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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中紀委、教育部:孔慶東違法和涉嫌犯罪十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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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暖思自由 發表於 2011-11-11 02: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hmys 於 2011-11-9 13:04:11 發布在 凱迪社區 > 貓眼看人

給中紀委、教育部:舉報孔慶東違法和涉嫌犯罪十大證據



作者  伊湖水



作者按:

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有大量的違法言論,是否涉嫌犯罪,還不很清楚,但孔慶東在第一視頻公開節目中,公開揚言對某網民「把這個人真名實姓查出來,直接幹掉他就完了」,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鑒於有孔慶東教授的助理楊某,刺傷新京報編輯徐某后潛逃,多日後被抓獲判刑的事實(見附件),所以,《給中紀委、教育部:舉報孔慶東違法和涉嫌犯罪的事實》,同時也發給北京市公安局。



由於以下所列的孔慶東教授的違法或涉嫌犯罪的事實,都是在「第一視頻」談話節目中,和孔慶東教授的博客、微博中,所以有以下幾個截圖,證明,孔慶東教授這些違法和涉嫌犯罪事實,都是打著「北京大學教授」和「中共黨員」的旗號,犯下的。

                         註:這個截圖,右側「注意 北大教授」,是本文作者后加的



孔慶東教授的新浪實名認證的博客截圖,注意:



孔慶東教授,污言穢語,粗暴謾罵,一再地踐踏憲法,和教師法,也違反了黨章,公民伊湖水呼籲中紀委懲治孔慶東敗壞黨員形象的行為,籲請教育部,依法解除不合格教師的教師資格,避免誤人子弟。孔慶東的有些言論,涉嫌觸犯刑法,公民伊湖水,向中紀委、教育部舉報同時,也就孔慶東教授可能觸犯刑法事實,向北京市公安局舉報。





一、公然喊出「文革是人民的正義起義」



孔慶東的微博里,被廣泛轉載的一個對話:



馮子文:
   孔老師啊!辯一辯才能使真理更明嘛!不能說人家是"漢奸"  就不給說話的

權利了。殺人犯還有辯護律師呢!文革不就這麼玩的嗎?  扣帽子,打棒子,不準頂嘴!

   孔慶東:
   別以為叫我一聲老師,就可以掩蓋你的齷齪心理。文革是人民的正義起義,要收拾但沒

收拾利索的,就是你這種王八蛋!



二、鼓動「再來一次文革」(第一視頻節目對話)



網友:五毛黨是很可恥的。
孔慶東:
其實如果再來一次文革的話,
所有的「五毛」都會被揪出來。
你以為你是匿名的,就查不出你來了?
一旦查出來,殺頭怎麼辦啊?



三、要直接幹掉公民(第一視頻節目對話)

    網友:還是這位456123PP就是標準的五毛黨,一大早跑到這裡狂吠。
    孔慶東:把這個人真名實姓查出來,直接幹掉他就完了。


四、仇視和詆毀改革開放

鼓吹朝鮮「紅色江山」,說中國(改革開放)是「栽了大跟頭也」:



金正日的文化工作能力,有口皆碑。「武」的方面,跟老爺子不能比,相當於中國的第三代

第四代領導人吧。最重要的是「忠孝」二字,這是朝鮮在社會主義陣營中的國家特色。東亞

最能保持儒家傳統文化的不是中原大陸,也不是丫的四小龍,而是朝鮮。不忠不孝,就不能

接班,這是朝鮮紅色江山保持顏色的根本秘訣,而蘇聯和中國,恰恰在這個問題上栽了大跟

頭也。當今的中國高層領導人,誰是最忠最孝的呢?
孔慶東博文《朝鮮之行第五天》



五、污衊網友、學者是「漢奸」「漢奸王八蛋」「漢奸法學家」:
(第一視頻節目)

a:
最近我看到有幾個漢奸,包括北大漢奸法學家,公開寫文章攻擊人家這個「唱紅歌」。……

還有,人家這裡邊有朗誦,《我驕傲,我是中國人》,你憑什麼反對?就因為你自卑你是中

國人,是不是?你驕傲你是美國人?你想給美國人當孫子,美國不要你啊,因為你不是你美

國爺爺日出來的啊!你是中國漢奸法學家啊,你有什麼資格反對人家「唱紅歌」呢?!『

b:
喬布斯離開了一個罪惡累累的蘋果!蘋果給全世界帶來了無數的災難。像喬布斯這樣的人死

的越多越好。蘋果集團現在就是一個罪惡累累的蘋果。網上為了喬布斯的離開而痛哭的中國

人都是漢奸!

c:
詛咒南方報系是「漢奸媒體」:
孔慶東: 朝鮮日報和南方報系同屬漢奸媒體

d;
有人說,郭德綱還說過粗話呢,那我問你,《紅樓夢》里有沒有粗話?魯迅筆下有沒有粗話

?漢奸往往是無知的,漢奸首先是無知,因為無知,走向了無德,最後必然是無恥!所以這

些宵小之輩的言論,自身邏輯都不通,根本就不值得一駁。


六、惡毒詛咒公民行使合法的公民權利(鳳凰衛視轉播節目)

詛咒看美國大片的公民,「哭爹喊娘」、「你還是人嗎?」:



「中國人哭爹喊娘地要看美國大片,我不知道中國人為什麼這麼無恥,不看美國大片,你會

死嗎?為什麼你非要看美國大片,你還是人嗎?」(視頻中原話)


七、宣揚「滿門抄斬」、「滅九族」的法西斯理論



1、在《第一視頻》的談話節目,評論葯家鑫殺人案
「幹了這個傷天害理的事情,過了一定的界限,你怎麼自首都是沒有用的。你願意跑,你跑

吧,跑到天涯海角,我把你滿門抄斬!這才是嚴肅的法律。」

2、在《第一視頻》的談話節目,說對外逃貪官要「滅九族」、「所有的親戚全部砍頭」


八、反對弘揚法制

我強調一點,我們國家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壞,從什麼時候變成人間地獄,就是從弘揚法制講

的,完全泯滅人性,把人貶低了,把法抬高了,這就錯了,法永遠在人的監管之下,法是管

人的,法是誰制定的呢,所以歸根結底,是人高於法。
《孔慶東:法制難喚麻木心》



九、污穢下流語言作文,性騷擾女員工



於是俺拿著身份證和匯款密碼,到銀行去取。可是跑了幾家銀行,都說不知道這種業務。最

后出來一位分行長,是個明白人,說這叫國際金融速遞,北京只有四環以內的銀行才辦理。

孔和尚於是進城,殺到四環內,可跑了幾家銀行還是不行,銀行的大姐們小妞們還是沒聽說

過。功夫不負有心人,俺孔和尚就不信,後宮佳麗三千人,鐵杵不能磨成針?終於找到一家

小銀行,竟然能夠辦理,孔和尚頓時滿面生春。可是那妖里妖氣的小妞說,必須先辦一張什

么什麼卡,於是俺就辦卡,填表啊,簽名啊,一張又一張的單子,在窗口上往來抽送,比俺

簽售的時候還忙叨。辦了卡,又說必須開通這個業務、那個業務,這個合同,那個年費,沒

完沒了,火燒火燎。孔和尚急了,非常文明禮貌地說,妹子,咱這前戲能不能緊湊點啊?大

哥我實在熬不住啦。不就是個阿妹日卡嗎?卡了這麼半天,到底能不能日啊?小妞一聽樂了

:看您!還北大教授呢,這麼不文明。再忍會兒,人家美國寄來的錢,多遠的路啊,能說拿

就拿嗎?和尚一想,是啊,就算給美國當五毛,也不能今晚出賣人格去罵孔慶東,明天一早

就拿錢啊。於是耐著性子,繼續跟那小妖妹反覆抽送。

孔慶東博客《友人帶來了雪意》



十、極端下流的污言穢語咒罵無辜者:



1、惡語謾罵按程序提問的女記者是「婊子」「小婊子」

孔慶東:
王副部長的這個答覆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是還太客氣,對這個新加坡婊子沒什麼可客氣的!

革命有什麼不好?……所以我覺得我們王部長可能還是在那種場合,給這個新加坡小婊子留

一點面子而已。(第一視頻節目)



2、主持人:好,我們接著看一下第4個疑問,「不知道您否是郭德綱家的親戚……」
孔慶東:第一呢,我不是郭德綱家的親戚,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麼我請問這位先

生是不是郭德綱家的仇人?郭德綱是不是把你孩子砸死了?是不是把你母親強姦了?
(第一視頻節目)


3、穢語詛咒網友(新浪官方認證微博)

孔慶東在自己微博上轉發該視頻並評論「中國很糟糕,絕不意味著美國是天堂。」有網友問

他「你去過美國么?在美國生活過多長時間?足夠了解美國么?」孔慶東在自己的微博上再

轉發微博並評論:「傻孩子,你邏輯上是個傻逼呀。姜昆沒幹過你媽,但他也可以通過其他

渠道得知,你媽不是野雞。」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覃霞)10月19日報道(2011年)


4、穢語謾罵記者(新浪官方認證微博)

2011年11月7日下午,孔慶東在其新浪官方認證微博說:
「一分鐘前,《南方人物周刊》電話騷擾要採訪我,態度很和氣,語言很陰險。孔和尚斬釘

截鐵答覆了一個排比句:去你媽的!滾你媽的!操你媽的!」


5、穢語詛咒oox5(顯示為女網友):

   oox5:
   像我沒讀過什麼書的人都知道文革不是人民起義,而是國家領導人內部篡權鬧起來的xx

(原文如此,引者注)

   孔慶東:
   你知道你媽媽的大血逼!



附件:

網易新聞 網易 > 新聞中心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孔慶東助理刺傷人被判刑
2009-08-08 來源: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成都) 

  去年11月14日,網上一篇「錢烈憲要發言」的博客發表文章指稱,被稱為「北大醉俠」

的北大教授孔慶東被拘。孔慶東的助理楊春為此不滿,今年2月14日,在北京萬達廣場將身

為北京某報編輯的博主徐來扎傷(經鑒定構成重傷),潛逃到蘇州后被抓獲。記者前天獲悉

,朝陽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春有期徒刑4年6個月。宣判后,楊春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據《京華時報》


作者註:
由於以上證據和附件,在百度等搜索引擎,直接搜索原話,都可以找到出處所以沒有標註原

文鏈接。列舉的孔慶東教授的言行,都是在2011年近期發生的事情,由於個人時間精力有限

,列舉的遠遠不是其惡行的全部。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

誹謗和誣告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

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

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七十八條 煽動群眾暴力抗拒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八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第三條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

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三條 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

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伊湖水(邱勇)

作者簡介:邱勇,學者,作家,著有《黑英語》等多部著作,中央電視台《小崔說事》曾專題介紹;
筆名伊湖水。 QQ:67835179



2011-11-9
民主不僅是一種理念、一種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種生活方式。在民主制度中,過自由、平等、有尊嚴的生活,這不僅是中國人的夢想,也是人類共同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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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2-5 15:5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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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 發表於 2011-12-3 00:36
這我信。還有罵六媽的......


六媽算什麼? 罵給你看。
我操他媽的孔慶東! 我罵漢奸, 你很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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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 發表於 2011-12-3 00:36 | 只看該作者
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22 11:31
去菜市場看看吧, 更多。

這我信。還有罵六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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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22 11:3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老法師 於 2011-11-22 11:3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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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 發表於 2011-11-22 01:59 | 只看該作者
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21 10:36
回復 格林 30樓 的帖子

台灣小CASE啦,去英國下院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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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1-11-21 10:40 | 只看該作者
犯沒犯法應該由法庭管。樓主找錯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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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21 10: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老法師 於 2011-11-21 10:37 編輯

回復 格林 30樓 的帖子

今後還要允許民意代表在立法機構如在兩會上表達不同意見甚至罵娘。即便有時因爭論激烈爆肢體衝突也應該容忍。

Read more: 給中紀委、教育部:孔慶東違法和涉嫌犯罪十大證據 - 時事述評 - 貝殼村 -

你去台灣吧。台灣立法委員可以打群架, 能夠充分滿足你的民主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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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 發表於 2011-11-21 01:41 | 只看該作者
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7 11:36
回復 格林 28樓 的帖子

罵娘的事,在民主社會是很正常的政治生態。中國要想學習民主社會,容忍人民罵娘才是第一步,今後還要允許民意代表在立法機構如在兩會上表達不同意見甚至罵娘。即便有時因爭論激烈爆肢體衝突也應該容忍。如果掌握了政權,掌握了媒體宣傳工具的人只允許自己有言論自由,對別人則到處設限,這個也不準,那個也不行,那就沒資格談民主了。從你在另一個地方的跟帖看,你好象是寧肯中國實行專制也不贊成現在搞民主的,理由是今天95%的民眾可能會投左派的票(因為他們支持孔慶東),而這是你無法容忍和接受的。可見這世界上只有階級性,根本就沒有什麼「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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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7 11:3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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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好事。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Read more: 給中紀委、教育部:孔慶東違法和涉嫌犯罪十大證據 - 時事述評 - 貝殼村 -

這個沒錯, 所以極左網站烏有之鄉和右傾立場的網站和媒體都是合法存在的, 比一言堂要好。我反對罵娘, 不管是左還是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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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 發表於 2011-11-17 01:56 | 只看該作者
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1:38
回復 新鮮人 18樓 的帖子

言論自由是好事。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如果對以前的以言論入罪的做法持批判的態度,就不要用雙重標準來要求自己不喜歡的人。
這裡的「全部槍斃」和咒人「全家死光光」和「狗日的」,都是一回事,口頭謾罵而已,別有用心地將此上綱上線並且必欲除之而後快的人,倒是很有文革遺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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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 發表於 2011-11-17 01:44 | 只看該作者
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1:21
艾未未坐牢的罪名是逃稅, 罵人只能拘留。
除逃稅外, 還有懲罰的意思, 自己想象。我不知道不能亂說。

你還是說得不對。因為光是罵人,在今天是構不成將艾未未拘留的罪名的。所以得用「逃稅」的名義才能拘留他。這不,最近繳納了保證金了,不然艾還是要坐牢;這一點恐怕要讓想以「罵人罪」將孔慶東抓起來的人失望了!還是趕緊去找找老孔有沒有偷稅漏稅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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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1-11-14 22: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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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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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報是否該關門, 由他的上級決定。
我的觀點, 大學教授不該爆粗口。
你的觀點, 因為報紙爆粗口, 所以孔慶東有權爆粗口。有人犯錯, 別人也能犯錯。
Read more: 給中紀委、教育部:孔慶東違法和涉嫌犯罪十大證據 - 時事述評 - 貝殼村 -


你誤解了,我很同意瘋老的意見,我並沒有說孔慶東應該罵,這不是我的觀點。我也說過那個不良記者如果訪問我。我會教訓他怎麼尊重人,而不會罵他。也不會發這條微博。任何罵人都是無理的表現。我只不過是和瘋老一樣,認為這件事不能把板子全記在孔慶東身上(就這件事,不是算以前的帳)。像你自己對瘋老說的。你勸偏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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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3:0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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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南都報是否該關門???

南都報是否該關門, 由他的上級決定。
我的觀點, 大學教授不該爆粗口。
你的觀點, 因為報紙爆粗口, 所以孔慶東有權爆粗口。有人犯錯, 別人也能犯錯。
這種爭論毫無意義, 為結束爭論, 這樣好了, 我同意有人罵娘, 其他人也有權罵娘, 你是對的。
希望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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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1-11-14 12:1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1-11-14 12:48 編輯
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2:14
罵人記者是否有資格做記者不等於孔慶東爆粗口可以有資格作教授。
有人殺人判無罪不等於人人可殺人判無罪 ...


那南都報是否該關門???



你應該知道最後的是什麽意思!!



這不也是一個孔慶東嗎????


新華社如果覺得理直氣壯,何必自刪稿子? 這可很罕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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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2:14 | 只看該作者
新鮮人 發表於 2011-11-14 12:06
那採訪被採訪者的罵人記者就有資格做記者???

罵人記者是否有資格做記者不等於孔慶東爆粗口可以有資格作教授。
有人殺人判無罪不等於人人可殺人判無罪。比如辛普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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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1-11-14 12:0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1-11-14 12:16 編輯
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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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我也認為罵粗口的人沒資格作教授。

Read more: 給中紀委、教育部:孔慶東違法和涉嫌犯罪十大證據 - 時事述評 - 貝殼村 -


那謾罵被採訪者的下流記者(對不起,因為他直接用了日字.而孔慶東沒有)就有資格做記者???

南都報的總編輯就有資格當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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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1:5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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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公開說他沒資格作教授

不好意思, 我也認為罵粗口的人沒資格作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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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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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華社作為中國媒體的元帥,他的公開說他沒資格作教授,而且80個官煤同時聲討。比無職無權的孔慶東威力大多了。虧得在幾乎全國人民一片反對聲中,新華社及時剎車,刪了原稿。而且在新聞版還轉載了荊楚網的一篇為孔慶東辯護的帖子。否則孔和尚恐怕真的要砸飯碗。請參看:

天下奇事,新華社主動補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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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1:3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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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欲置孔慶東於死地,你不覺得太過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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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慶東言論:
" 把這些記者一個個排好隊槍斃, 我一點都不心疼。"
槍斃是不是置記者於死地? 還好他沒權。
雙方都在攻擊對方。總而言之, 有天大的借口也不能罵娘, 記者也不能罵。
大肚能容, 容天下難容之事
開口便笑, 笑世上可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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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1-11-14 11:2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1-11-14 11:31 編輯
老法師 發表於 2011-11-14 11:03
回復 新鮮人 14樓 的帖子

我說得罪, 只是不想和你爭論。

我說得罪, 只是不想和你爭論。
艾未未豈止批判, 坐牢都坐了, 現在也只是取保候審。
我認為公眾人物不能公開爆粗口, 如果官煤沒有批判艾未未只批判孔慶東, 只能證明官煤不公平, 不能證明孔慶東爆粗口罵娘是對的, 這是二件事。
我反對孔慶東極左政治立場, 也是我公開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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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艾未未被拘捕和他罵草泥馬祖國無關,是因為經濟問題。

2,你認為那個記者的問題不是罵人嗎? 什麽叫你不是金爺爺日出來的!! 孔慶東還沒有直接用日字。

3,60多個媒體集體圍攻孔慶東,想干什麽?? 想證明記者可以罵人,被罵者不得回罵??

4,我說過,是我也會在電話中教訓這位記者幾句,請他學會尊重被採訪者。但不會罵他,也不會發出微博,以罵人為榮。

5,我是就事論事,沒有聯繫過去,我清楚的說明,孔慶東是個左憤。對孔慶東的以前隨口罵人,我也不贊成。但這次新華社兩次發出通稿,而且公開要求砸他的飯碗,必欲置孔慶東於死地,你不覺得太過分了嗎?? 我想孔慶東的三句話,還罪不至死吧???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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