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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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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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11-11 03:34 | 只看該作者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1 02:03
[quote]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11 00:35
俺不是來要說服誰的,只是為了把概念講明白,大家聽明白了,俺 ...

聖經寫得很清楚,還用你講什麼呢?還是那個問題,你聰明還是神聰明?你在這裡「講明白」,不就是說聖經的作者自己糊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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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1 03:4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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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啥邏輯呀~~~~
上過學吧?老師是照本宣科的讀書啊,還是掰開揉碎的講解啊?
老師講解是因為教科書不清楚啊,還是somebody太那個呀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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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1 05: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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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教義用語理當凖確,為何偏要模糊呢?就是為了容易拉人入教.結果是魚龍混雜,能都稱義嗎?JDJ中死地信太多了,這也把義給賤賣了.這正是雅各批駁保羅因信稱義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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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1 05:2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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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聖經是人所寫和教科書一樣要講解的.你說的就得到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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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1 05:5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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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有什麼問題嗎?難道聖經不是寫給人的嗎?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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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11 06:44 | 只看該作者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0 13:03
[quote]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11 00:35
俺不是來要說服誰的,只是為了把概念講明白,大家聽明白了,俺 ...

俺不是來要說服誰的,只是為了把概念講明白,大家聽明白了,俺的任務就完成了。不明白的。可以接著來「打砸搶」,很多概念不是三言兩語能解釋清楚的,借著你們扔過來的磚,俺可以當台階把一些問題講的更透徹,哈哈,「地下黨」的功勞是不能磨滅的。

這裡沒有巨人的肩膀可以坐,磚堆在一起也不矮 。
********************************************************
你不是要討論嗎?討論就是大家各抒己見。 閣下的概念儘管鋪天蓋地, 可惜沒有聖經根據  -- 由此我說你是假傳聖旨。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
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
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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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1-11 06:5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0-11-11 06:55 編輯

回復 真源湛寂 的帖子

「因信稱義」是有聖經依據的。
「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 羅 3 : 23 - 25

「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
— 羅 5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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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11-11 09: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0-11-11 09:19 編輯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1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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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啥邏輯呀~~~~


你看,你這不首先把自己定位為「老師」了? 老師掰開揉碎了,是因為那教材寫得不咋樣啊,讀者看不懂唄。你這樣說不就是告訴大家,聖經作者稀里糊塗,連句整話都說不明白,還得等你這大教授給別人解釋啊。

你看,你寫的這些東西也是文字,聖經也是文字,都是同樣的文字,為啥你寫的就能被「學生」理解,聖經作者卻不行呢? 看來聖經作者得回去先當你的學生,學會咋把話說利索了再寫經啊。

咱別拜耶穌了,他的水平太低,還是拜你這大教授為師吧

朽木大師在上,先受俺一拜。你們幾個,別閑著,快給朽木大師磕頭,真神在這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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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1 12:56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0-11-11 09:17
你看,你這不首先把自己定位為「老師」了? 老師掰開揉碎了,是因為那教材寫得不咋樣啊,讀者看不懂 ...

俺沒當過大師,只當過tutor, 就是讀研時掙外快那活兒。
一本書要是人人都看不懂,那可能是作者的問題。要是有人能看懂有人看不懂,啊哈?該是誰的問題呀

當tutor, 是因為有特殊需要,怎麼能和教授相提並論呢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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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1-11 19:1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0-11-12 00:14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0-11-11 09:17
你看,你這不首先把自己定位為「老師」了? 老師掰開揉碎了,是因為那教材寫得不咋樣啊,讀者看不懂 ...


一本書再好,你就是再聰明,再倒背如流,也只能算你會囫圇吞棗,如果沒有把它的意思掰開了揉碎了吃透了,這本書對你有何益處呢?

一本教材再好,若老師照本宣科,一字不差地朗讀一遍,學生能夠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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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2 01:4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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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寫的被另一些人受聚成書名為聖經.是人寫給人讀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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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2 01:5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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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地東西是他自己拍腦袋來的,披了一件外衣叫啟示.以利亞又沒死,保羅所說不就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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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2 01:5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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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師自通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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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1-12 02:38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2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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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師自通之人.

囫圇吞顆棗兒,還想無師自通?自欺欺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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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1-12 03:0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0-11-12 03:07 編輯

回復 123樓拎不清 的帖子

「JDJ中死地信太多了,這也把義給賤賣了.這正是雅各批駁保羅因信稱義之所在」


你看看,縱然有無師自通的能力,一旦囫圇吞棗,你還就想不明白了吧:為啥雅各說的,似乎與」因信稱義『有矛盾呀?這是不是雅各在批駁保羅呀?

保羅很清楚地講明「因信稱義」,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就的贖罪之功。單因著信我們得以被稱義。然而,我們也看到雅各書說的:(雅各書2: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信心與行為這兩者並不矛盾。所以你囫圇吞棗,就消受不起看似矛盾的信心與行為,你得掰開了,揉碎了,細嚼慢咽,仔細思想雅各書。雅各書2章第14-26節,提到信心與行為的關係。

雅各書在本段所使用的例子是,有人說,他有信心,但沒有行為,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么? 」 (雅各書2:14) 。換句話說,雅各所要討論的問題是沒有行動的信心,也就是死信心的問題。信心不只是口頭說說。這樣的信心是沒有生命的、是空而無用的的。他首先是從負面的角度看信心,說明了這一種沒有行動的信心是空泛無用的。( 15-17節) 。然後,他表明,這樣的信心與鬼魔的信,沒有太大的不同(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鬼魔的信是理智的信,只是知道而已,牠並不真正信服信靠神信從神。如果我們的信心也是知道而不信服,與鬼魔的信無差別。

最後,他舉例說明「活的信」到底是什麽,那就是在一個人說出自己的信心之後,還有行動表現出來。他提到亞伯拉罕和喇合為例子,這些人以行動表明了他們的信心。

雅各在提出這個問題時,所引用的舊約經文與保羅用的是一樣的,保羅在(羅馬書4:3)用來支持他所強調的因信稱義:「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雅各書2:23)說: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如果雅各書試圖在信心之外還要加上行為才叫稱義,那就與保羅、約翰等新約作者所教導的矛盾了。聖經當中不可能用亞伯拉罕同一個例子,卻推出兩種相反的結論。它們兩者不但不矛盾,反而是互補而成全的。

保羅提到的是稱義的地位,完全是神的恩典不靠人的功勞。雅各則是警告那些宣稱信主的人,不要空言、而沒有與信心相稱的行為。這兩者都是對的,保羅是談到依靠什麼,我們能得稱義而說的。雅各是要求稱義的人,要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否則死信心是完全無用的。

所以說保羅與雅各同樣是用信心這個字,但含意不同。一是使人得救的真實的信心,另一個是沒有行動的死信心。

稱義也是一樣,保羅所提到的稱義是,罪得赦免、不再紀念,這完全是基督贖罪的功效,人所能做的是信耶穌、接受這救恩。這救恩不是一切好行為所能換得的。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

雅各所提到的稱義,不是罪得赦免。他看到的是因著信心表現出來的行為,他舉的例子是亞伯拉罕獻以撒,他說這個行動是因行為稱義。但是他引用的創世記經文::「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那時亞伯拉罕已經被神算為義了。獻以撒只是信心表現出來的行動。雅各舉這個為例,說明這個表現出信心的行為,證實了信心是活的。

「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另外兩處稱義,與亞伯拉罕是一樣的。喇合不是因為救了探子才罪得赦免,當她信神時罪就得赦了,她的行動只是表明了她的信心,證明她是義的。

保羅與雅各針對的對象不同,保羅對的是外邦教會的信徒、或慕道友;雅各對的是宣稱信主的猶太人。兩者處理的事情也不同,保羅警告信徒,不要回到猶太教以行為換救恩的律法主義心態;雅各警告信徒不要有虛偽無善行的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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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3 02:2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拎不清 於 2010-11-13 02:2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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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寫的,作者是人.也是由一部分人編輯而成.由於人認知有限,對神認識自有不完全之處.甚至於有錯誤之處.這就是聖經.聖經中的神已變了多次.就產生各派各引用對自己一派有利的經文.對不利的經文就強辯之.亞伯拉罕信什麼和現今JDJ信什麼完全兩會事.而保羅就用掩耳盜鈴之法改成"因信稱義".雅各對信的闡述就是批駁保羅的.聖經就是如此.這是事實的存在.過分地強調只能得出,神離不開人.沒有人榮耀神,就過不下去了.神不需要什麼榮耀.不然神沒造之前就很可憐.亞當榮耀過神嗎?沒吃那果子時,他的肉體不是和神在一塊嗎.可神離開他一會兒就出事了.就是後來,神不是也在關照他嗎.什麼是死?人們都明白,而神學就玩起鬼谷子的方法,塞進私貨大玩詭辯.神學是屬人的,不是屬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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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11-13 03:52 | 只看該作者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1 12:56
俺沒當過大師,只當過tutor, 就是讀研時掙外快那活兒。
一本書要是人人都看不懂,那可能是作者的問題。要 ...

嘿嘿,你如何知道你「看懂」了?你拿你的歪理當作看懂了,還讓別人也隨著你的歪理去「不能這樣理解,要反著理解」?

聖經里根本沒有「耶穌是神」,你卻非要「看懂」了個「是神」,你這套歪理也算「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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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11-13 04:0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0-11-13 04:01 編輯
ruthrose 發表於 2010-11-11 19:18
一本書再好,你就是再聰明,再倒背如流,也只能算你會囫圇吞棗,如果沒有把它的意思掰開了揉碎了吃透了 ...


你如何知道你是「正確」的「掰開了揉碎了吃透了」?把聖經里根本沒有的耶穌是神愣讓你給掰開了,揉碎了,你們把完整的聖經掰開了揉碎了,糟踏了聖經,歪曲了聖經,難道你還以為你在做好事?

誰告訴你的聖經人自己讀不懂,非要你們歪嘴和尚給念?聖經是一本很容易讀懂的,非要讓你們說成是難澀的,你們的目的不就是要讓人跟著你們的歪嘴念經嗎?第一本創世紀就是很好的例子,神說「不能吃,吃了必死」。這句話難懂嗎?非要你去「理解」以後講給亞當夏娃? 你們的「理解」以後「教」給大家,和創世紀里的撒旦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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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3 06: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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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的問題俺回答不了啦稀里嘩啦一大堆,每一個都得另起一線,真好像狗咬刺蝟,沒處下嘴

等你先想想,是不是願意把問題一個個拎清楚再說吧,俺觀你現在還沒有想拎清楚的意思,你就攪和吧,越亂約好,等把你自己都攪合暈了,俺再幫你一根根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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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3 07:04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0-11-13 03:52
嘿嘿,你如何知道你「看懂」了?你拿你的歪理當作看懂了,還讓別人也隨著你的歪理去「不能這樣理解,要反 ...

哈哈,要是必須和你看法一致才算看懂,那可真是眾人皆醉唯你獨醒啊。你說「斜眼」是不是看什麼都是歪的,他要是看著正了,那會怎麼樣

再說了,俺也沒說自己看懂了,不是一直很謙虛的說是跟人家學的嗎

俺不跟你鬥嘴了,說點正事,沒有正事兒俺說完該說的,要去潛水了。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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