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訂定佛教新戒條
劉龍珠律師虔心朗讀 舅父星雲大師全集(貧僧有話要說)三十說(C)
八、不可打擾別人
有謂「寧動千江水,不動道人心」,打擾別人,讓他動念,尤其動不好的念頭,這也是我們的罪過。所以,和人相處,不可以隨便叫人做事,不可以隨便叫人服務,不可以隨便叫人家做牛做馬,不可隨意化緣,應該要互相尊重。
就是好事,也要獲得人家的歡喜、獲得人家善意的教導;但有的人態度惡劣,就是人家幫忙了,也心不甘情不願;有的人語言粗魯,就是有人幫助了,人家也不歡喜。所以,做一個修道者,不可以隨便打擾別人。
如持地菩薩,走路,不敢放重腳步,怕踩痛了大地;物品,不敢隨意亂丟,怕汙染了大地;講話,不敢大聲,怕吵醒了大地,這是菩薩行為·我們應該效法。
九、不可輕易退票
信諾,是做人的根本,「君子一言,駟馬難追」,既已答應人家,就應該真心履行幫助。輕諾寡信的人,最後都會被人捨棄;你只要真心誠意,不隨意退票,不背棄自己的諾言,不是皆大歡喜嗎?
過去,有人為了父母的疾病要去買一些營養的食物,在東街就問,營養品一瓶三塊錢,但走到西街,卻只要二塊五。這個人心裡想,我在東街已經跟他說過回頭再買,我不能失信於人;雖然討便宜,但是信譽價值更高。就如人在戰亂的時候,大家沒有東西可吃,就採摘人家園田裡的水果,可是有德的君子,他就是不肯。人家笑他說,這是戰亂時候,這些水果已經是無主了。這位有德的人說:「儘管戰亂無主,但我心中不能沒有主啊。」
十、不可無理情緒
一些年輕人跟我出家,我最掛念的是'年紀輕的人,不懂得世間的人情禮貌經常閙情緒,一句話、一件事,就把它張揚得不吃不睡,讓團體難安。所以,我在(為僧之道〉裡,就勉勵他們:「為僧之道要正常,不鬧情緒不頹唐;勤勞作務為常住,恭敬謙和出妙香…」
所以,一鬧了情緒,固然自己的品德給人看輕·也表示自己的修養不夠。情緒,
要自我控制、自我駕馭,你自己都管理不住自己的情緒'你還能教育他人、管理他
人,成為一位人天師範嗎?
上述這些新戒條,也不只適用於出家修道者可以實踐,所謂戒,就是法律就
是自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人人自由;應該都適用於每一個人的。
所以,貧僧這一生自我剋制、自我教育、自我要求,對於這十要、十不要,也
是數十年的辛苦實踐體會,至今仍然還嫌不足,只有一點一滴再去努力成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