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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無力天朝慘 氣死你個洋龜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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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5-11-13 01: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834年,東印度公司的壟斷貿易權被取消,東印度公司就地改為統治印度的行政機關,其兩千個股東的利息從此靠印度的稅收來支付,東印度公司派駐天朝的大班,也就作廢了。

天朝的兩廣總督一聽說東印度公司被取消,大班沒了,怕廣州的英商無人管理,會更加混亂。所以曉諭原大班,讓他通知英國政府,火速派一個更明白事理的,前來接替大班之職,總管貿易事務。英國政府一聽,是個機會,決定派遣三個商務監督駐紮中國。律勞卑為總監督。

律勞卑一行出發前,英國政府並不希望破壞廣州貿易制度。所以給律勞卑下達的訓令比較溫和:

一、採取和善態度,不要激起中國人的反感 。

二、處理英人在華糾紛。

三、不到萬不得意,不要藉助海陸軍隊。

但是不知英國外相裝傻還是真傻,他給律勞卑下達的其他訓令則是直接冒犯廣州制度並與前面的訓令相衝突,具體內容是:

一、到粵以後,以書函通知兩廣總督(這一條直接冒犯了廣州制度)。

二、設法推廣商業於廣州以外的任何地方(也冒犯廣州制度)。

三、設法與北京政府直接往來(乾脆冒犯天朝制度了)。

四、除特別情形外,暫不與中國發生新的關係。如有意外,趕緊報告,等待訓令。

五、除特別情形外,勿讓兵艦駛入虎門。

按中國某些學者的看法,律勞卑此來,乃是「企圖藉此通過廣東的地方當局和清政府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看來,在某些當代中國學者眼裡,英國與中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乃是一種居心不良的「企圖」了。既是企圖,大清拒絕與大英正式外交,便既是大清的必然選擇,更是這些學者所期望的選擇了。

律勞卑可能也沒想到,他「企圖」也太高了些。因為英國外相給律勞卑的補充訓令本就不易完成,但他本人想得更遠:「企圖做超越英國政府所要求於他的事情。他公開承認他打算『做一個名垂青史的人,打開中華帝國的廣闊土地,讓英國人的毅力和勤奮有用武之地』。」這個「二百五」,他也太不了解天朝的脾性了。而且他也不知道,他那英文名字William John Napier被中國人給翻譯得暗合了「勞苦卑鄙」的意思,就這小名,還想留給子孫後代呢。他更不知道,他在中國玩了兩個月,不但把自己玩沒了,還把自己的翻譯、著名的來華傳教士馬禮遜給玩沒了……

1834年7月15日,律勞卑到達澳門。中午時刻,他向英僑宣讀了英國國王的諭旨和任命書,馬禮遜被任命為駐華商務監督的中文秘書兼譯員,年薪為1300英鎊,副領事官職。馬禮遜從17歲起就受常發的頭疼病折磨,此時又患上了肝病,但還是帶病上任了。而律勞卑呢,此次來中國連老婆孩子都帶來了。當然,由於天朝把洋女人視作公害,所以他的老婆與孩子只能呆在澳門。按當時的天朝制度,所有外國人進廣州,必需通過十三行行商代為申請,得到廣東政府發放的紅牌(通行證)才行。但律勞卑不管這個,他認為自己是英國的商務官員,無須執行那些舊例,7月25日,他帶著隨行人員無牌進入廣州,馬禮遜帶病跟隨(8月1日就「犧牲」了,帶病工作,算是過勞死吧)。

律勞卑跟天朝官方的第一次交手,就是給兩廣總督盧坤寫信,這信與眾不同,它是以與天朝平行的方式寫就的。他派遣秘書阿斯迭帶著已經翻譯好的信件前往總督府投遞,時間是7月26日。問題是按天朝規矩,夷人不得進城。7月份南方火熱的天氣,阿斯迭在城門口蹲了三個小時,可是進城的官員沒一個人敢給他捎進這封信,律勞卑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可天朝眼裡,律勞卑私撞廣州、私改稟(懇求書)為信、越過行商給總督遞信、寫信用漢文、;信封上寫有「大英國」字樣……這都是嚴重的侮辱天朝啊。但鑒於律勞卑不懂天朝規矩,所以總督原諒他。並命令通事與行商前去說服律勞卑按規矩來,如果辦不到,通事與行商就有性命危險云云。

可憐的行商與通事兩頭作難,沒有辦法,率先與英夷斷絕了貿易關係,以示自己不是漢奸,先保住小命再說。盧坤覺得行商們很具有愛國情操,給予表揚,並且曉諭英方,如果再不按規矩來,將斷絕中英貿易。同時派三位地方官前去與英方會見,好探明英方此行目的。奈何會見的雙方因為座位問題爭執了兩個鐘頭,雙方都想坐上席。所以會談毫無結果。

律勞卑再生一法,向廣州人民發布中文公告, 說明自己此行的目的和雙方通商會使「兩國相益」云云。他自認為自己說得在理,可廣州人民當奴隸慣了,膝蓋也跪慣了,哪見過與天朝要求平等的夷啊,所以更加反感他們。一句話,跪著的人看站著的人,咋看咋不順眼;洞穴中人看洞外之人,咋看咋彆扭。律勞卑嚴重的得不償失。盧坤終於被律勞卑惹急,他認為,派大班是英國的自由,但只接受朝貢外交則是天朝的的自由,於是他宣布封艙(這也是天朝對付夷人的傳統辦法了),將英吉利國買賣一概停止,除諭飭各洋商遵照,將夷館買辦、通事及雇役等一概撤出外,同時規定:凡中國人賣食物給英人,一律處以死刑。並警告其他國家的商人,不得以食物供給英人,違者將遭到同樣的制裁。

律勞卑一看,決意動武,9月5日,派兩隻兵船開進虎門,進入珠江,並轟擊虎門炮台。9月11日,英艦竟撞入了廣州城下,於黃浦拋錨停泊,與清軍對峙,但陷入清軍包圍,進退不得。與此同時,商館里的英國商人沒吃的沒喝的,更沒法做生意,叫嚷不願意開戰;英商庫力基甚至代律勞卑向廣東當局認錯,請求發給紅牌,讓律勞卑從廣州退回澳門;律勞卑急火攻心,病了,虐疾。命兵艦撤出廣州,自己也帶隨員前往澳門,時間是9月21日。離開廣州時他給英國的廣州商人寫了一封信,遺憾自己這個駐華商務監督在中國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與權力,但他欣慰的是,英商們的利益並沒受到損失。最後他在信里表示,總督的措施損傷了與中國皇帝同樣神聖的英國皇帝的尊嚴,英國皇帝懲罰總督的時刻總有一天會到來的。

9月29日,盧坤宣布開艙貿易,英商們總算不用再賠本了。

10月11日,憂憤交加的律勞卑死於澳門。這一切,在中國人看來,當然是上天的報應了。盧坤得知消息,要求英國派識大體的人前來管理貿易,並且特彆強調,派商人來,別派官員來,官員來了「有礙正事」。盧坤不知道,死前的律勞卑,給友人寫信,對於他的中國對手們評價如下:中國人「在極度的愚蠢思想和道德墮落中,幻想著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民族,全然不顧國際法的理論和實務」。說得對,可俺大清就這德性,氣死你!

律勞卑死後,德庇時代理商務總監職務,由於沒有接到政府訓令,德庇時執行「沉默」政策,一句話,不願意以低下的姿態與天朝官吏打交道,所以盡量不與之接觸,廣州當局也假裝不知道他們的存在。1835年,羅賓生代德庇時為商務監督,繼續保持沉默態度。與此同時,英國的商人卻不願意沉默,廣州64名英商聯名上書英王,對於律勞卑在廣州受到的侮辱表示憤慨,認為這種逆來順守的政策,有損國家威嚴,並且還會引起對英國威力的懷疑。建議國家派一支適度的、有充分規模的武裝力量來到中國,嚇唬嚇唬天朝,以建立一種符合「帝國地位」的「正經路線」!英美傳教士在華主辦的《中國叢報》(也譯作「中國文庫」,舊譯作「澳門月報」)也發文,表示聲援商人行動,反對沉默路線,主張武力攻擊:「中國皇帝狂妄地自認為他和他的子民都是比別國君王子民高人一等的,我們不能不認為必須對這種妄自尊大行為作堅決的駁斥和打擊」,「從這些事實里,我們可以得出好幾個重要的結論,第一個結論就是,我們不能通過辭謙語卑的稟帖取得什麼,我們要和中國訂立一個條約,這個條約必須是在刺刀尖下,依照我們的命令寫下來,並要在大炮的瞄準下,才發生效力。」編輯裨治文附上了自己的觀點:「國與國之間是互相負有義務的,而中國,在她與別國的關係上,是公然觸犯『要愛你的鄰舍如同愛自己』這條法則的。中國這種態度,各國可以而且必須勸諫她,如果各國不能說服她,就強迫她走上一條與各國的權利和她的義務更為一致的路線上來。」此後不久,《中國叢報》再次著文表示:「當為了取得公正,提供保護和維護一個國家的國格而有必要使用武力時,這樣一種手段永遠不會受到譴責。……根據中華帝國目前的態度,如不使用武力,就沒有一個政府可與之保持體面的交往。」

查不到資料,不知廣東大憲盧坤等是否能聽到這些叫囂,只知他們也反省律勞卑事件的教訓,反省的結果,便是把門窗關得更緊了——制訂了一個防夷新規八條。具體如下:

一、外夷護兵船不得進入內洋。

二、夷人槍炮及番婦不得運至廣州(天朝眼裡,番婦與槍炮一樣危險)。

三、夷船引水、買辦,應由澳門同知給發牌照,不得私雇。

四、夷船僱用民人有限額,每夷館一間,只准用看門人二名,挑水夫四名,夷商一人雇看貨夫一名,不許額外多用。

五、夷人在內河駛用船隻,應分別裁節,並禁止閒遊。在館居住夷人,只准於初八、十八、二十八三日在附近之花地海幢寺游散一次,每次不得過十人。不準在外住歇飲酒等。

六、夷人具稟事件,應一律由洋商轉呈,以肅政體。洋商不得妄用書信,自具稟詞。

七、夷船之保商,應認派兼用,以杜私弊。

八、夷船在洋私買稅貨,應責成水師查拿,並咨沿海各省稽查。

風聲越來越緊,洋商也越來越不耐煩——1836年2月,英國的曼徹斯特商會向他們的首相邁爾本與外交大臣提交了一份備忘錄,說:「自律勞卑以後,對華貿易已陷入不穩定的、無保護的狀態,橫受行商和地方政府的勒索與禁阻。於是不列顛財產每日都處於危險狀態之中:我們的人每日都可受到侮辱;我們的君主已經在他所派的代表律勞卑身上受到侮辱;我們的產業可能被癱瘓;我們的稅收可能每年遭受四百至五百萬鎊的損失。(因此,備忘錄提呈人)以最迫切的心情呈請不列顛政府施展保護(英商)的威力,(我們認為)如果直接與中國最高政府接觸,將會比通過廣州那批低級官吏之迂迴而又腐化的中介更有效得多。」

有鑒於此,英國外相巴麥尊任命義律擔任駐廣州商務總監督,取代羅賓生。義律1833年來到中國,來華之前,曾在英國殖民部擔任職務,並且充當過英屬幾內亞的高級殖民官員,算是一個殖民通了。由於任內負責打擊阿爾及爾的海盜及非洲西海岸的奴隸貿易,英國政府曾給他一個「奴隸保護人」的頭銜。他還是個狂熱的卡爾文教徒,非常看不起鴉片貿易。但作為政府官員,不管是不是鴉片貿易的支持者,他都得忠實地執行政府政策,正如美國學者所言:「事實上,義律仍然質疑這種貿易是否道德,但他首先是一名戰士,其次才是道德家。他必需遵守的是命令而不是良心。」說得對,不管心裡咋想,既做了政府官員,就得講職業道德。在羅賓生做商務監督的時候,義律擔任第二商務監督。任內,他特別不滿意羅賓生的沉默政策,寫信給外交部,要求政府與中國重開談判,不行就動武。二百五遇上二百五,巴麥尊這個著名的棍子外相,一看義律的信,就喜歡上了。於是他一改三個駐華商務監督的前例,只派駐一個商務監督,並讓義律擔任此職。

義律接任之後,並沒有馬上耍二百五,而是先採取了裝孫子的姿態,寫給兩廣總督鄧廷楨的文書採用了稟帖形式。義律這種主動裝孫子的姿態,遠遠區別於律勞卑的那種傻大爺姿態,也區別於德庇時和羅賓生那種跟天朝賭氣的沉默姿態,因而受到了鄧廷楨的誇獎,誇他「詞意恭順,尚屬曉事」。同時,天朝17名水手在海上遇難,被英人搭救了,義律認為,看在英人學雷鋒做好事的情面上,總督會對他格外施恩的,所以給總督寫了一封信,信中結尾說:「這些彼此間的慈善仁愛活動,諒會加強兩國間和平與善良意願之聯繫。」他沒想到,鄧大人不吃他這一壺,看到信中「卿卿我我」的句子更是嚇了一跳,讓行商轉致:「該領事義律此次稟內,並不查照舊章,欽敘天朝字樣,混以貴國及彼此和睦等字句,率臆稟呈,非特體制有乖,詞意亦殊妄誕。」囑行商們,以後洋人再致稟帖,一定詳加查閱,不遵體制,內容乖謬者,一律不給他們轉呈。

蔣廷黻先生曾說:「中西關係是特別的。在鴉片戰爭以前,我們不肯給外國平等待遇;在以後,他們不肯給我們平等待遇。」此話不錯,義律信里寫個彼此仁愛和睦的意思,有個「兩國」字眼,以鄧廷楨的常識,當然是蕞爾英夷企圖與天朝上國平起平坐,大逆不道了。

1837年,義律對於自己利用各種小聰明爭取完成外相訓令的目標表示泄氣,並於12月2日灰溜溜地離開了廣州。關於爭取中英平等交往一事,他向巴麥尊彙報說,看來,對天朝不動武,是不可能爭取到平等待遇了。他給巴麥尊指出一條路:「由子爵閣下,稟承女王陛下的命令,致北京內閣一函,由一兵艦送往白河口,當可立即從皇帝處得到一項對於這點作讓步的命令。」1838年,東印度防區艦隊司令、海軍少將馬他侖奉命率領他的兩隻軍艦到達廣州。他得到的訓令是:

第一,藉以保護英國的利益,並於女王陛下的臣民或有正當理由對中國當局控訴時,加強女王陛下的監督在必要情況下所提出的一切抗議的力量;

第二,幫助監督,維持往來廣東各海口的商船水手們的秩序。

軍艦一來,義律腰杆子就硬了,馬上不經行商,把未寫「稟」字的公文遞交總督,告知馬他侖駕到。鄧廷楨認為此稟程序不對,範式也不對,交由行商退回。

天朝官方拒不接待馬他侖,但是心裡對他有所猜疑。虎門的清兵更是截住一艘商船,查問馬他侖及其家眷是否在船上。按馬士的說法,船上是否有鴉片倒不是清軍所關心的。馬他侖得知后,認為這是對他的污辱,遂帶艦闖虎門,逼問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要他解釋清楚。關天培迫於英艦壓力,派副將到馬他侖船上,寫下字據:「查其並非官諭,乃系土人妄言,倘後有此等言語,即應查辦」,「其得罪貴提督言語,即如得罪本提督一也。」據《中國叢報》描述,雙方是在友好親切的氣氛中完成這一外交事件的:關天培的名片與馬他侖的名片互換了一下;關天培的副將們面帶羞愧地參觀了英國的軍艦;雙方分手時,各自的炮台和軍艦互致三響禮炮。在西方人眼裡,關天培所為乃是正式的道歉了,而且馬他侖對這種道歉相當滿意。有意思的是,中國方面的著作,很少有學者提及此事(茅海建先生是個例外),更有學者說:中國人民在正義的禁煙運動的推動下,一面搜查鴉片,一面積极參加整頓海防的自衛活動,迫使馬他侖不得不退出廣州。言外之意,馬他侖是被中國人民嚇走的。這讓人感覺到很鬱悶,中國人民既然具有如此這般的嚇人神功,為什麼不在隨後的鴉片戰爭中繼續嚇人呢?更關鍵的是,拿什麼嚇人呢?

端木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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