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ruth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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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神,再偉大的母親也是一個」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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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2-6-17 01:33 | 只看該作者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2-6-16 00:50
馬利亞有沒有認她的兒子是她的主?讀一讀經文就知道。

1:41 以利沙伯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里 ...

你引用的經文並沒有說明馬利亞認她的兒子是她的主。

主還是她沒懷孕前的那個主,那個讓她受孕的,兒子還是兒子,在她肚子裡面。

也許馬利亞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所懷的是神的兒子,但並沒有把他當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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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7 08:34 | 只看該作者
你的邏輯那裡去了。你說耶穌是神,又說面對神,母親只是婦人。豈不是說耶穌對母親只視作一個婦女。注意這裡婦人是不涉及信仰的。


這個故事所涉及到的都是信仰,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這是瑪利亞的信仰告白。瑪利亞知道她所面對的是神子耶穌,人類的救主,因此,當瑪利亞聽到「婦人」這個稱呼時,並沒有像人的母親那樣,為自己感到委屈,或者訓斥耶穌,或者質問耶穌,而是不可思議地對旁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這就是順服的邏輯,因著順服,一個普通的婦人,成為偉大的母親,因著母親的順服,神子耶穌施行了變水為酒的神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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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1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06:08
神子耶穌,「以父的事為念」,像你這等終日以吃吃喝喝為生活重心的自擾庸人,當然不能明白了。你不敢離家 ...

以父的事為念就可以私自不告訴父母偷偷跑了三天么?這叫順從?

先不說你辦的是否「大事」,你辦「大事」可以啊,總得打個招呼啊。這個行為本身就足以證明,耶穌根本不「順從」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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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3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06:24
你承認亞當挪亞是人類的祖先嗎?

如果連自己的父母都不認,還談什麼「人類祖先」呢? 你不認你父母,你「婦人」會不會先給你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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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4 | 只看該作者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2-6-16 07:25
確實是這樣。我們應該效法馬利亞尊主為大的榜樣。

是啊,所以基督徒要學耶穌,管自己的父母叫「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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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2:56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3
如果連自己的父母都不認,還談什麼「人類祖先」呢? 你不認你父母,你「婦人」會不會先給你一巴掌?: ...

你有手有腳,想喝水,卻懶得動彈,命令你的母親給你倒水去,無論你認不認你的母親,你母親都應當教訓你,讓你明白你不過是人子,想喝水,自己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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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2:5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9 03:20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1
以父的事為念就可以私自不告訴父母偷偷跑了三天么?這叫順從?

先不說你辦的是否「大事」,你辦「大 ...


「可以私自不告訴父母偷偷跑了三天」,這是你的私貨,不是聖經的教訓,典型的歪解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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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3:0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20 04:43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1
以父的事為念就可以私自不告訴父母偷偷跑了三天么?這叫順從?

先不說你辦的是否「大事」,你辦「大 ...


十二歲的男孩子離家出走三天,除了神子耶穌以外,沒有一個人子(包括我的兒子,你,以及你的兒子)是「以父的事為念「,而是因為反抗父母的管教,或者負氣逃跑,或者以出走報復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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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03:55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2:56
你有手有腳,想喝水,卻懶得動彈,命令你的母親給你倒水去,無論你認不認你的母親,你母親都應當教訓你, ...

你的問題很好,想喝水懶得動彈都不應該改,跟父母打聲招呼那麼難嗎? 你的理解恰恰再次證明了耶穌根本沒拿父母當回事兒,整個他們倆就是透明人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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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04:02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2:58
「可以私自不告訴父母偷偷跑了三天」,這是你的私貨,不是聖經的教訓,典型的歪解聖經。 ...

那麼如果告訴了,怎麼會父母都不知道他跑哪兒去了呢? 你給出聖經是怎麼說的吧。

「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這句話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耶穌是偷偷跑掉的,根本沒通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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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7:0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9 07:43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04:02
那麼如果告訴了,怎麼會父母都不知道他跑哪兒去了呢? 你給出聖經是怎麼說的吧。

「他母親對他 ...


你怎麼總是這樣斷章取義,挑出一句話,然後把你的私貨塞進去,歪解聖經?把原文引用出來,看看聖經是怎麼說的:
46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里,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47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
48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 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49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譯: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
50 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
51 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 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 。
52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或譯:年紀),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看到沒有,儘管肉身的父母並不明白什麼是」以父的事為念「,但是,神子耶穌還是順從了肉身的父母。聖經的記載清清楚楚,你如此斷章取義,無非出於反基的動機,惡意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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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7:2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9 07:47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4
是啊,所以基督徒要學耶穌,管自己的父母叫「婦人」


基督徒更要做孝敬父母:

【提前五 8 】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看看馬太福音中的記載,耶穌譴責那些自以為孝敬父母的法利塞人:(15:2)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15:3)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15:4)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15:5)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15:6)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15:7)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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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21:16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7:09
你怎麼總是這樣斷章取義,挑出一句話,然後把你的私貨塞進去,歪解聖經?把原文引用出來,看看聖經是怎麼 ...

看到了,這更證明了耶穌不拿父母當回事兒。

既然「順從」,當初為啥不事先告訴父母呢?就算你去聽道很「重要」,事先告訴父母就那麼難嗎?這算什麼順從?既然這時候可以跟父母「下去」了,顯然「父的事」並不是那麼重要了

歸根結底,耶穌為什麼不事先告訴父母?父母擔心他三天,事後連愧疚都沒有,還振振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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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21:23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7:28
基督徒更要做孝敬父母:

【提前五 8 】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 ...

你說的耶穌十二歲時的行為恰好用實際行動否定了這些啊。 如果說沒有否定,那麼唯一的解釋就是「孝敬」父母和「愛」父母是兩回事兒。也就是說,耶穌自己恰恰就是那「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的人。

自己偷偷跑了不事先告知父母,算什麼樣的「孝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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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2:35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21:16
看到了,這更證明了耶穌不拿父母當回事兒。

既然「順從」,當初為啥不事先告訴父母呢?就算你去聽道很「 ...

拿出聖經原話來,聖經的原話很清楚,耶穌順從父母,儘管父母不能理解,但是貴為神子的耶穌,還是順從了父母——這是聖經上明白無誤的話語。

至於你的「證明」云云,全部是你的私貨,沒有聖經依據,不過是你為了反對耶穌,抵擋救恩的胡攪蠻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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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20 02:38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2:35
拿出聖經原話來,聖經的原話很清楚,耶穌順從父母,儘管父母不能理解,但是貴為神子的耶穌,還是順從了父 ...

不打招呼是什麼「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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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2:41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21:23
你說的耶穌十二歲時的行為恰好用實際行動否定了這些啊。 如果說沒有否定,那麼唯一的解釋就是「孝敬 ...

你這麼解釋,這麼理解,只能說明你對耶穌基督充滿仇恨,奉勸你一句,憑著你的解釋和理解,否定不了耶穌基督對人類的救贖,只能讓你在罪的泥潭裡打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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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20 02:52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2:41
你這麼解釋,這麼理解,只能說明你對耶穌基督充滿仇恨,奉勸你一句,憑著你的解釋和理解,否定不了耶穌基 ...

這不是俺怎麼理解,而是聖經寫的事實如此!耶穌沒有告知父母,自己偷偷跑掉去聽講,是不是事實呢?不告訴父母而離開三天,算什麼「順從」?任何人都不能認為這算是順從父母吧。

這是一個基本的人倫關係,不需要任何「解釋」。後來不過是父母來拉他回家,他不得不「順從」而已。這樣的「順從」完全是被迫的,而絕對不是主動順從。這樣的「順從」進一步證明,耶穌不愛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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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3:15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6-20 02:52
這不是俺怎麼理解,而是聖經寫的事實如此!耶穌沒有告知父母,自己偷偷跑掉去聽講,是不是事實呢?不告訴 ...

看來「偷偷」」不打招呼「是你喜歡的私貨,聖經里可沒有這麼寫,聖經里一清二楚地寫著耶穌順從他們(父母)。我早就說了,你若不打招呼偷偷跑掉,你父母一發現,就應當在第一時間裡報警,然後發動所有的親朋好友張貼尋人啟示,免得你流浪在外吃苦挨餓,更怕你落入罪犯的手中,你的人生就會因為你的離家偷跑而被徹底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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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20 03:22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3:15
看來「偷偷」」不打招呼「是你喜歡的私貨,聖經里可沒有這麼寫,聖經里一清二楚地寫著耶穌順從他們(父母 ...

聖經里寫得清清楚楚,父母找了他三天!如果打了招呼,父母還用那麼找嗎?有這樣「順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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