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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8-31 05:2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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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endg
huasendg
101樓 發表於 2010-8-30 20:50 | 只看該作者
可親評論:可愛的網友,我愛你們,#14,POSTED BY 小辣辣
我在時事版重要通知100樓看到的帖子, 也和本帖有關. 轉貼於此, 請學問深者深思:
huasendg 發表於 2010-8-30 07:13
我對時壇管理也從未有如你所言的輿論導向,如有,請列舉。反之,則為誹謗!
何為雙重標準?找找看,希望你不會讓人失望。
打狗棒 發表於 2010-8-29 13:41
對存在輿論導向的原帖,持雙重標準的證據,完全刪除后,毀屍滅跡了,灰飛煙滅了,還能請列舉,找找看嗎?
小辣辣評: 毀屍滅跡了,灰飛煙滅了, 華盛頓人不是本版版主, 能毀屍滅跡,灰飛煙滅的只有四個人, 1, 作者自己. 2, 本版版主. 3, 倍可親總版主. 4, 倍可親管理員. 華盛頓人決沒有在本版毀屍滅跡,灰飛煙滅的權力. 原帖不刪, 華盛頓人也決不會在本版寫本稿, 還不清楚嗎? ...小辣辣 發表於 2010-8-30 20:00
呵呵,夠辣,還是夠辣:
查詢如下:
1, 作者自己.
對不起,您的帖子從發表到現在已超過 2880 分鐘,不能再進行編輯,請返回。
2, 本版版主.
海外憤青
用戶組: 版主
管理以下版塊: 可親評論
# 上次訪問: 2010-8-28 10:02
# 最後發表: 2010-8-28 10:10
所謂縣官不如現管, 3 & 4,是必須要服的,沒必要上交矛盾了吧.
華盛頓人注: 奇怪, 為什麼小辣辣在這裡的帖子, 跟帖卻發到了時事述評的重要通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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