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善與愛

作者:尹勝  於 2015-8-4 20: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文論|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天地本無善惡,善惡由人自分。其因人在宇宙之中只是渺小的個體,是不完整的,也是有缺陷的,但人的慾望又是無限無窮的。正因為這種形而下的有限與形而上的無限,因為人性的種種貪慾和虛妄,就造成精神世界與現實世界的失衡而弊害自身,所以就此而分了善惡。

 

西方人說人有原罪,其意義也就是說「人之初,性本惡」,而中國儒家《三字經》開篇就有「人之初,性本善」之說。然而,事實上,善與惡都僅存在於人類自我經驗和價值判斷之中。很多小孩一兩歲就知道伸手打人,並沒有誰教會他,只是他的傷害能力極其微小,所以我們不以此為惡罷了。還有兩三歲的小孩喜歡虐殺小動物,如螞蟻等,也沒有人教他,按宗教教義這也是殺生的惡行。當然小孩也會給我們天真的笑,以及溫情的表達他們那讓人美好的善意。

 

無論性本惡,還是性本善,在我看來都是偏頗的,不完備的。這個問題一直是我所深思的,十幾年前在我日記本里寫下一段話「人初之性,無善無惡,可善可惡,善惡由認知而分,由後天矛盾糾結而形成事實」。這段話,我至今也未能推翻它。

 

人在未出生之前是不存有善惡的。而一旦生下來就存有善惡,這個善惡是社會和人來界定的,與其出生之前並無太大關係。這個社會界定就是,符合社會價值觀的部分我們便稱之為善,悖逆社會價值認同的我們便稱之為惡。社會整體的價值觀是指向文明和普世意義的,其意義核心恰恰是對自然或真理的順應。人之所以要組成社會,原因就在於個體的人都是有絕不相同的優缺存在,不能自足於自然宇宙規律和法則,比方單個的人連繁衍本能都無法完成和實現。單一個體的不完整,正是需要社會的群體形式來加以完善,並實現我們追逐更遠更高的自然真理,或說信仰。其實,無論是對於真理本身的求索,還是對自然本質的追尋,都是一回事,也是信仰的範疇。對於信仰神話和人格化的描述或者闡釋,以及衍生出來的文化形式,往往又體現在宗教之中。

 

個體的人,因為本身天生的不完善,納入社會之中便有善惡的分歧,而且各式各樣。正因為天生的個體差異,為了尊重這種差異存在的客觀性,我們才訴求屬於個體的自由意志和獨立思想。而正因為個體是不完善的,又需要社會模式的存在,故又要探尋集體社會的公平和正義,追尋普世的文明。為了尊重個體差異又要滿足於這個集體意志,因此,才有了教育。教育的主旨在理性辨識自我及世界,抑惡揚善,彰優補缺,順應自然或宇宙規律,不斷接近真理與信仰,從而獲得生命存在的終極幸福意義。

 

然而愛呢。愛,是對善正確的體現。愛比之善是更高一級的概念,意思是善只是愛的基礎。善是原始的,也是感性的;而愛是理性的,也是思想的。善好比是一片土地,因為它可以生長我們生命所需的物資而被我們以為善,而愛呢,好比就是我們所渴望和喜歡的甜美果子。土地上雖然可以長出甜美的果子,也會有長出有毒或苦澀的果子,一不小心就會吃下有毒的苦果。於此,才需要我們經過經驗與知識積累,用理性思想去辨別,然後加以有種植,那麼我們才能讓這片土地到處都是甜美的果子,來滿足我們美好的願望。這個甜美的果子,正是由善生髮出來的事實,也是善正確體現出的愛。

 

為什麼我要說愛是善正確的體現呢?我們生活中,許多人都是心懷善意,但是善意的結果未必就是好的。我小時候被狗咬了腿,我母親看到在流血,就用塑料布給我包了起來,由於是夏天,最後腿險些就爛掉了。還有《農夫和蛇》這個寓言故事,也是這個意義。農夫看到蛇快凍僵了,於是就把蛇揣進懷裡,用自己的體溫給予蛇溫暖,結果蛇蘇醒后把農夫給咬死了。這個故事,農夫無疑是善良的,但沒有正確的體現,所以這個故事是沒有愛的意義的。

 

愛是恰好的,是正確的,也是理性的,同時也是正義的和平等的。愛是相互的,自然而然的,絕不是強加與強求的,愛更是自由的。愛沒有種族和國別的界限。愛是信仰的光芒,也是文明的渴望。愛是雪中送炭,愛是溫情,是感動,是希望,是力量。愛是博大,是寬廣,是普世的價值,也是道德最高的仰望!

 

我總忍不住要歌頌愛,因為只有愛才會讓人類溫暖,而愛終究是善良正確的體現。也就是說,人只有善良,那只是基礎,如果不能經過獨立理性的思想,自由的表現與呈現出來,那麼善什麼也不是,甚至也可能是不好的,是壞的,成為了惡的事實。

 

漢語傳統儒家文化的忠君、孝廉、貞潔、尊卑都是一種變相的奴隸思想,有著嚴苛尊卑和階級,而漢語文化一直都不具備真正愛的意義。主導漢語文化的是儒家,其道德最高標準是 「仁」。關於仁的解釋,其中之一就是以天地去化掉人,僅存天地心,而不能容人自我。這種滅人自我恰恰是造成國人獨立思想和自由意志缺失的根本原因。儒家學說嚴格說就是背離天道,也就是放棄了自然宇宙的真理,墮落遵從王道思想,從而被集權專制所推崇而奴役愚弄百姓數千年。

 

雖然墨子在其《兼愛》中有平等和兼愛的思想,但最終因為喪失天道信仰,對自然真理持守的意志喪失,所以也沒有能發展為完備的思想體系。但從整個漢語文化來看,愛的確是高於儒家所提倡的核心道德價值的仁的。因為在對仁的解釋中,其中就有「仁之至為愛」,什麼意思呢,就是極致的仁就是愛,這至少說明愛是高於仁的道德的。

 

20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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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十路 2015-8-4 20:40
人之初性本私。 為私的本性不屬於以人的道德標準劃分的善與惡,能劃分的是達到為私的手段。

基督教中的原罪也是指的私慾,神告訴人如何分辨善惡以規範言行。在有私慾的本性上,人是平等的。

人之初性本善是專制的哲學思想根源,是禍根,造成人與人之間天生的不平等。
回復 尹勝 2015-8-5 09:22
十路: 人之初性本私。 為私的本性不屬於以人的道德標準劃分的善與惡,能劃分的是達到為私的手段。

基督教中的原罪也是指的私慾,神告訴人如何分辨善惡以規範言行。在
這一點我不認同,人權就是私權,自私不一定是惡的,只有當自私危害到社會,傷害到別人才是惡。
回復 十路 2015-8-5 09:26
尹勝: 這一點我不認同,人權就是私權,自私不一定是惡的,只有當自私危害到社會,傷害到別人才是惡。
我說的正是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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