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王道與孝經

作者:尹勝  於 2015-3-27 08:3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文論|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評論


 

王道在我理解應是王權之道,在古時王雖也做大講,但在《列子》之中已有大道之說,而王道初見於孟子,所以其大之意,並不成立。《易經》說,「一陰一陽謂之道」,這裡的陰陽之道其實就是大道,說的是我們觀察宇宙萬物的兩極現象與規律:虛實,黑白、男女、長短、晝夜……我們原本所說的道就是規律或法則,而將王與道合併就成了王道,這確也同了天子的意思。漢語文化原本為天道信仰,王將天據為己有就成了天子,那道本是天道之大而廣的自然法則,因為王權強悍故「道」為此也順了王心,成了王道。《詩經》歌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按這種邏輯,天下之道莫非王道了。以王權代替了天權,所以王道也代替了大道,對於中國後來的法也沒有了正義和終極意義的自然法,只因為我們僅有的是王法。所以,我看到現實社會談依法治國或者大談法律,我都不以為然予以恥笑,脫離了真理與正義的法律,那還是法律嗎?或許是,但那僅是王法,而絕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憲法。

 

在以王這一絕對權力派生出來的文化,幾乎都是為王而服務的,因為王就是真理,就是信仰的天,也就是說君主或領袖就是真理或是信仰本身。在這種以王權專製為信仰的背景下,於是才有了統治萬民的種種文化的誕生。就說出世的道家吧,老子《道德經》其目的並非僅止於揭示天道自然之規律,把辯認宇宙真理做為自己的目標,而其終極目的依舊還是為了郅治,這其實還是王道之言,只是與儒家方法和思路不同罷了,所以沒有獲得王的青睞。這正是漢語文化的悲哀之處,其天道信仰舉世無雙,而在周朝卻被王權取代,而到秦朝便被徹底廢棄。沒有了天道如希臘神話沒有了宙斯,亦如基督教沒有了耶穌一樣。沒有了天,我們就沒有至高無上的信仰,沒有了至高無上的信仰,也就喪失了無形廣大的道。相信到這裡,已經足以說明漢語文化為什麼在先秦幾乎主導和影響整個亞洲,而後就慢慢式微的原因了吧,到目前就剩下一堆舊書和一群愚蠢麻木的國人,別的幾乎都是西方的文明。

 

漢語文化脫離天道信仰之後,進入信仰王道,圍繞王道展開的便是諸子,諸子又以儒家之中庸最受王道寵幸,所以在漢代才能獨尊而黜百家之言。儒家除了《論語》的理論綱領,統治臣民最有效的莫過於融匯了法家思想的三綱五常,後來又有漢代董仲舒提出「貴陽賤陰」的思想,形成了嚴苛的宗法思想:忠君、尊卑、貞潔、孝廉的宗法文化體系和道德觀念。這些我在《寫作動機與思想存在》、《文化與信仰,中國民主之路》諸文里都有提及。《論語·季氏》之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言」,這裡的大人就是王權,到底是什麼樣的叫聖人就沒有定義了。此三畏在我看來,是極其可笑的。畏天命理所當然,但不盡然,天是我們的信仰,其不加害萬物而善予萬物,我們不僅僅要敬畏天,還要感恩天,愛戴天,拷問天,祭拜天…..為何單單隻是畏懼?嚇唬人耶!其實就是借天權而固王權罷了。固了王權而又怕王權,或許聖人言在此就被賦予了對天的解釋權,能解釋天意的就是聖人,可以與天齊,亦可與王齊。這只是我個人的猜測,這哪是哲理和道理?恰如一個利益集團的合約——王權和聖人合謀了天意,共蕵萬民供養罷了。

 

這裡不談論語的諸多荒謬之處,就是談《孝經》一例。《孝經》作者無可考,而秦漢的斷代我倒是相信的。因為漢代社會制度就有推舉孝廉的政策。在漢代文化知識被世族階層所壟斷的年代,推舉孝廉不過是一個平息民怨的伎倆、法子,大體上就是一個區域,有聽話和孝順的孩子,便可以入仕,其實是為了塑造順民的典型,這和雷鋒、張海迪差不多,並非就是為了孝的本意,而是統治的一種手段。記得明代文人金聖嘆對於孝廉的評註:「有意尋歡,無意得子」。看似講了個黃段子,實則說的是客觀事理。哪個男女上床作樂時會想:「這次我要弄個孩子出來?」孩子何時孕育,是男是女,身高相貌,智商才情,這都是父母做不了主的,那是誰做主呢?我們說是天意,天在做主。既然是天做主的,「天法道,道法自然」,最終也是自然的結果,父母恰似孩子的載體,孩子僅是父母性事的附屬品而已,這僅是上天繁衍物種巧妙的設置與安排罷了。

 

我今天不談《孝經》具體內容,只講其產生和傳承的邏輯。關於孝這一概念,既然在秦漢就有,那麼一定是傳承下來的。現實中我們的父母也要求孩子要孝順,耳提面命,生怕孩子不記得。但孝的受益者是誰呢?當然孩子對自己好、對朋友好、對陌生人好都不是孝,只有對自己的長輩好,那才是孝。《說文解字》:「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也就是說,長輩們要孩子孝順,其實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自己謀福利。如果沒有上一代對下一代強調這個孝,那麼這個中國的孝文化早就滅絕了。其實,這就是一代吃一代的文化,是上一代對下一代的勒索和強求。為了自己的年老無能有個保障,就以孝的名義強加給孩子以責任,美其名曰:孝順。這是非常荒謬和無恥的。也許有人說,孝順不一定是物質層面的,只是精神層面的。其實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是上天自然給予的,其感情也是自然發生的,你也沒見西方人不孝順自己的父母吧?!如果要說文化,應該講感恩與愛,感恩與愛是沒有既定對象的,是由具體的個體生命由心自然生髮的。我們對孩子好,讓孩子懂得愛,那麼孩子長大了也會愛我們,這就是很自然的感恩和愛。而漢語文化為什麼要講孝呢?而且還將孝入經,成為《孝經》,將孝入道成為孝道。這種從理論上的拔高其原因還是在於天道被王道的取代,孝只不過是王道拿常倫常情來愚弄百姓,從而鞏固王道的統治罷了。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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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十路 2015-3-27 12:25
看看能否這樣理解孝:因為古代家法比社會法更重要,孝包括了情感方面,與愛是相近的, 也包括了責任, 年輕一代有撫養老年人的責任,所以需要在家法中強調這個孝。 否則老年人無法自理生存,如同對婚姻的雙方,對孩子都需要有 commitment,有約束,盡職盡責。能將情感與責任融在一起,變成自然的和主動的行為當然效果更佳, 無愛的責任,或者無行動的愛都不是最佳。 現在的孝已經與以往不同了,更注重的是兩者的自然結合,責任方面基本靠社會法律。
回復 尹勝 2015-3-27 20:59
十路: 看看能否這樣理解孝:因為古代家法比社會法更重要,孝包括了情感方面,與愛是相近的, 也包括了責任, 年輕一代有撫養老年人的責任,所以需要在家法中強調這個孝
我裡面說了,我們的文化沒有普世意義的愛與感恩,只是血緣後背對長輩的孝順,並且在漢代就是法律之一,同時也是道德要求。按你的理解,沒有史料支撐,我覺得這種認識還是有些牽強吧。
回復 十路 2015-3-27 21:21
尹勝: 我裡面說了,我們的文化沒有普世意義的愛與感恩,只是血緣後背對長輩的孝順,並且在漢代就是法律之一,同時也是道德要求。按你的理解,沒有史料支撐,我覺得這種
大概我的意思講得不清楚。 不是說後來沒有成為法律,是說開始以家法為根源,所以就有孝的要求,不光是情感,也有規矩,可能有些規矩過分了。 這本身是需要的,師尊也是同樣的道理,這些都需要,但是狹隘了,如你所說,缺乏平等意義上的愛就容易讓後人成為勉強,僅僅剩下責任的一面效果就不好。 但是反過來,只強調愛的教育是不夠的,愛是付出,是包容,是尊重,愛是最高境界, 同時還需要強調責任的部分, 所以我個人認為「孝」的社會教育是對的。 內涵上應該更新,在教育年輕一代孝敬愛護老人的同時也需要教育長輩對孩子人格的尊重,讓家長對孩子的愛更從尊重的角度努力。家長對孩子孝的教育也取決於方法。對老人的撫養問題是家庭和社會共同合作所承擔的責任。
回復 人權是非 2015-4-13 23:27
孝可以理解為尊重.
順就莫名其妙了,是對下一輩不信任的表現.
如果承認人類一代比一代強,那麼應該相信 成年後孩子比自己強.再要他們順從老一代的思想就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了.
回復 超越2010 2015-9-19 06:37
世間大恩都無法言謝,回報來自自然的愛心,而不是道德捆綁的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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