了呢﹖

  長老制的謙卑僕人的特性並不表示缺少權柄。新約中「神的管家」、「監督」、「牧人」、「帶領」這些描述長老的地位和工作的術語表明了權柄和責任。如果小亞細亞的長老們沒有權柄,彼得不會警告他們不要「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作為教會的牧人,長老們被賦予帶領和保護教會的權柄。(徒20:28-31)使用這一權柄的心態才是關鍵所在。

  長老們要跟從基督的榜樣,不是愚笨地揮動他們的權柄。他們不能玩弄計策和權力遊戲,傲慢自大,拒人於千里之外,決對 不能以為他們不需要向同伴和神負責。長老不能成為權威主義者,那不符合謙卑僕人的特點。 巴刻 J.I.Packer,加拿大Regent College著名的神學作家和教授這樣定義、描寫權威主義的危害:

  「在不同領域中運用權柄並不等於權威主義。這裡有一個決定性的分別。說到底,權威主義是 從根腐 壞的權力 。當 所要求的委身無法以真理或道德來辯護 時,那就是 權威主義...人任何形式的權威都可 能以 這種方式墮落。在國家裡,當一個政權無原則地使用權力來維持自身時,那就是權威主義。在教會裡,當領袖們要求控制跟隨者的良心時,那就是權威主義。在高中、大學、學院里,當你被要求在學術上贊同你的教授而不是忠實 於 真 理 的 證 據時,那就是權威主義。在家庭里,當父母親無理指揮和限制他們的孩子時,那就是權威主義。 對著 權威 有 不愉快的經歷通常是 因為 權力墮落、即權威主義 而來 。這樣的經歷所遺留下來的對權威的反感,並由此引發的對各種形式的權威產生的懷疑 上很悲哀,但卻 並不令人感到驚訝。

  權威主義是邪惡、反社會、反人類、最終也是反神的(因為它的核心是自我的驕傲),我對它沒有絲毫讚譽之詞。」11

  當思考保羅和我們的主的榜樣時,我們必須同意,合乎聖經的長老不是發號施令,而是引導。真正的長老不是命令他們的弟兄的良心,而是懇求他們的弟兄聽從神的話。出於愛,真正的長老忍受和承擔來自難以相處的人們的衝擊和問題,保護群羊不受傷害;他們承受別人的誤解和罪,使眾人能夠和睦相處;他們失去睡眠使別人得享安息;為別人的幸福而在時間和精力上擺上巨大的付出;他們將自己視為在權柄之下受管制的人;他們依賴神的智能和幫助,而不依靠自己的能力和聰明;他們迎接假教師的猛烈攻擊;他們保護全群在基督里的自由,鼓勵聖徒的恩賜得以成長、聖徒日益成熟、彼此服事。

  總而言之,用保羅偉大的愛的篇章里的話,我們可以說一位僕人長老「是恆久忍耐...有恩慈...不嫉妒...(一位僕人長老)不自誇 ...(一位僕人長老)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他)自己......(一位僕人長老)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一位僕人長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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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1 08:53 | 只看該作者
第六章 基於聖經的領導結構



  "是要你將沒有辨完的事都辨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多1:5B)


  對於許多人來說 ,教會的管理(也稱作教會的體制 、教會的結構、教會的組織、教會的秩序、或教會的職事 ) 就像教會裡面座位的顏色一樣,是件無關緊要的事。殊不知,很多人的的確確非常在意座位的顏色,但是對他們來說,教會的組織結構根本不重要。然而,我們需要對教會的一般成員漠視教會是如何管理的這件事提出挑戰。教會管理是件非常實際,同時又在神學上事關重大的題目。因此,如果你還沒有很好地思想過這件事,或者你認為它並不要緊,我請你考慮下面幾點。

  不合聖經的教會結構直接造成了對基督信仰的一些最大破壞。例如,使徒去世后僅僅幾十年,基督教會就在地位、權力、以及祭司等觀念上被羅馬人和猶太人所同化。教會體制也因此而被牧師化和聖職化。在基督的名下冒出了結構精密的組織,腐蝕了使徒教會簡單的、家庭式的結構,掠奪了神的子民在基督里崇高的地位和職事。以組織的教會代替了基督在神的子民身上的至高的主權。

  教會的組織結構之所以事關重大還因為它決定了人們怎樣思想和行動。最終它決定了地方教會怎樣行事。我發現具有諷刺意義的是,美國一些福音派的領袖對美國政府的關心程度超過了對教會結構的關心。我懷疑 他們中的許多人會說:「美國政府是什麼樣的結構沒有關係,只要有一種領導形式就行。」然而,我聽到一些福音派的領袖正是這樣談論教會的。

  在現實的情況里,教會的結構比神學更有影向力。 R.Paul Steven 在《解放平信徒 》( Liberating the Lalty )一書中分享了他怎樣試圖裝備教會裡的人,以完成教會的事工卻慘遭失敗的事。而原因乃是 ,正如他發現的,教會的組織結構要求他完成「那事工」。他寫道:「我發現結構事關重要。當教會裡交通的結構使人們難以發現自己的恩賜、或操練愛的服事的時候,宣揚人人都是傳道人是無濟於事的,因為教會結構所傳達的恰恰相反。」

  事實是,任何一個社會,無論是宗教的還是非宗教的,都無法忽視它的 領導結構。這對於基督徒團體尤其真實。因為偉大和準確的原則會 深受 影響。那些深深投入地方教會實際運作的人從親身經歷知道,教會的 領導結構影響著教會內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個大有關係的題目。

  教會當中存在一些極其關鍵的教導問題,是每個思考、關切的基督徒不能迴避的。誰敢說按立女人是件無關緊要的小事呢﹖它無疑是今日教會政體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很有意思的是,對普世運動合一的最大妨礙就是教會領導結構的問題。我要指出,教會的結構既反映和決定了我們的神學,也反映和決定了我們的信仰。

  既然教會的結構關係到實際生活和神學教導,我們必須問:堅持某一個形式的教會領導結構時有沒有聖經根據。我相信這樣的根據是存在的。新約聖經的教導實實在在地、合理地顯明教會的 領導 結構是由一群長老 團隊構成的。

  講到地方教會的組織結構時,由於缺少更好的術語,我使用了傳統的「教會領導」一詞,對許多人來說, 領導 這個詞與官僚和司法機構是同一個意思。然而,新約的 領導 機構表明地方教會主要是牧養的地方,像一個家一樣,為全會眾提供靈里的看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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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1 08:54 | 只看該作者
  長老集體領導的聖經根據

  相信聖經是神絕對無誤的話的基督徒,都贊成教會的實踐和理論必須以聖經的教導為依據。但是,許多現代的學者卻說新約對於教會 領導 一事是含糊不清或沒有提及的。他們因此得出結論,沒有一個人可以堅持一個適用於眾教會的、基於聖經的教會領導模式。因為聖經中沒有這樣的模式。《新約神學》(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一書的作者、富樂神學院前教授 George Eldon Ladd(1911-1982 )曾將這種觀念十分精確地表述如下:「使徒時期的教會 領導 似乎沒有一個標準的模式,在教會神學中,教會的組織結構似乎不是一個基本要素。」雖然這種觀念為今天的學者廣為接受,我們則必須向它發出挑戰,因為它不符合聖經提供的證據。

  新約的作者清晰、廣泛地闡明了長老制度的主要特症。當英格蘭布里斯托爾( Bristol )三一學院前教授 J .Alec Motyer 說「除了長老制度外,新約從沒有暗示教會需要(確實應該建立或容忍)其它的地方領導方式。」時,他抓到了新約真正的靈。

  新約不僅記載了眾多教會裡長老的存在,而且還包含關於長老和對待長老的教導。事實上,新約提供的有關長老的教導多 過 對主的晚餐、主日、受浸、或屬靈恩賜等其它重要的教會事宜的教導。當你想到與舊約相比,新約中避免了繁瑣的規條和教會裡的程序這一特點時,它對長老一事的關注是令人驚奇的。Jon Zens 說:「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嚴肅地思想關於長老的教訓。它們從新約中的各個方面向我們顯明出來,但是,地方教會對於它們根本既不注意,也不完整地施行。」


  初期教會中長老集體治理的一貫模式

  聽了某些學者的談論之後,你會以為聖經對教會的長老以及教會的 領導只 字未提。這是錯誤的。新約中記錄的證據表明,幾乎所有的初期教會都是由一群長老來牧養監督的。這些教會分佈於從耶路撒冷到羅馬有 著 各種不同文化背景的廣泛地區。

  新約中記載著在最初的基督教會裡的長老集體帶領的一貫模式:

  * 猶太和周圍地區的教會裡設有長老; ( 徒 11:30;雅 5:14 ,15)

  * 長老管理耶路撒冷的教會; ( 徒 15)

  * 保羅建立的在特庇 、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 (徒 14:23) 、以弗所 (徒20:17;提前3:1—7; 5:17—25) 、腓立比 (腓 1:1) 、以及革哩底島 (多 1:5) 的教會都是由長老集體帶領的;

  * 根據廣為流傳的彼得前書,在遍及小亞細亞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的各教會中都有長老 們 。 ( 彼前 1:1;5:1)

  * 有強烈跡象表明在帖撒羅尼加 (帖前 5:12) 和羅馬 (來 13:17) 的教會中有長老們 。

  儘管我們有這些長老集體治理的證據,大多數基督徒通常還是以為提摩太、以巴弗和雅各是教會 牧師治會 的 樣扳。 可是,情形並非如此。提摩太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地方教會的牧師。像提多、以拉都和推基古一樣,他主要是使徒的特使。在保羅的照看之下,他是保羅在傳播福音和堅固教會上的夥伴和同工。(徒 19:22) 他是福音的執事,(帖前 3:2) 也做與保羅同樣意義的牧養工作。但是,他總是在保羅的權柄和指導之下。 ( 帖前 3:2;腓 2:19 ,20;林前 16:10;提前 1:3)

  和提摩太一樣,以巴弗也是保羅的福音使者。當保羅居住在以弗所時,他代表保羅在利革谷 ( Lycus Valley ) 服事。 (西 1:7) 以巴弗可能是最先向歌羅西教會傳福音的人, ( 西 1:7 , 8; 4:12 , 13;門:23) 但是當歌羅西書寫成的時候 (A.D.61) ,他與保羅正在羅馬,也沒有返回歌羅西的確定計劃。雖然以巴弗在歌羅西、老底嘉和希拉波立做牧養的工作,(西 4:13) 但是並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他是教會唯一的牧者 。

  雅各是特別在猶太人中間服事的使徒 ( 加 1:19 ,2:9) ,他與彼得、約翰一起被稱為教會的"柱石" (加 2:9) ,然而卻不是唯一的柱石。在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中,在所有猶太人的基督徒中,他是最突出的領袖之一。但是,新約聖經從來沒有清楚地確定他在耶路撒冷教會的正式職務。路加和保羅也沒有點明他與十二使徒以及耶路撒冷的長老之間的關係。我贊同 Bruce Stabbert 的話:「在初期教會的執事分類中,雅各是唯一難於定位的人物。」

  基於約翰在異象里看到的七個金燈台和七顆星,( 啟1:12 ,16:20) 一些學者斷言,啟示錄里的七個天使乃是各個地方教會裡的牧師,然而,主自己解釋了這些記號的意義:七個金燈台是"七個教會",七個星是"七個教會的天使"。( 啟1:20;林前 11:10) 因此,"眾星"是"天使",(伯 38:7) 而不是牧養或報信的人。7即使能夠論證"眾星"真的是人的代表,也無從考證這些代表或報信者的正式職務是什麼,以及他們是否是他們的地方教會的獨一領袖。

  還有其它學者從舊約里找出根據,教導人說教會應該尊從所謂的「摩西模式」。他們不斷地對人說:「難道摩西不是以色列人唯一的領袖,眾長老則是他的助手嗎﹖」「難道牧師不是像摩西一樣而眾長老則是助手嗎﹖」但是,地方教會的牧師完全不代表摩西。如果今天有人是摩西的話,那就是主耶穌基督,他帶領我們一切的作為,他常與我們同在,(太18:20;28:20) 他是我們的摩西,是我們偉大的拯救者。

  我們必須記得,摩西是以色列國獨特的、一次性的拯救者。他不是一個永遠的職份,他是所有敬虔領袖的代表,他的職事和作用是難以描述的。 ( 申 34:10—12;數 12:6—8;出 33:11) 當以色列民眾在他們各自的城裡安居下來以後,帶領他們的就不再是摩西和他的繼承人約書亞,而是當地的長老和祭司家族,神則是他們的君王和牧者。不幸的是,以色列人從來沒有為這個賜福的真理而感恩過。( 撒上 8)

  主張由合乎資格的長老來集體牧養和監督並不是否認神興起有特殊恩賜的人來教導和帶領他的子民。神當然興起過偉大的福音 布 道家、宣教士、教師和 開荒者 來建立教會、恢復真理、教導、校正他的子民,但是,這與教會的治理和組織結構不是一回事。地方教會的組織結構和牧養監督必須掌握在一群合格的、牧養的長老手裡,而不是由一個人負責。上面講到的具有神眾多恩賜的僕人既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地方教會的長老,而許多時候他們不是。地方上的長老需要請求這些有恩賜的人在福音、教導和確定教會的異象方面予以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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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2 08:13 | 只看該作者
  給教會關於長老的教導

  新約不僅提供了由長老帶領教會的例子,還包括對教會如何關心、保護、管教、挑選、恢復、順服和稱呼 (call) 長老的明確的教導,這些都應被視為對所有教會永遠有效的標準。

  * 雅各教導生病的要找教會的長老; ( 各 5:14)
  * 保羅教導以弗所的教會在金錢上支持「勞苦傳道教導人的」的長老; ( 提前 5:17—18)
  * 保羅教導地方教會要保護長老不受虛假的控告,管教犯了罪的長老,恢復跌倒的長老; ( 提前 5:19—22)
  * 保羅教導教會關於合格的長老的資格; ( 提前 3:1—7;多 1:5—9)
  * 對於以弗所教會,保羅說每一個想做長老的要 羨慕善工; (提前 3:1)
  * 保羅教導教會要檢查準備做長老的人的資格; ( 提前 3:10; 5:24—25)
  * 彼得教導教會中年幼的要順從教會的長老; (彼前 5:5)
  * 希伯來書的作者教導他的讀者要依靠、順服長老; (來 13:17)
  * 保羅教導說長老是地方教會的管家、領袖和教師; ( 多 1:7;帖前 5:12;多 1:9)
  * 保羅指出教會要敬重長老,要愛他們,與他們和睦相處。 ( 帖前 5:12 | 3)


  直接給予長老的教導和忠告

  聖經不僅給教會關於長老的教導,保羅、彼得和雅各還直接了當地給長老教導:

  * 雅各告訴長老要為生病的禱告,並用油抹他; ( 各 5:14)
  * 彼得直接勸告長老要牧養、照管教會; ( 彼前 5:1 , 2)
  * 彼得警告長老不可濫用權力; ( 前 5:3)
  * 彼得應許長老當主耶穌回來的時候,他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彼前 5:4)
  * 彼得忠告長老要以謙卑束腰; (彼前 5:5)
  * 保羅提醒以弗所的長老,聖靈立他們在教會裡作監督,牧養神的教會; (徒 20:28)
  * 保羅勸告長老謹防教會裡的假教師 (徒 20:28) ,警惕假教訓持續不斷的威脅; (徒 20:31)
  * 保羅提醒長老要像主耶穌一樣辛勤勞苦,慷慨扶持有需要的人; (徒 20:35)
  * 保羅勸告長老要與眾人和睦相處。 (帖前 5:13)

  這些教導是和那些試圖以舊約里猶太人的長老來為新約里的長老定位的學者格格不入的8 ,在這些學者的眼中舊約的長老基本上是統治者和審判官,他們得出結論,基督徒長老也應該是教會的統治者,而不是教師和牧者。的確不錯,新舊約時代的長老之間確實有合理的、有益的可比性,但是使徒式的長老在新時期里不同於舊約的長老,以那時的長老和猶太會堂的長老 (對此我們知之甚少) 來規範新約長老(保羅的長老 )是試圖曲解了新約里有關長老的教導。與舊約相比,基督徒長老的工作和資格有更清楚的定規。

  新約的、基督化的長老不僅僅是眾人的代表,正如上述經文所表明的,他們也是保護、帶領和教導的符合屬靈標準的牧者,他們照看全群靈里的需要,他們是教會正式的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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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2 08:14 | 只看該作者
  長老制與新約教會的真實性質最相和諧

  地方教會的管理機構為其職分的性質和理念作了註釋。它不是一群烏合之眾,乃是有同樣使命和目標的一組特殊的人。我相信長老式的管理結構既與聖經所啟示的地方教會的真實性質最為吻合,也最能促進這一性質。我們已經在第二章列舉了長老集體治理的三個現實原因:(1)平衡人的弱點;(2) 減輕工作負荷;(3)提供製衡的正式架構 ,現在我們從四方面來思考長老式的管理結構與地方教會本質的互補性:

  教會是弟兄姐妹的家

  在新約里用以描述教會本質的各個不同的術語 ( 身體、新娘、殿、群羊 ) 當中,使用最頻繁的是家這個詞,特別是表現家人相愛一面的「弟兄」一詞。普世家庭教會運動的著名領袖 Robert Banks 在他的《 Paul's ides of community 》一書中觀察到這一點:

  「近年來,雖然保羅關於社區的隱喻,尤其是他關於"身體"的敘述成了一個十分受重視的題目,但是他在"家" 或"家庭"方面的比喻 的應有卻被大大地忽視,或只被輕描淡寫地提及。 9 」

  Banks 對這些用以表達家庭的方式的頻繁使用和重要性做了進一步的評論:

  「基督徒群體和"家庭"之間的對比如此大量運用和頻頻出現表明它必定是最重要的一個比喻... 它比保羅使用的任何其它形像化描述都更能揭示他關於基督徒 團體 的思想。 10 」

  教會的家庭性之所以受到重視,乃是因為只有人類這種親密的關係才能把愛、密切、特權、以及因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和他的死亡帶來的神與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表達出來。因此,基督的地方教會就是弟兄、姐妹聯結在一起的一家。

  這一強有力的家庭式的群體在新約里比比皆是,新約作者對信徒最常用的稱呼便是"弟兄"。彼得稱全世界的基督徒群體為"眾弟兄"。 ( 彼前 2:17; 5:9) 弟兄或姐妹一詞在整本新約中出現了約二百五十次之多,而它們在保羅的書信里尤為多見。

  新約將基督徒的弟兄性這一家庭特 征 以許多實際的方式表明出來:

  * 早期的基督徒在家裡聚會;(羅 16:5;林前 16:19;西:4:15;門:2)
  * 他們共享物質財產;(徒 2:44 ,45;4:32;11:29;羅 12:13 ,20;15:26;林前 16:1;林后 8;加 2:10; 6:10;來 13:16;雅 2:15 , 16;約一 3:17)
  * 他們一同用飯;(徒 2:46;20:11;林前 11:20 ff;猶12)
  * 他們以聖吻彼此問安;(羅16:16;林前16:20;林后 13:12;帖前 5:26;彼前 5:14)
  * 他們親切待客(徒16:15;21:8 ,16;羅 12:13;提前 3:2;5:10;來 13:2; 彼前 5:14)
  * 他們照看寡婦(徒 6:1—6;9:39;提前 5:1—16)
  * 他們在恰當的時候管教他們的成員 ( 林前 5-6;林后 2:1—11;帖后 3:6—15;提前 5:19 , 20)

  弟兄的關係也為管理基督徒之間的關係提供了關鍵的指導原則。(羅14:15 ,21;林前 6:8; 8:11—14;帖后 3:14 , 15;門 16;雅 4:11) 耶穌堅持他的跟隨者是真正的弟兄姐妹,他們當中不可以有人像當時的拉比一樣抬高自己,使自己比同伴高人一等。

  「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綴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里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 ( 太 23:5—8)

  初期的基督徒和他們的領袖完全順服基督關於謙卑和弟兄的教導,拒絕任何特殊的頭銜、聖衣、高座位、以及用高貴的術語來形容他們中間團體的領袖。他們 選擇了長老治會的方式。他們在 聖經的傳統中找到了與他們新的家庭和神學信仰相吻合的管理組織。以色列是一個大家庭,由許多獨立的家庭組成 , 而長老們的集體領導是一種恰當的自治形式,它使每個成員都具有公平的代表。基督的地方教會也是一樣。長老式的 管理 結構也適用於地方教會這個擴大了的家庭觀念 。 長老制允許團體中每個願意並且合格的弟兄充份分擔團體中的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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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2 08:16 | 只看該作者
  教會是無神職的團體

  地方教會是得救的弟兄姐妹的親密無間、充滿了愛的家,是一個沒有神職人員的家。不象 以色列分成聖 品的祭司階級和平信徒 ,初期教會是一場全民運動。基督徒的特點不在於聖品階級 ,而是在於神的靈 來 居住 在一般普通的人中間 ,並借著他們透過聖靈把耶穌的生命向信與不信的世界彰顯出來。

  在新約里沒有從神的全體子民中分別出來的 聖品或牧師階層是個極為重要的真理。在基督寶血所立的新約之中,基督耶穌教會的每一個成員都是基督身體里的聖徒,是君尊的祭司並具有聖靈的恩賜。保羅教導了基督肢體所擁有的眾多恩賜和服事 (林前12章) ,但是他隻字未提聖品階層與平信徒之間有什麼神秘的鴻溝。如果教會裡應該有這樣根本性的區別的話,新約一定會提到的。 然而,新約所強調的是神的子民的合一 ( 弗 2:13—19) ,並且要除去在舊約下存在的祭司和百姓間那種聖品與俗世的區分的觀念。 (彼前2:5—10;啟 1:6)

  許多新教徒的內心深處還是認為只有按立的神職人員才有資格牧養教會、帶領敬拜、主持聖餐、宣告祝福、佈道以及施浸,而一班信徒是不適合執行這些功能的。Majorie Warkentin 在公平、詳細地考察了有關按立的教導后發出警告,說許多新教徒在神職人員按立一事上與按立是聖禮的概念危險地相近。她正確地指出:「某些人堅持只有按立之後才能主持浸禮和主的晚餐,這表明了對按立聖禮的觀念的持守。」Warkentin 所描述的聖 禮 的神職主義的例子即使在保守的新教徒里也是屢見不鮮的。

  請看婚姻諮詢領域的著名先驅 David 和 Vera Mace 在其《 What's Happening to Clergy Marriages 》一書是如何提到新教徒的牧師的:

  「...牧師不單單是一位有權柄的領導者,他也負責教會中所有其它成員被禁止執行的聖職功能。他從按立中領受權力,主持聖禮。並在此直接代表基督,這給予他特殊的、聖潔的馨香之氣。」

  在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雜誌上刊登的"Bibliotheca Sacra"一文中,浸信會牧師John E. Johnson 斷言,牧師的身份和作用與舊約里的先知、祭司、君王以及領導相同。談到牧師作為祭司的作用時, Johnson 說「同舊約的祭司一樣,牧師是正式指派的 分別為聖的職事的一部份,其本質要求最深層次的祭司行為。」13在沒有絲毫聖經支持的情況下,他進一步做出下述評論:

  「和舊約的祭司一樣,牧師最終擔負敬拜服事的責任 。別人可以 負責從安排花束到組織合唱等其它責任,牧師肩負著保持神家尊嚴的重任。他要負責帶領敬拜,幫助其它人準備遇見神。」 14

  關於牧師扮演的君王角色,Johnson 寫到:「牧師的部份身份在於登高眺遠,規劃航線,集合道路上的人群。」 15 Mace 和 Johnson 關於牧師的宣稱是不合乎聖經的、也是過份誇大的,完全貶低了有聖靈內住的神的子民和耶穌基督在他子民中的工作和地位。

  牧師制度不能代表合乎聖經的、使徒教導的基督教。我們真正要反對的謬誤不單單是由一個人來帶 領 全會眾,而是把聖潔的弟兄關係里的某一個人神聖化,使他脫離了弟兄的關係,被抬高到一種不合乎聖經的狀態。其實 現今被按立的 神職人員,無論是傳道人或牧師,就變成是新教中的祭司。

  合乎聖經的長老 職份 不可能存在於神職牧師制度之中。保羅為地方教會建立長老式的領導結構是反對牧師制度清楚的、實際的證據,因為長老 職份 本質上否定了神職制度。在聖經中,長老總是被看為"眾人的長老",或"聚會的長老",卻從來不被看為"神的長老"。長老所代表的是從民眾當中出來的,擔當領導成員的一群人。

  保羅建立教會的時候,從來沒有設立祭司或牧師執行教會的事工。他在建立了教會以後,留下的是一群從信徒里挑選出來的長老,由他們來照看地方教會 。 ( 徒 14:23;多 1:5) 顯然,他認為這 就 是地方教會 一切 的需要。既然地方教會由聖徒、祭司和聖靈裝備的人組成,既然基督以聖靈的位格在每個聚會中帶領 ,任何傳統的宗教陷阱:聖座、聖建築和 祭司、牧師等聖人都是不需要的,也是不能容忍的。為了滿足帶領和保護一個團體的需要,保羅提供了非牧師的、長老式的領導結構,這樣的領導結構 才不會 貶低基督是他子民的主, 也不會 貶低在身體中眾人都是祭司也是聖徒的榮耀,在這身體里每個成員都是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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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2 08:17 | 只看該作者
  教會是一群謙卑的僕人

  我相信使徒選擇長老式的領導系統的一個原因,是它發揚光大了基督徒大家庭的愛和謙卑僕人的特性。新約聖經以和諧的例子表明,當愛、謙卑和服事是一個教會最高目的的時候,分擔領導責任是最理想的領導模式。當這樣的領導模式正常運轉的時候,它比單一的領導模式需要更多的僕人的謙卑心態。為了使長老式的領導更為有效,長老們必須更多顯明出彼此尊重、彼此順服、彼此耐心等候、認真地考慮彼此的興趣和角度,並為了對方而延緩行動。因此,長老制增進了弟兄式的愛、謙卑的心、互相包容、忍耐和彼此依賴,這些都是一個服事的教會的品質。

  更進一步地,分擔式的領導常常比獨自領導更辛苦,它暴露出我們彼此之間對他人缺乏忍耐,我們固執的驕傲,我們的 衝動 ,我們自己的不成熟,我們獨斷專行的本性,我們缺乏彼此相愛和理解,以及我們禱告的不足,它也暴露出我們在謙卑、弟兄相愛和做真僕人的靈等方面是何等不完全和不成熟。像哥林多的聖徒一樣,我們熱衷於知識和公開的恩賜方面的長進,卻不在意在愛心和謙卑上長大成熟。

  我相信今日的教會極需在愛、謙卑和僕人的靈方面的復興。這樣的復興必須從我們的領袖開始,而合乎聖經的長老制度提供了使領袖們學習怎樣在彼此相愛和謙卑中同工的環境。由於長老制是整個教會的縮影,它向整個身體展現出一個愛和服事的活的樣板。所以長老式的集體治理最適合于謙卑僕人的教會。


  教會在元首基督之下

  最要緊的,合乎聖經的長老職份捍衛、倡導?基督在地方教會的超越和地位。耶穌為他的門徒留下一個毫不含糊的應許:只要「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有我在他們中間。」(太 18:20) 使徒們借著聖靈知道,耶穌是他們中間唯一的統治者、元首、主、牧人、監督、大祭司和君王,所以他們選擇了最能反映這一最特別、最根本的基督真理的領導形式。這一觀念對初期的基督徒不是一個理論上的想法,而是一個現實的實際。初期教會真正以基督為中心,真正依靠基督,基督為他們與神之間完全的交通、他們彼此之間完全的交通提供了一切需要。基督無限偉大、 終極 和完全的人格和工作,使 得 任何其它東西都不能減低他是他子民的中心和是他們的豐滿。

  因此在第一世紀,沒有一個基督徒敢接受做教會唯一的統治者、監督和牧師的位置或頭銜。可是今天我們基督徒這樣習慣於稱呼"牧師",以致不能停下來想一想這並不是新約的做法。這是件極為重要的事實,我們絕不能允許我們的傳統習慣在我們的心裡遮蔽了這個重要的真理。只有一群羊和一個牧人 (約 10:16) ,一個身體和一個頭 (西 1:18) ,一個聖潔的國度和一位大祭司(來4:14ff) ,一種弟兄關係和一位長兄 (羅 8:29) ,一個殿和一塊房角石 (彼前 1:25ff) ,一位中保,一位主。唯有主耶穌才是"主任牧師",其它所有人都是他所牧養的。 (彼前 5:4)

  為了將基督在地方教會和其領袖中帶領和同在的實際形像地表現出來,我知道的一個教會在全體長老開會的時候,在主席的座位旁邊放一張空椅子,以此來提醒長老們基督的同在,他是主,他們的地位是被牧養的,他們要借著禱告和神的話來依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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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2 08:18 | 只看該作者
  結論:使徒的一個吩咐

  由於保羅在外邦人的教會裡設立了長老職份 (徒 14:23) ,十二使徒在猶太人的教會同樣也設立了長老職份 (徒15:6;雅5:14) ,新約的作者們將其視為固定了的使徒式的制度。保羅在提多書的一章五節告訴提多和眾教會,只有在設立了合格的眾長老之後,一個教會才能井然有序,他因此吩咐提多設立長老:「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多 1:5) 保羅這樣做反對了傳統的習俗, 因為當時無論是在猶太人的會堂,還是在羅馬人的社會裡,一人領導是司空見慣的。保羅乃是特意選擇了長老們的領導組織,不與社會的標準隨波逐流,他對提多的指導是今天的基督徒應該跟從的使徒的吩咐 (apostolic directive) 。

  然而,許多學者主張只有關於長老本身的教導是適合於所有的教會,而關於長老結構的教導卻不是這樣。他們說保羅關於長老資格的教訓是必須遵守的,關於結構的則不然。有了這樣的區分之後,他們就可以把長老式的結構從教會中除去,將聖經的教導應用於他們自己制定的、 神職式的、單一牧師式的結構中。但是,這種區分是錯誤的。例如,提摩太前書十七章十八節中極其重要的信息如何能應用在單一的牧者身上呢﹖這個教訓只對一群長老構成的團體才有意義。

  故此,我們得出結論,聖經中對著長老的、關於長老的、以及長老結構本身的教導都應該被視為使徒的吩咐(多 1:5) ,是適合於今天的教會組織的標準。當Ladd宣稱:「使徒時期的教會領導似乎沒有一個標準的模式,在教會神學中,教會的組織結構似乎不是一個基本要素。」時,他是十分錯誤的。

  我們應該傾聽瑞士以馬仵士聖經學院 (Emmaus Bible Institute) 聖經教師 Alfred Kuen 對聖經是否能夠指導今日教會之實踐的完全充份性的懷疑提出的嚴厲警告:

  「二十個世紀的基督信仰難道還沒有證明初期教會的方法適用於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是可以最靈活地應用於最多的不同形式、最能夠抵制和反抗逼迫、最能夠為屬靈生命的完全成長提供最大可能的方法嗎﹖

  每一次當人相信他自己比神更聰明,煞費苦心地發展一套"更適合人的心理學"的宗教系統,與我們時代的精神更加一致,而不跟從新約的模式時,他的嘗試註定因為某些看不見的難處所造成的失敗而成為短命的。

  教會裡所有的異端和變異 (deviation) 都來自對聖經和聖經所展示的教會模式的放棄。」

  簡言之,正如 Alfred Kuen 所總結的:「使徒建立的教會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仍然是有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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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3 08:31 | 只看該作者
第七章 使徒行傳中的長老們



  "各地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徒 14:23)

  根據新約聖經註釋家布魯斯( 1901-1990 )說,"使徒行傳是基督徒歷史的第二部書",1路加福音當然的是第一部書,因為記載了早期基督教的歷史並且是唯一對於書信的歷史提供背景,而使徒行傳是自然的研究基督徒長老的開始點。使徒行傳這一本書供給了我們研究長老們最基本的資料,並且包括了兩個重要的關乎長老職份的經文:徒十四與二十章,也供應我們仔細察考初代長老們他們的工作以及研究保羅開拓教會,保羅的教導關於長老職分這件事所不可缺少的資料。


  猶太人基督徒的長老們

  開始的時候,十二個使徒們是基督徒社區的正式監督人,但是在一個更早的時期,沒有記載那是什麼時候,就已經有一群長老們顯出來是完全被會眾所承認,並且使徒們承認會眾中間以他們作為領袖,通常認為初期基督徒是從會堂的制度中把長老的名稱借用過來的,是否這是真實的很難肯定,並且也不是那樣重要的 2 ,不管借用了多少,早期基督徒的聚會確定的不是重組的會堂。舉例來說,在會堂中正式的主持人被稱為"管會堂的"(路 8:49, 13:14;徒 18:8, 17 ),但是基督徒的聚會從來沒有採用這一個名稱,基督的教會是借著一群長老們來帶領,不是借著一個主要的管理者來帶領。

  會堂時期以先領袖們是被稱為長老們的,也是在希臘文舊約聖經中間的猶太人讀者所熟悉的這一幫人,長老們是以色列人中一個最古老又是最基本的組織,就像家庭是最基本的組織單位一樣。以色列人的長老們也是百姓中間的正式代表,因此他們被稱為"民間的長老"(出 19:7)或者是"會中的長老們"(士 21:16),他們是百姓的眼睛,耳朵與聲音,去和以色列的長老們說話就是和百姓們說話(出 4:19,31, 12:3,21,27, 19:7,8;利 4:13-15;申 21:3-8;撒下 5:1,3; 17:4,14;代上 15:25,28 )。

  以色列人的長老們不只是形式上的領袖,雖然對於他們怎樣起源,被選立或者他們的資格沒有解釋。以色列的長老們在舊約聖經中被提起超過一百次,他們重要的領袖角色是借著他們積極的參與每一次在以色列人歷史中關鍵事件中顯明出來的。當他們在埃及作奴隸的時候開始,長老們就提供給百姓領導,神也承認這一些長老們的領導角色,借著差遣摩西到他們中間宣布要把他們拯救出去(出 3:6)。長老們的制度特別的是對一個在列祖的時期,那是像以色列人一個家庭式的社會是很合適的,在摩西與約書亞之後完成帶領整個國家進到應許之地去之後仍然繼續使用的。

  當以色列人在應用許之地定居的時候,每一個城市,每一個支派以及整個國家都有長老團,作為社區的領袖,長老團還要保護百姓,執行管理,加上運用神的律法並且執行法律。按照摩西的法律,以及傳統的做法,長老團要在民事上,以及宗教的事上執行他們的權柄。長老們的角色是一個立法的團體,在舊約聖經被描述在律法部分中,申命記特別的就將要求長老團作審判並且聽訟工作描述出來,(申 19:11,12; 21:1-8,18-20; 22:16-19; 25:7-9;書 20:2-4 ),長老團是一群熟悉法律,也把神的律法有責任經常性的並且公開性的交通給百姓,並且要保證這一切律法都被遵守(申 27:1-8, 31:9-11 )。

  舊約聖經的長老團是一群有智能與知識的優秀者,智能與分辯的觀念是在長老這一個字裡頭暗示出來:"年老的有智能,壽高的有知識"(伯 12:12;王上 12:8,13 )。作為一名長老乃是一位有智能的人並且是一個能輔導別人的人。先知以西結寫下:異像是屬於先知,律法是屬於祭司,智能是屬於長老的:"災害加上災害,風聲接連風聲;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祭司講的律法、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結 7:26),約伯說到神主宰的權柄他把長老們的聰明拿走(伯 12:20;參考,詩 105:22, 119:100;哀 2:10, 5:14 )。

  到了基督的時代,有地方性的與全國性的猶太人的長老團,路加就提到地方性的長老團一次:" 有一個百夫長所寶貴的僕人,害病快要死了。百夫長風聞耶穌的事,就托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求耶穌來救他的僕人。他們到了耶穌那裡,就切切的求他說,你給他行這事,是他所配得的。因為他愛我們的百姓,給我們建造會堂。" ( 路 7:2-5) ,仔細的來說這一些地方性的長老團是誰以及他們與會眾的會堂的關係是什麼,我們無從知道。

  其它在福音書與使徒行傳中間說到猶太人的長老團是提到那一些非基督徒的,他們乃是與耶路撒冷的公會有關的,公會是猶太人最高的法庭,並且新約聖經指出來他們中間有三等人:大祭司,文士和長老們,他們經常出現在新約聖經中,因為他們有帶領的角色,領頭來反對基督並且置耶穌於死地:"從此他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 8:31)。單單從這一點點歷史上面所有的資料,給我們看見這一些長老們乃是非祭司體系,崇高的,重要的人,有財富的猶太人家庭。亞利馬太的約瑟,是馬太福音指明出來是一名亞利馬太的商人,也是其中的一名長老(太 27:57),新約聖經三次提到在整個公會中這個長老團( presbyterion ,路 22:66;徒 22:5; 及若細亞 gerousia 徒 5:21 ),長老職份的結構因此對於猶太人的基督徒是非常熟悉的。

  採取這一個熟悉的體制,我們能肯定知道使徒們的選擇不是一個隨意的選擇,經過禱告與聖靈的引導之下,十二使徒們以及早期猶太人基督社區中間就藉長老團設為領導的一幫人。作為正式的教會會眾領導人,長老團接受為著貧窮的人所有的捐贈並且負起責任來把他們送出去,他們也在教義的事件上審斷,提供輔導並且向會眾講話。

  路加在他早期教會歷史中提過猶太人基督徒的長老團三次,讓我們現在仔細看路加怎樣將長老團的角色通過在歷史的事件中向我們顯示出來。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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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管理並且接受錢財

  路加第一次提到基督教會的長老團是在使徒行傳十一章:

  當那些日子,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內中有一位,名叫亞迦布站起來,借著聖靈,指明天下將有大飢荒。這事到革老丟年間果然有了。於是門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錢,送去供給住在猶太的弟兄。他們就這樣行,把捐項托巴拿巴和掃羅,送到眾長老 ( presbyterous ) 那裡。 ( 徒 11:27-30)

  這乃是猶太人基督徒的長老團和在安提阿的基督徒們打發他們將捐贈送給窮人( A.D.47 ),路加並沒有加以解釋長老團在分送捐款的角色,但是實事就是錢是放在他們的管理底下,就讓我們看見他們是教會正式的代表。因此,他們就代表教會接受奉獻並且要負責作正確的管理。


  presbyterous 字義研究

  希臘文字對於"長老"這一個字是 普利斯比特羅斯 ,他是從一個形容詞普利斯比 而來,他的意思就是"老。"普利斯比特羅斯 是一個比較的形式,意思就是"老一點,長一點,"(路 15:25),然而在許多的例子中這一種比較的力量就消逝了,並且,普利斯比特羅斯 簡單的意思就是"長"或者"年長的人。" 普利斯比特羅斯 這一個名字也帶有作為年齡上以及職位上面的一種稱呼雙重之意,在一些的經文中很困難知道他所特指的是哪一個方面,但是在許多例子中所顯明的是清楚的,要看上下的文字而來定 普利斯比特羅斯 能有的意義:

  (1) 老一點,長一點,好象在提前 5:1 "不可嚴責老年人 ( presbyterous ) ,只要勸他們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

  (2) 社區正式的職位,一位"長老,"如同提前五章 5:17:"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 ( presbyteroi ) ,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雖然年長一點這種嚴格的意義從長老的意義中被除去,有一些其它同義詞,比方成熟,有經驗,尊貴,權柄和尊榮仍然是包括在社區長老團的意義中。因此這裡的名詞"長老"就傳達了正面的觀念:要成熟,要被人尊敬以及有智能。當 普利斯比特羅斯 用在社區領袖的時候,常常是用在複數形式, 普利斯比特羅以 ,這是因為長老的結構在領導職位上是以長老團來做。


  他們斷定教義上的事件

  耶路撒冷是基督教第一個中心,也是十二使徒的基地,但是到了主后四十一年,福音的信息已經擴展到達敘利亞的安提阿這一個大城,他乃是羅馬帝國第三大都市(徒 11:19-22 ),安提阿是在耶路撒冷以北三百一十英里的地方,不像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安提阿的教會的成員有猶太人和一大部分的外邦人,布魯斯 F.F. Bruce 說,"安提阿是外邦人基督徒的城堡," 3 其中兩名領頭的教師是保羅與巴拿巴,他們就是向外邦傳福音使命著名的拓荒者(徒 13:1-14:27;加 2:7-10 )。

  在這兩大基督教早期的中心醞釀著麻煩。在耶路撒冷與猶太地,律法主義者,熱心的猶太人擔憂外邦人得救恩而不來跟從律法與割禮(徒 15:5, 21:20-26;加 2:1-12 ),最後有幾個激進份子到了安提阿,他們的來到使得路加第二次記載著一些猶太基督徒的長老團: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 徒 15:1,2)

  保羅與巴拿巴警覺到錯誤的教導來到安提阿,就努力向這些猶太教的教師們辯論,但是因為這一些猶太教教師是從猶大地來並且宣告說耶路撒冷的教會是他們的家,可能作為他們的權柄(徒 15:4),在安提阿的教會就決定把這一場辯論帶回到耶路撒冷去。

  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

  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 ( 徒 15:4,6)

  聖經註釋家威廉凱利 William Kelly ( 1821-1906 )說,"將進一步問題的討論帶回到問題的發源地,是真實的智能。" 4

  注意到決定要回耶路撒冷是安提阿教會主動提出的這一點很重要,沒有聖經的根據來建議說有一個在耶路撒冷已經組成最高的法庭,在那裡所有的基督教會都要從他們得答案;相反的,在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們需要公開的澄清他們的立場,以及對於外邦人傳福音的原則交通給眾人,所以為著在教會中合一的緣故,為著尊敬耶路撒冷以及使徒們的緣故,這一個未來外邦人福音的中心也是為著打敗假教師的緣故,就差遣主要的領袖們到耶路撒冷去進一步的辯論這一件事(徒 15:2),是安提阿,不是耶路撒冷開始發起這一個會議。

  在耶路撒冷這一個重大的會議,有的時候被稱為"使徒們的會議,"這一個名稱可能暗示給一些讀者就是只有使徒們在一起充分辯論,然而這不是正確的,路加寫著說,"使徒們和長老們聚會商議這事"(徒 15:6)。清楚的"使徒們與長老們,"是教會正式的領袖們聯合在這一場辯論中分享。

  長老團與使徒們緊密的相聯說明出他們在耶路撒冷的教會中重要的地位,雖然長老們不能宣稱像使徒們有同樣的卓越地位,他們確實在那時候代表著在耶路撒冷教會的領導人。使徒們獨特的,宇宙性的使命是要他們外出去傳道,所以當使徒們漸漸離開耶路撒冷的時候,每一天監督教會的責任就變成長老們的。當需要抗衡這可能從耶路撒冷散發出來的律法主義的錯誤(徒 15:5)的時候,長老們的角色是非常的重要。

  因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團與十二使徒有密切的相關,這些第一世紀教會的領導人,保守的猶太人性格,使他們在當時的眾教會中具有獨特的地位和影響。不同意於猶太教的律法主義的福音,這一件事乃使徒們與耶路撒冷的長老團對外邦教會發出最重大的影響。然而沒有明顯的在新約聖經中的證據,說到耶路撒冷的長老團對於外邦人教會有正式的合法權力。

  更進一步的,在會議中達成的一項決定乃是使徒們、長老們與在耶路撒冷教會所有的決定 5 ,不是一個共同由猶大,敘利亞和基利家的眾教會所有的決定,"教會"這一個詞在第四節與二十二節所提過的是在耶路撒冷的教會而不是安提阿的教會,所書寫的信也將這一點明白記載下來:

  那時,使徒和長老(耶路撒冷的)並全教會(在耶路撒冷的),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耶路撒冷),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裡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住你們那裡去。...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 ( 徒 15:22-25,28)

  我強調這一些歷史事實,因為使徒行傳十五章,對於教會會議的權柄,以及教會是否有永遠高於地方教會的法庭,往往會誤導人。舉個例子來說,長老會的學者巴雅各( James Bannerman, 1807-1868 )寫著說,"在這一段紀述中(徒十五)我們有最基本的要素能夠得到一種觀念,就是有一個最高的教會法庭存在,他的權利不僅僅是在眾肢體之上,並且也是在會議所代表的各個不同的地方教會之上,同時長老或者是教會下一級的法庭是同樣包括在這一個限制之內" 6:

  巴雅各的結論,是代表教會的信條而不是根據歷史的、聖經的事實,他的結論自然沒有使徒書信中教訓的支持。提摩太前書是新約聖經中主要的書信論到教會所應當有的規矩,然而在這一卷書中沒有說到任何關於教會的組織結構,或者法庭有權柄高過地方的會眾。當人考慮到在以弗所教會嚴重的教義上面的攪擾時,如果有高過地方的教會法庭卻沒有提到是不可思議的。

  教會頭兩百年的歷史事實就是沒有在教會之間的聯合組織,區會的聯合或者有固定組織上面的結構將教會聯合在一起,在他經典之作裡頭,著名的教會歷史學家以及古典的學者愛德溫郝契( Edwin Hatch,1835-1889 ),在" 早期基督教會的組織 "這一本書理說,沒有任何更高的個人或者是組織的團體是高過地方基督徒的聚會,每一個聚會都是自己管理並且自立,由地方教會的長老團來管理地方教會:

  在第二世紀的過程中,由教會的代表在一起開會開始在基督徒的團體中盛行...

  起初這一些的會議大多是非正式的,有一些著名的有影響力的主教邀請一些附近基督徒的社區來與他自己有會議:這樣一種會議辯論的結果就產生出來某一些的結論,有的時候是用書寫方式寫給其它的教會。收到這一些信件時,往往人們會存著尊敬的態度:因為彼此有強烈弟兄的感覺,彼此中間為敵的態度是少有,在那個時候這樣的信件對其他的教會並無約束的作用,甚至於會議的結論對那一些持不同意見的人也無約束的作用。西比例安( Cyprian, 死於 A.D.258 ),在那時這一些的會議逐漸變成重要,他也是在那一個時候非常強烈的鼓催著教會合一的傳道人─那時的環境會使得他成為權柄人物的支持者,但他強調的宣告每一個教會的獨立性,在他自己的社區的範圍之內沒有一個牧師主教的頭上是有神以外的上級領導。

  但是沒有多久基督教就被羅馬所承認為國教,那時這一種的會議就傾向于越來越多變成不是偶爾性的而是經常性的,並且會議的結論被認為是對在一個區域之內的眾教會有約束性,並且接受這一個結論就成為得到其它處的條件...

  是借著這樣逐步的方式,以至於基督的教會就從原來最早的獨立的地位進到一個大的聯合里。 7

  面對這樣壓倒性的歷史的證據給我們看見"原始完全的並且獨立的每一個地方教會", 8 使徒行傳十五章不能被用來作為有教會之間的組織,在地方教會之上有權柄的法庭的解釋。雖然每一個地方教會開始的時候是一個分開的並且完全獨立的個體,在彼此之間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教會確有不同的重要的聯繫。教會要尋求按照使徒們所教導的成為一個宇宙性的教會(林前 7:17; 4:17; 14:33,36 ),教會之間為著那一些貧苦的教會願意犧牲,彼此願意分享他們的財物,教會也彼此之間發出問候問安的信函,教師們很自由的在各個不同的聚會之間旅行教導,並且所有的信徒都在接待客旅上負起責任來,從各教會來的信徒彼此代禱並且彼此相愛,他們看自己是一個世界性的弟兄團超越過各種文化與種族的界限。

  然而,我們能從使徒行傳十五章學習到關於長老團的責任與地位,教會的長老們要聽要判斷教義上的事件,他們要幫助解決衝突,他們要保護教會從錯誤的教訓中改正過來,他們為著教義,帶有責任來教導他們的羊群,因此長老們一定是那一些認識神的話的人,在一個充滿著敵對事件中,滿了撒但的謊言以及虛假的教導,教會正在饑渴的需要牧養的長老們能夠在真理上有正確的分辯以及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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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3 08:34 | 只看該作者
  他們要提供忠告並解決衝突

  保羅在主后五十七年出現在耶路撒冷 , 將外邦人為著貧苦人的奉獻送給耶路撒冷的教會,這是使徒行傳第三次提到猶太人基督徒的長老們的背景:

  第二天,保羅同我們去見雅各。長老們也都在那裡。保羅問了他們安,便將神用他傳教,在外邦人中間所行之事,一一的述說了。他們聽見,就歸榮耀與神,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他們聽見人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眾人必聽見你來了,這可怎麼辦呢。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吧,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凈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們已經寫信擬定,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與姦淫。 ( 徒 21:18-25)

  這一段經文開始的時候提到雅各自然的引起幾個問題:"雅各是誰?""他在教會中的地位是什麼?"並且"雅各與長老們之間正式的關係是什??"回答這些問題就給我們看見教會領導人本質上的亮光。

  這裡所提到的雅各是——"主的兄弟雅各,"這是保羅稱呼他的方式(加 1:19, 2:9,12;林前 15:7 ),雖然我們可能會好奇雅各在教會中所有的地位,路加似乎對於雅各的稱呼與正式的地位不大有興趣。主要沒有什麼興趣是因為主耶穌給我們關乎弟兄們在主復活的百姓群體中間的教導,該有的態度,主耶穌嚴嚴的警告他的門徒不要象當時宗教領袖們所有的特徵,驕傲去爭那些的名稱地位。他勸訓他們要嚴禁得到在弟兄們的中間這些尊榮的頭銜:"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太 23:6-12 )。

  耶穌的教導實際的應用是在整個新約聖經中可以找到,並且這一段經文是一個好的例子。聖經的作者對於正式的頭銜與地位不感興趣,雖然路加在使徒行傳中提到雅各有四次,他沒有一次指出他在教會中的地位(徒 1:14, 12:17, 15:13-21, 21:18 )。加拉太書一章 (1:19) 似乎將雅各列在使徒的行列中,但是關於雅各的使徒職分在那一段經文當中有一些不大確定的地方。許多在耶路撒冷的人都認為雅各是與彼得約翰有相等的地位,他們是教會的柱石(加 2:9),在耶路撒冷的會議中,雅各是主要的發言人之一(徒 15:13-21 ),雅各的書信是寫給散住在外面的十二個支派的人(雅 1:1),這就讓我們看見他在當時猶太人的基督徒中間所有廣泛的影響以及崇高的地位,也能夠表明他自己個人特出的品格以及像先知一樣令人注意的教導。雅各是被信徒們給以極高的尊敬,而對於猶大的身份人們只能稱他作"雅各的兄弟"(猶 1 ),初期的基督徒對於耶穌的兄弟們都有極高的尊敬(林前 9:5),彼得咐府要通知雅各關於他從監獄中得釋放的消息(徒 12:17),雅各在耶路撒冷會議中帶頭的角色以及保羅與他見面,都表示了雅各毫無疑問領袖的地位,並且在猶太人的基督徒弟兄們中間所有的顯著身份,然而他真正的稱呼與地位卻沒有被特別指出。

  關於雅各與長老們之間的正式關係已經被辯論得很久,在早期基督教的世紀中,人們常常認為雅各是耶路撒冷教會的主教並且長老們是他的教牧人員,其它的人宣稱雅各是第十二位使徒,這一些的觀念都沒有聖經的證據。

  聖經其它地方顯示出來(徒十五章)"使徒們與長老們"彼此相遇作為商討並且共同承認雅各是他們主要的發言人。很不幸的,使徒行傳十五章沒有指出雅各所屬於的團體,然而這裡有一個小小的亮光,那就是他是被算在長老們的行列中,因為路加常常用"使徒們"的名稱來指著那十二個人,特別在使徒行傳十五章里是真實的,然而也有另外一個例外的可能,可以參考徒十四章 (14:4,14) 。那麼雅各既是使徒(加 1:19)又是一位長老(徒 15 )就是可能的,如果這是真實,那麼他就是應當被列在長老們的中間。

  雖然這一段的記載開始於雅各是一個中心的人物,中間的對話明顯的是保羅與眾弟兄(徒 21:18-25 ),注意路加所使用的是複數形式在整段經文中:"問了他們安...當他們聽見之後他們立刻將榮耀歸於神...並且他們對他說...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吧,我們已經...我們寫下等等。"

  在保羅與雅各並且耶路撒冷的眾長老們之間的會議是一個關鍵性的一次,路加回憶說所有的長老們都在場,雖然他沒有一一把數字記下,這一個描述非常清楚的表明出來,那時一個顯著的被承認的長老團存在。在聚會中,保羅,雅各與長老們,兄弟間的交通再一次被恢復,保羅已經離開耶路撒冷有五年的時間( A.D.52 ),他們分享著保羅的報告,關於神在外邦人中所做的事,但是他們在眼前迫切的問題乃是被熱心的猶太人所造成的,很快的就成為那一次相會的中心主題,長老們就把他們所面對的情況加以說明:

  他們聽見,就歸榮耀與神,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他們聽見人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 ( 徒 21:20,21)

  這是一個關鍵的問題,雅各與長老們必須解決。信的與不信的猶太人對於和外邦人作弟兄的事並且外邦人對摩西律法的威脅,給長老們帶下巨大的壓力。因為反對保羅的教師們所流傳的謠言使得猶太人的信徒對於保羅的態度也受了污染。傳說是保羅教導猶太人的基督徒不要給他們的孩子行割禮並且要放棄摩西的教導,這一些的謠言自然是曲扭了使保羅的教訓。長老們就很明顯的陷在兩難之間。但是作為教會的領袖們,他們還要面對這一個敏感的神學問題並且提供答案。他們走在一條很細的繩上,一面是要保護保羅這一位外邦的使者,一面又要保護耶路撒冷的教會,所以他們必須是有智能的輔導,和平使者、以及公正的仲裁員。

  要幫助平息這一個爆炸性的局面,雅各和長老們設計出一個計劃,記錄在二十三到二十五節,在那裡保羅要公開地揭穿這一些在猶太的弟兄們中間虛假的批評,並且長老們要保持他們先前關乎外邦人的救恩,以及怎樣使猶太人與外邦人能和平共處所給於的正確輔導(徒 15:11,19,28,29 ) 9 。保羅認為長老們的判斷,那是一個智能的計劃使得虛假謠言可以解散並且能夠建立與弟兄們中間的和平,所以就依計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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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4 10:20 | 只看該作者
  外邦教會的長老團

  使徒行傳十三章和十四章記載了保羅與巴拿巴第一次旅行宣教 (A.D.48-49) 的記錄,這在基督教歷史中是一個極重大的轉折點,這是一個大膽,新穎的方式把福音傳給外邦人,"開了外邦人通道的門"(徒 13:46,48, 14:27 )。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這幾個城市傳福音建立教會之後,保羅與巴拿巴在回到敘利亞的安提阿之前再一次訪問了這一些新建立的教會。我們現在的研究有深遠重大意義是在他們的訪問的時候,在每一個教會設立了長老。路加記載著說:

  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 (徒 14:23)

  這一段經文記載了基督徒長老們在外邦教會中第一次的出現,顯示了誰制定了在各個教會治理結構的長老職份,並且誰選立長老們。在舊約聖經或者在猶太人基督徒的教會中並沒有長老們開始的紀錄。更重要的,這一段經文對於保羅組織教會的方法上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歷史資料,雖然這是唯一僅僅的一次,路加記載了保羅選立長老們,這一個記錄最可能的用心是將保羅組織教會習慣的做法記錄了下來。

  學者們長久以來承認這一段經文的重要意義,威廉蘭姆斯爵士( William Ramsey, 1851-1939 ),是新約聖經考古學的拓荒者也是對於路加歷史記錄研究的專家,他說:

  因此很明顯的,保羅在各處他所建立新的教會中選立長老們,在我們的假設中這是正確,也是路加這一個歷史學家所有系統的說明,我們就必推論這第一次事件是給我們來作為對於以後要發生的事件一個預表的例子,當保羅指派提多也做選立在革哩底各城市的長老的時候,他毫無疑問的會想到所跟隨保羅看到的同樣的方法。 10

  萊特服( J.B.Lightfoot,1828-1889 ),是一位聖公會的主教也是在他的時期對於新約聖經研究中間最著名的一位,也說到:

  在他們第一次舉行宣教的事上,使徒保羅和巴拿巴被記載怎樣在每一個教會中選立長老們,毫無疑問的在所有日後的弟兄們中間也照樣實行這一個原則。但是在這裡被提到,因為在這過程的模式里,留給我們一個預表,那就是使徒們在別的地方同樣情形之下會怎樣做。 11

  因為保羅是基督特別的使徒,也是外邦人的教師(提前 2:7),他在這一些新建立的教會中所做的,應當對於我們有重大的意義,在神主宰的旨意和神的恩賜中,保羅是一位"聰明的工頭"(林前 3:10),他在建立初期外邦的教會的事上是成功的。羅蘭愛倫 Roland Allen 提醒我們"在超過十年的時間裡,保羅在羅馬帝國中加拉太省,及馬其頓省,亞該亞省和亞細亞省,四個省份里建立了都有教會。在主后四十七年之前這一些省份中沒有教會,主后五十七年保羅能夠說好象他的工作已經完成" 12 ,事實乃是保羅看見設立了長老團在策略上是有很重大意義。

  使徒行傳十四章 14:23 所提供歷史資料也是重大的,因為在他寫給教會的書信中,保羅沒有用長老等詞句或者指明他選立了長老。舉例來說,在寫給加拉太的書信中,主后四十九年(那就是寫給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等地的教會),為了改正他們在教義上的錯誤,保羅從來沒有一次提出長老團或者任何其它的領袖,他直接的寫給教會的弟兄們,我們只知道從徒十四 14:23 章那裡,在這一些教會中已經選立了長老們,所以這一段經文讓我們在研究長老職份以及保羅書信上提供了寶貴的歷史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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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4-1-24 10:20 | 只看該作者
  在加拉太省的教會中設立長老團

  當他們不在的時候保羅和巴拿巴知道每一個地方教會需要有一些治理結構,雖然教會在極短的一段時間中沒有長老團,他們仍然能夠組成為教會(徒 14:23),因此長老團的服事不是一個地方教會能夠存在的必要條件,聖靈的同在是唯一主要的因素。但神不會忽略人有領導的基本需要,如果沒有了領導和結構沒有一個社會能夠運作,基督地方教會也沒有例外。甚至於在天上,在神寶座的周圍,有二十四位長老們坐在寶座上(啟 4:4)。所以當聖靈領導下,教會聰明的建立者,保羅和巴拿巴就選擇了長老的制度來治理,並且為著每一個教會選立了一群的長老們。

  路加寫著說,"當他們選立了每一個教會的長老團,"這一句"在每一個"就代表了希臘文的介詞 卡他 (kata) ,在這裡,是被用來作為個別的意義,意思就是"在每一個的教會中," 13 這一段經文的字面可以翻譯成:"為著他們一個教會一個教會的選立長老們。"因此每一個地方教會都有使徒們所選立的長老團。

  保羅是按照耶路撒冷教會所有的運作以及在其它猶太的會堂所做得(雅 5:14),借著選立每一個教會的長老團,我們能夠確定當保羅選立長老時是聖靈領導他的,那是一個仔細的小心的決定,他能很容易的選立一個人在地方教會中作"主要的治理者",就如同在各個猶太會堂中間所有的例子,但是他不這樣作,相反的,他選擇長老團的職分,因為更能適合基督地方教會的本質(參第六章)。

  保羅選擇每一間新的教會的肢體中有長老團,保羅能夠儘快的在他們信主之後就選出長老團的原因,乃是這一些人已經在舊約聖經上有了學習,並且已經在會堂的生活中參與,這一些敬畏神的外邦人和猶太教中間的歸主者已經認識神和聖經,這一點不是所有新建立的教會都如此。

  "選立"這一個字是從希臘文的動詞 凱揉湯尼歐 ( cheirotoneo )而來的,在這裡這一個動詞的意思是"選定,""指定,"或者"選擇,"很不幸的這一個字常常被誤解,造成許多的困擾和與辯論。早期教會中的人,像著名的希臘演說家與註釋家約翰克理斯頓( John Chrysostom, A.D. 344-407 ),就使用了這一個字來作為按手來按立的說法 14 。在路加的日子,這一個字一點沒有與按立或者按手有關係,事實上路加在別的地方使用了一個清楚的希臘文動詞( epitithemi )來指定按手這一個詞,不是他在這裡所用的(徒 6:6, 8:17,19, 9:12,17, 13:3, 19:6, 28:8 ),在這一段經文 (徒 14:23) 中沒有一點點陳述或者暗示按手或者是一種特別的按立的儀式。

  其它的聖經註釋家也堅持這一個字的字根意思指出借著大眾投票選舉( 凱揉湯尼歐 , cheirotoneo 這個字是由兩個字所組成,"手"( hand, cheir )和"伸出"( stretch, teino ),因此是"伸出手") 15 。他們宣稱教會的創立者只是在教會選擇長老團的時候作主席而己,然而,這一個宣告,是與上下經文明白的語句相反的, 凱揉湯尼 有可能意思是選舉,但是他也有一個選定或者選擇是不借著投票方式而產生的意思,要按照經文以及使用的方法,才能決定這一個字的意思,在這一段經文的例子中,是毫無疑問"選立"是唯一可能的意思。

  和這一些翻譯相對照的是,所有的希臘文的辭典與字典以及所有近代英文聖經的翻譯,都同意 凱揉湯尼歐 的翻譯是"選立 16 ,"因此應當沒有為著在使徒行傳十四章的經文中這一個詞的意思來辯論的餘地。這一個詞在這一段經文中根本不能證明是有按立,按手或者由會眾來選舉長老的意思,路加使用的是一個十分好的希臘文字,來說明保羅和巴拿巴為著各個不同的教會選立長老團所作的事,問題在翻譯的時候不是路加所選擇的字,而是聖經翻譯者在修辭學上所造成的錯誤。

  正如同布魯斯 F.F. Bruce 正確的說到,"這個動詞的本身一點沒有告訴我們關於怎樣選定的方法 17 ,"路加沒有告訴我們會眾在這一個選立新長老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能路加預期他的讀者能夠明白在使徒行傳六章選立那七位執事的時候所有的模式,是在後來選立長老的時候所使用的,因此"選立"這一個動詞就為著整個選立的過程,仔細的查驗,並且服事上設立作了一個總結。

  如果這一個假定是正確,那麼保羅和巴拿巴就是教會正式的領導人,他們已經引導長老選立整個的過程,就好象使徒們在使徒行傳六章所作。保羅和巴拿巴會正式的將第一批的長老們放在他們的服事崗位上,當然會眾參於查驗及選出合適的人選(參照十四章)。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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