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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同行一年查經繼續貼--第2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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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格 發表於 2008-5-27 20: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每日與主同行》  : 《每日與主同行》蘇穎智著 第22周

每日與主同行

22周        
(1) 伯20-21,
(2) 伯22-24,
(3) 伯25-28,
(4) 伯29-31,
(5) 伯32-34,
(6, 7) 伯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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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畢格 發表於 2008-6-3 00:3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6 來往加國 的帖子

請問,怎麼做出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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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6-2 12: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7 buffer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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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er 發表於 2008-6-2 11: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6 來往加國 的帖子

到底結論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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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6-2 11: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 畢格 的帖子

今天我們查經班討論的主題是:上帝的救恩是為每個人準備的嗎?

和你的主題有許多關聯。我們的結論用三句話表達:上帝的意願、上帝的憐憫和上帝的恩典。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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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5-30 07:1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 畢格 的帖子

傳福音是要講理,但是太多時候浪費在邏輯思辨上,辯論一顆橘子甜不甜,不如拿起來吃,或者擠兩滴橘子汁來測試。

萬事相互效力嘛。思辯也是萬事之一,哈!

神有很多方式讓人拿起來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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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畢格 發表於 2008-5-30 06:31 | 只看該作者

第22周,第6, 7日(周五、六) 伯三十五至三十七章,敬畏神。

第三十五章,人的善惡與神無損益。
.. (1) 人的善惡與人有損益,(2) 人的善惡與神無損益,(3) 無人求告神,(4) 神不理會狂傲。
第三十六章,神有大能。
.. (1) 神看顧義人,(2) 神殺滅惡人,(3) 只有神能救人,(4) 大地神能要頌讚。
第三十七章,敬畏全能神。
.. (1) 大地運行有賞罰,(2) 作為奇妙難明白,(3) 大有能力行公義。

約伯不求告神,遭到以利戶譴責。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大義人如約伯者,也要與神抗衡。難怪耶穌感嘆,驕傲的法例賽人不如滿身臭銅味的稅吏,前者的禱告不得眷顧。三友說神有罪必罰,約伯說神隨他自己高興就賞罰,以利戶說神值得尊敬。這個是破天荒的大哉說。不在於神是誰,乃是在於神對人的關係,人對神的態度。需要的幫助的是人,不是神。

37 章是 38-41 章的縮影兼解答,神的能力大到不受影響,可以秉公行憐憫。但是神為什麼不憐憫受害者?不阻止災難呢?凡事互相效力。不經一番寒徹骨,約伯哪能見到神?原本理直氣壯、要與神抗庭對座,結果一句話也哼不出來。傳福音是要講理,但是太多時候浪費在邏輯思辨上,辯論一顆橘子甜不甜,不如拿起來吃,或者擠兩滴橘子汁來測試甜度。

金句:約伯記三十七章十五節
「37:15 神如何吩咐這些,如何使雲中的電光照耀,你知道嗎?「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19 15: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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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5-30 05: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 畢格 的帖子

「33:28 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阿門!若不如此,我們還有何盼望。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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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5-30 05:57 | 只看該作者
不,人人都是約伯,大喊:你們在說什麼,我是對的,天地明鑒!!!!!!!!!!!!!!!!
吶喊。 求神憐憫,開恩!

即使神認定約伯說得很對,神還是譴責約伯,因為約伯使用無知的言語。==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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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畢格 發表於 2008-5-29 13:58 | 只看該作者

第22周,第5日(周四) 伯三十二至三十四章,懲治會擋人掉進坑

第三十二章,以利戶進來補充。
.. (1) 向四人發怒,(2) 因為三友無話可答 。
第三十三章,以利戶開始問話。
.. (1) 要約伯回答,(2) 懲治會擋人入深坑 。
第三十四章,以利戶譴責約伯,神懲治不義。
.. (1) 譴責約伯的譏誚,(2) 神必懲治不義,(3) 受懲仍悖逆。

以利戶在第三十四章的末了作了個評論,受懲治的人仍舊悖逆。人之常情,被懲治了,第一個回應就是 「我沒有罪」,我被冤枉,我被栽贓,我被欺騙誤導,我無意犯罪,我的動機善良,我的行為合乎神的心意。有幾個人能夠平心靜氣,重頭檢討,找出哪個細節不對,馬上修正,找出哪個理念錯誤,重新學習。不,人人都是約伯,大喊:你們在說什麼,我是對的,天地明鑒!!!!!!!!!!!!!!!!

大家都認為約伯是個大義人,因為連神都找不到第二個像約伯的義人。是啊,諾亞也是當時無人能出其右的大義人,其他的人都是大壞蛋,都被大水淹死了。但是諾亞會發酒瘋,約伯會懊悔,這些大義人還是有不完全的地方。即使神認定約伯說得很對,神還是譴責約伯,因為約伯使用無知的言語。

金句:約伯記三十三章二十八節
「33:28 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19 15: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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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5-29 13:09 | 只看該作者
o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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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畢格 發表於 2008-5-29 12: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6 同往錫安 的帖子

您貼錯掉了,
是 第22周 第4日 ,
不是 第21周 第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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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5-29 10:33 | 只看該作者
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
沉默似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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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5-29 10: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 畢格 的帖子

期待弟兄的短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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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5-29 10: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 畢格 的帖子

套用流行語:加油,加油!!

助理一下,哈~

第21周 約伯答瑣法(一) 月
第4日 伯十一至十四章 日

在第一回合,最後一位與約伯辯論的朋友是瑣法。瑣法跟前二位朋友不同,他直截了當、毫不委婉、十分不客氣地指責約伯,「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惟願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十一3-6)他指控約伯放棄神無限的智慧,而依從自己無知的法則去做,又勸約伯坦白認罪,離開不義。約伯回答時,直言自己智慧及所知的,絕不亞於他們,他強調神有主權,並非活於人思想之極限中。其次,他又力言自己的見識絕不遜於他們,他不需要人回答他的問題,他不需要人瞎猜他的罪過,他要神直接答他,讓他知道一切,他希望朋友閉口不言,他深信惟有神才能回答他的哭喊哀告。他深感人生在世的短暫,一切在神手中,所以,他好象是向主呼喊:「主啊!幫助我吧!」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你要認罪!       我無罪           我只要神答我       人生短暫,主助我!
瑣法指控                          約伯申訴

瑣法一名在希伯來文的意義是「多毛的」或「凹凸 、不滑手的」之意。其人如其名,「開口得罪人」,他的話語不是要來建立人,乃是拆毀人;是批判的、論斷的,在沒有根據的情形下指控人。
當你被無理指責、批判,在受苦時反被人說一定是自己作了虧心事,受到報應時,最好的反應是什麼?主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不要為自己伸冤」。另一方面,你有做過「瑣法」嗎?有用說話刺人、論斷人、批判人而動機毫無建設性嗎?求神叫我們看見,早些悔改,免得直接受他指責、管教。

金句:約伯記十三章五節
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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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5-29 10: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 畢格 的帖子

哈哈~帶查經是這樣的,一晃就一天。時光飛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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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5-29 10:2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 畢格 的帖子

精闢!

無比AMEN:。(3) 關鍵點不在於人做了什麼,乃是在於有能力的神決定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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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畢格 發表於 2008-5-29 04:33 | 只看該作者

第22周,第4日(周三) 伯二十九至三十一章,

第二十九章,約伯懷念過去的佳景。
.. (1) 有神同行,(2) 有智慧又有勇氣,(3) 指引眾人。
第三十章,約伯自憐現在的艱苦。
.. (1) 曾輕看受苦的人,(2) 現在他們攻擊約伯,(3) 神拋棄約伯,(4) 約伯哭號求救。
第三十一章,如果自己又不義,約伯願受懲罰。
.. (1) 如果欺侮人,(2) 如果貪圖財物 。

人的境遇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曾經嘲笑別人罪有應得,自己也曾經被人踐踏。是因為少小不學好,還是沒有名師指導?大地震有人喪失了一切,在天然災害里失去了,但是對於其他苦難的人,寧可經歷那樣的天然災害,也不願意看見手中的幸福毀在自己一時的貪念,一時的錯誤,一時的恍惚。數算許多的善行,可是一個小小的錯誤就會毀掉了所有的一切。曾經有過宣傳,小小螺絲釘的貢獻。人就是這樣毀在隱而未現的罪。

不是我過去做了多少好事,乃是過去神藉著我是多少人敬畏他。我的得意使人響往神,還是我的凄涼使人認同神?可能我只不過在標榜我的好。神要我做什麼?神給我什麼特殊的使命?神是我看見什麼需要?我有可能作的成嗎?我依靠全能的神嗎?我失敗的時候,神還站在我一邊嗎?神拋棄了我?能夠以成敗論英雄嗎?

金句:約伯記三十章二十節
「30:20 主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我;我站起來,你就定睛看我。「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2-19 15: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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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畢格 發表於 2008-5-29 04:32 | 只看該作者
咻,時光飛逝,
趕不完,一天都要過去了,查經的資料還沒貼上來,昨天的也還沒有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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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28 20: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畢格 於 2008-5-28 06:29 AM 發表
關鍵點不在於人做了什麼,乃是在於有能力的神決定怎麼做。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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