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菲斯(Memphis)位於田納西州,對美國政治經濟文化有極大影響的母親河密西西比大河穿城而過。根據2010年人口普查,孟菲斯的總人口為68萬多,為州內最大的城市,在美國東南部(不是東部)排名第二,也是全國第二十五大城市。
也許會覺得該城的名字有點獨特吧?是的,孟菲斯得名於古埃及首都孟菲斯,所以,城裡一個著名的標誌性建築是金字塔形狀的體育館。
孟菲斯於1819年建鎮,1849年建市。19世紀前期由於周圍地區種植棉花,加上南北戰爭之前南方經濟依賴於大量黑人的勞動,該市成為棉花和奴隸的交易大市場。19世紀70年代的一場黃熱流行病摧毀了孟菲斯。在1878年,人口減少了近75%,許多人死亡或永久地逃離這座城市。1893年,孟菲斯重新建立,並逐漸成長為世界上最大的現貨棉花市場和世界上最大的硬木木材市場。 到20世紀50年代,它擁有當時世界上最大的的騾市場。
孟菲斯在美國南部文化的發展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被譽為是搖滾(Rock and Roll)的發源地。很多著名的音樂家都在孟菲斯及密西西比河周圍長大,最著名的有貓王(埃爾維斯·普雷斯利)、B.B.King、羅伯特·約翰遜等等。直至今日,孟菲斯還是樂迷的必去之地。
孟菲斯是美國重要的交通樞紐和運輸業中心,該市擁有世界上最繁忙的貨運機場,是美國聯邦快遞公司(FedEx)總部所在地,機場的客運量不怎麼樣,但是如果提到國際貨運的吞吐量,孟菲斯雄居世界第二,僅次於香港。
我最近投遞了一份快件,從首都華盛頓寄往芝加哥。根據跟蹤tracking信息,充分體現其快捷準時:頭一天下午一點遞交給FedEx在華府的網點,當天下午三點裝上FedEx的貨運飛機,一個小時后飛機降落在孟菲斯機場,晚上又裝上飛往芝加哥的FedEx飛機,午夜之前就到了目的地芝加哥的中轉中心。第二天早上8點,FedEx的送信車就出發,趕在上午十點前投遞到芝加哥downtown的目的地。
孟菲斯有一隻NBA籃球隊,孟菲斯灰熊隊(Memphis Grizzlies)。
田納西州旗,簡明大方的三星設計。
市中心有一段有軌車,立馬就有點古色古香的感覺。
孟菲斯的綠化面積很高,環城公路I-40和I-240的兩側多是連綿不斷的大樹,組成了一道綠色天然屏障,根本不需要像芝加哥和華府那樣要建醜醜的水泥隔音牆,給人印象很深。
衣食住行,當然也少不了美食。儘管多數時候是匆匆過客,偶爾也稍停下來,品嘗一下美味。
音樂之城,大河流淌。孟菲斯是一個充滿活力的城市!
另附上早先寫的兩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