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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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盡獸首拍賣鬧劇,及應以什麼途徑來收回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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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黃老虎搶親 於 2009-3-8 07:00 編輯

在俺未入正題前,俺想說的就是現在已不是「文革」時代,今時今日每一個人都可以有他自己個人的思想和意見,而這個論壇就是給各人一個平台來大發謬論。在這戾氣衝天的「時事」版,要求各位尊重別人的意見不單是天方夜譚,更會是一個有點「自鳴清高」和不切實際的要求。

但是無論你是支持或反對的,請都不要動不動就罵人或扣人一頂什麼豬腦子,婊子,小人,精蠅,沒骨氣等等的大帽子,因如各人都這樣做的話,那我們中國人豈不是全都變了豬腦子,婊子,小人,和精蠅?   所以請各位自重。

俺本來是想回buweizhai那「反對蔡先生的人士,你有什麼高招嗎?」的帖子的,但看那帖子已搞到亂鬨哄的,有人已開始失控地在帖子中互罵,失去了這帖子的真正目的。所以決定另發帖子,實實在在的和各路英雄討論應該從什麼途徑去討回那所謂「國寶」。

在未談到用什麼途徑前,讓我們先來分析一下蔡先生那「對付強盜的最佳方法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的出發點及其效果。

讓俺撇開什麼誠信和道德這些「高尚」的情操不談,就純以「現實」的眼光來檢討這件事吧:

不錯,這兩件獸首的確是在1860年時給英法聯軍洗劫圓明園時是被掠奪的。但俗語有謂「冤有頭,債有主」,那圓明園搶劫是百多年前的事,這事現時根本沒有國際法律保障,更與現在的收藏家無關。你不能硬說上三代的罪行,要這一代來償還吧?何況,誰有證據來指證拍賣行和賣主是和那批英法聯軍有直接關係?

況且,這兩件文物都是賣主以合法途徑收購而得。所以就算這兩件獸首的收藏家是中國人,我們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事實上人家「還給你是人情,賣給你是道理」。

而在法律上拍賣行是一合法的機構,這兩件銅獸確是賣主以合法的手段收購得來的,更重要的是在西方國家拍賣合法的收藏品是絕對附合理法的。所以如就此來痛罵賣主和拍賣行是無恥搶匪強盜,或理直氣壯的要求兩件銅獸首「物歸原主」,除了有點幼稚外,在國際法律上同是於理不合。

而說到效果,蔡先生真「成功」的阻止了拍賣嗎?在表面上,蔡先生來個橫手「成功」的把拍賣終止。那拍賣確是流產了,但實際上蔡先生所作的卻是收到反效果。

為什麼是反效果呢?因為無論對賣主也好,拍賣行也好,對這次的流產,他們的損失實在不大。除了他們可嘗試向蔡先生追討賣價的差額外,他們也因這次的教訓而有了戒心。

很簡單,下次在其它同類的拍賣會上,拍賣行除了可把押金大大的提高外,他們更可以選擇性的邀請某一批的買主來參加拍賣。再弄個不好,他們更可以把所有他們認為有問題的中國買家列為不歡迎人物。請問如是這情況,那對我們將來想收回中國文物豈不是會更困難嗎?

回到正題,那我們應該用什麼途徑來收迴文物呢?

俗語有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要做到「知己知彼」,我們首先要面對現實接立了就是無論我們同意與否,事實上對已流失的文物,我們在國際法律上是沒有保護及毫無特權,所以如仍打算以提起訴訟來阻止拍賣或「熱血沸騰」的要求別人歸還文物,那是一相情願和不切實際的想法。

所以要收回國寶或文物,我們需要做到有理有利有節。

有理,就是要理直氣壯地申明我們是這些國寶真正的主人。讓世界人民都知道,無論是圓明園被英法聯軍在侵略中國戰爭中劫掠走的文物,或其他流失海外多年的珍貴文物,中國是對其擁有不可置疑的擁有權。但是,絕不能像這次在拍賣開始時才急急忙忙「臨急抱佛腳」的發出通告。

中國政府應等這件獸首拍賣鬧劇冷卻後,向世界各國的政府及所有拍賣行發出正式官方通告,申明中國是重視收迴流失文物,要求各方面尊重中國的意願,如再有這類文物拍賣,應首先與中國官方接洽。來個「先禮後兵」。
與此同時,中國政府應理性的爭取重修國際法律,要求各國正視文物流失這問題。

有利,就是通過有效措施保護流失國寶,防止再成為貪婪者牟利的工具。拍賣者一再獅子大開口,是在利用中國的經濟增長和追寶人的愛國心。流失國寶一再被拍賣,是因為拍賣者有利可圖。所以我們要以冷靜慎重的態度來對付同一類的拍賣,不要全國熱烘烘以拍賣會作平台來做秀來表揚其愛國心。

而冷靜慎重的態度確真是可那貪婪的人讓步,因如沒有人熱烘烘的搶買,那根據最基本的「需求」經濟原理,這價錢當然會回落。如果我們能做到滿不在乎的樣子,那這幾個銅獸可能在三五十年後,說不定以¥500 也可買到。

有節,就是不論從時間和價錢方面都要以公平合理的方式來收迴流失國寶。既然我們不可能要求收藏家無條件的歸還文物,那我們就不能以強硬的態度來對付收藏家或其它的拍賣行。

就如美國法學教授帕蒂•格斯滕布利思說:「我的觀點是,它們是被掠奪的,但要合法追回它們卻很難」。而作為文化產權問題專家的格斯滕布利思認為,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案是由收藏家和中國協商,給出一個合理的價格。她說:「如果他們私下與中國達成協議,那可能最符合各方利益」。所以,其中之一的辦法就是希望能避免公開拍賣,私底下和收藏家達成協議來收迴文物。

況且,收集文物或國寶是急不來的,看那埃及索回大英博物館中獅身人面像鬍鬚就花了193年的時間。有的國寶即使一時收不回來,我們只能希望持寶者能夠妥善保管,感受中國文化,傳播中華文明。所以與其以高姿態把流失的文物當「國寶」的爭回來,我們實應以「平常心」把它當作一般的古代文物,有理有利有節的把它們慢慢收回來,才是上策。

先至聲明,所有罵人的帖子,俺絕不回復 !!!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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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貪腐民進黨 發表於 2009-3-10 01:1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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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pp 發表於 2009-3-9 18:07 | 只看該作者
持有獸頭的人不一定是強盜的後代,但明知是賊贓收藏並拍賣賺錢的人,無疑是強盜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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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黃老虎搶親 發表於 2009-3-9 00:4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黃老虎搶親 於 2009-3-9 00:58 編輯
怎麼會是兩碼事?人家不尊重你和不肯和你談法律,就因為全世界都認為中共不配談法律,GCD一天不把法治弄好,人家就不會和你談法律。
說到無賴,共產黨是最無賴。
lotusau88 發表於 2009-3-8 23:16


看來閣下可能對法律不太認識。在任何有法律的國家,無論你是死囚也好,搶匪也好,或過馬路不守規則的也好,你都是有權講法律。

再者,在法律上,人權法是一碼事,保護文物法是另一碼事。所以在情在理,這絕對是兩碼事。

況且,說到尊重,美國也不是不尊重聯合國而一意孤行去侵略伊拉克嗎?而談到侵犯人權,遠的像美國那有系統的壓制原著印第安人不給他們有翻身的機會,而近的不尊守日內瓦條法來審問伊拉克戰犯,那不是不尊守人權法嗎?

所以如根據閣下所說,那美國也一樣是無賴,一樣沒資格去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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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3-9 00:17 | 只看該作者
70# lotusau88

你真讓我長見識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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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au88 發表於 2009-3-9 00:16 | 只看該作者
誰是無恥?誰是混帳?
有證據的話,就不會給人不夠三十分鐘便在法庭一腳踢出來。說到賊贓,台灣國民黨一樣可說整個大陸都是賊贓,都是給共匪搶的。

革命徹底失敗,同志還是走為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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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3-9 00:03 | 只看該作者
67# bearbee82


你有證據證明是法國人搶的?你可以擔保不是有太監在火燒圓明園是拿了出來然後賣給人家?或有人在什麼地方掘出來后賣給人?這種事情天天在中國都有發生。
同志,你是讀書人吧,沒有證據就這樣罵 ...
lotusau88 發表於 2009-3-8 11:00

別從無知到無恥。這段歷史連那八國聯軍都沒否定。但你說現在擁有那鼠兔首相的法國人不是強盜,那還可以爭議,但說「你可以擔保不是有太監在火燒圓明園是拿了出來然後賣給人家?或有人在什麼地方掘出來后賣給人?」---這就是混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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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au88 發表於 2009-3-9 00:00 | 只看該作者
67# bearbee82


你有證據證明是法國人搶的?你可以擔保不是有太監在火燒圓明園是拿了出來然後賣給人家?或有人在什麼地方掘出來后賣給人?這種事情天天在中國都有發生。
同志,你是讀書人吧,沒有證據就這樣罵人強盜拍賣賊贓?這豈不是潑婦罵街?愛國是好,但總得有理由吧。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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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3-8 23:5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earbee82 於 2009-3-8 10:56 編輯

66# lotusau88
請不要重複了,給你一個直接的例子:

一群賊人去打劫銀行,殺人搶劫。在逃跑中,將打劫的錢弄掉了,碰巧你撿到了。但銀行和警察向你查詢和要求將那錢歸還給銀行的時候,你可以隨便用:「某某銀行里有壞賬,這錢在那壞賬被解決之前的那段時間內,這錢我愛怎用就怎用」這樣的理由嗎?是合理的?不能也不合理啊。------這就是為什麼是兩碼子的事

你其他話不在這議題中,我也沒興趣將那話題延續下去,但請分清國家與政府的關係和定義。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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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au88 發表於 2009-3-8 23:16 | 只看該作者
怎麼會是兩碼事?人家不尊重你和不肯和你談法律,就因為全世界都認為中共不配談法律,GCD一天不把法治弄好,人家就不會和你談法律。
說到無賴,共產黨是最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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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3-8 09:4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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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不要了,用青銅再鑄造鼠兔首,就不用再折騰了.不然用塑膠原料,再塑也成!氣死高盧雞!
akihito 發表於 2009-3-7 20:33

這是氣話。

現不單單是指12銅首,而是籠統的想想怎樣,和用什麼途徑迴流那流失在海外的1000多萬件中國文物(順便可以提提怎樣可以增加中國文物迴流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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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hito 發表於 2009-3-8 09:33 | 只看該作者
乾脆不要了,用青銅再鑄造鼠兔首,就不用再折騰了.不然用塑膠原料,再塑也成!氣死高盧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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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3-8 06:2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earbee82 於 2009-3-8 10:23 編輯
怎麼一扯就又扯到人權什麼的去了?哪個國家人權有問題就可以把他們國家的文物搶來而不用還了,是吧?這是什麼邏輯啊?
gaozhiyong 發表於 2009-3-7 17:03

這我在上面很多地方都提出了很多點了,老虎60樓也提出了看法。

事實是無論中國人怎罵強盜也沒用,罵沙了喉嚨,氣壞了身體,那些持有中國文物的人也不會正眼看你一下。在他們眼中,中國人的民意並不是他們的民意,他們看重的是自己的權利和利益而已.但我們要在這方面占理佔據,站在有利的地位,創造有利的條件(包含慢慢創建文物迴流的國際條例,法律)。當然,這只是其中一條迴流中國文物的途徑,增加迴流中國文物成功的幾率。(迴流文物成功多一例,就為中國文物迴流的庫存增加多一個例子

而使用人權等等,而還認為這是正當的人,呵呵,別說現在的標準,差異,等等是各處不同,還有得爭論,而且這東西還會隨時間和國力會改變其相對的看法和定義(要努力做的)。但這就是合理的要求?不過是無賴的手段而已,兩碼子的事。
那麼那些「帶罪」在身的就沒有法律保障?沒資格談法律?何況,人權和法治用什麼來作準則?難道要中國跟隨英美的才合規格?------老虎的話


但說這會是中國要求中國文物迴流遇到的困難?這是一定,至於怎做,應該怎麼應對等等。不但要討論,也要隨著時間,中國政府和中國人為此作出努力。----這是題外話了


但請都聯繫主題:應以什麼途徑來收回國寶;題外話不要重複了,也請滅絕埋怨的話,沒啥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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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zhiyong 發表於 2009-3-8 06:03 | 只看該作者
怎麼一扯就又扯到人權什麼的去了?哪個國家人權有問題就可以把他們國家的文物搶來而不用還了,是吧?這是什麼邏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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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黃老虎搶親 發表於 2009-3-8 01:53 | 只看該作者
共黨不對人民講法律,別國為啥要對共黨講法律?
零下三度II 發表於 2009-3-8 01:38


言之有理。但這是兩碼事,請看俺在60樓的答覆。

如中國人民都不支持政府,那真是可悲啊

無論老共怎苛政,我們作中國人的可要團結起來,一條心對外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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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黃老虎搶親 發表於 2009-3-8 01:49 | 只看該作者
呵,呵,呵 。。這麼大清早,各位仁兄已熱烘烘的在討論這問題,真有意思。

這位lotusau88仁兄是頗有見地,古語有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現今中國的人權及法治的問題,的確是會給人作為話柄。

但這可是兩碼事,如根據lotusau88仁兄的理論,那麼那些「帶罪」在身的就沒有法律保障?沒資格談法律?何況,人權和法治用什麼來作準則?難道要中國跟隨英美的才合規格?

所以我同意bearbee82仁兄所說,我們應與此同時,理性的爭取重修國際法律,要求各國正視文物流失這問題,這更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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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三度II 發表於 2009-3-8 01:38 | 只看該作者
同志在46樓說:「GCD現在是國際承認的中國國家執行政府,也最有權利宣言中國對中國文物所有權的代言人」。
但GCD在人家眼中在人權和法治上是臭名遠播。那人家會和你談法律?這不是空談,是什麼?

革命越來越 ...
lotusau88 發表於 2009-3-8 01:07

共黨不對人民講法律,別國為啥要對共黨講法律?
愛國主義大旗下站著一群牛鬼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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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3-8 01:08 | 只看該作者
57# lotusau88

謝謝你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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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au88 發表於 2009-3-8 01:07 | 只看該作者
請重溫46樓和和54樓
bearbee82 發表於 2009-3-8 00:53


同志在46樓說:「GCD現在是國際承認的中國國家執行政府,也最有權利宣言中國對中國文物所有權的代言人」。
但GCD在人家眼中在人權和法治上是臭名遠播。那人家會和你談法律?這不是空談,是什麼?

革命越來越倒退,看來同志是沒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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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3-8 00:53 | 只看該作者
同一句話,「中國一天未把人權和法治弄好,人家一天也不會尊重你和你談法律」。
用同志你的「法律」方法,等老共下台後再說吧。

革命實是在空談,同志要面對現實
lotusau88 發表於 2009-3-7 11:50

請重溫46樓和和5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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