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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徒 14:23)
根據新約聖經註釋家布魯斯( 1901-1990 )說,"使徒行傳是基督徒歷史的第二部書",1路加福音當然的是第一部書,因為記載了早期基督教的歷史並且是唯一對於書信的歷史提供背景,而使徒行傳是自然的研究基督徒長老的開始點。使徒行傳這一本書供給了我們研究長老們最基本的資料,並且包括了兩個重要的關乎長老職份的經文:徒十四與二十章,也供應我們仔細察考初代長老們他們的工作以及研究保羅開拓教會,保羅的教導關於長老職分這件事所不可缺少的資料。
猶太人基督徒的長老們
開始的時候,十二個使徒們是基督徒社區的正式監督人,但是在一個更早的時期,沒有記載那是什麼時候,就已經有一群長老們顯出來是完全被會眾所承認,並且使徒們承認會眾中間以他們作為領袖,通常認為初期基督徒是從會堂的制度中把長老的名稱借用過來的,是否這是真實的很難肯定,並且也不是那樣重要的 2 ,不管借用了多少,早期基督徒的聚會確定的不是重組的會堂。舉例來說,在會堂中正式的主持人被稱為"管會堂的"(路 8:49, 13:14;徒 18:8, 17 ),但是基督徒的聚會從來沒有採用這一個名稱,基督的教會是借著一群長老們來帶領,不是借著一個主要的管理者來帶領。
會堂時期以先領袖們是被稱為長老們的,也是在希臘文舊約聖經中間的猶太人讀者所熟悉的這一幫人,長老們是以色列人中一個最古老又是最基本的組織,就像家庭是最基本的組織單位一樣。以色列人的長老們也是百姓中間的正式代表,因此他們被稱為"民間的長老"(出 19:7)或者是"會中的長老們"(士 21:16),他們是百姓的眼睛,耳朵與聲音,去和以色列的長老們說話就是和百姓們說話(出 4:19,31, 12:3,21,27, 19:7,8;利 4:13-15;申 21:3-8;撒下 5:1,3; 17:4,14;代上 15:25,28 )。
以色列人的長老們不只是形式上的領袖,雖然對於他們怎樣起源,被選立或者他們的資格沒有解釋。以色列的長老們在舊約聖經中被提起超過一百次,他們重要的領袖角色是借著他們積極的參與每一次在以色列人歷史中關鍵事件中顯明出來的。當他們在埃及作奴隸的時候開始,長老們就提供給百姓領導,神也承認這一些長老們的領導角色,借著差遣摩西到他們中間宣布要把他們拯救出去(出 3:6)。長老們的制度特別的是對一個在列祖的時期,那是像以色列人一個家庭式的社會是很合適的,在摩西與約書亞之後完成帶領整個國家進到應許之地去之後仍然繼續使用的。
當以色列人在應用許之地定居的時候,每一個城市,每一個支派以及整個國家都有長老團,作為社區的領袖,長老團還要保護百姓,執行管理,加上運用神的律法並且執行法律。按照摩西的法律,以及傳統的做法,長老團要在民事上,以及宗教的事上執行他們的權柄。長老們的角色是一個立法的團體,在舊約聖經被描述在律法部分中,申命記特別的就將要求長老團作審判並且聽訟工作描述出來,(申 19:11,12; 21:1-8,18-20; 22:16-19; 25:7-9;書 20:2-4 ),長老團是一群熟悉法律,也把神的律法有責任經常性的並且公開性的交通給百姓,並且要保證這一切律法都被遵守(申 27:1-8, 31:9-11 )。
舊約聖經的長老團是一群有智能與知識的優秀者,智能與分辯的觀念是在長老這一個字裡頭暗示出來:"年老的有智能,壽高的有知識"(伯 12:12;王上 12:8,13 )。作為一名長老乃是一位有智能的人並且是一個能輔導別人的人。先知以西結寫下:異像是屬於先知,律法是屬於祭司,智能是屬於長老的:"災害加上災害,風聲接連風聲;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祭司講的律法、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結 7:26),約伯說到神主宰的權柄他把長老們的聰明拿走(伯 12:20;參考,詩 105:22, 119:100;哀 2:10, 5:14 )。
到了基督的時代,有地方性的與全國性的猶太人的長老團,路加就提到地方性的長老團一次:" 有一個百夫長所寶貴的僕人,害病快要死了。百夫長風聞耶穌的事,就托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求耶穌來救他的僕人。他們到了耶穌那裡,就切切的求他說,你給他行這事,是他所配得的。因為他愛我們的百姓,給我們建造會堂。" ( 路 7:2-5) ,仔細的來說這一些地方性的長老團是誰以及他們與會眾的會堂的關係是什麼,我們無從知道。
其它在福音書與使徒行傳中間說到猶太人的長老團是提到那一些非基督徒的,他們乃是與耶路撒冷的公會有關的,公會是猶太人最高的法庭,並且新約聖經指出來他們中間有三等人:大祭司,文士和長老們,他們經常出現在新約聖經中,因為他們有帶領的角色,領頭來反對基督並且置耶穌於死地:"從此他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 8:31)。單單從這一點點歷史上面所有的資料,給我們看見這一些長老們乃是非祭司體系,崇高的,重要的人,有財富的猶太人家庭。亞利馬太的約瑟,是馬太福音指明出來是一名亞利馬太的商人,也是其中的一名長老(太 27:57),新約聖經三次提到在整個公會中這個長老團( presbyterion ,路 22:66;徒 22:5; 及若細亞 gerousia 徒 5:21 ),長老職份的結構因此對於猶太人的基督徒是非常熟悉的。
採取這一個熟悉的體制,我們能肯定知道使徒們的選擇不是一個隨意的選擇,經過禱告與聖靈的引導之下,十二使徒們以及早期猶太人基督社區中間就藉長老團設為領導的一幫人。作為正式的教會會眾領導人,長老團接受為著貧窮的人所有的捐贈並且負起責任來把他們送出去,他們也在教義的事件上審斷,提供輔導並且向會眾講話。
路加在他早期教會歷史中提過猶太人基督徒的長老團三次,讓我們現在仔細看路加怎樣將長老團的角色通過在歷史的事件中向我們顯示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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