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降世為人,傳講天國道理、受死和復活這一事件,是神預定的救贖計劃。在《聖經》中,神借著眾先知多次曉喻人們。據學者估計,僅預表耶穌基督的死,舊約《聖經》至少提到三百三十三次,新約提到一百七十五次以上。主耶穌自己也多次對門徒說,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並第三日復活。除了詩篇第二十二篇外,對主耶穌將遭受的苦難,描寫得最詳細的是〈以賽亞書〉第五十二章第十三節至第五十三章第十二節這段預言。麥道衛(Josh McDowell)在《鐵證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列舉出舊約中論及主耶穌之被賣、受審、死亡及埋葬的二十九項預言,如"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賽五十三7)"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詩二十二18); "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詩二十二16);"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十三12);"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12);"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六十九21);"主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使日頭在午間落下,使地在白晝黑暗'"(摩八9);"我的神!我的神!為什幺離棄我"(詩二十二1);"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三十四20);"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五十三9);等等。這些預言由不同的作者寫成於公元前一○○○年到五○○年之間。〈詩篇〉第二十二篇是以色列君王大衛的詩,成於公元前一○○○年左右,而〈以賽亞書〉則是先知以賽亞於公元前七、八世紀寫成。讀新約后就知道,這二十九項預言在二十四小時中,完全無誤地應驗在耶穌一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