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信息爆炸的時代,在新的熱點分分秒秒轟入眼耳的時刻,17年前的舊事仍然能搶佔頭條。
桑蘭事件成了中文媒體這幾天的大熱話題,專家網友們按耐不住,紛紛登場亮相。
其實,事件本身並不是大熱的主要原因,其主要原因,也是唯一的原因是因為,新華網,對了是新華網支新鍋炒起了17年前的冷飯。 新華網什麼來頭?這根本不用我多說,誰是主管部門?新華社。新華社什麼來頭?
新華社的前身是紅色中華通訊社,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成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成立最早的新聞機構。1934年10月,紅色中華通訊社隨中央紅軍長征。1937年1月,為適應革命鬥爭形勢的需要,根據中央的決定,在延安更名為新華通訊社。
這就是說,新華社是中共最早最具權威的,對內對外宣傳的官方機構,它的雄文大觀點,代表的是革命黨的立場。革命時期新華社的聲音就是黨的聲音,就是指引革命方向的號角。建國后,理所當然的成為代表國家的最高對內外宣傳宣示重大信息的媒體官方機構。它比人民網,人民日報更具國際影響力,是對國際社會發布權威信息的權威機構。而新華網就是採用現代化技術的,更前沿,更迅速,更準確傳播中國政府和黨的立場,方針,政策的旗幟性平台。
儘管現在各種媒體平台多不勝數,但是國家和政府對內外披露真相,發布重重大信息,仍然把新華社作為不二的選擇。『』一切信息發布必須以新華社通告為準『』,常常是新聞規矩。其他國家制訂對華政策,也大多以新華社的觀點作為中國政府的官方意見為出發點。
我特別記得1979年,新華社在廣播,電視,報刊上,正氣凜然的宣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新華社奉中國政府之命,於1979年2月17日發布聲明如下: 越南當局,無視中國方面一再警告,最近連續出動武裝部隊,侵犯中國領土,襲擊中國邊防人員和邊境居民,局勢急劇惡化,嚴重威脅我國邊境的和平和安全,中國邊防部隊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被迫進行自衛還擊!……『』
這是什麼樣的氣概! 隨著激昂高亢、霸氣十足、自信滿滿、蔑視世界第三軍事強國的檄文,是數十萬將士的衝鋒陷陣,數萬門鎮國利器的怒吼,是敵人陣地的地獄般烈火。的確如此,每次中共革命的關頭,新華社就是那個站在潮頭,吹響號角的號手,不是大事不開口,不是轉折不出頭的輿論操盤手。
好了,現在把這篇『』深刻揭露『』17年前真相的破文章,拿出來擺到公眾面前比對一下,各種巨大的質疑問難自然蜂擁而來。
且不論此文是不是真的坐實了證據,問題是,新華網是公安偵察專業部門么?即使是,在法律定案之前,也不能隨便公開發布證據,之後也只能合法披露當事者的信息。接著還要問下去: 她撒不撒謊,對誰顯得如此重要,值得新華網大動干戈,重磅打擊一個曾經為國爭光,並且在為國爭光的征戰中,重傷致殘,高位截癱的當時才17歲的領軍優秀運動員?何況她已經在永遠不能站起來的17年裡,備受煎熬,但仍然努力地活著,結婚生子,拼力只是想爭取過的好一些的一個女子。不管她與誰打官司,打出多高標的的官司,甚至不管她所作為的立場和出發點側對錯,這是她的權力!在提倡法律法制的昌明年代,沒有任何人任何機構有嘲笑,打壓,剝奪其他人權益的權力,何況,事件發生而且訴訟地均發生在轄外國家,在那個國家裡,本來就是一個『』講法『』的國度,曾經有自己不小心被咖啡燙了,就可以指控店家,並成功索賠百萬美元的民主國家,有什麼奇怪的,《撤墊》文的作者知道嗎?
無論讚賞或是不屑,可以說真的和別人沒有多大關係,你可以表達意見但沒人可以代表律法,或者以道德評判者的姿態去指責她,何況是新華網,是黨和政府雙重喉舌?
如果說在那個可以批判2000年前老學究的年代,翻翻17年的舊事還說的過去的話,在如今國際風雲變幻莫測,國內事務紛亂雜陳,而且熱點焦點比蒙牛身上的毛還多的今天,國內外反恐防爆,中東綠林烽煙,東南海惡浪滾滾,巴黎氣候和會,一帶一路,金磚銀磚,網際網路plus,霧霾鎖國,津港爆炸,打貪扶正,石油世界大戰…… 就沒有一件值得關注的?還關注了17年,真夠辛苦的了,抗日戰爭才用了八年,犧牲3000多萬軍民,這17年來,那作者和他的夥伴們犧牲了多少腦細胞,堅持不懈地盯著一位弱女子,一定要把她搞臭搞死才甘休?
退一步說,就算桑女士人品有問題,就算你們挖掘真相,追蹤新聞線索關注社會道德問題,那麼請問這件事的影響,有沒有南京法官的判決,導致全社會人人見義不敢為,見死不敢救,能繞就繞徹底改變人心的影響大?有沒有那種奇葩女憑一己之力,把紅會打入深淵的影響大?有沒有他爹李剛影響大? 最最關鍵的問題是,為什麼這時候發這篇與國事天下事毫無干係的破文?
好,現在上網百度一下:新華網 桑蘭事件 ,關於此次舊聞新傳的關鍵內容一覽無餘。除了原文和桑女士的弱弱的回應之外,最值得關注的恰恰是網友的反應。除了那些自認為是道德判官的人士外,網友們大多強烈質疑新華網刊發此文的目的,慘不忍睹的評論,甚至追溯到新華社的歷史作為,我真的不忍在此轉發。由此而知,此次翻炒事件,除了又一次直接傷害當事人之外,恐怕作為權威媒體的新華系,被大大地躺槍了。權威遭受的損害難以估量,難道這正是作者的目的? 事出無因,必有那個什麼,明眼人很容易看透其中玄機。
基於常規,如新華網等級的重要媒體,大份量文章的刊發,一定會通過審定程序,並往往底定了全國媒體相關報道的基調。所以,此文不合時宜的退出,必定有其重要目的,不是幾句冠冕堂皇的爛調可以掩蓋的。從目前來看,新華網有關人員企圖轉嫁矛頭於《 鄭州晚報 》,而且連誰是作者都不敢透露,足見其中極可能隱藏著見不得光的東西,一幫文字強人假借國家級公器,既有可能有維護什麼的目的,也或者存在有償新聞之類的骯髒交易!無論如何,許多國家機構里都存在著一幫貌似正人君子,實則公器私用,不惜砸爛公器的敗類。
強烈建議新華網甚至更高上級新華社,把此文出台的相關過程重新審查,看看這背後的故事到底是什麼?為了新華社的名譽。除非是真的由你們高層授權刊發的,但為了什麼?
任何人、任何機構、任何媒體發表任何公共言論前,最好不帶有色眼鏡地去了解一下雙方的表述,大有必要。當你發現17年來,有一李姓新華社記者,靠揭發桑蘭『』謊言『』在美國吃飯,而且還有一幫利益相關的,從沒停止過『』關心『』她一舉一動的曾經的愛心人士,逐步把事件從意外傷害關懷和善後的焦點,引導到人品道德的虛偽審判,甚至發展成為花邊內幕一樣時,每個人都會自己的判斷。的確我認為,現在就是花邊新聞級別的翻炒,而且罔顧當事人的死活,始作俑者令人不齒。新華網如果不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其權威性將會逐步喪失,與街頭小刊為伍。
對弱者的同情和幫助,是人類道德的基本底線之一,也是判定一個人道德水平高低的直接指標。新聞線索、真相調查、道德審判,並不是剝奪人合法使用法律權力的借口,無論這個人本質上是什麼人,恐怖分子,殺人魔王都有申訴的權利,何況曾為國拚命的桑蘭。在開明的,法制的社會裡,相互和諧包容尊重,才是生存發展之道。尊重別人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這道理永遠不會過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