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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m2315 於 2007-2-5 22:37 發表
距離/光速=時間
假設光速一定, 距離和時間就可相互轉換.
你的理解"假設光速一定, 距離和時間就可相互轉換"讓人會覺得有些合理性,不過,從物理學上來講的話,它已經定義將光年做為距離的單位了,物理學上說"光年是光在真空中一年能走的距離",如果你要當成你的解釋,你就要特別申明一下,這樣才能讓大家都明白.
light-year:The distance that light travels in a vacuum in one year, approximately 9.46 trillion (9.46 × 1012) kilometers
or 5.88 trillion (5.88 × 10 12) miles.
1光年:約9.64萬億(9.46×1012)公里或5.88萬億(5.88× 12)英里
就象聖經,牧師或有些人遇到說不通的時候,就說:這是上帝的話,豈能是人能理解的.按這種邏輯,上帝的話不是對人說,是人不能理解的,那我們還讀什麼聖經嗎?!
[ 本帖最後由 qew123 於 2007-2-5 23:0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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