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我是小小告密人

作者:美國的老王子  於 2016-8-26 03: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有感而發|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7評論

關鍵詞:小姑娘, 告密親爺爺

   這是本月22日發生的事,817日傍晚,安徽蕪湖農村發生一起車禍,一人死亡,肇事車輛逃逸。22日,警察在3公裡外的長壩村走訪到村民王某家時,王某正在鄰居家看人打牌。「我們詢問他有沒有一輛藍色三輪車,他說沒有,不過臉色感覺有些不對勁。」民警隨後帶著王某回到家中,這時,王某6歲的孫女見到警察叔叔來,告訴警察:「那天晚上是我爺爺撞的人,你們手裡的髮夾是我的。」小女孩還一五一十道出了爺爺騎車撞倒老人逃跑的經過。這時,剛剛還在抵賴的王某終於低下頭,交代了肇事逃逸行為。

   這裡,我們不知道是不是小姑娘主動告發爺爺還是在警察的誘導下為之。警察誘導6歲小孩作證爺爺肇事,無疑有鼓勵告密之嫌,也不符合親屬作證義務豁免條款。而即使是小姑娘童言無忌或是大義滅親,媒體也不應該對這種事情大肆報道,這對一個年僅6歲的小孩,沒有任何好處,對她將來心理會造成傷害。儘管我們從小被教育要誠實,要有正義感,但是,小孩告發的是自己的親生爺爺。《論語•子路》有曰:「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這段話主要表達的就是葉公告訴孔子:自己鄉里有一位正直的人,在其父親把別家誤入自家的羊順勢佔為己有時,他站出來控告或舉證該不良行為。而孔子則表達了與葉公不同的主張,他認為父子之間不主動告發而沉默於對方的不道德的行為,這本身也包含了「直」或「德」。古人有「人之至親,莫親於父子」的說法,「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為直,而直在其中」,也就是說,父子間有天然的恩情在,父會為子隱,子會為父隱,此是自然而然的事。「父子相隱」的「隱」用現代的話來說,是知而不告、知而不證,即可理解為不主動去告發,不主動去作證。

   事實上,在現代法律條款中,也有孔子的父子相隱思想,例如親屬作證義務豁免,也就是被告人的親屬沒有作證的義務,有豁免權。這裡蘊含著獨特的人性關懷,彰顯了法的人倫精神,體現了法對實質公平、正義、人權價值的追求。

   我們國家歷來就有告密文化,統治者灌輸給百姓的是大義滅親,這有利於統治者的統治。中國第一個告密者據稱是商紂王時代的崇侯虎,當時,商紂王殺了不喜淫樂的九侯父女,周文王西伯昌背地裡感嘆,被崇侯虎告發到商紂王,結果周文王北商紂王囚禁。從此,在中國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湧現出無數告密者,下級告發上級,妻子告發丈夫,兒子告發父親。這種告密文化在文革時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我家鄰居就有一個智商不太高的女孩,在一次父親偷聽敵台時,被她告發,當警察敲門來抓人時,她興高采烈地去主動把門打開,眼看著自己的父親被警察抓走。

   直到現在,告密文化的餘毒也在深深侵蝕著人們的心靈,挑戰著中國人的道德底線,老畢僅僅在私人聚會時說個段子就被人告發,告密者不僅心安理得,當局對這一行為也予以鼓勵和支持,說明告密文化有著廣泛的市場,中國已經成為告密者的天堂和樂土。

   告密文化,從小培養,一個年僅6歲的小姑娘,就被鼓勵告發爺爺,告發了爺爺,還被新聞媒體廣泛報道,使得小姑娘從小就覺得,告發自己的親人是應該的,是被政府肯定的,完全不明白「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的道理,反而認為大義滅親才是應該的,這對小孩子的心智成長是多麼大的扭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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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7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6-8-26 05:46
不知怎麼說,看徐福兄送花,跟進!
回復 食理洋場 2016-8-26 06:30
貶褒難分啊。
回復 美國的老王子 2016-8-26 06:40
食理洋場: 貶褒難分啊。
為什麼?就是要貶
回復 美國的老王子 2016-8-26 06:41
fanlaifuqu: 不知怎麼說,看徐福兄送花,跟進!
不能隨波逐流啊
回復 xu3331 2016-8-26 10:13
老王子提出的問題,十個聰明人難以回答,要在倫理道德、司法斷案、正義邪惡、人情國法、誠實圓滑、、、幾個層面上探討,研究,難於上青天哪。請注意,這一案例,警察並未詢問小姑娘,不存在親屬迴避問題。
回復 harddrive 2016-8-26 11:01
不是娃娃告密, 而是爺爺可恥。如果爺爺坦誠,也就不存在告密一說, 童言無戲。
回復 卧雪客 2016-8-26 11:09
食理洋場: 貶褒難分啊。
如果這事發生在美國,有的人又會說了,美國孩子從小接受正義感教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植入深刻,包括六親。
回復 美國的老王子 2016-8-26 11:51
xu3331: 老王子提出的問題,十個聰明人難以回答,要在倫理道德、司法斷案、正義邪惡、人情國法、誠實圓滑、、、幾個層面上探討,研究,難於上青天哪。請注意,這一案例,
我堅持中國的告密文化深入人心,這是個非常醜陋的文化,本案是涉及到告密,我們不在現場,不知道是警察誘導還是小孩子實話實說,但是,媒體不能沒有底線,將此事報道出去,對小孩子將來成長有很大影響。
回復 美國的老王子 2016-8-26 11:53
harddrive: 不是娃娃告密, 而是爺爺可恥。如果爺爺坦誠,也就不存在告密一說, 童言無戲。
小孩子不懂事那大人呢?媒體報道此類事件,無疑助長和鼓勵告密,就算小孩子童言無忌,媒體也不能報道。
回復 美國的老王子 2016-8-26 11:55
卧雪客: 如果這事發生在美國,有的人又會說了,美國孩子從小接受正義感教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植入深刻,包括六親。
中外法律都有親屬作證豁免權,這是從人性角度出發制定的符合人倫精神的條款。
回復 trunkzhao 2016-8-26 21:26
我小時候也覺得這是對的。可恨孔老二,別人告發父親他竟然說風涼話。
回復 xu3331 2016-8-26 21:44
美國的老王子: 我堅持中國的告密文化深入人心,這是個非常醜陋的文化,本案是涉及到告密,我們不在現場,不知道是警察誘導還是小孩子實話實說,但是,媒體不能沒有底線,將此事
告密,在西方社會的確為人不齒。這裡也涉及我所提及的範疇,例如:稅務局公告,要公民舉報逃稅者,甚至有獎賞。你所說也許是政治層面,獨裁者愛用這一著,奧地利作家茨威格有詳細論述。本人就在文革時期經歷過:被審查,隨後原本我獨住的宿舍住進另一人,此人不僅去彙報,而且故意閑談引起政治話題,套取彙報材料。這號人均系卑劣自私透頂,但領導就喜歡。毛就是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的,譬如57年所謂的「陽謀」 。此後又有馮亦代,常去頭號右派章伯鈞家閑談,每次均向組織彙報,不過馮死前也作了懺悔。

此例中小孩不啃聲,其祖父可能逃過法網,但童年赤子之心,也無可厚非。以成人眼光看,權當大義滅親,若覺得撞死一人事小,稱不上大義,那就小義吧。但是,這孩子不能算是告密人,只是童言無忌罷了(沒有任何私心),標題可改一下。

倘若人人無私、人人正直,人人實事求是,這個世界也很美好。我們讚賞到處皇帝光屁股的孩子,就是一例。但這不可能。老天造人,造這世界,無論人想出任何理論解釋、規範,乃至立法、定製度,總難免漏洞,有無法自圓其說之處。只有「金剛經」 圓滿無缺,經文後來居然自己否定自己:
、、、 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說法者無法可說、、、
回復 美國的老王子 2016-8-27 02:17
trunkzhao: 我小時候也覺得這是對的。可恨孔老二,別人告發父親他竟然說風涼話。
哈哈,看來小孩子的認知能力是有限的。
回復 美國的老王子 2016-8-27 02:24
xu3331: 告密,在西方社會的確為人不齒。這裡也涉及我所提及的範疇,例如:稅務局公告,要公民舉報逃稅者,甚至有獎賞。你所說也許是政治層面,獨裁者愛用這一著,奧地利
我文沒有譴責小孩的意思,她做的也無可厚非,正是因為她是小孩子才沒有那麼多顧慮,童言無忌。我只是覺得這種事情第一警察不能誘導孩子(當然,我們不在現場,警察到底有沒有誘導不得而知),第二,媒體不應該將這種事情大肆進行報道,對小孩子身心成長沒有好處。至於標題,沒有問題,小孩子的行為就是告密。
回復 xu3331 2016-8-27 04:15
美國的老王子: 我文沒有譴責小孩的意思,她做的也無可厚非,正是因為她是小孩子才沒有那麼多顧慮,童言無忌。我只是覺得這種事情第一警察不能誘導孩子(當然,我們不在現場,警
主觀上,孩子並無 「密」的觀念,何來告密?客觀地說,孩子泄密,如此而已。
回復 相食 2016-8-27 04:50
xu3331: 告密,在西方社會的確為人不齒。這裡也涉及我所提及的範疇,例如:稅務局公告,要公民舉報逃稅者,甚至有獎賞。你所說也許是政治層面,獨裁者愛用這一著,奧地利
支持!
回復 美國的老王子 2016-8-27 05:38
xu3331: 主觀上,孩子並無 「密」的觀念,何來告密?客觀地說,孩子泄密,如此而已。
泄密不是密
回復 美國的老王子 2016-8-27 05:39
xu3331: 主觀上,孩子並無 「密」的觀念,何來告密?客觀地說,孩子泄密,如此而已。
告密就是:小孩子告訴警察叔叔一個秘密,她的爺爺就是肇事者,僅此而已。
回復 曉田 2016-8-27 07:52
小女孩此舉不屬於告密,是當眾說實話。
回復 sissycampbell 2016-8-27 09:12
我覺得六歲小孩的頭腦里沒有「秘密」可言。更沒有告密的概念。就是誠實所致。不要按大人的思想去考慮她的行為。大人們把小孩子的行為複雜化了。
但大人告密的行為無恥至極,令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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