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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同往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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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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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14 13:5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8 子竹青青 的帖子

謝謝青青妹妹。不打不相識,你也是一個率真,坦誠的人,感謝主讓我能夠認識你。希望我們有更美好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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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7-14 23: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1 同往錫安 的帖子

「交通」是什麼意思,總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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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15 13: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2 mapleave 的帖子

相識,相交,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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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16 11:43 | 只看該作者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9 解說

在寫作《海德堡要理問答》的時代,創造的教義並不如意料中的有太大的爭論。今日已經不是這樣了。今天這個時代,甚至連一些基督徒似乎也想貶抑上帝在創造上的偉大。無可置疑地,這當然是受到進化論這個假學說的影響。演化論最基本的要素可作如下的陳述:我們所見的物質宇宙被視為是永恆而不斷變化的。極大量的時間──加上機率──根據推測地產生了宇宙目前的樣式。

我們很難找到比這個更與聖經相違背的理論了。然而,奇怪的是,今天有許多基督徒想要調和這兩者──創造和進化──稱之為神導進化論(theistic evolution)。按照這個方式,我們就以為,基督徒可以信上帝,而──與此同時──也同意當代科學家群體對進化過程的描述,而這個過程是需要幾百幾十億年的。

持這個妥協立場者的主要論點,是宇宙看起來非常地老。他們斷定上帝不會誤導我們,如果祂所造的萬物看起來有這麼長的年歲──但是他們事實上它們根本沒有這麼老。我們的回答是,這是一個假罪名。當上帝讓祂所造的萬物看起來是這個年歲時,祂並沒有要誤導任何人。祂要作的,是要彰顯祂的權能。我們不能從一些聖經的奇蹟中清楚地看出這點嗎?在這裡,我們只要提到三個神蹟就夠了:奇蹟似供應的油(《王下》4:1-7),水變酒(《約》2:1-11),以及餵飽五千人(《太》14:15-21)。在這些奇蹟中,上帝都顯明了祂創造的大能。而在每一個例子中,每件立時出現的東西都帶有一定的年歲。例如,婚宴中的酒,是陳年老酒,所以才非常可口。事實上,就它的品質來說,必須是老酒。但是我們知道當他們喝的時候,基督才剛剛創造了這酒。難道我們的主是要誤導人嗎?不,當然不是。祂只是顯出祂神的能力而已。

從聖經的資料來看,很清楚的,人並沒有演化的背景(人不是來自演化)。我們是從這些事情知道的: (1) 創世記不只說到神從地上的塵土創造了亞當(2:7),也說到人的死,是歸回地上的塵土(3:19)。受默示的作者摩西,將這兩者看成是平行的。既然人死後不是回到任何人類之前的形式(prehuman form),很明顯地,摩西並沒有要我們認為我們是來自這些形式。(2) 我們也知道,「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提前》2:13)通過生殖的演化過程是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的。任何族類,男性與女性在不同的時代分別演化是不可能的。發生這件事唯一的可能是上帝直接創造了他們。有些人因此願意承認,的確是上帝造了人──所謂的「立刻」(on the spot)──以成人的外貌。但是他們卻在他們所謂的其他被造界的年齡的「問題」上跌倒。 (3) 在保羅最偉大的新約書信中,有一段經文非常重要(《羅》5:12-21)。只有當歷史的起點時,上帝真的造了一個人,我們才能在某些小程度上明白我們是怎麼樣變成今天這個樣子的。我們也可以明白為什麼人都是罪人。不僅如此。我們也能明白上帝能透過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創造新的人類。

聖經的各個教義之間是彼此聯繫的,它們構成一個系統。只有當我們接受──也相信──聖經所教導的教義系統,我們才能經歷到我們所需要的安慰和確信。一方面,我們明白當我們在與基督的團契中,上帝對我們是恩慈與憐憫的。但在另一方面,我們的安慰不只是建立在上帝的恩慈的基礎上,也建立在一個事實,就是祂是全能的上帝,創造了宇宙萬物。因為祂創造了萬物,要管理它們,對上帝來說就不是困難的事。甚至那些能讓我們的想像吃驚的事,也不在祂的掌管之外。例如,死的問題。一個人死了。我們將他的身體埋在墳墓中。我們盡所有的力量保存這個身體(按照很多聖經的先例)。但是我們知道它終將(請按照字面的意思)腐朽。那麼,我們怎麼可能相信這個身體會在末後的日子重新復活呢?答案是──也是唯一可能的答案──我們不知道它究竟會如何發生。不過,別忘了,我們相信創造的真理時,並不覺得太困難!展現在我們眼前的,是這個奧妙的宇宙──是上帝創造的。祂說有,就有。祂用了六天的時間,使這個宇宙達致完全。因此,為什麼我要懷疑祂能使我朽壞的身體復活呢?

「從無生有」(ex nihilo)的創造的教義,是基督教基本的教導。即使我們沒有聖經的神──以及歷史上耶穌基督這號人物──的啟示,如果我們不信,仍然是「無可推諉」地(《羅》1:20)。但是,我們的確擁有神在耶穌基督裡的自我彰顯。我們的主行了很多奇妙的大事。祂顯示了祂是會說話的,是「說有就有的」。按照祂的命令,事情就發生了。創造的教義是我們所認信的。我們絕不可容讓我們的想法,朝貶低上帝令人敬畏的能力的方向上走。

科學只能處理已經存在的事物,它沒有特殊的能力看透事物,告訴我們它們是如何存在的。不能,在這點上我們只能單純地相信(演化論者的「相信」,和基督徒是完全一樣的。但是他寧可相信被造的,也不肯相信造物主)。因為「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11:3)。願上帝容許,在不虧損其榮耀和尊貴的前提上,我們能信靠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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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17 04:08 | 只看該作者
問27:你所了解的神的護理是什麼?  
        
       答:護理是神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a),如同用他的手一樣,仍因托住天地 萬物(b),以至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收飢荒(c),食物飲料,健康疾病(d), 富足貧窮(e),一切都並非是偶然而生,乃是出於神的手(f)。

  (a) 使徒行傳17:25,27-28,耶利米書23:23-24,以賽亞書29:15-16,以西結書8:12
  (b) 希伯來書1:3
  (c) 耶利米書5:24,使徒行傳14:17
  (d) 約翰福音9:3
  (e) 箴言22:2
  (f) 馬太福音10:29,箴言16:33


  巧合,命運或神的護理?

  約瑟對他的兄弟們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 50:20)。 他們把他賣為奴隸,要藉此除去他。同時,神插手此事:他允許約瑟被賣到埃及,好將他的家庭從飢荒中救出來。這就是基督徒在此所承認的。這不是巧合(就象現 代人所相信的)或一種稱為命運的盲目的力量(就象古代異教徒所相信的),而是神掌管一切。他預見一切將要發生的事,也對一切事進行護理:他親手干預一切發 生的事件。他是全知全能的神,用他的權炳管理全地。

  當一個建築工匠建成一棟房屋時,他就把它交給屋主,不再管它了。神對他創造的世界不是這樣,神繼續照管它。若是神不這樣作,萬物都會荒蕪崩潰。

  用肉眼我們是看不到這一切的,唯有信心知道:我的天父在大事小事,靈性的生命和肉體的生命上,都看顧我,關心我。在順境中是這樣,在逆境中也絕沒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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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20 07:57 | 只看該作者
問28:我們知道神創造和護理萬物,那對我們有什麼益處呢?

  答:我們可以在逆境中忍耐(a),在順境中感恩(b),並在信實的天父並神里,對 將來有足夠的信心(c);因萬有都在他手中,他若不準許,他們既不能動,也不被動 搖(d),所以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e)。

  (a) 羅馬書5:3,雅各書1:3,詩篇39:9,約伯記1:21-22
  (b) 帖撒羅尼迦前書5:18,申命記8:10
  (c) 詩篇55:22,羅馬書5:4
  (d) 約伯記1:12,2:6,箴言21:1,使徒行傳17:25
  (e) 羅馬書8:38-39

  忍耐,感恩和信靠

  正因為我們全都對抗神,犯了可怕的罪,這個世界上才有了許多苦難。但為什麼在生活中有些人受的苦比另一些人多呢?我們永遠也不可能理解這個難題。基督徒只相信一切都在神的掌管中,他的作為是我們人無法測度的;但同時,也是公正,聖潔和良善的。

  基督徒還進一步知道,神愛他,沒有什麼可以使他與他的愛隔絕。這就使他在逆境中忍耐,在順境中感恩,也給了他面對未來堅定的信心和勇氣。

  很多時候他還是懼怕魔鬼和罪人,以及他自己生命中罪的勢力。但是,他知道他信實的父神總會拯救他。保羅深知基督徒所面臨的威脅:"我們為他的緣故,終 日被殺",但他緊接著又說:"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 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里的"(羅馬書8: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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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21 10:0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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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s Day 10 解說

什麼是神的護理(providence of God)?它包含兩件事。首先是神保存或維持這個宇宙(宇宙的總和,包括所有的細節)。其次是上帝支配或管理(control or govern)這個宇宙,使所有的事互相效力,照著上帝從起初就定好的目標(結局)前進。

這些事是聖經清楚啟示的。在《希伯來書》1:3中,我們讀到上帝「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在《歌羅西書》1:17,我們讀到:「祂 (基督) 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從這類的經文,我們可以清楚明白自然神論者(deists)錯得有多離譜,他們把上帝和宇宙當作鐘錶匠和鐘錶。當一個鐘錶匠完成了鐘錶的「創造」後,他大概就沒有什麼事可做了(除非它壞了,需要修理)。若而,這在上帝和宇宙的關係上,並不真確。上帝是自我存在的,宇宙不是。宇宙的存在要依靠上帝托住它的能力。

正因為如此,保羅贊成且引用了一個古代異教徒詩人關於上帝的言論:「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
然而,說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萬不可以與泛神論(pantheism)混淆。泛神論教導的是上帝只是人、自然,與物質宇宙的外顯。簡單地說,它說萬物的總和就是上帝。但是基督徒的觀點認為上帝存在在這個世界中,然而又與這個世界有別。祂托住這個與祂有別的宇宙。而且,祂的掌管完全到一個地步,沒有任何事會在祂的掌管之外。耶穌說如果不是上帝的決定,連一隻麻雀也不會落到地上(《太》10:29)。
一個士兵隨意地把一隻箭射向敵人。一個人被殺了。從上帝的觀點來看,這是個意外嗎?不,這個人的死已經由主的先知所預告。因此,上帝實際掌管著所有發生的事情(《王上》22;28,34)。對我們來說純粹是巧合的事,事實上仍在上帝的管理之下(《箴》16:33)。因此,當然地,自然界中各種的力量也是如此。今天,人們對生態學的興趣很高。不信上帝的人認為,今天我們的各種麻煩是基於人類破壞了自然界的平衡這個事實。我們並非主張這個現代觀點沒有真理。但是我們的確要堅持它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最重要的一點,根據聖經,是上帝控制著地球的生態。當人活在違抗上帝的生活中,祂就使萬事對抗人(《申命記》28章整章)。反之,當人轉向歸回上帝,祂就使地的出產豐盛(《何》2:21-22)。為著這個緣故,我們必須意識到一切漠視人的宗教背離的救濟計劃。例如,在印度已存在多時的可怕景況。對任何基督徒來說,這是很明顯的:只要牛,甚至老鼠,仍然被尊為神聖而受人敬畏,這個情況就不可能有持久的改善。

這對基督徒來說是非常令人得安慰的──生活在一個充滿問題和危險的世界──是上帝托住和管理祂所造的。也許上帝會讓大災難臨到這個世界。祂在雅各的兒子約瑟的時代的確這麼做了。我們假設所有的讀者都知道這個美妙故事的梗概,他的兄弟懷恨在心,把他賣到埃及當奴隸,最後他成為法老王的宰相(《創》37;39-46章)。令我們感到安慰的是在那些事件中,上帝真的是在掌管。有時候我們很難明白祂真的在掌管──正如約瑟和他的父親雅各。但是這不能改變事實。稍後──很久以後──他們兩人都明白了這點(《創》48:5﹔50:20)。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我們在約瑟的身上看到這是真的──也在雅各的身上看到──對每個信徒來說,也是真的。因此,當事情似乎對我們不利,我們要記得上帝為他們所做的所有偉大的事,即使他們當時無法明白,我們也要對我們的天父有足夠的信心。這真是美好的安慰之一,是屬於我們這些上帝的子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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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24 14:53 | 只看該作者
問29:為什麼神的兒子要起名叫耶穌,即救主呢?

 答:因為他把我們從罪惡里救出來(a),我們不能從其他人尋求或得著拯救(b)。

  (a) 馬太福音1:21,希伯來書7:25
  (b) 使徒行傳4:12,約翰福音15:4-5,提摩太前書2:5,以賽亞書43:11,約翰壹書5:11



  耶穌這個名字

  《馬太福音》第一章講到神通過天使,把救主即將降生的大喜信息告訴了與馬利亞訂婚的約瑟。第21節紀錄了天使傳遞的話:"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 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父神給他獨生愛子起名叫耶穌,這個名字一定有特殊的含義。它的意思是:神拯救--拯救正是他使命的一部分。拯救意味著把他 們從最大的邪惡中救出來,帶進至大的幸福。

  什麼是最大的邪惡?是戰爭?是疾病?是死亡?還是地獄?不,是罪!因為罪,我們與神完美的聯合破裂了;因為罪,我們與神與人之間的紐帶斷了。後果是可怕的:戰爭,疾病,死亡和地獄。我們耳聞目睹和親身經歷的苦難都是罪的結果。

  什麼是至大的幸福呢?是生命?是健康?是財富?是成功?還是天堂?不!是與神的聯合!是與神和好,與神相交,在主里喜樂。至大的幸福是最有福的。"有福"的真實意思是完滿,因此被祝福意即滿是福氣。主耶穌是唯一能拯救我們的。神的兒子就是救主。

  我們無法自救,馬利亞,阿拉,菩薩也不能救我們。那些沒有基督而活的人仍是墮落之子,禍不離身,將永遠失喪。彼得在五旬節時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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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30:這樣,那些向聖徒,向自己,或向其他地方尋求拯救和幸福的人,真是相信獨一救主耶穌嗎?

  答:不;雖然他們誇耀他們是屬他的,卻在行為上否認獨一的救主耶穌(a)。因為除 非耶穌不是一位完全的救主,否則,凡用真信心接受這位救主的,就必定在他裡面, 擁有一切凡為他們得救所必須的東西(b)。

  (a) 哥林多前書1:13,30-31,加拉太書5:4
  (b) 希伯來書12:2,以賽亞書9:6,歌羅西書1:19-20,2:10,約翰壹書1:7



  唯一的道路

  這裡警告那些在耶穌以外尋求幸福和拯救的人:他們註定找不到。基督說:"我就是道路"(約 14:6)。這就告訴我們:沒有別的道路可以取得救恩。所有別的道路都是死路一條。《要理問答》說得非常直率:救恩不能通過任何其他方法尋求到。

  但是,我們在生活中卻常常表現出對這一真理的不信。羅馬天主教會教導說,在基督的工作以外,還要加上聖徒的功德和信徒自己的好行為。耶穌是救主,但只是一位幫助我們的救主。我們所缺乏的,由他來補足。

  我們不需要是羅馬天主教徒才相信這種教導。靠作什麼和不作什麼,加上一位幫助我們的耶穌來獲取救恩,比"所有的都出自他"這一真理 對我們更有吸引力。如果是這樣,我們就是在口頭上稱耶穌的名,卻用行為抵賴他。

  抵賴是什麼意思呢?它是承認的反義詞。抵賴就是在說你不認識某人。抵賴並不一定要用言語,你作的和不作的與你承認的相反,你就是在抵賴。如果我們說: "只有耶穌才能拯救我們",卻同時聲稱我們必須是個好人才能得救,那我們就是用行為抵賴耶穌。真正的信心說:"我什麼也不能作,但主耶穌能為我作萬事。" 那是從心底說出來的,那才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他。

  是一切

  信心在耶穌里找到了一切:高達諸天的罪孽被贖清;不安寧的心得到平安;完全為神的榮耀而活的公義。相信神的罪人在耶穌基督里找到了完全的救恩。人要是 想在上面加點什麼,他就是在貶低耶穌,耶穌就不成其為完全的救主。如果耶穌不是完全的救主,他在十字架上就不能說:"成了"。如果他的工作有任何不足,父 神也不會將他從死里復活。那麼就永遠不會有復活節的存在,也沒有人能獲救。使徒約翰寫道:"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約壹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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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s Day 11 解說

聖經很清楚地說到:得救的道路只有一條。這條道路是上帝所指定的。是的,正如箴言所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讓我們來看為什麼。什麼是得救的條件不是由人來決定的,是只有上帝才能決定的。而祂在聖經中所啟示的中心真理,就是得救唯一的道路是祂所提供給我們的道路。

人類墮落之後,上帝立刻啟示了這個原則,祂親自為亞當和夏娃提供了皮衣(《創》3:21)。為了遮掩我們成為罪人的始祖的赤身露體,有一些無辜的動物必須死。因此,從一開始,「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利》17:11)為著這個緣故,上帝對該隱的宗教和亞伯的宗教做出了明顯的區別(《創》4)。該隱沒有獻上死亡的代牲作為獻祭,而亞伯這樣行了。上帝看重亞伯和他的獻祭,但不看重該隱和他的獻祭。為什麼?因為通向得救的道路只有一條,而從人類墮落以來也就只有這一條。得救之路是通過獻上一個無辜的犧牲品。當這個無罪的代牲死了──血流出了──罪就可得赦免。

但是,當然,「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原因很明顯:他們之間無法等同。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但是公羊和山羊不是。在舊約中,公羊和山羊的確為了人的罪而受害,但是這些動物在自然的情況下,無法為罪人承受刑罰。如果要做到這點,動物必須能明白獻祭的意義。但是公羊和山羊並不知道。因此,我們了解為什麼舊約時期動物的獻祭必須一再地重複,必須不斷地、日以繼夜地犧牲公羊和山羊,因為這些犧牲並不足以為人類的背逆獻上足夠的代價。

舊約動物獻祭的價值在於它們指出了耶穌基督有一天將要成就的代贖(atonement)。這就是為什麼上帝──暫時地──接受那些用血祭來到祂面前的人(如亞伯)的原因。祂是用這箇舊約的預表(type),或記號(symbol),來教導祂的子民。祂要借著這個記號所代表的來告訴他們,有一天在耶穌基督的工作上會完全實現的事。為著這個原因,摩西的禮儀律(ceremonial law)被頒布下來。在那裡,上帝非常仔細地顯示了,一個適當的犧牲對祂來說有何等的重要性。也為了這個緣故,當偉大的先知以賽亞用話語描繪了未來的彌賽亞的圖像──以及祂所將完成的獻祭時──他用的是獻祭儀式的律法(《賽》53章),說到彌賽亞是一隻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從這點我們也清楚知道為什麼動物的獻祭,在我們的主賜下祂的生命后就成為多餘。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真正的代贖已經完成。上帝終於滿意了,因為合宜的贖價已經償付了,而無血的洗禮儀式和主的聖餐也取代了要流血的割禮儀式和逾越節。聖經是這樣說的:「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難怪耶穌會為祂所作的宣稱到:「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使徒約翰回應這個宣稱,他寫到:「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如同彼得在新約時代最早的幾個講道中這樣說到:「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那麼,我們該怎樣看待那些信靠──部份或全部──耶穌之外的事或人的人呢?今天和我們的主在地上的時候有什麼兩樣,不也有一些相信自己是義人的嗎(《路》18:9)?是的,今天也有很多空泛地認為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但是基督對他們來說,不過是一個良好的模範。他們真的相信上帝會接納他們,因為他們遵守了道德的金律(或者他們自以為的),或因為他們已經儘力而為了!強烈地對照下,聖經說沒有一個人能靠行為稱義(《羅》3:20)。

也有很多自以為是基督徒的人,但是他們信靠的是其他事物,或除了耶穌以外,還要靠其他的事物。我們想到的有,例如,信靠聖母馬利亞和那些他們稱為「聖人」(在聖經中所有的信徒都被稱為聖徒,不是只有少數被人施瑋特別聖潔的才是聖徒)的人。今天我們見到對這個邪惡有一種相當寬容的態度,即使某些稱自己為改革宗信徒的人。但是我們在聖經中看不到這種寬容的態度。當使徒約翰──看到天上上帝榮耀的天使──俯伏在他的腳前敬拜時,天使說到:「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啟》19:10)。難怪當人們俯伏敬拜時,彼得曾經說:「你起來,我也是人。」(《徒》10:25-26)

一個人能夠「真的相信」耶穌基督,又同時相信自己,或相信馬利亞,或「聖徒」,或其他任何的人或物嗎?根據聖經,這是不可能的。聖經說只能選擇其一一──而不是兩者,如同許多人想象的。因為,如同聖經清楚說明的:「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6)換句話說,如果你要得到上帝白白救恩的禮物,那麼你就不能半靠著功德得到救恩,兩者是互相抵觸的。因為「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4-5)。正如要不是信靠基督,就是相信自己(也就是自己的「好行為」)一樣,要不是信靠基督,就是信靠一些「聖徒」,如童貞女馬利亞。因為基督徒信心中心的原則是:「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羅》11:36)今天的教會極度需要讓這個偉大的真理重新復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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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31:為何稱他為基督,意即受膏者呢?
  
答:因為他被父神任命,又被聖靈膏立(a),作我們的大先知和教師(b),他完全地向我們啟示有關神對我們救贖的奧秘計劃和意旨(c);他又是我們唯一的大祭司(d), 一次獻上他的身體而救贖了我們(e),且永遠活著,為我們向神代求(f);他也是我們永遠的君王,他用他的話語和聖靈管理我們,又保護並保守我們在他為我們預備的救贖中(g)。
  
(a) 詩篇45:7,希伯來書1:9,以賽亞書61:1,路加福音4:18  (b) 申命記18:15,使徒行傳3:22,7:37,以賽亞書55:4  (c) 約翰福音1:18,15:15  (d) 詩篇110:4  (e) 希伯來書10:12,14,9:12,14,28  (f) 羅馬書8:34,希伯來書9:24,約翰壹書2:1,羅馬書5:9-10  (g) 詩篇2:6,撒迦利亞書9:9,馬太福音21:5,路加福音1:33,馬太福音28:18,約翰福音10:28,啟示錄12:10-11   


基督這個名字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里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因此主耶穌還有其他名字。上一個主日我們講到耶穌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救主",我們可以說這是他本人的名字。但是一個有職務的人除了本人的名字以外,還有一個職務上的名稱,如總統,國王或法官。

  基督這個名字也是這樣。除了他本人的名字"耶穌"以外,他還有一個職務上的名字-- "基督"。這是一個希臘詞,是在《新約》里才有的。在《舊約》中,我們找到的是希伯來名"彌賽亞"。"基督"和"彌賽亞"的意思同是"受膏者"。我們在 《聖經》中讀到,當一個人接受一個職務時,別人要用油膏他的頭,比如大祭司亞倫,大衛王,先知以利沙。油代表聖靈的恩賜。有了聖靈的恩賜,被膏者才獲得執行職務的資格。

  經上說耶穌是基督,也就是受膏者。神在《詩篇》第二首6節中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父神立了救主執行這一職務,就是說父神揀選了他,派遣了他作救主。主耶穌接受了這個職務。主耶穌不是被油,而是被聖靈親自膏立。基督接受了聖靈所有的恩賜,好完成他的使命。他接受了三個職務:先知, 祭司和君王。
  基督的三個職務

  在舊約時代,先知的職責是向人們傳達神的話語並加以解釋。基督使人認識了救恩的道路,也確保他們從心裡真正明白他所傳達的信息。這樣,人心得到開啟,受到更新。

  在舊約時代,祭司有三重使命他獻羔羊或其他潔凈的牲畜;然後為人們代禱;再祝福他們。《要理問答》稱基督為唯一的大祭司。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有許多祭司,全都在一位大祭司的指導下服事。但這裡基督被稱為唯一的大祭司。為什麼呢?祭司們也是有罪的人,他們必須先為自己獻祭,然後才能為人們獻祭。他們從來沒有獻完全的祭,因為牲畜的血不能真正贖罪。但基督既是祭司,同時也是獻祭的羔羊。他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從此我們再也不需要獻牲畜的祭了。

  祭司的祈禱是不完全的,並不總蒙垂聽。而基督的代禱總是蒙父神的垂聽。因此,我們應該在每次祈禱時祈求基督的代禱。

  當祭司祝福時,他並不能把祝福的實體給人們。而當基督祝福時,我們實際上已經接受了祝福。
  舊時的以色列是君王制度。國王頒布法令,管理國家,對抗外敵。《要理問答》稱基督為永遠的王。地上所有的王都死了,或將要死,而基督現在是王,也將永遠作王。

  國王或女王擁有民心,這是他們的特權。耶穌王用他的愛征服人心,用他的話語和聖靈管理他們。基督的話語對他的子民來說,是一部愛的律法,他們必須用順從來回應。這位慈愛的王也教導他們怎樣順從。
  神的兒女在世上有三個大敵:撒旦,世界和他們自己罪惡的心。耶穌王保護他的子民,對抗這些仇敵。他一路保守他們,直到他們抵達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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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29 16:20 | 只看該作者
問32:你為何被稱為基督徒呢(a)?
答:因為憑著信心,我就是基督的肢體(b),並因此也在他的受膏上有份(c);為此我也可以承認他的名(d),可以把自己當作感恩的活祭獻給他(e),又可以用自由的良心在今生與罪惡和魔鬼對抗(f),並且以後,在永恆中與他作王一起掌管萬物(g)。
  (a) 使徒行傳11:26  (b) 哥林多前書6:15  (c) 約翰壹書2:27,使徒行傳2:17  (d) 馬太福音10:32,羅馬書10:10  (e) 羅馬書12:1,彼得前書2:5,9,啟示錄1:6,5:8,10  (f) 彼得前書2:11,羅馬書6:12-13,加拉太書5:16-17,以弗所書6:11,提摩太前書1:18-19 (g) 提摩太後書2:12,馬太福音25:34

  基督徒

  我們在《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中讀到:"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當時,安提阿人意識到這群人與猶太人以及那些皈依猶太教的人有所不同。基督是他們生活和談話的中心,因此就稱他們為基督徒。基督徒把這個名字當作一個榮譽接受,今天仍然如此。作基督徒豈不是一種特權和榮耀,而且這個名稱有一種非常深刻真實的含義嗎?這就是本問題所討論的。

  "基督徒"一名指向與基督的一種聯繫。一個人若自誇為基督徒,就必須審視自己,看自己與基督之間是否有一條紐帶連接。一個人不會僅僅因為受了洗或加入一間基督教會就成為基督徒了,雖然受洗和入會都是一種特權。一個人只有憑信心與基督相連並與他的受膏有分才配稱為真正的基督徒。"與他的受膏有分"的意思是聖靈住在他心裡,他經歷聖靈對他生命的引領。

  基督徒的三重職務

  一個基督徒擁有三重職務:先知,祭司和君王。

  一個基督徒是先知。作先知首先要承認基督的名,就是認他為主,作見證,勸戒他人,指出救恩的道路。一個人並不需要是宣道士,佈道家或長老才能作這些事。

  一個基督徒是祭司。這就意味著他的生活必須是活祭,不為自己而活,而為神和他人而活。他時常為自己,也為別人禱告。他過仁慈愛人的生活,追求成為他人的祝福。他作這一切,都是出於對神所賜給他的恩典的感激。

  一個基督徒是君王,他的這一身份在他盡心盡責的行動中展露無遺。靠著基督的力量,他與罪,與魔鬼搏鬥並取得勝利。有一天他將與基督同坐在寶座上,一起作王,管理萬物。這是多麼有福的未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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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2 13:35 | 只看該作者
問33:既然我們也是神的兒女,為何他卻被稱為神的獨生子呢?

??答:因為唯有基督才是神永恆的,本來的兒子(a);我們卻是因他的緣故,靠著恩典 借著基督被收納為神的兒女(b)。
??(a) 約翰福音1:14,希伯來書1:1-2,約翰福音3:16,約翰壹書4:9,羅馬書8:32
??(b) 羅馬書8:16,約翰福音1:12,加拉太書4:6,以弗所書1:5-6


??基督徒是神的兒女

??在《約翰壹書》三章1節中我們讀到:"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對於人來說,沒有什麼比成為神的兒女更大的福分了。亞當在樂園裡本是神的孩子,但因為墮落,他認魔鬼作父,對魔鬼在他耳邊悄聲吩咐的遵行不諱。我們作為他的後裔,所作所為也沒有什麼不同。這個父只想要我們毀滅。靠神的更新,魔鬼的兒女再次成為神的兒女。這個奇迹只有神自己才能創造。我們因此接受了一顆作神的兒女的心。

??神的兒子

??主耶穌也是神的兒子,但與神的眾兒女有所不同。他不是被造的,而是永世存在。他永遠是神的獨生愛子。

??想象一下一個家庭有兩種孩子:一種是親生的,一種是收養的。後者被養父母收養,並得到親生兒女一般的待遇。只有借著基督的緣故,通過這種被收養的方法,我們才得以成為神的兒女。

??收養

??因此,我們必須被神收養,才與魔鬼脫離父子關係,有神成為我們的父。然後我們才能與我們父神的愛有分,他將總是供養我們。有一天我們將與神一起永遠住在天家。那時我們會有神的樣式,因為他是聖潔的,我們也會成為聖潔。

??神也賜給他收養的人一顆孩子的心。如果我稱神為我的天父,就要在我的生活和言行中表現出我這種身份。

??收養怎麼可能呢?是因為基督的緣故。他願意離開他父的家,降世為人,死在罪人的位置上,以便神能夠收養我們。神的兒女要永遠因此感謝主耶穌。

??我們自己不能促成這樣的收養。相反,我們全都活該受死。一個人成為神的兒女,只是因為恩典。想象一下,這就好比一個國王不僅赦免一個該死的罪犯,而且收養他作自己的孩子。這罪犯變成王宮中的王子,接受王室的供養和教育。這只是一幅蒼白的畫面,神的兒女得到的救恩和祝福是無法言表的,而且將存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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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3 10:21 | 只看該作者
問34:你為何稱他為"我們的主"呢?

??答:因為他不是用金銀,卻是用他的寶血,把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從罪惡和魔鬼一切的 權勢中,買贖,拯救出來,叫我們歸屬他自己(a)。 ??(a) 彼得前書1:18-19,2:9,哥林多前書6:20,提摩太前書2:6,約翰福音20:28

??罪的奴僕??因為墮落,人不僅成為魔鬼的兒女,而且成為奴僕--魔鬼和罪的奴僕。因此一個人犯某種罪時,總是會有一種快感,即使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他不想再犯那種罪。他不可能放棄犯罪。只有那時,他才會明白罪的吸引力是多麼大,他是如何受它的奴役。
??一般來說,一個奴僕可以買贖他的自由,或者別人可以買他的自由。這另一個人也可以買下這個奴僕來服侍他。約瑟就是一個例子。波提乏將他從奴隸市場上買來作自己的家奴(創世記39)。
??魔鬼成為我們的主人,我們成為它的奴僕。公正地說,這全都因為我們自己的過失。
??但這對神是極不公正的。魔鬼從神那裡攫取了美麗的創造。它這樣作,我們是助了一臂之力,而且表示贊同了的。

??主的奴僕
??神沒有任憑我們作魔鬼的奴隸。他不願把自己的創造留在魔鬼的手中。因此他將自己的愛子送到世上,來拯救整個世界。基督對尼哥底母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 3:16)。
??借著他的受苦和受死,主耶穌為神的選民付清了必要的贖價,買贖拯救了他們。這包括他付清了罪人欠神的還不勝還的罪債。不過,這還不夠。他也必須把他們從撒旦的勢力下拯救出來。當主取了人的樣式來到世間時,這件事就成就了。他在他們心裡播撒下他的愛。這個人願意從此事奉他,但覺得受捆綁束縛--撒旦不肯放過他,結果就導致一場生與死的搏鬥。但主大獲全勝,被贖者永遠成為神的財寶。他認識了三一神,也認主耶穌為他自己的恩主。在《約翰福音》二十章28節里,多馬承認主:"我的主,我的神!"

??這樣的歸屬在他的生活中充分表現出來,那時我們可以看到他從此事奉的是誰:主還是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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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4 09:48 | 只看該作者
問35:"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什麼意思?

??答:意即神永恆的兒子--他現在(a),永遠(b)都是永恆的真神--因聖靈的運作 (c),自己取了人性和由童貞女馬利亞(d)而來的血肉,為要叫他也可作為大衛的 真後裔(e),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f),只是沒有犯罪(g)。

??(a) 約翰壹書5:20,約翰福音1:1,17:3,羅馬書1:3,歌羅西書1:15
??(b) 羅馬書9:5
??(c) 馬太福音1:20,路加福音1:35
??(d) 加拉太書4:4,路加福音1:31,42,43
??(e) 羅馬書1:3,詩篇132:11,撒母耳記下7:12, 路加福音1:32,使徒行傳2:30
??(f) 腓立比書2:7,希伯來書2:14,17
??(g) 希伯來書4:15

??卑微的誕生
??聖子降卑的第一步是他卑微的誕生。主耶穌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人的血肉之軀。保羅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 4:4)。耶穌生為人子,降生在伯利恆,他的出生非常平凡,但他的受孕卻是超自然的。靠著聖靈的運作,童貞女馬利亞懷了一個孩子。這件事全無人的介入。我們都是通過父輩的方法在罪中受孕誕生(見主日3),而耶穌是由聖靈受孕的。因此他沒有罪。他生自童貞女馬利亞則告訴我們他是真實的一個人。

??人性
??《要理問答》教導我們:基督現在,永遠都是永恆的真神。他僅是取了人性和由童貞女馬利亞而來的血肉。他的人性不是從天國帶來的。有人說,因為馬利亞聖潔,基督才沒有罪,這不是真的。馬利亞同其他任何人一樣,都是在罪中受孕,罪中出生的。《聖經》預言了基督將要從大衛的世系中出來:"為要叫他也可作為大衛的真後裔",保羅說:"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 1:3)。神是這樣應許的。

??他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是一個與所有信徒一樣的人,只是沒有犯罪。他全然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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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7 11:17 | 只看該作者
問36:你從基督聖潔的感孕和出生得了什麼益處?

??答:他是我們的中保(a),他用他的純潔和他完全的聖潔,在神面前除掉我的罪,我 是成胎在罪中的(b)。

??(a) 希伯來書7:26-27
??(b) 彼得前書1:18-19,3:18,哥林多前書1:30-31,羅馬書8:3-4,以賽亞書53:11,詩篇32:1


??中保
??我們從基督的誕生中得了什麼益處呢?它給了我們什麼樣的祝福呢?首先的益處,乃在於他是我們的中保。這與主日五和六所談的是一致的。那時我們談到,要拯救我們,他必須既是真神,又是完全無罪的人。耶穌基督完全符合這些條件。他是神的獨生子,取了我們的人性。在樂園墮落以後,我們需要這樣一位中保。中保是在兩方之間進行調和的人。基督是插身於一位震怒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的中保。通過他的降世為人,他能作我們的中保,在神面前代表我們。他是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純潔和聖潔
??第二個益處,是基督用他的純潔和完全的聖潔,在神面前遮蓋我的罪。這罪是我從母腹就有了,並帶到世上來的。我們的成胎和出生,就是我們得到的途徑,就已充滿罪。我們從出生那天起,就是罪人。耶穌的救贖工作正是從這裡--成胎和出生開始。這位中保並不是在生命的最後階段才受苦受死成為我們的中保,而是在成胎的那一刻就作了我們的中保。
??他用他的純潔和聖潔遮蓋了我們的罪,就是說,為它們付了贖價。大衛在一首悔罪的詩中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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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8 13:10 | 只看該作者
問37:你對"受難"這詞有什麼了解?


??答:我所了解的,是他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階段,他在身體和靈魂里擔當 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a),以便借他的受難,作為唯一的贖罪祭(b),他可以救 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遠的沉淪(c),並為我們取得神的恩典,公義和永生(d)。

??(a) 以賽亞書53:4,彼得前書2:24,3:18,提摩太前書2:6
??(b) 以賽亞書53:10,以弗所書5:2,哥林多前書5:7,約翰壹書2:2,希伯來書9:28,10:14,羅馬書3:25
??(c) 加拉太書3:13,歌羅西書1:13,希伯來書9:12,彼得前書1:18-19
??(d) 羅馬書3:25,哥林多后書5:21,約翰福音3:16,6:51,希伯來書9:15,10:19

??身體和靈魂??談過耶穌的降生以後,《使徒信經》緊接著談起他的受難。他的整個一生都在身體和靈魂上都飽經磨難,比如在沙漠中受魔鬼的引誘,常為人們恥笑和謾罵。基督來到世上受苦受死。因為我們在身體和靈魂上犯罪,他就必須在身體和靈魂上受苦。他所受的苦難在十字架上達到頂點,那時他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他大聲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 27:46)

??神的震怒
??雖然基督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震怒,但他只代替他的選民受難。只有這些選民被救脫離神的震怒,其他人依然暴露在神的震怒下。
??基督論到他自己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 10:11)。

??綽綽有餘
??即使基督是為所有人受難犧牲,他受的苦難也已足夠。在他的犧牲中有一種大能,足以拯救全世界的人。

??基督必須擔當神的全部忿怒。這是考慮到神對整個人類,包括選民的忿怒的程度。以賽亞預見到這些,就預言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賽 53:4)。

??基督付了贖罪祭,他的受難就是為使我們人與神和好所獻的祭物。

??他的受難達到了什麼目的呢?首先,基督將我們從神的震怒下拯救出來,因為犯罪,我們本來應該永遠沉淪。其次,他為我們獲得了神的恩典,公義和永生。神的恩典就是神的眷顧。基督通過他的順從和代贖,取得了公義,並將它賜予他的教會。這是神答應我們,若是遵行律法,就能得到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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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9 13:51 | 只看該作者
問38:他為何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

??答:他雖然原本是無罪的,卻被屬世的審判官定罪(a),好使我們從本來當受的神嚴 厲審判中被拯救出來(b)。
??(a) 約翰福音18:38,馬太福音27:24,路加福音23:14-15,約翰福音19:4
??(b) 詩篇69:4,以賽亞書53:4-5,哥林多后書5:21,加拉太書3:13

??本丟彼拉多
??基督是被本丟彼拉多定罪的。這個判決是由一個在地上代表神權炳的審判官宣布的。基督被一個合法的權力執行者--彼拉多定罪。這個定罪雖然本身是罪惡的,卻有約束力。這是從神那裡來的定罪,因為神決定基督必須受死。通過這個方法,所有相信他的人都免於神的定罪。因為基督被定罪,我們才可以被宣告無罪。

??保羅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后 5:21)。

??神和他的教會
??透過彼拉多,我們必須看到是聖父定了基督的罪。基督為他的子民承擔了罪孽。在基督後面,我們必須看到他用這種方法所拯救的選民--教會。聖父宣布聖子有罪,這樣他就能宣告選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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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0 09:24 | 只看該作者
問40:基督為何必須受死呢?
??答:因為按著神的公義和真理(a),除了神兒子的死之外,沒有別的贖罪之法(b)。
??(a) 創世記2:17
??(b) 羅馬書8:3-4,希伯來書2:14-15

??罪債必須要償還??死必須降到神兒子的身上,是為了神的公義和真理的緣故。神的公義規定了罪人必死。他曾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 2:17)。神豈能言而無信呢?若是神說話不算數,他就違背了自己的真理。要還清罪債,除了神的兒子受死,沒有別的辦法。基督成為我們的擔保人。就象一位擔保人為一個自己無法還債的人付債一樣,基督把他所有子民的債都算在他自己的帳上。

??永世以來
??基督從創世以來就是我們的擔保人。他擔當了所有選民的罪孽和刑罰。他生來就是擔保人,一生都在為我們擔保。因此,基督必須承受他的選民必須承受的一切,包括極刑的死--不僅是肉體上的滅亡,而且是靈性上的死和永死。

??必不可少
??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告訴我們:基督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們不悔改歸正就死了,死在基督以外,我們就要永遠在地獄里為自己的罪受罰。曾經有一首詩這樣寫道:"基督以外沒有生命,只有靈魂永遠的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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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4 09:35 | 只看該作者
問41:他為何"埋葬"了?

??答:藉此表明他實在是死了(a)。

??(a) 使徒行傳13:29,馬太福音27:59-60,路加福音23:53,約翰福音19:38


??在墳墓里
??基督的死具有重大的意義,只有這樣神的公義才得到滿足,我們才能與神和好。因此我們知道他確實死了就極其重要。他被埋葬意味著他已入墳墓,與死人為伍。這是他已死了的確切證據。

??因為罪
??關於基督,經上說:"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里"(徒 13:29)。埋葬不僅是主耶穌死亡的一個明證,也是他降卑的更深一步。人為神創造,不是為了死,而是為了生。但因為罪,人終有一天要被葬在墳墓里。神定了墮落的罪,對亞當和他所有的後裔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 3:19)。這是人徹底的卑微處境。基督也降卑到這種程度,他也被葬在墳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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