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同往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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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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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paullian 發表於 2007-6-13 23:03 | 只看該作者
老七。你也可以說,我相信那些迷失的基督徒們最後會回到正確的路上的。離教者之家的門一直為他們開著~~~~~~~~~~~~~~~~~~·
俺最近在看個網站。叫離教者之家。
一天一蘋果~~~~~~~
上帝遠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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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4 07:25 | 只看該作者
問12:既然我們因神公義的審判,應受到今世和永遠的刑罰,那麼我們怎麼才能逃避這刑罰,並且能再次蒙神恩寵呢?

  答:神要求他的公義得到滿足(a),因此我們必須滿足他的公義,不是由我們自己達 到,就是由別人完成(b)。
    (a) 創世記2:17,出埃及記23:7,以西結書18:4,馬太福音5:26, 帖撒羅尼加后書1:6,路加福音16:2
  (b) 羅馬書8:4 通過滿足神的公義,才能與神和好


  在《聖經》中,當浪子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路加福音15:18-19)時,真是激動人心。他是在尋找回家的路啊。他既是為自己的悲慘處境所逼,也是為自己心裡重新感到的對父親的愛所觸動。把我們從罪孽中拯救出來的救主耶穌的名字並沒有在主日五中提到,但要理問答的這一部分--"人的救贖"確實是從這裡開始。當聖靈更新一個人,使一個人獲得靈性上的重生時,首先會使這個人從內心深處坦承自己的罪孽。這就是聖靈使人知罪的工作。他喚起一個人去尋求救主,這樣他才 會為救主預備地方。正如浪子,我們回家的路始於此。
  公正的,對罪義憤填膺的神,怎樣才會饒恕一個有罪的人呢?主日五教導我們,除了承 受對罪的懲罰,沒有別的與神和好的方法。神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一個世上的法官尚 且需要維持正義,何況天上的法官。債務必須償清,不是由我們自己,就是由別人代還。

  難道神不能就這樣饒恕罪嗎?神不也是這樣要求我們的嗎?沒錯,但我們是有罪的人,必須靠饒恕而活。因此,當別人向我們求饒恕時,我們必須就這樣饒恕他 (馬太福音 18:23-25)。但神是一位聖潔的神,他把萬物都造得完美無缺。他對罪怒不可遏,因為罪是人帶入神的創造中的邪惡。萬物都要重新造過才能恢復完美。只有罪得到懲罰,萬物才能恢復完美,罪才能完全消除:與神和好,必須先滿足神的公義。

  聖靈在人心裡作工而重燃的對神的愛,會使一個人對此連聲贊同。這就是當時浪子的情 形。但是,人接著就會焦急地提出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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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07-6-14 12:38 | 只看該作者

介紹一本書

我很少在網上找書,沒想倒這本書竟然在網上發現了,希望「反基」朋友們有時間讀一讀。

雖然很長,還是英文的,但非常詳盡透徹的講述了兩千年基督教和人類思想史的衝突。

特別提到聖經批判學,聖經無誤等教義以及各種內外因根據,所有問題,基本都設計到了,相當盡全。

在第六章第5節,專門講述了馬可福音的結尾。

http://www.fbinstitute.com/Hill/index.htm

[ 本帖最後由 朽木 於 2007-6-14 12:40 編輯 ]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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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4 12:5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3 朽木 的帖子

謝謝朽木兄! 你發新帖吧!我不認為所有都會看此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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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5 07:30 | 只看該作者
問13:我們自己能夠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決不能;實際上,我們天天增添自己的罪咎(a)。
  (a) 約伯記9:2,15:15-16,4:18-19,詩篇130:3,馬太福音6:12,18:25,16:26。

  人絕不可能自救

  我們自己能承受這刑罰嗎?我們自己能償清罪債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決不能。即使今天我們痛下決心再不犯罪,我們的舊債仍然還不勝還。而且我們沒有什麼可用來償債的。這債務不象其他所有宗教教導的那樣,可以用好行為來抵消,因為靠自己我們不再能行善。主耶穌曾經說過:"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 16:26)。每一天,我們只在罪上加罪。亞當的罪敗壞了整個人類。我們深受罪的污染,以至於若出於我們自己,我們成天除了在思想,語言和行為上犯罪以外,別無作為。這就是我們靈性的敗壞,靈命的死亡。這一事實使人深受打擊,自感卑賤。但神的話語確實是這樣說的:"他們都偏行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14:3,也見問答8)。

  既然對抗永生神的罪在我們心裡根深蒂固,我們所要受的懲罰也就極其嚴厲:永遠的死,永遠的受苦,被神遺棄在地獄中。這刑罰將永無盡頭。這樣,我們剩下的問題就只有一個,一個非常緊要的問題:有沒有一位中保,就是一位為無能償債的人代付的人?在受造者中有沒有誰可以這樣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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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中的橡皮擦 發表於 2007-6-15 23:1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3 朽木 的帖子

哇,木頭那裡有好東西呀,收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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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6 07:4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6 記憶中的橡皮擦 的帖子

我發的這個也很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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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6 07:45 | 只看該作者
問14:有任何(僅是)受造者能夠為我們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沒有;首先,因為神不會將人自己所犯的罪加罰於其他任何受造者(a);其次, 僅是受造者不能擔當神對罪惡所發出的永恆忿怒的重擔,而能使第三者從其中得救贖 的(b)。

  (a) 以西結書18:4,創世記3:17
  (b) 那鴻書1:6,詩篇130:3

  沒有受造者可以幫助我們

  如果我們人自己不能償債,那麼在我們之外有沒有誰可以替我們代付的呢?一個沒有神 聖能力的受造者,比如天使或者動物可以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同樣很清楚:沒有!

  有兩個理由:由其他受造者代替罪人受罰,這與神的公義不相容。神自己說:"犯罪的他必死亡"(結 18:4)。

  其次,僅是受造物不能承擔無限的刑罰--神的永恆震怒--的重擔。"他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鴻 1:6)

  那還有誰能幫助我們呢?誰能在一位公義聖潔的神與罪人之間調和呢?誰能付清我們的罪債,將我們從罪和債務中拯救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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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9 05:30 | 只看該作者
問15:那麼,我們需要尋找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呢?
  答:一位真實(a)而無罪的人(b),但卻要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就是一位同時 也是真神的(c)。   (a) 哥林多前書15:21
  (b) 希伯來書7:26
  (c) 以賽亞書7:14,9:5,耶利米書23:6,路加福音11:22

  我們需要怎樣的中保?

  我們的情形看上去毫無希望:聖潔的神不能放過罪;有罪的人無能償債;人以外也無受造者能夠幫助。這就引起了一個幾乎絕望的問題:那麼我們必須尋找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不僅能夠在忿怒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調解,而且本身能夠提供贖價,付清人的罪債呢?

  答案中已有一線希望之光。答案沒有說這樣一位中保和救贖主不存在。啊,誰知道。。。

  但我們面前的困難似乎無法解決。這位中保必須是一位真實而完全無罪的人,擁有我們人的真性情。這人擁有人之性情的方式非常特別,是人身上絕無僅有的:他必須沒有任何罪。同時,他必須有超人的能力,就是說有神聖的能力。實際上,他自己必須也是真神,是人和神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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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20 07:03 | 只看該作者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5 解說
我們的天性都只會想到神的良善和憐憫。我們想要的上帝是那種願意放過我們的罪,不堅持公義的上帝。事實上,這正是今天很多人心目中所認爲的上帝。但是他們只是在欺騙自己。當他們這樣想的時候,他們實際上是在構想一個假神──一個偶像。因爲真相是上帝是聖潔而公義的,而且不會在公義上妥協。祂說:「我必不以惡人爲義。」(《出》 23:7)。正如使徒約翰提醒我們的,「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壹》1:5)光是上帝絕對公義和真理在自然界的象徵,正如黑暗是撒但國度錯誤和邪惡的象徵一樣。因爲上帝是光,認爲上帝會輕忽罪,即使是片刻,也是非常愚蠢的。事實是沒有任何罪──沒有任何一個我們認爲「非常小的罪」──會被寬恕,不得到懲罰。

我們可以在上帝的聖言中找到兩個理由,來說明爲什麽我們不可能得出其他的結論。首先,經文明白地告訴我們,有些人會受到永遠的刑罰。我們之所以強調這點,不是因爲我們喜歡這樣說,而是如果我們真的信耶穌基督,我們就無法否認這個事實。祂比其他的人更直截了當地談到這個令人可畏的事實。(當你讀《馬太福音》,你會驚訝耶穌是那麽頻繁地提及永恆的咒詛。例如,《馬太福音》25章。)

上帝會全然懲罰所有的罪的第二個清楚的理由,是耶穌的受苦和死亡。雖然耶穌自己完全沒有罪與罪咎,祂仍然需要以死來拯救祂的子民。如果上帝有可能放過罪,那麽他當然會這樣做,不必讓耶穌受這麽可怕的苦難。但是聖經卻說神「沒有放過祂的兒子」(《羅》8:32直譯,did not spare His own son)。如果信徒的罪必須在耶穌裏得到懲罰,那麽認爲非信徒的罪可以免除,就是無意義的了。
那麽,緊接著──既然我們都是罪人──是我們只有兩個選擇。要不是我們必須靠自己去滿足上帝對公義的要求,或者有人必須要替我們做到。沒有第三條路。如果聖經所說的有任何地方是清楚明白的──從創世記到啓示錄──那就是我們永遠不可能爲自己滿足上帝絕對的公義。這就是爲什麽會有永遠的刑罰的原因。刑罰之所以永遠不斷是因爲一個很簡單的理由:一個罪人永遠不可能爲罪償付足夠的代價. 例如,假設你欠的是一筆無限量的錢──這筆錢連最快的電腦也來不及把它們加總。我們也假設,你用一天付一千塊的速度來償還這筆錢,然後償付了一百萬年。你會認識到你仍然在付款的最初階段嗎?理由是一筆無限的欠款,是不可能用有限的付款來清償的。我們欠上帝的債就像這樣。我們犯的罪是向一個無限的上帝所犯的,而我們不可能以有限的被造物的受苦來完全償付。
但是,假設一個人擁有一頭牛或羊,而他讓這頭牛或羊代替他來受罰。這會滿足上帝的公義嗎?這夠用來「平衡公義的天平嗎」?答案再一次是:不!雖然上帝自己曾經一度命令人要用動物作犧牲,但是這些不可能夠用來償付人的罪。聖經說:「因爲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來》10:4)理由很簡單:動物與人在本質和價值上是不等同的。動物不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牠們也沒有道德的本性。同一個理由,即使天使也不能救贖人,因爲他們也不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因此,他們與人類也不等同。這就是爲什麽聖經說我們的救贖主必須是真的人。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爲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爲要在神的事上成爲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爲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2:14-7)

我們可以想象有一個公義的人爲了救贖另一個人而死(如果我們可以找到這麽一個公義的人,而他願意這樣做)。但是即使我們可以找到這樣的一個人,他也不可能救贖很多人──除非他不只是一個人,也是一個無限的人(person,可譯爲位格)。但是,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人是無限的。因此,我們需要一個同時是神,同時是人的救主。有一位,也唯有一位,滿足了這些條件,那就是主耶穌,祂在聖經中向我們啓示,祂是那位神/人(divine-human)的救主。我們在下一段的要理問答會把這點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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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21 05:58 | 只看該作者
問16:為什麼他必須是真實和無罪的人?

  答:因為神的公義要求那同樣犯了罪的人性本身要為罪做出補償(a);但人人都是罪 人,故無人能為別人贖罪(b)。

  (a) 以西結書18:4,20,羅馬書5:18,哥林多前書15:21,希伯來書2:14-16
  (b) 希伯來書7:26-27,詩篇49:7,彼得前書3:18



  中保:真實而無罪的人。


  如果我們能找到一位中保,這位中保首先必須是一個真正的人,他必須是我們的同類,才能代替我們。他必須是人,以便承擔人該承受的刑罰。這是神的要求。神是公義的,不能因為人犯的罪懲罰天使或動物。"犯罪的他必死亡"(結 18:4)。

  同時,這位中保必須是一位無罪的人,自己沒有罪性,也不曾犯過任何罪,亞當的罪孽在 他身上不存在。一個有罪的人是不能為別人替罪的。只有一位無罪的人才可能替別人贖罪。

  作為一位無罪的人,他也必須完全順從神所吩咐的,用此方法為我們贏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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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25 13:15 | 只看該作者
問17:為什麼他必須同時是真神呢?

 答:他要透過他神性的能力(a),在他人性中(b)擔負神的忿怒(c),如此便為我 們取得並恢復了公義和生命(d)
  (a) 以賽亞書9:5,63:3
  (b) 以賽亞書53:4,11
  (c) 申命記4:24,那鴻書1:6,詩篇130:3
  (d) 以賽亞書53:5,11

  中保:也是真神

  人不能承受神對罪的無限忿怒,因此我們的中保必須也是真神。他必須在短暫的時間裡承 受神的忿怒,永遠的刑罰,一直到最後。只有這樣他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這位中保是通過他的人性受苦,來承擔對罪的刑罰。但是,他的人性要靠他的神性來支持,才能承受這樣無限的重擔。如果他不同時也是真神的話,就會被重擔壓垮。同時,他必須是真神,才有能力征服死亡,靠他神性的能力從死亡中復活。

  必須也是真神,才能通過聖靈將罪人從靈性的死亡中拯救過來,將他的公義賜給他們。這樣神將這位中保的公義,他對神的律法完美的順服算為罪人的,就好像是他們自己完全遵行了神的律法。然後,神就視罪人為無罪,有權得到永生。這樣他們就在中保里接受了他們在亞當里所失去的:與神和睦相處。因為他既是人,同時又是永生神,他的功勞就有了無限的價值。因此無人可以計數的群眾,通過他得到了神的寬恕,與神和好(啟 7:9)。

  這位中保必須給這些人新的生命。聖靈把中保的功勞應用在罪人身上,同時把這一寶藏藏在人的心裡和生命中。為此聖靈住在那些他使之靈性復活的人心裡,在那裡點燃他們的信心之火,賜給他們新的力量,好讓他們自己重新能按照神的律法而活。

  最後,中保還通過他的聖靈,賜給信徒永遠的生命。

  使徒彼得是這樣描述這位中保的:"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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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26 11:01 | 只看該作者
問18:誰是那位中保?誰同時是真神(a),又真的(b)是無罪的人(c)?
  答:我們的主基督耶穌(d),"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e)。
  (a) 約翰壹書5:20,羅馬書9:5,8:3,加拉太書4:4,以賽亞書9:6,耶利米書23:6,瑪拉基書3:1
  (b) 路加福音1:42,2:6-7,羅馬書書1;3,9:5,腓立比書2:7,希伯來書2:14,16-17,4:15
  (c) 以賽亞書53:9,11,耶利米書23:5,路加福音1:35,約翰福音8:46,希伯來書4:15,7:26,彼得前書1:19,2:22,3:18
  (d) 提摩太前書2:5,馬太福音1:23,提摩太前書3:16,路加福音2:11,希伯來書2:9
  (e) 哥林多前書1:30  中保:主耶穌基督

  這時,這位中保和救主的名字出現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是神子,是真神,與聖父與聖靈同為一,三位一體的真神。他們是三位,卻又同為一:這是神的奧秘,是我們所無法理解的。

  神子依然是神,但同時也取了我們人的性情。人的性情因亞當的罪而受損,屈服在苦難和死亡的權勢之下。這樣他真的成為我們中間的一個。但他能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 8:46)--誰敢說我犯過哪怕一樣罪呢?亞當的罪算在所有的人身上,但不能算在他身上(主日三)。他不是在罪中受孕,也沒有生於罪中;因他是由一種奇妙的方式出生的:生於童貞女馬利亞(主日十四)。他是人,又是神,是人和神的合一。

  先知,祭司和君王

  父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他教導我們在神的道--《聖經》中的每一件事;教導我們相信並憑信心按照神的話語而活,他是怎樣作這一切的呢?靠他的聖靈,基督光照靈性瞎眼和愚昧的罪人。他們得以認識神的良善和聖潔,他們自己罪惡失喪的處境,和基督在受苦中的代贖能力。這些都是基督作為先知的工作。

  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因為基督的受苦和死亡,罪人得到了寬恕。這是基督作為祭司的工作。

  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基督的所有善行都算成他們的,就好像是他們自己做的一樣。這樣,信徒被聖靈更新,好以一顆新心愛神,並願意按照神的律法而活。這是基督作為君王的工作。

  神使基督成為我們完美的救主:他將我們從罪惡,死亡,魔鬼和地獄中拯救出來。

  這一切是如此令人驚異,卻是完全的事實,決非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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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兄關於基督的復活與升高:

主耶穌的復活與升高是他作為人的延續。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人本應履行三樣的職分:先知、君王、和祭司。而因為人的犯罪和墮落,人從天國中被趕出來,我們在地上履行這三職分其實都不完美。人真正的職分應該是在天國中履行的,因此舊約常常說:「照著天上76的樣式。」而復活的主耶穌基督是第一個天上的人、復活的人、不朽壞的人。所以,他是那承受神的國之人。復活的主,繼續履行上帝形象的這三職分(先知--〉上帝的道,君王(弗一22-29),祭司(來九11)),卻不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也就是人本該的位置,就是在天國,在永恆,在天上的聖所/耶路撒冷。這國其實不在今世,而是來世(the age to come)(來二5;林前十五22-28)。舊約所盼望的「主耶和華的日子」就是主復活的日子,上帝公義的審判(十字架)之後,義者的復活。

主耶穌的復活被稱為「初熟的果子」,意味著我們在基督里也要復活,在天上與主同掌王權,成為天上人,不朽壞的人,履行在天的三職分。而此復活,借著聖靈重生的大能已經開始,所以保羅說,「我們是天國的子民。」但我們身體仍然會朽壞,這不斷提醒我們的盼望在於主耶穌的再臨,那時必朽環的變成不朽懷,上帝的形象在我們信徒身上得到最終的完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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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9:你從哪裡知道這事呢?

       答:從神聖的福音,這是神自己首先在樂園裡啟示的(a),以後由神聖的族長(b)和 先知(c)宣布了,再由律法中的獻祭和其他禮儀預表了(d),最後由他獨生愛子成就 了(e)。

  (a) 創世記3:15
  (b) 創世記22:18,12:3,49:10
  (c) 以賽亞書53,42:1-4,43:25,49:5-6,22,33,耶利米書23:5-6。31:32-33,32:39-41,彌迦書7:18-20,使徒行傳10:43,3:22-24,羅馬書1:2,希伯來書1:1
  (d) 希伯來書10:1,7,歌羅西書2:7,約翰福音5:46
  (e) 羅馬書10:4,加拉太書4:4,3:24,歌羅西書2:17


  新舊約中的福音應許

  福音就是:在基督里,罪人得完全的救贖和永遠的救恩成為可能。"福音"一詞的意思就是"好消息"。

  在新約,舊約里都提到福音。在整本《聖經》的開篇,我們讀到亞當和夏娃被逐出樂園,但神也在"母系應許"中應許救贖他們:"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 3:15)。基督用他的受苦和受死(即他的腳跟受傷)和他的復活傷了撒旦的頭,救贖了他的兒女。這就是 "母系應許"。

  這一應許不僅為人所宣揚,所流傳,而且也為神所確認。就這樣,應許傳到族長們,就是以色列人的先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神的先知們(就是神呼召作他的使者的人)也一再向世人傳揚這一應許。這是有耳能聽的福音。

  神也因他的良善,在他吩咐的獻祭和其他禮儀中向人們顯明這一應許。獻祭和其他禮儀都是舊約時代的莊嚴的宗教儀式(比如潔凈禮)。獻祭預表了耶穌基督承受罪的刑罰,潔凈禮象徵重生。這是有眼可見的福音。

  終於,應許中的那一位來了!在他裡面所有的應許都成為現實。問題在於:他是為誰而來?我們怎樣才能與他的功績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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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了嗎? 如果你堅持在看, 你是有福的!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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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6-27 06: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6 同往錫安 的帖子

MM , 俺叫DAVID,是不是天然地有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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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27 06: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7 davidlee 的帖子

你讀了嗎? 太好了. 堅持就是勝利.

大衛的名字是自己取的嗎? 很好哇. 願你真的象大衛王. 他的故事你知道嗎? 如果不知道, 可以說給你聽. 不過現在要出去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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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6-27 06:1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6-27 06:10 發表
你讀了嗎? 太好了. 堅持就是勝利.

大衛的名字是自己取的嗎? 很好哇. 願你真的象大衛王. 他的故事你知道嗎? 如果不知道, 可以說給你聽. 不過現在要出去一會兒.


讀啥?MM給俺留作業了嗎?。。。要是經就算了,有啥神怪小說嗎?比較好玩。。

大衛王比較有出息嗎?嘿嘿~取對了名字就交好運,這跟咱中國的風水也差不多嘛~



咱在這裡灌水。。。。別人會不會有意見吶~
討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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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27 10:4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9 davidlee 的帖子

名字只不過代號而已啦。不過,聖經里的大衛可是了不起的人物,他是最合神心意的人,為什麼?因為他時時刻刻仰望神,他足夠順服,他犯了罪大的罪,但他知錯就改,他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漢。

詩篇很多都是他寫的,寫出了一個罪人如何在患難中,在犯罪時,在危險時緊緊依靠神,如何喜悅神的話語,按照神的話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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