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妙輕白
細泡浮起
來幹掉這杯啤酒
大家都問我啤酒上哪兒去了。我被奶油包和即食炒麵勾去了魂,忘了啤酒這回事。
啤酒,曾經有一段時間是我生活的重心。每天到了黃昏,我滿腦子想的是啤酒,無論去哪裡,都想著要去喝啤酒。
我其實酒量不大。如果和人一邊聊天一邊喝,再多也能喝下去。夏天在日本的時候,我能感覺到自己全身血液都是啤酒變的。但換成一個人喝,有時卻連350毫升一罐也喝不完,不捨得扔掉,乾脆把喝剩下都裝進密封容器里連著喝兩天。年輕時我特別討厭那些醉醺醺的詩人(我的同行)。我那時滴酒不沾,自從到了加州,遇到了啤酒,就迷戀上了。
我的啤酒夢特別單純:
尋找好喝的啤酒。
英國的單色艾爾Ale,我喜歡。比利時艾爾香爽又不複雜過分,也喜歡。就像說話有口音一樣,帶著不同口音的德國各地的啤酒,酸爽清口的小麥啤酒,蒼白透明的捷克皮爾森啤酒,我都喜歡。唯獨美國鄉村裡常見的彷彿挽起袖子爭相攀比苦勁兒的啤酒,我喜歡不起來,太苦澀了。
我找到好喝的啤酒後,用自己的語言來表達滋味。
葡萄酒有body和nose等既定術語,啤酒也有一定的專用辭彙。但我不想用那些行話,我想用自己的話表達感動。比如下面這樣的:
彷彿將帶著檸檬和胡椒香氣的烤雞/新鮮玉米煮成的濃湯/芥末沙司青菜沙拉/醇苦而香甜的布朗尼巧克力蛋糕都統統融合到了一起的森美爾。史密斯。
厚泥沼澤里投入香辛料和各種香草后慢慢煮出來的比利時修道院奧瓦。
胖乎乎的芭蕾舞演員在平衡木上試探著邁出小步的內華達山脈。
被陽光照耀的得暖洋洋的熟透草莓上澆上綿軟欲滴新鮮奶油泡的寶汀頓。
煮到濃縮香醇的絕佳麥茶里繼續加入大麥芽的紐卡索棕色艾爾。
有一次,我在柏林和朋友們喝啤酒。那時我正在旅行途中,柏林的下一站要去倫敦,我打算在倫敦的小酒館里痛飲淡色艾爾,和德國的朋友們說起這事,朋友便說:「比呂美啊,你們日本人洗碗時,先在洗碗布上加洗潔精,對吧?
在我們德國,是把所有碗都泡在水裡,往水裡加洗潔精,多泡一會兒臟碗,沒辦法,誰讓德國菜油膩呢。」
我以為他在說家務,就點著頭聽他繼續說,哪知他話頭一轉:
「在德國人眼裡,英國的艾爾,就和洗碗水差不多。」
我爆笑,德國人對英國艾爾有什麼怨恨。再一細想,我剛才對英國啤酒森美爾 史密斯的描寫,和這個洗碗水的說法,差不多是同一回事。

從前,我得抑鬱症離死還差一步的時候,聽從印度回來的主治醫生的建議,嘗試過飲尿療法。我心裡雖然強烈抵觸,但還是遵醫囑,老老實實地堅持服用了每天早上的第一泡。剛接好的那玩意兒有著詭異溫熱,
腥臭,但顏色很漂亮,與其說是黃色,更像是包容了一切的明亮褐色。。。。。。為什麼說這個呢,剛才我忘說了,第一次和英國艾爾(森美爾 史密斯)時,一下子閃電般想起了這個。
說到喝啤酒,我有一個不滿的地方。那就是在美國和日本喝啤酒時都用那種上下一樣粗大號厚玻璃杯,毫無風情。何況,還要拿比薩餅和唐揚雞塊下酒,氣氛鬧哄哄的。我說歐巴桑,不喜歡這種。
我一點都不想攥著那種陋俗容器(都不配稱為玻璃杯)把啤酒往嘴裡倒。比薩餅和唐揚雞塊要是做給小孩子也就算了,我可不想在外面點這些東西。那種你不大聲叫人,跑堂的就不過來招呼你的館子,我年輕時都沒少去,現在不想再去了。
即便是歐巴桑也好,我想化個妝,穿著漂亮衣服,去那種有正經侍者的餐館,舉起細巧的高腳啤酒杯,觀賞酒的顏色,輕輕的搖晃杯子讓酒香散發出來,細細品味。再配上大廚精心製作,造型鮮亮的菜肴,這樣的酒與菜,才堪稱夢幻良緣(嘆息)。然而現實是,這種餐館幾乎難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